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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五篇】

时间:2023-08-30 09:30:05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目标,以提高我省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为内容,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五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五篇】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目标,以提高我省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为内容,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

二、工作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
各级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普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体制和机制上确保执法合力的形成,在乡镇配备兼职的加工食品安全协管员;
在乡镇一级全面建立消费者委员会分会,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起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初步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食品的消费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全省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1.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
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省要完成新建和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300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30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省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300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充分利用和结合农村现有信息服务网络,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今后五年内要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是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2.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以商务部核准的试点县(市、区)和备案的试点企业为重点,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供销合作社和城镇大中型连锁经营企业,采取统一经营管理方式,在农村发展直营或加盟的连锁“农家店”。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在今后五年内,全省发展和改造农家店8000个。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省要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五年内全省抓100个商业重镇建设,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

(二)建设全省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

1.落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各级农业、渔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滥用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兽(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力度,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工作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基地+公司+农户”模式。今后五年内全省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50个(不含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3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250个(其中水产品150个)。

2.落实加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卫生部门加工食品质量卫生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要加大县(市、区)一级加工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纳入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领导,继续深入进行加工食品生产环节清理整顿。鉴于乡镇食品工业发展较快,可在各乡镇配备兼职的加工食品安全协管员,人员从乡镇现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中选聘。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协助下,摸清情况,建立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的有效监管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加工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各级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到2010年全省各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全都具备相关证照,28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落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积极培育食品放心店,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特别要加大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切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的关键环节。到2010年全省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全都具备相关证照,市场上的28类食品基本具备QS标志。

4.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餐饮业整治。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农村餐饮业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卫生、教育部门要重点开展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提高卫生质量意识,保证食品安全;
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减少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到2010年全省农村饮食店、学校食堂都要具备相关证照。

(三)建设全省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由各乡镇负责建立乡镇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工商部门和县(市、区)消委会对乡镇消委会分会的工作进行指导。乡镇消委会分会要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行职责规范、农村维权作用明显,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簿、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职做监督维权工作;
“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分会和两站标识牌;
“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颁发的社会监督员证;
“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其它工作室合用;
“一簿”,即投诉、举报登记簿;
“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并配备投诉举报电话。

乡镇消委会分会工作重点是制定实施分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分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时期消费权益保护重点工作;
组织本辖区维权骨干的业务培训,培养和发展维权志愿者;
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
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商品知识、安全健康消费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
协调相关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协助,支持消费者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到2010年全省乡镇要100%建立消委会分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6年1-4月)

省经贸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根据本方案要求牵头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全省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实施五年总方案,联合下发各地执行。各设区市根据省里部署,因地制宜地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本市实施方案,确定2-3个县(市、区)作为试点。

(二)试点阶段(2006年5月-2006年12月)

各试点县、市制定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2010年9月)

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省经贸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每年年初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达当年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含年度目标),各地组织具体实施。

(四)总结阶段(2010年10-12月)

各地认真总结五年来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成果及经验,省在汇总总结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表彰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辖区实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织,制定农村食品市场年度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及时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要领导负责,明确部门,贯彻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对于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出现农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部门分工

省经贸委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省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经贸部门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抓好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行业指导、管理,将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形式逐步向乡镇推广,建立和推行经营者质量承诺制度。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省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协调各部门力量,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省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省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指导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的索证索票、验证、检测、标识及公示制度,开展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对农村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加强对种植业和畜牧业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加强对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规范渔业生产活动,组织实施渔业水域环境、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水产疫情病害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

质监部门负责加强对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监管,帮扶一批小企业尽快获得市场准入,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手工食品作坊进行整顿和规范,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制假售假等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农村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以及农村食品卫生的监管,严格把好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的卫生许可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餐饮店、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和食品经营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省供销社负责配合省经贸委建设全省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同时进一步规范本系统经营行为,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系统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逐步在本系统推行连锁配送,把好商品准入关。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正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导向,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外部资金参与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遵循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连锁经营、标准化市场、信息服务、检测服务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行业。在企业自筹和有关部门支持的基础上,不足部分可向金融部门申请贷款。充分利用国家农业开发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部门政策性贷款的优惠政策,把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要充分发挥农村供销社网点的优势,发挥农村现有社会商业资源的作用,改造现有农村夫妻店、代销店。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应在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三网”项目资金,支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各级财政应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食品“三网”建设。

(四)创新机制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创新意识,在农村食品“三网”建设中结合实际,创造新的运作机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创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投资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让投资者投得下、做得大、有钱赚。各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探索综合执法,充分发挥有限的执法力量作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在各级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对监管对象的信用分类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个人加强信用自律。

(五)典型示范

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个逐步探索的过程,需要不断总结完善,更需要结合实际,树立不同的典型示范,引导和带动面上工作。要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挖掘、培育本省涌现的成功典型,不定期地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促进我省农村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协调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与日常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牵头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
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七)加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各地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所开展的工作,着重报道重视质量、讲求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适当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调动他们主动抵制污染食品,主动揭发、检举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加强农村中小学的食品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食品安全意识,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为突破口,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不断完善农村安全教育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群众和农业农村部门所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引导其自觉主动参与公共安全治理,从根本上夯实农村社会安全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提供有力安全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在市安委会统筹安排下,联合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应急、林草、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广电部门,认真做好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三、宣传重点

重点做好安全发展理念、公共安全知识、有关法规制度标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及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一是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是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方面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强化社会安全自觉,深化社会共治理念;
四是相关法规制度标准、安全生产清单制定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安全责任以及安全权利、义务,提高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
五是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安全基础。

农业农村部门要突出抓好农机、农药、畜禽养殖屠宰、渔业船舶、农垦、设施农业、农田建设、农产品加工等农业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推进措施

将安全宣传纳入日常工作中,注重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持续加大宣传。一是将安全宣传纳入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休闲农业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农业园区建设工作之中,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二是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等方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水平,构建县级政府、部门、乡镇、村四级安全生产宣传网。三是采取多种方式普及安全知识。把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丰富群众安全常识作为重点,通过电视、广播、直播平台、手机短信、当地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途径,以及举办“农民夜校”“送安全文化下乡”、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猜、示范创建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安全生产宣传实实在在入村、入户,为村民普及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以及消防、居家、农机、沼气、用水、用气、用电、防溺水等方面的应急知识。四是调动多方力量,充分利用农村重要时节开展宣传教育。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开展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利用农闲、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等方面的安全知识。五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务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化创作。六是充分发挥农村各类场所的安全教育作用。充分发挥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作用,通过设置安全宣传橱窗等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为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协助省厅做好20000份致广大农机驾驶员一封信、6000贴农机反光贴、3000张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宣传资料、600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指南》发放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安全视频播放、安全展板展示、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农村安全知识常识。三是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及检查指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与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应急、林草、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广电部门的对接,共同会商、落实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统筹开展好本地区“进农村”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要聚焦农村安全生产实际,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确保宣传工作实效。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制定计划;
明确目标;
具体措施;
开展活动

中图分类号:S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3-0179-1

1 制定计划,明确目标

按照省、市农委、农机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乡农村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自2010年开始,已在农富、弓棚、太平、岔河四个村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典型,在全镇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并实现以下目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倒查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机户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各项程序工作,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完善农机安生生产的各个环节,降低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管理力度。

2 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

2.1 各个村委会要重视农机安全生产

各村要积极协助各级管理部门做好农机生产监督管理。每一个村都要设有农机安全员,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配置“平安农机”示范户,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农机安全生产。

2.2 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要及时做好农业机具及驾驶员台账,生产事故记录。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协助市乡有关部门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

2.3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村要设有农机驾驶员学习室、农机安全教育宣传栏、宣传标语。要定期组织农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常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学习活动。

3 创建活动的具体措施

3.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积极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乡政府成立创建“平安农机”领导小组,领导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副乡长担任,农机站长任副组长,乡农机站全体科技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3.2 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乡政府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村安全责任制,目标考核中。构筑乡镇、村、社三级农机安全生产预防网络、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明确农机安全目标任务,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农机化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村、户与乡镇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任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3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结合天德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发展目标,要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做好“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畅通乡村工作结合起来。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社基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3.4 积极传播安全生产知识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镇农机站组织全体技术人员深入村、社,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安全驾驶操作常识与安全生产知识;
二是狠抓宣传深度和广度,利用各种形式及途径和各种有利场合向各级领导宣传农机安全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向领导请示,使农机安全生产得到各级领导重视;
三是加强农机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驾驶操作水平和维修技能,力求从根本上防止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5 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农机监理部门会同乡农机站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定期开展道路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6 加强检查,狠抓落实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三农”安全 管理措施

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去年中央的一号文件到“两会”,“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前所未有的重视。电力部门从“三为”服务到“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再到“两改一同价”也始终把“三农”服务放在突出位置。农电体制改革后,打破了原有的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农电安全管理范围扩大,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和风险加大,抓好农电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健全和完善农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刻不容缓。这里提出的“三农”安全是:农村电网安全、农村电工安全、农村居民用电安全,前者是“大三农”,后者是“小三农”,作为农村乡(镇)供电所只有切实搞好“小三农”的各项安全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如何加强“小三农”安全管理,提升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水平,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 农村电网安全

乡(镇)供电所管理范围内的农村电网应为: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380/220V线路、低压配电装置等的供电设施。农村电网应从规划设计、施工架设、运行、维护、检修等方面着手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

1.对农村电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2.农村电网在规划设计中一定要按照《安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相关规程为原则,搜集有关设计资料,写出初步设计说明书、投资概算、动工图纸、负荷预测、施工方案等。

3.农村电网在施工中,一定要按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409-9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施工监理,通过制定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规范施工现场人员行为,加大违章考核力度,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农村电网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对所施工的设施要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

5.在从事农村电网运行、维护、检修的工作中,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和高空跌落事故,实行“五步作业法”,能够推动全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

6.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乡(镇)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乡、村、户三级电力设施保护组织,达到保护电力设施的目的。

管理好农村电网,是农村供电所现场安全工作的重头戏,网上设备的运行缺陷,严重威协着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它是安全生产活动中最大的拦路虎,为止,要打掉这只拦路虎,首先必须舍得投入资金,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其次严把新建设施的质量关,建立严格的交接验收制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农村电网建设的初期。

二、 农村电工安全

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体系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人(农村电工)是第一要素,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由于农村用电量占县(市)级用电量的比重逐年增大,且农村电网线长面广,点多量大,农村电工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肩负着农村高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和农村用电安全检查等任务,他们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关系着农电工作的发展,责任十分重大。因此,做好各个乡(镇)供电所的安全用电工作,就需要依靠全体农电人员严格的管理和尽责的工作,就必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1.乡(镇)供电所所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发挥供电所所长在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所长的安全意识是农村供用电安全的首要因素,落实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抓好农村用电安全的关键所在,发挥所长基层领导作用是农村用电安全的重要保证。所长是一个供电所的核心,其能力的大小、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供电所的管理水平。要求所长在开展工作中,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不违章指挥,精心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农村电工直接在供电所所长的领导之下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他们处在农村用电管理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农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农村电工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差、管理水平低的问题,虽然这几年来我们公司也经过多次培训、考核、择优录取,但是这不过是在“矮子里选将军”,大部分农村电工综合素质距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而限制了整体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水平的提高。

3.目前,乡(镇)供电所管理的首要工作应放在农村电工的培训上,包括业务理论、生产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地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经常组织农村电工进行技术比武活动,如我公司2003年11月份在白米供电所组织的全市农村电工技能操作竟赛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技术能手,激发了广大农村电工好学上进的精神。但是,从这次比赛的最后成绩来看,在理论考试中取得第一名的,技能操作并没有取得第一名,在技能操作中取得第一名的,理论考试也没有取得第一名。还有一个问题:这次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前五名里,却没有一个生产班长、或营业班长。所以,乡(镇)供电所的培训工作首先要从所长、生产班长、营业班长开始,让他们做好一个领头羊,才能更好地打开一个农电管理的新局面。

4.建立健全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及市供电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结合乡(镇)供电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三不伤害”。一旦发现有违章作业或不安全行为从严考核,对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坚决不允许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农村居民用电安全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每年农村触电死亡的人数高达1万人左右,发生在6kV以上高压系统(含雷击电压触电)中的约占事故总数的18%,而发生在380/220V低压电网的约为82%。农村居民由于文化素质结构的差异,安全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私拉乱接的现象比较严重,供电企业要广泛深入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活动,如采用宣传车在全市或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在电视台播放电力安全警示片,在交通要道口设置安全用电标语灯箱广告,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讲解等,不拘形式地宣传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达到提高全民安全用电的意识,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1.加强农村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管理 防止发生农村居民间接触电事故

经过农网改造后的低压电网380/220V,由于产权的变更,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也随产权延伸到农村居民用户的电能表,使得安全供电的法律责任更直接、更具体,因此在农村低压电网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作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重要后备保护就显得更加必要,同时也必须告之农村居民用户:安装在农村配电台区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是任何形式的触电都能保护的,用户必须安装家用剩余电流断路器,防止家庭中可能发生的直接接触触电造成伤亡事故,用电户应具有自我保护意识。从而形成农村低压电网的剩余电流保护二级、三级系统,使各级之间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提供优质服务 增强农村居民安全用电意识

农民在抗旱、排涝、浇灌、四夏农忙季节,发生用电故障或遇到困难时,供电所抢修小分队要迅速赶到现场,解决用电上的实际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大量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由于多数农民对这些电器的使用和维护知识知之甚少,农村电工要能提供家用电器的选用、使用、维修方面的知识。对电能计量装置出线侧(产权分界点),农村居民用户室内的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要做到耐心解释:以产权分界点为限,产权属于谁,谁就是该产权的安全责任人。针对前期我市发生的几起农村触电死亡案例,迁扯了供电部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违章建筑,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或拆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负。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坚持“统一部署,联合运动、全面整治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推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努力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重点与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冶理,采取有力措施,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镇社区为重点区域,以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畜产品、食盐、饮料、酒、瓶(桶)装水、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的饮食安全。

通过深入扎实的整治活动,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网络体系,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县城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验合格率达到85%以上,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3个百分点;
畜产品中无“瘦肉精”,水产品中氯霉素抽验合格率达到99.5%,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
基本消除米、面、油、肉类制品、豆制品生产加工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食品经营企业七项自律制度建立率达90%;
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80%以上;
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及控制;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结案率达95%以上,人民群众食品消毒安全感明显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乡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建设监管责任网,实现县有委员会、乡有食安办、村有协管员。建设现代流通网,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示范市场建设,提高农家店经营食品的连锁配送比例,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建立一支社会监督队伍,健全社会监督网。建立“三网”建设考核制度,发挥“三网”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2、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对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实施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卫生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对不合格产品予以公告,消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加工病死畜禽肉及利用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3、提高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针对农村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实际,组织编写各类农村食品安全教材和资料,组建食品安全义务宣传队伍,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发挥农村消费者协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种植养殖过程整治。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抓好种植、养殖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规范种植业、养殖业化肥、农药、渔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开展农资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坚决禁止违禁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逐步推行农业投入销售和使用登记、跟踪抽检、责任追究制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监测信息制度。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评价与监控,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强化对农药、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定期农产品监测信息,曝光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企业。在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公示牌,将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公示。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律。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积极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强化产前农资、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从源头到加工的全过程质量认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冷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生产基地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标准的实施,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认证试点。

(三)集中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违法使用非食用原料的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抽查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集健食品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3、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启动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加大对已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28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

5、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管工作。实施持证上网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推进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工作。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1、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三无”等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逐步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2、加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的程序,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3、落实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等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4、扎实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五)严格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1、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新建的餐饮企业,按照量化分级信誉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实施信誉度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预警信息。

2、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严格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的按期年检。对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建筑工地、小餐饮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整顿和规范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认真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及时查处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订食品安全整治方案,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任务和重点,层层落实监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做好食品监管工作。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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