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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五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8-15 11:35:03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我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五篇】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我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意义

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抓手,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武义的要求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着力建立健全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市场化取向的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解决公共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

(二)总体要求。逐步取消政府对"竞争性、有限性、垄断性"的公共资源指令性配置方式,凡是符合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要求、群众比较关注、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公共资源配置项目,都应逐步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轨道;
凡是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都应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公平竞争的方式统一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作;
凡是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都应及时、准确地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它媒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原则和重点

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要坚持依法、公开、利民、"谁主管谁负责"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在继续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上,下一阶段重点推进以下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1、国家有限自然资源的商业性经营开发项目,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出让,矿产资源、森林、荒地等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2、依附于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的经营性项目,包括供气、供热、排污权有偿使用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权,公用设施冠名权,户外广告设置权,出租车营运权的选择等;

3、非经营性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项目,包括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的日常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的物业管理等;

4、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会展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或专营性项目,包括文体(会展)活动冠名权、公办学校教学用品和后勤服务采购、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等;

5、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非生产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项目,包括公共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公房租售、公车定点维修单位选择、公物处置等;

6、利用公共职权或履行公务所形成的公共资源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选择和招标、审计等中介服务单位选择等;

7、其他可采用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三、加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一)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若干意见》要求,将我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综合管理机构和交易办理机构名称进行统一规范:

1、领导机构。将原"武义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名称规范为"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各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2、综合管理机构。将原"武义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称规范为"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3、交易办理机构。将原"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名称规范为"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明确职能分工。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全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建章立制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审定、公布各类交易制度;

(3)会同监察等部门督促应进场交易项目进场交易;

(4)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设置公共资源交易程序;

(5)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评标专家库;

(6)对各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7)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投诉统一进行登记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投诉的调查处理。

各相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监察部门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交易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做好招标公告、评标专家抽取、交易见证等各项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2021年,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规范交易服务行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交易平台法治化水平”列入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作为交易平台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中心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印发《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轮流讲法,带头学法,全年集中学法9次。组织“公服论坛”专题讲座10次,引导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有序,招投采购行为依法进行。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立足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定位,持续优化交易流程和工作机制,完成交易服务制度“回头看”,完善制度39项,新建制度9项。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着力点,全面推行“不跑也能办”改革,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事大厅”,“全程网办”事项占比61%,其余事项全部实现“仅跑一次”“马上办”。推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常态化,设立28个评价终端,实行服务效能“一对一”即时评价和“靶向”监督。重大项目进场实行专人跟进、全程跟踪、上门服务,在交易环节“程序不减、时间缩短”,助推我县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以交易服务全流程电子化为着力点,持续推进电子交易云平台优化升级。拓宽电商模式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品目,极大地提升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便捷性,节约了交易成本,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增强。2021年1月至11月,共计组织实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87 个,交易总额54.4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招标项目151个,交易额13.67亿元,政府采购项目233个,交易额40.78亿元,合计节约金额0.53亿元,资金节约率0.97%;
产权交易3个项目,预算价0.124亿,交易额0.167亿,溢价率35%。

三、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实现决策过程全纪录,强化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机制,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坚持把交易信息公开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生命线,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交易信息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丰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交易信息“点对面”“点对点”推送,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公开、透明、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2021年,利用阳新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计3000余条。

五、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加大资源交易法治保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资源交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肃查处招投标、政府采购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和曝光。

(二)执行上级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操作。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省市相关法规,各类交易的全部环节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推行实时在线监督和远程电子评标。加快推进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三大业务交易管理系统建成使用,着力完成省市县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对接和实时报送工作以及网上报名和网上缴交保证金等电子交易环节。下一步将逐步推行网上开评标系统,逐步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抓住党政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进机关;
组织开展常态化学法,推进交易法规进企业;
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采取“以案释法”、微信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交易法律法规法治进社区、进广场。

在法治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为建设平安阳新,打造“廉洁、公平、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ngguo7”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公管局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市公管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 加强领导,规范程序,提供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体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局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承担政府信息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引领,规范公开程序。《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内容、申请方式和注意事项、答复时限,不予公开的四种情形,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投诉举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信息公开协调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共计18项。制定《合肥市公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更新时限。

(三)加强日常调度,提高公开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公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析调度制度,每季度将信息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通报。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推进全过程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着力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突出问题,围绕各栏目公开周期、文件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意见征集时限、报表数据查询、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维护员专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处罚决定等信息及时、规范。

二、 突出重点,回应关切,深化公开内容

(一)加大用权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权力配置信息、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权力目录、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分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他权力分表。2020年以来,共行政处罚文书10份,处理违法违规企业9家。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2020年以来,共面向社会征求意见6次。

(二)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八项要素,深入解读《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暂停和终止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导则》等政策制度。同时,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效果。

(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出台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社会热点的主动回应和舆情引导,完善在线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2020年以来,共受理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同时《关于暂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关于逐步恢复部分项目开评标活动的公告》《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交易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让市场主体及时掌握疫情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116号)《合肥市公管局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合公督〔2018〕50号)和《关于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的通知》(合公业〔2018〕51号)要求,确保做到应公开、全公开。项目审批信息、标前公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变更信息、资格审查结果、单一来源公示、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履约反馈、违法违规处罚等全过程公开。2020年累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195712条。

(五)全面落实监督保障。围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整改方案,全面排查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回应关切、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71个栏目,梳理问题清单,落实问题整改。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加强对口单位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开展基层对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指导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后通报。

三、 创新思路,拓宽载体,推进平台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深圳锦辉驾校”为你整理了这篇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与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建议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2020年1至10月份,全市共计成交各类交易项目2.3万宗,成交金额243.2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616项,成交金额78.8亿元;
政府采购项目1694项,成交金额21.5亿元;
土地出让项目117项,成交金额120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交易额分别为52.63亿元、246.58亿元、217.50亿元、303.48亿元,成逐年上涨态势。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全市范围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平台体系逐步健全,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概括起来,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集中行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整合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医疗保障、数据资源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责,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执法监督审查力量不断增强,监管效能不段提升。

(二)制度规范加快出台,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不断健全。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交易规则,坚决遏制低于成本价竞标行为,覆盖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管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组织清理并修订废止相关交易制度文件,重点纠正限制市场公平竞争、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行为,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制度规则更加合理合法。

(三)平台运行更趋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企业申请事项实现程序优化、流程简化、限时办结、进度可查,交易便捷度明显提高。支持企业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交通运输、水利工程造价数据交互接口规范,推行远程电子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平台电子化水平稳步提升。

(四)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全市范围内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更加注重标后履约监管,信用监管加快推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市场行为。大数据应用加快推广,开展数据关联比对和数据统计分析,做到实时智能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结果通报反馈以及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形成协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排查一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立案侦查一批涉嫌串通投标案件,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明显改善,各方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安排

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在此基础上,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扩大到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系统梳理公共资源类别和范围,制定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坚持应进必进,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稳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跨地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全年公共资源交易金额达到600亿元。

(二)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实行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及受理投诉行为。不断优化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推广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持续推进“不见面开标”“掌上交易”等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进一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实施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完善评标评审专家、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培训、考核和清退机制。强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加清朗,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逐渐减少。

(四)进一步健全标后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动态掌握项目开工及进展情况,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对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常态化的常规巡查。二是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检查方式,开展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巡查,由标后办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聘请外地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组成巡查小组,深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三是建立标后履约“双约谈”机制,由市政府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诚信履约事项的中标约谈;
由建设单位牵头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门问题的履约约谈。四是开发应用芜湖市政府性资金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平台,自动对关键岗位人员异常变更、工期拖延等异常情形发出预警提示,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亮点、创新点和问题

(一)创新“智慧监管”,精准打击串通投标。市公管局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进新技术和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会同公安部门创新构建“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打击串通投标专项整治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共摸排线索问题线索53条,行政处罚7条,立案32件,审判9件。2019年,“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纳入2020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工作,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列装和推广使用。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专报》第62期介绍了芜湖市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的先进经验,充分肯定了芜湖市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智慧监管的创新做法。2020年10月,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安徽省第17届长三角法治论坛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

(二)市县一体化平台改革。2015年芜湖市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试点城市。2016年4月1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平台正式转轨运行,是全省唯一统一企业(供应商)库、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诚信评价、统一专家库的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了具有芜湖特色的市县一体化平台交易模式。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试点工作被省发改委公管办作为2016年度改革工作的重点成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打造“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市公管局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制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黑名单、不良行为认定披露、机构名录管理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一系列信用制度,通过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履约现场交易市场两场联动,努力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四、对市政府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一)加大对公管系统人员编制支持力度,适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执法支队架构;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着力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规范运行

(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按照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要求,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电子监控平台建设,争取5月底前全面完成,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试运行,7月1日正式运行,构建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督促制定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编制进场交易目录,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集中交易,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管办不分等问题,实现交易服务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资局等)

(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科学化。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法规,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办法,规范制订交易活动流程,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推进交易流程科学化,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八部委20号令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对县域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实行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和评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统一平台,健全“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真正发挥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监督网,坚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上公开公示制度。试行个别重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或群众代表参与现场监督,让更多群众了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流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运作体系公开化、透明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等)

二、着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并全程监督

(六)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督促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督,加强招标方式核准、招标文件审查和招标程序监督,严肃查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转包等行为,推动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县比选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规范小型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招监办、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七)强化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督促县国土资源局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严禁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甚至非法转让土地等问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协作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

(八)强化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继续深化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对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按照“能推向市场的一律推向市场”的原则,实行招标拍卖制度。督促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行业及公益性单位资产处置公开转让。(责任单位:县国资局;
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

(九)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强化制度改革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度。推进采购监管体制改革,逐步将政府采购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着力服务重点工程和bt项目并定向监管

(十)盯紧重点工程强化监管。分别组建项目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严格把关,确保全县重大项目提速不失规范,服务不失监督,高效不失廉洁。(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四、着力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并跟踪检查

(十一)盯紧标后履约环节开展巡查。继续发挥标后履约巡查组作用,专项开展公开招投标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每一个公开招投标项目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定期通报,严格整改;
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格问责,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招监办、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十二)盯紧中标人开展警示。继续推行中标人约谈预警,严格落实“六必须”,即必须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必须签订中标承诺兑现责任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管理合同、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必须实行压证施工、必须保证项目班子成员到位履职、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证工期和质量。运用短信平台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各方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责任单位:项目业主部门;
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各行政主管部门)

五、着力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纪案件并公开曝光

(十三)加大对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监察力度。强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职责的主体责任和监察部门的行政监察责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监管工作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和查处。(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协作单位:各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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