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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置帮教工作要点【五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8-15 15:20:04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问题为导向,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安置帮教工作要点【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安置帮教工作要点【五篇】

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问题为导向,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体制机制落到实处。紧紧依靠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较好地履行职责。

二、严格落实基本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安全持续稳定

3.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工作,维护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

4.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执行《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大纲》,指导和规范教育矫正活动。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集中教育计划,明确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任务分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行社区服务菜单制管理,开发、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和考核,确保社区服务的落实和效果。

5.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深化“黄丝带帮教活动”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和措施,丰富帮教内容,拓展帮教载体,保证帮教活动取得实效。

6.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7.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提请执行变更等执法环节,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

三、强化法治思维引领,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

8.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9.规范县社区矫正中心运行和管理。优化功能设置,规范运作机制,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县社区矫正中心作用,构建具有特色的社区矫正集中执法和管理模式。

10.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基础执法业务培训。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

11.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动县社区矫正机构向实体性“队建制”模式转变,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至少确定一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1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发展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志愿者队伍。

1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村(居)监管体系,动员村(居)组织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帮教。

14.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见》,加强社区矫正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15.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加强管理系统应用、手机定位与刷证报到管理。推行运用电子腕带试点,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推动建立与公、检、法、监狱及等部门相关网络平台之间的联接,实行人员、法律文书交付、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执法活动网上办理,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效能。

五、加强研究和宣传,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16.加强工作宣传。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道工作,积极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社会化救助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17.根据上级安排,健全“黄丝带帮教行动”工作机制,深化帮教行动成果,引导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18.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途径,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实现监狱、安置帮教组织、社会组织的有效互动,彰显帮教实效。

19.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争取解决重点帮教对象刑满释放时衔接保障经费。

20.大力推进依托社会企业建立安置基地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安置基地作用,切实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和帮教率。

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今天,很高兴参加××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在此,我代表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代表省司法厅向大会的胜利召开、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战斗在安置帮教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近几年来,××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和各区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下,措施得力,工作扎实,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多次被评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为维护××市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相信,通过今天这个大会,××市的安置帮教工作一定会再创新成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刑释解教人员通过服刑、劳动教养以后,重新回到社会,是社会上一个特殊的群体,做好这些人的安置领导讲话帮教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其它地方发生的一些大要案说明,如果对这些人安置帮教工作不落实,他们就可能重蹈覆辙,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通过广大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市的安置帮教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综合治理这个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继续给这项工作以高度的关注和热情的支持。××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安置帮教机构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下大力气,用真功夫,采取各项措施,继续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部委、湖北省、××市出台的各项安置政策,把安置帮教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把握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抓好衔接工作,减少脱管失控,既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也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难点。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部门要特别重视抓好衔接工作的落实。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狠抓衔接工作的落实;
要建立健全由党政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衔接工作的合力;
领导讲话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尤其是要共同抓好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和安置帮教机构要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衔接工作,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同时要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抓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衔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要本着“政府指导就业为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为主”的市场经济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帮助,使他们尽快适应市场就业竞争原则,顺利回归社会。特别是对那些“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同时又具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尽可能地安置好。当然,当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就更难了。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消除偏见和歧视,以社会为己任来参与就业安置工作。同时,需要各个部门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共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的新途径,使他们就业有门路,生活有出路,做人走新路。版权所有

第四,积极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国个省、市开展了试点。今年,司法部将湖北省定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份之一,目前,省里已经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今年月组织有关单位到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市确定为我省六个社区矫正试点城市之一,希望××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两院两部”通知精神,深刻认识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准备工作,为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问题一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自199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把这项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以来,中央及各省市为做好这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我区根据中央及省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按“四化”要求对安置帮教工作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从政策、法律的层面来考虑。本文拟结合我区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做法、现状,对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分析,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我区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

(一) 组织机构的情况

我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全盘工作;
综治委下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工作;
办公室放在司法局,与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合署办公,实际上就是安置帮教工作成为基层工作管理股几大块工作之一。

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则是由乡镇、街道的司法所负责,司法所承担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建档,落实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措施并具体实施,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落实有关低保、就业的优惠政策等及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等。帮教小组则是“三帮一”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帮教小组一般由乡镇(街道)、派出所、村(居)相关人员组成。这些人员往往同时还担负着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项工作。

(二)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

目前我区20xx——20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741人,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对象197人,20xx年有两劳回籍人员221人,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71 人,占全区总数的32%。这其中刑释人员又占70%以上。市区刑释解教人员 150人。目前我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家在农村的,基本上落实了责任田;
在城区的,通过帮助联系工作单位及自主择业,安置率86%以上,帮教率达98%以上,符合低保条件的,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但在农村及城市还因种种原因存在不同程度的脱管及漏管现象。

二、我区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紧紧围绕综合治理、“平安吉州”、“和谐吉州”创建目标,拓展安置渠道,丰富帮教形式,积极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努力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安置帮教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有5大瓶颈:(1)领导重视不够。少数党委政府工作上支持不力,对安帮工作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此外,安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有的地方安帮工作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单兵作战”,难以抓出成效。(2)队伍素质不高。一是机构改革因编制所限,特别是乡镇(街道)司法所(安帮工作站)缺编缺员严重,已经形成无人办事的局面。二是有的同志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多,主动想办法做工作少,且学习、锻炼不够,法律知识缺乏,不会或不善于做安帮工作。(3)政策法规不明。尚未立法或出台统一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扶持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缺乏低保、就业、教育、培训、工商、税务等“硬性”优惠政策依据。(4)目标管理不严。缺乏规范的考核奖惩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亦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安帮措施不到位,刑释解教人员脱帮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5)工作经费不足。基层基础建设薄弱,有限的安帮工作专项经费,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帮工作的开展。

三、思考与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为使安置帮教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改进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立法,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安置帮教工作当前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法律规定,虽然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但这一决定太原则,不具备执行力,也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不符。而中央综治委和各省综治委所下达的通知、决定等,因为综治委本身就是一个协调机构,无权制订有统一约束力的法律法规,这也是中央综治委及各地综治委下发的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措施得不到贯彻落实的原因之一。通过立法,明确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有部门负责,可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能落到实处,这是第一个好处。第二通过立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可以确保各职能部门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做到相互配合,使安置帮教工作由原来的各职能部门友情合作变成法定的职责,不履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能有效地解决推诿、扯皮问题,更好地解决因为配合不好而导致的脱管、失管问题。第三,通过立法 把这几年各地通过实践证明可行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使安置帮教工作的各种优惠政策能落到实处。虽然我区为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低保问题、再就业问题制订了一些好的办法和措施,但因为不是法律规定,没有强制执行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靠司法行政部门去协调,协调好能落实,协调不好,司法行政机关也无可奈何。如果上升为法律规定,只要依法办理即可,使安置帮教工作有抓手。第四,通过立法,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二)强化科学管理,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难点最大的,也是长期以来被忽视的是心理矫治问题。长期以来,在监狱、劳教场所重监管安全,但由于人才缺乏等原因,对于心理矫治大部分监狱及劳教场所都重视不够,加上分类关押也才刚刚推行,所以在监狱服刑时还存在交叉感染问题,有的服刑人员甚至比入监时更强化了罪错观。加上我国对服刑人员只有刑期的规定,没有心理矫正的硬约束,也没有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所以在刑释和解教时,对这两类人员的罪错矫正情况没有一个客观科学的评估,更谈不上对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提供重点帮教建议了。实际上,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心理矫正上,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可以发现这部分人大多是在监狱服刑期间本身的罪错就没有得到矫正,回归社会后,没有得到科学的心理矫治,加上社会上的歧视,生活、就业上遇到困难,强化了其仇视社会、自暴自弃的犯罪心理,导致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我们认为,当前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应放在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工作体系和监督评估体系上。具体地来说,应当重视过去被忽视的心理矫正工作,监狱、劳教场所除做到分类关押外,还应重点做好心理矫治及评估工作,针对不同的对象列出工作重点,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帮教工作应当向前延伸,定期到监狱及劳教场所开展帮教活动,协助监狱做好改造工作,同时了解服刑在教人员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20xx年我局与南昌监狱结成友好单位,为下一步衔接、帮教工作打下基础。而监狱和劳教场所在刑释解教时,应当对刑释解教人员有一个评估报告提交给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向他们提出应当重点关注的工作重点。监狱和劳教场所还可定期走访刑释解教人员,了解他们回归社会后的现状、出现的问题,从中找出监管改造工作中应当改进的地方,这样监狱劳教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有效地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问题。

(三)优化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化管理, 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当前刑释解教人员出现脱管、失管、漏管问题主要是信息不畅、不准,各职能部门没有做到资源共享。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法院制作的生效判决应当抄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场所应当提前把服刑在教人员的情况告知司法行政机关,但是这些有效解决失管、脱管、漏管的措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尤其是现在农村人口流动性大,而公安机关的信息网是全国最全、最准的,如果公安机关的信息能够同司法行政机关共享,可以解决人口流动及户口迁移导致的地址不明无法管理的问题。如果法院系统把生效判决及时抄送司法行政机关,让司法行政机关早早建立辖区服刑在教人员的档案,对于解决脱管问题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相关政法部门的资源共享,各安置帮教机构利用信息化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出现失管、脱管、漏管现象。

(四)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齐抓共管,提高安帮成员单位参与率。各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应把安帮工作摆上位置,纳入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之中,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层层签定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格局。由区综治办牵头,加大协调力度,安帮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区综治委应及时对安帮工作各成员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各自职责,激活成员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安帮工作有机地融入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细化量化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综治目标考核,对履职不能或履职不全的成员单位应予严惩并与“一把手”的政绩挂钩。充分依靠公安、劳动、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及工、青、妇等安帮工作成员单位,迅速形成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安帮工作,力争给刑释解教人员更多的优惠,扶持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真正做到和谐成果人人共享。

(五)强化衔接管理,丰富帮教形式,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各乡镇(街道)及其安帮工作站要坚持走社会化道路,依靠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帮教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使安置帮教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1)向前延伸,及时衔接。将安帮工作向监、所延伸,掌握本地籍将要刑释解教的人员情况,提前做好接茬准备工作;
重大节日组织探监探所,鼓励服刑在教人员迷途知返,重新做人;
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的亲友及时去监所接人,以减少出了监所门就游荡社会的现象。(2)多措并举,感化教育。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力量,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慰问信等形式,教育、感化和挽救刑释解教人员。在帮教方法上,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满腔热情地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变为自觉行动。(3)排忧解难,依法维权。避免单纯和空洞说教,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思想教育、普法宣传等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援助等,并为确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复学、就业、养老等生产、生活难题。

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进一步完善衔接管理和部门协同配合机制。贯彻落实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重点人员实行无缝对接。要完善看守所释放对象的衔接管理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解教后的衔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衔接不到位的脱管漏管现象;
进一步加大有关部门工作的协调配合力度,制定工作意见,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和有关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要求。要联系民政部门对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按关政策给予救助,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关规定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要明确外来流动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的关规定,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生活保障、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帮抚政策,为提高帮教安置工作成效打下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高危对象安全管控力度。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共享外来流动人员信息资源,认真开展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对象的情况摸排,探索推进这方面工作的有效举措;
组织村(社区)每月排查分析工作,认真梳理重点高危对象,特别是要将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三无”、涉毒、涉黑等类刑释解教人员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制定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完善重点高危对象安全管控责任制。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工作考核督查力度。发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作用,不断充实安置帮教系统的信息,及时掌握服刑、劳教人员的情况。要充分运用网络、电话等工具,开展各种帮教活动。加强队伍培训,熟练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的操作规程。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平时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督查,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做好就业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政策上的帮助;
同时,继续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建设,要多与企业沟通协商,加大安置力度。要不断完善安置、管理机制,提高安置工作实效。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的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适时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掌握一技之能。加强“三无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促进、帮抚力度,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五、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工作力度。按照社会管理创新要求,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帮教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渠道、新途径,总结帮教安置、再就业培训、帮贫解困和引导促进自主创业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对帮教安置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单位和企业进行表彰,带动我们街道帮教安置工作深入发展。

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搞好安置帮教工作,重点是要搞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四化”,即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和职责规范化。我们认为:职责的规范化是前三者的基础和保证,特别在象湘西这样的贫困落后的地方,安帮工作职责的规范化尤显重要。如在一些地方,由于工作职责的不规范,从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程序开始就是五花八门的,有的是本人拿着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有的在司法所报到,有的由劳教劳改机关直接寄到当地政府,其中又有把刑释解教人员的籍贯搞错的,有的刑释解教人员没有报到,到了重新犯罪后有关部门才知道有“二进宫”、“三进宫”的人。对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具体情况基本靠“摸脑壳”,很好地开展帮教工作就无从谈起了。而在有的地方,由于工作职责得到了很好的明确和规范,在经济、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数量等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其安置帮教工作就是比其他地方要顺利得多,容易见效果得多。

通过对县市安置帮教工作情况的调查和几年来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实践,我们认为要搞好安置帮教工作职责的规范化,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明确党政领导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使安帮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地开展。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注重预防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取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成绩,也就不容易进入领导的视线、得到领导的重视。党政领导也就容易忽视自己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所以曾有的领导责问:现在从正规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都不好安置,还怎么对这些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啊?而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内容涉及到许多成员单位的职能,光靠安置帮教办公室来做是根本无法完成的。在这里,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就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在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也就是说明了指导、领导安置帮教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项工作职责。因此,安置帮教工作必须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让党政领导明确其在安置帮教工作的职责,并统一领导和指导安置帮教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要进一步完善接茬制度,规范相关部门在接茬工作中的职责,理顺释解人员从监所到社会的管理交接。

完善接茬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尽量不出现对释解人员的漏教、漏管。我们认为完善接茬制度,就是要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即设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内的安置帮教办公室对其辖区内的监狱、劳教所一定期间的释放人员情况进行统计综合,然后将其下发给下一级安置帮教办公室直至乡镇的安帮管理站,县市安帮办或乡镇安帮管理站按照上级发来的名册对释解人员进行摸底了解,同时也从下面了解漏登情况,然后再逐级上报。横向上要加强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情况沟通,如安置帮教办与当地的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等。通过明确和规范各自的职责,加强纵横向的联系,这样基本上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漏管、漏教,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要具体明确各安帮成员单位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并要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共同安置帮教的格局。

目前在很多地方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大多数的安置帮教工作都压在了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的安置帮教组织身上,而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仅仅徒有虚名,有的成员单位甚至连安置帮教的概念都搞不清。安置帮教工作由负责日常性工作的司法行政部门独担的局面(因为基层安置帮教组织也是由基层司法所负责指导的),使司法行政部门疲于应付,安帮工作滞后,效果不佳。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安置帮教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虽然由六部委的文件进行了规定,但不具体,太过于原则,缺乏相应的督促机制,难以落到实处。所以,要对安帮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具体,并建立比较完善的督促机制,让安帮工作成员单位在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而不是消极等待,形成一个共同参与、充满生机的安帮工作格局。

四、结合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应当适当拓宽安帮工作的职责范围,以适应安帮工作的发展要求

随着安置帮教工作的不断发展,其职责范围

也由必要进行调整。一是作为安帮工作“向前延伸”的进监入所帮教工作,将帮教工作提前进入角色,对服刑在教人员现在的改造和回归社会后的安置帮教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应当明确进行进监入所帮教的工作职责,将其建成一个长效的制度;
二是实际安置帮教工作中,安帮组织往往联合安帮对象的所在单位、有关亲属共同开展帮教,对此,就要明确和规范安帮组织在工作中与安帮对象的所在单位和有关亲属共同开展工作的职责;
三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地域流动也越来越频繁,很多刑释解教人员也融入了打工的大军之中,这就使安置帮教工作的难度更加大。一些发达地区的安置帮教组织不仅要掌握本地区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还有掌握外地区来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并开展帮教工作。这作为一个新的职责,也急需得到明确和规范。就安置帮教工作职责的规范化,我们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两点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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