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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10篇

时间:2022-12-05 18:35:04 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10篇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XX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 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简称“两庭”建设,是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10篇,供大家参考。

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10篇

篇一: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X 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

 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简称“两庭”建设,是人民法院物质装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本保障。随着“两庭”建设纳入五年规划进行保障推进,人民法院“两庭”建设得到了改善,但资金短缺、手续繁琐、专业人员匮乏等原因也影响着“两庭”建设进度。本文对 L 市两级法院“两庭”建设进行调研,介绍L 市两级法院基本情况,指出“两庭”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基本情况 L 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 7 个基层人民法院,现共有人员编制数 X 个。XX 年,全市法院系统累计收案 X 余件。近年来,在上级法院和当地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

 下,按照审判与建设统筹兼顾、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原则,整体推进“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L 市法院“两庭”状况极大改善,有效保证司法活动的规范化运行,为推进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大局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概况。据调查统计,L 市法院系统各类用房面积总计 X 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各类用房面积 X 平方米。在审判法庭各类用房中,审判法庭X 个、面积 X 平方米,占比 X%;立案用房 X 平方米,占比X%;信访接待用房 X 平方米,占比 X%;执行用房 X 平方米,占比 X%;信息审判管理用房 X 平方米,占比 X%;诉讼档案管理用房 X 平方米,占比 X%;其他用房 X 平方米,占比 X%。

 7 个区县人民法院共有人民法庭数量 X 个(不含在建),建筑面积为 X 平方米,共占地 X 亩。总的来看,市、县两级“两庭”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能满足审执工作需要和基层群众的诉讼需求,使“两庭“成为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重要阵地。

 (二)“十三五”期间“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L 市法院系统共有 11 个人民法庭纳入“十三五”规划地方基建计划,规划建设规模合计 X 平方米,实际建设规模 X 平方米,占地 X 亩,目前已有 4 个法庭建成,其他法庭正处于建

 设实施阶段;已通过投资计划批复的 X 个法庭,预计总投资X万元,已确定投资来源金额X万元,其中中央投资X万元,省级投资 X 万元,地方投资 X 万元,自筹 X 万元,拖欠债务 X 万元。\ (三)“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举措。L 市两级法院系统切实把推进“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站位谋划、高质量推进,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法院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了以各级法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与基层人民法院联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沟通协调。在项目立项、报批、建设等过程中主动向上汇报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地方配套资金,主动与当地财政、城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安排专人跟进服务,报告事项办理进度,确保项目各项工作不断档、不掉链。三是严把工程质量。为保障项目工程质量,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多数法院实行专人负责、领导督促的工作方式,切实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调研,以“十三五”期间“两庭”建设项目为例,集中反映出不少困难和具体问题。

 (一)土地划拨手续难度大、时间长。多数基层法院反映,在推进新建人民法庭项目过程中,土地划拨手续难度大,前期规划选址与后期办理土地手续时,面临土地性质转变进而导致办理程序繁琐、规划许可手续滞后的问题,直接影响项目开工建设。

 (二)资金缺口大、负债 多。由于近年来地方着力抓城镇规划、重大基建项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划拨用于“两庭”建设的预留专项经费有限,使得基层人民法院多数处于负债推进建设,经费紧张成为所有法院面临的最大难题。如 L 市纳入“十三五”规划的 X 个法庭建设项目,以确定投资来源金额 X 万元为总额,中央投资占比 X%,地方投资占比 X%,省级投资占比 X%,拖欠债务占比 X%,区县法院自筹金额占比 X%。

 经费保障不到位、按约拨付工程款不及时,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也间接影响到后续配套设施项目的跟进,“先天不足”带来了后续采购装备上的“缺胳膊少腿”。目前,有两个法庭装修完工后,因经费短缺,后续采购不能及时跟进,迟迟无法入驻办公。

 (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在市县两级法院系统中,人员专业较为单一,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类技术人员极少,项目建设具体工作责任人主要还是以法院工作人员兼任,在“两庭”建设立项前期和建设推进过程中,因对工程建设相关的程序了解不到位、资金预算不准确和项目管理工作不熟悉,导致工程量核算不精准、项目推进不及时、工程时限不按时等问题出现。

 三、对策及建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两庭”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基层法院在“两庭”建设中负债累累,亟需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在“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前瞻性和科学性。

 一是稳步推进“十四五”期间“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前,少数基层法院由于修建时间早,缺乏科学系统规划,审判法庭整体数量不足、容量体量有限,人民法庭存在基础设施陈旧、规范管理失调等问题,有一基层法庭还评定为 C 级危房,已不能满足当前审执工作需求。基于“十四五”期间基础设施规划要求,从法院本身来说,应贯彻落实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相关要求,本着适应审判需要、建有所值、物尽其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推进智慧法院建

 设,提升国家法律形象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切实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二是建议加大对基层法院项目建设及资金倾斜力度。基层法院是基层的司法机构,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是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有其独特的重要性。在争取建设项目方面,由于审批手续繁琐、个别项目立项缓慢、经济条件制约等问题,直接影响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建议省高院在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中,对基层法院特别是贫穷地区加大项目、资金倾斜力度,改变贫困地区基层法院的落后面貌,彻底扭转“两庭”建设的被动局面,把基层法院建设成为群众心中的“公平秤”和“维稳器”。

 三是建议加强对工程建设专业人员的培养。人民法院“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较为专业,建议相关部门在全省法院系统招考时,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适度给予一定的招考比例和指标;每年就“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开展集中的专班专题培训,明确要求各法院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人员参与培训,切实提升专业素质。

 四是建议制定设计单位准入原则。由于基层法院从事建设工作的多为非建筑专业人员,在建筑理念、设计原理、施工图研究上较专业人员存在较大差距;而中标的设计单位对法院的功能需求、建筑风格、规划布局的领会把握不深不透,

 致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沟通存在偏差。建议由省高院对全省法院系统的施工设计标准和样式进行统一设计、科学规范,并制定设计单位准入原则,切实提升“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针对性和辨识度。

篇二: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调研报告 XX 县人民法院现有四个人民法庭的格局于 XX 年 X 月正式形成。其中,XX 法庭现有干警 X 人,近三年年均收案数 X 件,平洋法庭现有干警 4 人,近三年年均收案数 X 件,X 法庭现有干警 X 人,近三年年均收案数 X 件,X 现有干警X 人,近三年年均收案数 X 件。具体以 XX 年度为例,XX法院四个人民法庭共受案X件,结案X件,平均结案率X%;判决 X 件,上诉 X 件,大多数维持原判;调解撤诉 X 件,平均调撤率 X%;普通程序结案 X 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X 件,参审率 X%。

 进入新世纪以来,XX 县人民法院各人民法庭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肯定,同时促进了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一、取得的工作成绩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法庭创造条件,通过组织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巡回审判、“村屯法官”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实现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人民法庭对于判决案件,通过落实审判责任、严格审判管理等途径提高审判质效,作出胜败皆服的判决,实现服判息诉。

 (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严格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人民法庭通过审判管理监督审判权运行,落实审判责任,实现司法公正。法庭庭长发挥主导作用,监督案件审判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审判质效。二是提高了公正指标。XX 年,XX 法院公正指标居于全市第二位,四个人民法庭承担了 75%民商事案件处理,为司法公正做出了突出贡献。三是通过廉政建设保证司法廉洁。人民法庭通过执行廉政制度、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保障廉洁司法,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是推进诉调衔接工作。今年以来,人民法庭办理诉调衔接案件 X 余件,为群众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二是推进巡回审判工作。XX 年,人民法庭创造条件开展巡回审判 X 余次,便利群众的同时也起到了法治宣传和教育作用,《人民法院报》对此项工作给予了报道。三是推进村屯法官服务举措。人民法庭利用身处基

 层的特点,深入推进村屯法官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X 次,解答法律咨询 X 人次,调处纠纷 X 余件,发挥了为民司法的综合效能。

 (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依法发出司法建议。XX年,四个人民法庭向有关部门共发出司法建议 X 件,收到回函 X 件,建议全部得到采纳,提高了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推动大调解格局建立。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行政组织的调解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及程序规范,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推动大调解格局早日建立。三是监督依法行政。人民法庭通过执法办案、司法建议和普法宣传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社会民主与法制进程。

 (五)加强法庭自身建设。人民法庭在司法活动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了自身发展。部分法庭通过多方努力改善了供暖、食堂等生活条件,庭室管理模式逐渐成型,正规化和制度化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与成长进步,庭室领导也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

 (六)

 注重积累改革经验。人民法庭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审判单元,人员组成和功能设置相对完整,多年来在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审判责任、审判权运行机制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客观上为司法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境 四个人民法庭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内外环境的制约,历史与现实矛盾的交织,各项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不足,影响了法庭工作的推进与提高。

 (一)管理有失科学、规范,影响法庭整体工作。法庭对人员的管理存在重使用、轻培养,重任务、轻关怀等现象,安排任务不明晰,不合理,不均衡;对财物的管理只考虑眼前,不考虑长远,只考虑审判工作,较少兼顾辅助性工作;对案件的管理缺乏全局观,结案不均衡,有突击结案现象,审判长组织合议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对综合管理工作经验不足,不善于通过召开庭务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和部署工作任务,有的工作进展缓慢或落实不力。

 (二)审判力量不足,干警队伍素质不均衡,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数法庭没有达到“三审一书一警”的要求,部分法庭干警审判技巧不足、业务知识不丰富、综合能力不强,缺乏积极性,进取意识不强,完成工作被动应付,不求高质量,消极懈怠。

 ( 三)信息化进程缓慢,司法公开主动性不足。没有认识到司法活动信息化与公开化的重要意义,配备的数字化法

 庭设备没有充分运用或不注重维护,管理者不会使用流程管理软件的情形依然存在,司法公开工作比较被动。

 (四)审判质效有待提高,案结事了没有完全实现。审判质效还存在提高空间,提高审判质效的举措还没有充分运用。判后答疑解惑工作不到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较高,服判息诉情况不理想。

 (五)司法作风还需改进,司法为民方式单一。“六难三案”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法庭没有充分发挥身处基层的优势经常性地推进司法为民工作,司法为民形式单一。

 (六)忽视调研工作,不注重审判经验的总结和 审判规律的把握。对于调研工作经常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就未能做到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

 三、问题的成因 一、管理制度没有健全和落实,管理思维滞后。法庭管理者实施制度建设与落实是实现法庭科学管理的根本,但是个别庭长因为业务繁忙就把制度放在一边,仅凭经验和喜好开展工作,法庭管理就容易顾此失彼、陷入混乱。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庭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管理思维与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这种变化。

 二、人员配备不齐,分工不合理。人民法庭的受案数量不断上升,承担的职能也在增加,法庭干警数量却难以相应增加,导致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由于分工不够明确合理,大量辅助性工作集中在部分干警身上,分散了办案精力,也影响了审判辅助工作的开展。

 三、忽视队伍建设和干警素质提升。人的因素是一切因素中最关键的因素,但是部分法庭依然存在忽视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现象,诸多问题随之产生。

 四、后勤保障不到位,软硬件设施不足。司法活动所需用品不及时到位,信息化设施不足,干警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欠缺,都会影响法庭科学发展。

 五、缺乏激励机制和人文关怀。部分法庭不注重奖励和激励机制建设,不注重推选优秀典型,对干警缺乏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久而久之,干警的精神就容易懈怠,归属感消失,进取意识就容易减退。

 六、不注重执法办案社会效果,宗旨意识不强。部分法庭没有树立三个效果统一的责任意识,只是结案了事,没有案结事了。缺乏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导致为民司法存在一定的被动性。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法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为了推动实现法庭工作全面发展,依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实现人民法庭工作科学发展。

 一、落实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科学管理。首先,各人民法庭应该落实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这等于掌握了法庭发展的“总开关”,会对法庭管理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各项制度还要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坚持与时俱进,顺应形势要求。比如,随着审判责任制的不断推进,法庭的审判管理制度也要相应进行调整,体现审判责任制的时代要求。最后,还要高度重视信息化与司法公开工作,合理运用数字化法庭和审判管理流程软件,重视大数据的分析与运用,实现庭内公开与庭外公开,创新司法公开形式。总之,法庭对人财物和案件的管理要做到心中有数,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庭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分工,加强人员配备及后勤保障。首先,法庭庭长是优质的审判资源,坚持在审判一线可以提高案件质效,还将带动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更能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其次,在工作安排方面,既要让每名干警发挥其自身优势从事擅长的工作,又要适当轮岗丰富其工作经验,根据实际合理、明确分工,法庭和干警才会

 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最后,法庭还要争取补充人员,注入新生力量,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给法庭干警营造舒适、愉悦的人文环境,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相关待遇。在政治方面,通过加强学习、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在业务方面,通过业务知识学习与考试相结合,组织庭审观摩自评与互评相结合,新老法官座谈研讨与答疑解惑相结合,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在作风方面,通过警示教育、先进典型事迹介绍、参加主题活动等方式,强化干警宗旨意识,保证干警廉洁办案。此外还要关心干警的政治进步,落实干警的职业待遇,提高职业尊荣感,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注重案结事了。首先,人民法庭处在矛盾的最前沿,更要注重群众纠纷的切实解决,不能盲目追求结案了事,应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例如,某法庭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主审法官没有单凭原告方提供的借据一判了之,而是经过仔细的调查了解到被告已经偿还了该笔债务,依法驳回原告诉请,维护了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其次,判决案件尤其要注重改进文书说理方式,传统教条式的说教无法引起当事人的共鸣,严

 密的逻辑、严谨的结构、情理法相融合的阐释,判后的答疑解惑,才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定纷止争。调解案件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纠纷的由来、性质等因素,特别要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不能让少数债务人借调解之机拖延债务偿还,损害债权人利益,增加执行工作负担。

 五、创新司法为民模式和渠道,深入推进为民司法。一要深入推进村屯法官服务举措,采取固定时间联络与自由时间联络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基层群众法律方面的疑难与其他困难,发挥其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二要继续发挥诉调衔接机制的积极作用,坚持推进各种形式的诉前调解,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对于难以调解解决的纠纷及时立案审理,诉调紧密衔接,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三要创新巡回审判的载体,根据群众的现实需要在其生产、生活场所开展巡回审判,营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四要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司法为民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为民司法服务。

 六、重视调研宣传工作,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首先,法庭领导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将自己总结的庭室管理和队伍建设经验、审判经验等撰写成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既是对自身工作的提高,又可以带动庭室干警的调研热情。其次,实行调研宣传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和激励制度。利用例会

 推进调研工作,对相关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将调研宣传任务具体到个人,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机制促进调研人才和调研成果的产生,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最后,要发挥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和独任审判案件多的优势,加大对审判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调研,总结工作经验,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创造好的做法,多出好的调研成果,为司法改革提供借鉴与参考。

篇三: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法院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总结和法院两庭建设经验材料汇编

 法院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总结

 法院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总结

  法院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总结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按照区委部署,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 6 月上旬开始,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并于 6 月 14 日下午召开了动员大会。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活动任务。全院干警坚持边学边改,自觉在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认识作好集中整改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我院认真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各单位和广大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搞好集中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整改方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各单位的整改方案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全院的整改方案既征求了各分管单位干警、群众的意见,又征求了一部分当事人、来访群众的意见。

 三是确定整改目标,全面进行整改落实。首先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重点放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上,放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上; 2、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司法不文明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是(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免受侵害;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是防止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落实“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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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容易发生玩忽职守、司法不作为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主要是规范活动,畅通立案渠道,解决好群众“告状难”问题;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畅通涉法信访渠道,及时处理涉法信访案件,落实责任制,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违法干预办案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依法进行独立审判,自觉接受各种合法监督,坚决杜绝该立案不立案、该执行不执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要求各单位要从社会各界的反映中、从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已经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处理明显不当的案件中、从查处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中,深入查找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剖原因,深挖根源。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另外,要求各单位要加强调研,认真分析,为修订和完善下列规章制度打好基础,《党组议事规则》、《院长接待日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执行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审判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考勤管理办法》、《轮岗交流制度》、《信息宣传调研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

 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活动开展的不平衡性,体现在单位之间的不平衡,干警之间的不平衡,活动的进展不平衡,活动的质量不平衡,活动的效果也不平衡;二是个别干警有厌战情绪,存在应付态度,认为活动开展过于频繁,而且战线较长,影响工作,感到疲惫和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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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两庭建设经验材料

 法院两庭建设经验材料

  **县位于陕南的一个贫困山区,属国家级贫困县,全县 30 余万人口。**县人民法院共有干警 74 人,内设有 11 个部门,下设有七个基层人民法庭。年审结案件 1000余件,诉讼费收入约 25 万元。县财政每年除职工工资外,办公经费平均每人每年 300元。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在经费极为紧张的情况下,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多方争取资金,统筹兼顾,以两庭建设为突破口,使我院的物质基础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20**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一、积极争取国债资金,确保两庭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县人民法院面对国家发行国债资金的良好机遇,院党组一班人审时度势,以国债建设项目为契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决心彻底改变人民法院基础设施落后面貌。为争取国债资金,院领导多次邀请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来院视察,并三番五次赴京向他们汇报两庭建设的情况、问题、设想和打算,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横下一条心,不争取到资金誓不罢休,硬是靠他们的决心,毅力和信心感动上级领导,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先后三次向我院投资两庭建设国债资金 200 万元,这是**法院建院史上从上级争取资金最多的一次。

 在资金落实中,一方面大造舆论声势,争取地方配套资金的支持,先后从上级部门争取资金 30 余万元;另一方面主动同计委、财政、城建等部门的联系。统一认识,协调工作,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审到法庭建设有成效。

 在审判法庭建设中,我们一是加强国债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确保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三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院长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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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人,始终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四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审判大楼的建设中,我院领导一行多次赴外地法院考察学习,回家又与专业人员讨论,提出了 六、七种外观设计方案,图纸设计出来后,又在会议室组织院中层讨论,最后确定了独具一格的欧式建筑,实践证明,我们的工作思路是超前的、先进的。五是发扬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在审判大楼建设中,工作人员数次乘公共车去西安购材料,为加快工程进度,往往提前一天晚上出发,购完材料后顾不上吃,顾不上休息又连夜赶回,特别在非典时期,冒着危险外出办事,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

 目前,**县人民法院占地 5 亩,建有审判大楼和办公大楼各一座,建筑面积4000 平方米,其中有一个大型审判法庭、一个中型审判法庭、七个小型审判法庭,每个法庭另配有当事人休息室、合议室,审判桌椅配备齐全,在院大门口另建有 150 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办公楼和立案大厅为全欧式建筑,外形设计独行,渗透了浓厚的法律文化,不仅为县城建设增添了一道风景,而且真正成为人们接受法制教育的殿堂,在**的法制建设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另外,下设的七个基层人民法庭六个审判法庭已建成,另一个因原与政府同挤一院,后迁出新址而未重新修建,今年财政已列入计划。在人民法庭建设中,我们积极创建“五好法庭”,目前已有三个人民法庭被县委、县政府验收通过。

 三、加强了立案大厅和附属施工建设。

 在立案大厅的建设中,我们着重考虑了便民诉讼的和立案庭负有大量信访接待工作的特点,在立案庭设立了立案受理、审限管理、信访调处、诉讼收费、法律咨询、上诉申诉六个接待窗口,并设有休息处、饮水处,同时还在每周周一为院长专门设立院长接待处,并为立案庭配置了两台微机,为立案的审限管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附属设施建设方面,我们为了美化防落,对原来的花园进行了重新整修,聘请江苏绿化专业人员进行设计,还安装了射灯,夜间五光十色,与新建的水幕墙相互映衬,整个设计风格与审判大楼的欧式建筑协调统一,浑然一起。同时我们还新修了车库、餐厅,院落整齐,各种标志明显,办公秩序井然。

 在此基础上,我们顺利实现了办公区与审判区相分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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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大楼门位设有两名专门聘用法警值班,在立案大厅设立来信来访接待处,在办公大楼一楼设有行政接待室,在审判楼一楼为各庭同样设有接待室。这样,凡来院的当事人和外来办事同志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域,确保了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我院购置了 17 台电脑, 4 台打印机, 2 台速录机,一个扫描仪和一个刻录机, 2 台传真机,电话增至 21 部,建起了网域网和微机室,五台电脑上了宽带。各庭在自己的机子上建立了共享文件夹,建起学习园地,全院干警在局域网上相互学习交流,开展疑难案件讨论。干警已养成在微机上办公的习惯, 80%的干警在微机上撰

 法院两庭建设经验材料 写法律文书,同时,通过局域网也方便了各庭收结案情况的查询和审限管理。**法院网页正在制作之中,近日可与发布,法庭建设和院容院貌也将会在网上与大家见面。

 另外,我院还加强档案室的投资和建设,已达到省一级标准,今年争创国家级,档案员戴惠敏受国家档案局的表彰奖励。同时我院还投入 10 万元建起了干警健身房、图书资料室,去年冬季,新增加 8 台空调,为干警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新建了干警住宅楼,解决了干警的后顾之忧。

 为加强院机关的安全,一是加强了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无超编和报废枪支,并进行了统一管理。二是在院落和楼梯重点部位安装了红外线警报器,昼夜有专人值班,使整个院 落置于有效的监控之中。

 五、加强了诉讼费和经费管理。

 我院在诉讼费的管理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当事人在银行交款,逐月上解财政专户,每月将 70%返还法院作为办案经费,支出情况实行报帐制,院长审核后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管理。虽然在经费极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从未拖欠干警一分差费,干警服装发放正常。还用节约的办案经费为院新购了警车两辆,各基层法庭也配齐了车辆,全院共拥有警车 13 辆,警用摩托车两辆,为干警下乡办案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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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我院在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特别在两庭建设中,改善人民法院审判环境,完善审判法庭功能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使一个贫困县法院物质装备得到了明显改善。

 今后,我们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下,紧紧围绕为审判服务这个中心,克服困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为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后勤服务而努力工作。

篇四: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法院执行工作 存在的 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就目前现阶段的法律形势来看,民事执行权的直接执行人是法院的执行机构,当法律接到債权人的法律委托时,执行机构可以用产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书作为强制执行的主要依据,根据法定的流程进行执行,应用强制执行的权利来使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中的内容得以实现。民事强制执行有着强制性、法定性等特性。(执法机构即法院是保护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实质内容的强有力保障之一,也是保障民事法律关系中利用私权对于公力救助的最后防线。作为保护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实质内容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利用私权对于公力救助的最后保障。尽管法院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已在近年进行调整,并且基本解决执行难也有了初步的成效,但在实际的执行之中仍有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现状 (一)执行积案多,新收案增幅大

 现今,中国经济腾飞发展中,经济影响文化,因此民众的法律意识在增强。随之而来的民事案件增多。人们诉求的法律渠道需要逐步完善。而强制执法立法的特性:滞后性和抽象性,导致推行工作时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所谓的“执行难”问题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仅仅是因为执法案件的堆积,更是因为新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

 (二)法院执行力度和威慑力的降低

 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诚信的意识也有所缺失,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书自动履行和自动执行的效率越来越低。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有些被执行人拒绝到庭并申报财产,有的甚至隐瞒财产,躲避执行人员等行为,导致执行的困难增加,执行力度也随之降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法律文书也变成了一张白纸,其威慑力也就不再具备了。

 二、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法院民事执行的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综合分析这些因素,我们可以将这些因素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群众法律意识的淡薄

 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一是因为我国普法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强,老百姓对于法律的认知极其有限,由于不能全面地了解到司法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每当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他人非法剥夺时,并不能利用好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二是公众对于法律的威慑性和为威严的认知不足,尤其是对强制执行的概念存在着模糊性,甚至还会出现很多“耍赖”的行为抗拒法律的执行,躲避法律的制裁。

 (二)司法协助人员的不配合

 法院民事执行的工作不仅仅是相关司法部门执行人员单方面就能促成的工作,还涉及到了多个部门和多种行业,需要多方面人员的全力配合。但是在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意愿,要求被执行人执行法律文书中的相关责任时,对被执行人履行查询、冻结、扣押等措施时,会产生多重阻碍,影响后续执行工作的进程。

 (三)强制执行工作缺乏独立司法地位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工作时,会受到来自多方的阻碍,例如地方政府、集团和其他社会实力,尤其是地方政府这一层面,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权益,凡是危害到地方利益的事

 件,地方政府便会在法院执行工作的进程中设置阻碍,大大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推行力度和执行效率。

 (四)执行机构之间联合力度不大

 就我国现阶段的执行案件管辖来看,绝大多数是以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作为执行地点,但是多种案件所涉及到的被执行人员的财产都不属于本法院的管辖区域,这种情况就必须借助当地法院的执行部门的参与,将案件交由当地的法院来处理,但接受委托的法院由于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存在的难度和强度,往往会将案件滞后,执行力度和进程也会受到影响。再者,上级法院之间也没有较为紧密的沟通,没有形成较为坚实而紧密的联系网络,也较难形成合力,这样就使打击不良逃避责任行为的力量大大减弱。

 (五)有效信用机制的缺乏

 目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构建起一个有效的财产监控机制,各个行业和部门之间并不能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而且并没有较为有效的监管机制,这样的结果是让拥有较低诚信的人在严重缺失信用的前提下,仍然可以申请工商信息的注册,注册自己无实体的公司;仍然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常常会存在资产抵扣不了债务的情况,但这并不影响其运营。还有就是我们群众防范意识的不足,导致被诈骗贷款和参与非

 法集资的人数不胜数。这些由于社会信用机制的缺乏,没有对低信用的人群的行为进行限制,这也是造成执行工作难以开展的一个原因。

 三、应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执行难”问题已经挑战了法律的权威,不仅让基层群众不知晓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强度,更让基层群众对法律制度的认识不全面,有的甚至会挑战法律的权威,增加执行难度。所以,打破“执行难”的困境就迫在眉睫了。

 (一)民事强制执行工作环境的积极改善

 从政府的方面来讲,法院可以借助当地政府的力量,通过地方政府对于司法部门的工作干预,将其转化为民事强制执行工作的优势因素,利用政府的力量针对难以执行案件的解决。另外一方面,除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由此一来,当涉及到外地法院的工作时,执行效率才能有所提高。利用好其他部门的力量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除了加强法院和其他国家机构之间的沟通与联结之外,还应加强向群众加强对公众法律知识的宣传,借助多媒体平台,加以法律知识的推介,对于拒绝执行的人要予以曝光和打击,借助群众的力量,则会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

 (二)司法部门还需要完善执行立法和相关措施

 在司法部门的执行立法和相关举措的完善问题上,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司法部门的工作,要尽快完善并强化执行的立法工作,修订现有的执行制度,这样就可以给民事强制执行的工作提供更加可靠、操作性更强的司法法规。新的执行立法中,对于那些拒不申报真实财产状况的债务人,法律可以将其后果严重化。当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通知时,对于拒绝出席法庭的人,要规定出相应的惩戒制度。有些执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还有可能由于被执行人的过度抗拒而受伤,对于这种构成犯罪的行为,需要送到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或管制等强制手段。二是需要将被执行人的变更范围和追溯范围扩大,甚至还可以采取变更执行人的行为,来保障每一位执行人的法律效力。

 (三)加大执行的宣传力度、加强执行的引导力度

 關于执行宣传,有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对低信用人群,采取实名记录的方式,对于有经济能力却不履行法律责任、非法转移财产和抗拒执法行为者,在保证其基本的人权和尊重其合法权益的首要前提下,可以借助舆论媒体来将其曝光。二是加强对于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观念的引导,尤其是在案件多、涉及到的人员少的情况下,法院应法律的宣传、增加执行过程和流程的透明度将债权人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在没有影响执行中立的前提下,适当为债权人多开设渠道,包

 括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围堵,运用这种方式逐步取得公众的信任和理解,使法院的形象得以树立。

 (四)审判和执行部门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

 在审判部门还在法庭审判的阶段,应该考虑到判决结果的可执行力度,遵循便利的原则。拿婚姻中的财产分割来说,若其中涉及到股票、基金的变现,审判部门在进行判决时应当对变现的期限加以确定。再者就是执行阶段,由于有些债务人会存在财产恶意转移的现象,这就会让执行工作拥有了不可避免的难度,让债务人能够“逍遥法外”。此外,我们可以将财务申报的事项前置到审判前期,让案件的当事人了解到财产信息,并将不如实申报自身财产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的责任承担。

 (五)加快执行管理信息化的进程

 加快执行工作的信息化进程,可以让执行人员更加了解办案过程、梳理办案思路和线索,每一个案件的进度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对信息进行公示,逐步完成社会信息共享的实现,使执行案件的透明度增强,不仅方便执行人员的相关查询,还可以使当事人了解案件的节点和进程,这样可以节省执行人员的办公时间,提高办案的效率,在相对透明的环境中执行,让公众可以监督,为公众提供一个可视的查询平台。

 (六)推进法院内部机制的改革

 一方面,要构建一个庞大的执行管理结构,以高级法院为中心,协调好上下级法院的关系,起到其统一管理和协调的功能,加强高级法院对地方政府的执法干预,以保证对难以执行的案件随时进行协调和补充,从而瓦解来自地方的保护主义。另一方面,使将执行的裁判权和实施权的界限加以明确,能让强制执行的工作有法可循,明确的权利界限,更利于执行过程的操作。

 四、结语 总之,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仍然存在,要意识到这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各行各业的积极配合与协调。同时也希望社会对执法部门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误解。国家也应关注到“执行难”的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机制,加快执法工作进程的推进,使得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更加完善。

篇五: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要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是对新形势下党建规律的新探索、新认识、新创见,为全面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奠定了思想基础。基层人民法院是法院党建工作的前沿阵地,便自然成为法院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和时代赋予的新任务,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保持清晰的思路。

 为此,本文就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努力加强、改进方向作了一些分析和思考。

 一、当前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综观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虽然近年得到了一些加强,也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在结果上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或业务与党建“两张皮”现象,要么就是不重视党建工作,要么就是抓党建重形式没有找到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的契合点。具体存在以下八方面的不足: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刻。法院主要工作以审判执行为中心,自然不少人尤其是领导对法院党建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一方面,一些党务干部工作热情不够高、工作不到位,抓党建工作流于形式,被动应付。另一方面,一些法官干警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满足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对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热情不高,应付了事。

 二是党建工作机构设置不合理。基层人民法院的党组织机构一般设有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而对党小组的建立并不能引起重视。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支部的作用,使支部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就要把支部建在庭上甚至建在合议庭上。一个庭(室)只要党员人数在三人以上,就要成立党小组。

 三是党务干部积极性不够高。党务干部人员配备不足,大多属于兼职,不少没有受过正规、系统的党建工作培训,

 党建工作知识不足,党 务工作能力不强,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党务工作,工作自然难于落实,工作积极性也会不高,不安心工作在所难免,难以很好地胜任工作;有些法院党务干部 年龄普遍偏大,对党务工作缺乏激情,工作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使党建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

 四是党建工作形式简单创新不够。党建工作形式创新不够,组织生活内容比较简单,多数停留在念报纸、读文件、表决心、填表格、写总结等的老套路上,停留在应付检查、流于形式的低水平上,有的甚至把休闲、娱乐、聚餐等活动当作党建工作来搞,难以开创法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五是党组织生活开展不积极。很多领导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不愿或很少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很多党员过组织生活不积极,很多情况下只有在不得不开时才开会,使得很多党员把自己党员的身份都淡忘了,甚至会忘记交党费,交党费还要组织委员催促,这样何谈党员意识、何谈宗旨意识,何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是 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不力。上到党委(党总支)、下到党小组因为没有上级专项拨款,基层法院办公办案经费都很难保障,所以基层人民法院在党建工作上就根本谈不上经费保障问题,没有工作、活动经费,党建工作、党务活动

 就很难开展,也难免会造成党建工作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的现象。

 七是督查指导考核体制不够健全。虽说不少法院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之中,但年终具体从细节如何考察没有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比较严重,党建工作显得比较散乱无序,各地各部门发展也不平衡,缺乏整体的凝聚力、战斗力。

 八是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由于党建工作套路旧、水平低、层级浅,导致党建工作难以深入人心、触及灵魂,难以落到实处、收到成效,显得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普遍较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很好的突显。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做好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互结合。加强党建工作,是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而法院队伍素质,又直接决定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必须将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全年岗位目标责任考评之中,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坚决克服“两张皮”现象。

 二是合理设置党的组织机构。要加强“一把手”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增强党组书记对法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

 把党小组建在庭上,找准支部建设与业务建设的结合点,真正起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效果。

 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多关心党务干部,要像组织部门那样关心爱护自己的干部,让党务干部吃得了苦头也尝得到甜头。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党务干部的培训指导,提高党务干部做好党务工作的业务能力。

  四是领导要带头参加党组织生活。法院各级领导不但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党组织生活和活动,更要自觉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在全院营造出重视法院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全体党员自觉参与到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中来。

 。

 五是提高党员质量和加强党员教育。目前,在法院干警中,80%左右是党员,这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员发展质量和数量的关系,不断提高党员质量,自然要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同时要努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保证每名党员通过学习提高自身整体素质。

  六是加强党建工作督查、指导与考核。要因时而宜,多组织一些顺应时代潮流、反映法官法院特征的党建工作活动,同时更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与考核工作,把党建日常工作考核在平时,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

 查和年度考核,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务工作考核标准,纳入工作目标考评体系。

 七是整合内部资源增强党务工作活力。党务工作专靠政工部门一个部门去抓是显然有时会心有余而力不足,必须加强与法院内部机构特别是纪检、 监察、办公室的协调联系,整合内部资源,减少工作内耗,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到加强与纪检、监察、办公室的协调联系,笔者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这几个部门 要由一个院领导来分管。只有领导重视、财力支持、协调畅通,才能为工作注入长久的活力。

 八是落实党务工作经费。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拨付基层法院专门的党务工作经费,与上级组织部门协调,可否将上交的党费返还一半用于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同时还应大胆建立党务工作者的职务津贴制度,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

 九是做好完善组织生活与创新活动形式。要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同时,努力创新党支部的活动,可以是参观考察、接受 革命传统教育等传统形式,也可以是开展读书活动,还可以是创新研究,不断总结基层创新经验,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完善思路,探索新形势下抓好机关党建的有 效途径。在党组织活动形式上,要特别注意增强时代气息,广泛运用新媒体(网站、微信、微博、

 QQ 群、微信公众群)影视等手段,创造技术含量高、传播速度 快、覆盖范围广、触及灵魂深的党建工作方法,让现代元素为新时期的法院党建工作插上高飞的翅膀,不断开创法院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更加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篇六: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2014年 9月 20日 星期六3主编:张冬梅责编:李纯美编:罗芮E-mail:jmrbplb@163.com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它作出的裁判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裁判, 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

 近几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以创建 “示范人民法庭”为契机, 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目标, 贯彻 “强基层、 ‘创四优’、求实效”工作思路,加强监督指导, 不断优化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科学发展。

 全市 26 个人民法庭,有 18 个受到省高院和市委表彰, 有 1 个荣立集体二等功,6个荣立集体三等功, 有 1 名庭长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在今年 9 月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一、优化法庭队伍建设。

 人民法庭是法院最基层单位, 既处于执法办案、司法为民最前沿,也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第一线, 致力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联系群众、甘于奉献的法庭队伍尤为重要。

 因此,我们不断探索 “引得来人,留得住人,用得好人”的法庭人才激励机制, 坚持对法庭干警多一些关心、多一些爱护、多一些培养, 激励法庭干警扎根基层,施展才能,建功立业。

 一是健全党的组织。

 我们认真落实 “支部建在庭上”的规定,根据各法庭实际员额, 通过独立设置、多个联合、整体联合等方式健全完善党组织, 相继建立了 21个法庭党支部。

 这些党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与群众结对子,教育党员法官以身示范,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配强骨干力量。

 各基层法院积极向地方党委汇报, 认真推荐, 严格考察, 确保将思想素质好、司法能力强的人选充实到法庭领导岗位。

 同时按照 “三审一书一警”的要求, 对法庭人员进行调整,将办案力量向法庭下沉。

 各基层法院近两年共招录大学本科以上人员 48 人,全部充实到了人民法庭,约 75%的法庭达到 “三审一书一警”要求。

 全市法庭现有 96 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 35 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达 80%,学历层次、年龄结构得到明显优化。三是培训成为常态。一方面, 积极鼓励并支持法庭干警参加在职教育和司法考试,提升其学历层次和专业理论素养;一方面, 优先安排法庭干警参加院机关和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 近几年法庭干警参加最高法院培训达 30 人次, 参加省高院培训达 349人次。

 各基层法院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法庭干警参加的审判业务研讨会, 市中院各业务庭坚持每年开办一次业务培训班, 均安排法庭庭长参训。

 我们还抽调法庭干警到市中院挂职,同时安排市中院年轻法官到法庭锻炼, 形成了双向交流轮训机制。

 四是干警职级高配。

 26 个人民法庭有 21 个被确定为副科级单位,有 5 个被确定为正科级单位,不仅庭长享受到正、副科级待遇, 一些长期在法庭工作的优秀干警有的落实了正、副科级待遇, 有的被提拔为领导干部,有的被选调到上级法院工作。

 迄今,法庭干警有6 人被提拔为基层法院领导, 有 19 人被提拔为机关庭室负责人。二、优化法庭业务建设。

 我们遵循 “加强监督指导, 规范运行机制, 激活内生动力”的指导思想,始终将优化法庭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常抓常新。

 一是切实履行职能。

 人民法庭处于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前沿, 承担着大量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尤其以离婚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等类案件居多。

 近几年,全市人民法庭审结案件有五成以上涉及家庭、人身关系, 此类案件直接关联民生,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各基层法院均指令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采取繁简分流、当庭裁判以及多元调解、 调判结合等有效措施, 提高诉讼效率, 降低诉讼成本, 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服。2012 年至 2014 年 6 月 , 全市人民法庭收案18206 件, 结案 17583 件, 结案率为 96.33%;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 100%, 没有超审限案件;发回改判案件 88 件, 发改率为 1.4%; 调撤案件11165 件,调撤率达 63.5%。

 二是完善陪审机制。市中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 印发了 《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通知》,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并强力组织实施。

 目前, 各法庭已配有人民陪审员 73 人, 参加合议庭审理的刑事、民事案件共计 3915 件,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比例达到 76.1%, 人民法庭陪审工作明显加强, “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得到改进,参审机制基本形成。

 三是注重信息化管理。

 我们以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为抓手,在人民法庭实现了局域网、互联网、法院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相互对接,网上立案、网上办案逐渐成为常态。

 全市法院统一安装的审判信息管理系统、质效评估系统、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和公文即时传输系统均与人民法庭内网联通,对法庭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全过程实行节点管理,严格监控审限和程序,彻底消除了过去因法庭自收、自审、自执导致的案件久拖不结、暗箱操作等弊端,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了法庭的案件质效。

 四是丰富为民司法措施。首先是依托信息化建设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通过公开审判信息、裁判文书上网、畅通案件信息查询渠道等方式, 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审判、执行信息,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

 其次是人民法庭因地制宜, 总结、推广为民司法、便民服务的经验和做法,让司法服务的 “最后一公里”更顺畅。

 例如,确定了 45 个巡回审判点,巡回立案、巡回开庭达 290 余次;实行了假日法庭, 保证法庭双休不关门, 同正常班次无缝对接;组织当事人集中兑付标的款,彰显法庭执行工作权威; 实施民心工程, 设立 “社区法官工作室”和 “驻村法官工作室”, 为人民群众释疑解惑,讲理说法;开展 “五送”活动, 确定联系点 87个, 每年送法进社区、进厂矿、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达 210 余次,受众达 86000 余人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三、优化法庭物质装备建设。

 我们本着 “法庭是体现法律权威和法官尊严的场所” 的建设理念, 始终将法庭物质装备建设作为系统工程常抓不懈,积极向地方党委汇报,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帮助法庭解决实际困难。

 首先是改善硬件设施。

 长期以来,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基层法院所属人民法庭大都是房屋陈旧、 设施简陋、处地偏僻、交通闭塞, 不仅限制了法庭职能的发挥,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诉累,也影响到法庭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 “两庭”建设中,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 制订了建设方案, 提出 “三年为期,全面新建”的创建规划。

 两级法院自筹资金 980 万元,争取财政资金 230 万元,用于人民法庭建设,现有 19 个新建法庭已交付使用,5个法庭正在建设,2 个法庭拟于明年奠基。

 此外,全市人民法庭都新配或更换了警务用车,配备了常用警械、办公电脑和打印复印设备,为便于巡回审判,还配置了笔记本电脑,并统一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安检设备、指纹安全门等设施,既提高了法庭工作效率,又加强了法庭的安全防范, 使法庭秩序和法官人身安全得到应有保障。

 其次是改善干警福利。

 新建法庭面积平均约为 79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 15000 平方米, 对外设置了法庭标识、公告栏和宣传栏, 对内设置了 “一网五室一堂”,即:

 一个局域网以及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会议室、档案室、监控室和法官食堂, 而且院内土地绿化率达 50%以上,整体风格 “庄重、美观、大方”。

 同时,各基层法院多头并进解决法庭后顾之忧, 每月给予法庭干警人均 200 元的办案补助, 还为法庭配备了空调、电视机、冰箱、消毒柜、热水器等生活设施, 让干警能够洗上热水澡, 吃上热饭菜, 真正做到对法庭干警 “高看一筹,厚爱一分”。四、优化法庭管理机制建设。“司法的公正性维系于法官的高素质”。

 这种高素质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健全的制度, 规范的管理和严格的要求。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切实注重对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 全面加强了法庭的管理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

 人民法庭远离机关,独处乡镇,工作强度高,岗位风险大,如果疏于管理,必将造成工作上的极大被动。

 因此,基层法院在强化法庭监督指导的同时, 结合法庭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政治业务学习、纪律作风建设、公正廉洁司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通过庭长签订责任状、 干警签订承诺书以及严格考勤、治庸问责、明察暗访等形式, 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人民法庭也普遍制定了 《节假日值班制度》、 《巡回审判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等针对性较强的内部规章, 对干警有针对性地进行约束。

 市中院将法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还对法庭采取半年抽查、全年普查以及专题督办、专项督查等措施,切实保证靠制度管理和约束法庭工作人员。

 二是丰富文化建设。营造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法庭文化,是提升干警人文素养,增强法庭团队精神的有效途径。

 其一, 全市人民法庭都建有文体活动室、 “文化长廊”、 “文化墙”等文化载体, 烘托出较为浓厚的法庭文化氛围; 其二, 我们通过在法庭评选 “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活动, 强化法庭干警的团队精神; 其三, 大力开展 “文明司法”、 “阳光司法”、 “惠民司法”、 “能动司法”四项活动并组织乒乓球、象棋、扑克牌竞赛等行为文化活动,使法庭活力得到增强。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

 坚决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确保人民法庭这一前沿阵地清正廉明, 是全市两级法院 “重中之重”的工作要务。

 首先是狠抓法庭内部教育管理, 要求法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廉政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 “五个严禁”和中央 “八项规定”。

 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组织法庭干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 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帮助法庭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近五年来,全市人民法庭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作者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标准推动人民法庭建设 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李继红优化法庭队伍建设优化法庭业务建设优化法庭管理机制建设优化法庭物质装备建设从众多优秀领导干部身上可以发现,大凡有廉洁作风的领导干部, 大多有个良好的家风。

 廉洁的作风, 带出了良好的家风, 又促进干部养成廉洁的作风;反之, 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必然导致工作作风不正、政风不正,并影响党的形象,影响整个社会风气。对领导干部而言, 家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平台,家风往往是作风的某种反映。新华出版社出版的 《家风》一书, 记录了老一辈革命家严格要求子女的感人故事和他们的家风。如主管国家经济工作长达 26 年的李先念,不许孩子经商。

 时至今日,李家的四个子女没有一个人下海。

 李先念的小女儿李小林说:

 “我父亲教育子女,非常严格。他对外人,比对我们宽容。我父亲就是要求我们做普通人的工作, 不能当官, 不能赚钱,更不需要出名,把工作做好就行了。这就是我们的家风。

 ”这样的家风,自是跟李先念严格自律、率先垂范的作风联系在一起的。这样的家风,虽然有可能被误解,甚至还可能遭受指责,但却是最为宝贵的。正是这种看似 “无情”的家风, 筑就了李先念同志坚实、正直的脊梁。家风建设, 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一个作风不正的领导干部,往往是忽视家风建设的。

 其不仅会将不良作风带到家庭,影响家人,进而会给一些居心不良者提供可乘之机。从查处的腐败案看,一些居心不良者往往是从领导干部家庭成员中打开缺口, 并通过这些家庭成员再去打通领导干部的关节的。对一个于家风不屑一顾、对家庭淡漠教育、 对家庭疏于管理的领导干部来说,没有一个不在家人面前 “言听计从”,没有一个不在亲情面前打败仗的。

 既然挡不住家人、亲情的进攻,自然也就挡不住居心不良者的进攻了。如果说, 家庭也是一个人性弱点的避风港, 其最大作用是让人可以得到归属感和信任感。

 那么,要让家庭成为幸福家庭,尤其对领导干部而言, 则必须建设良好的家风。没有良好的家风,所谓 “和睦、希望”,便是空想。而今,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其家风无不受到挑战。建设什么样的家风,自是领导干部必须面对和回答的一个命题。“子不教,父之过。”作为家长的领导干部,在家风建设中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实上,领导干部只有把家风建设好了, 才能为自己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从而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摆正党性与亲情、家风与党风的砝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据《学习时报》家风也是一种作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168 号令 《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下列房屋权属证书申请补发情况公告如下:申请事项:房屋权证书补发申请人房屋坐落房屋权属证书号熊飞塔影一路 16 号长宁大道 87 号南台小巷 9 号市房权证市直辖区字第 00007858 号市房权证市直房改字第 40003541 号市房权证市直辖区字第 00062243 号刘兴梅丁德斌公告期限:2014 年 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止。

 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者须在公告期内向荆门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提出书面异议 (附有关证明材料)。

 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处将依法为其补发房屋权属证。联系地址:雨霖路 6 号联系电话:0724-2300350荆门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2014年 9月 20日土地使用者土地坐落面 积证 号许德志洋梓镇敖河村一组洋梓镇敖河村二组洋梓镇敖河村四组210.5㎡90.7㎡340.68㎡120.0㎡200.0㎡265.50㎡1753.0㎡钟集建 (1991)字第 01160120 号钟集建 (1991)字第 01160214 号钟集建 (1991)字第 01160402 号钟...

篇七: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法院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法院队伍是法院的主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者。队伍建设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基石。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切实尊重并深刻把握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本文拟从此角度出发,结合笔者所在法院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谈谈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自我应对之策。

 一、队伍建设概况(以 XX 年 10 月初到 XX 法院任职时的情况为例)

 (一)现有人员状况。中央政法编制 X 人,缺编 X 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全县公务员总体超编,不予招录。实有干警 X 人中, X 名干警执行地方政策提前退居二线,X 名

 干警因故被上级法院借调,X 名干警辞职,X 名干警申请调动,实际在岗的只有 X 人;具备审判职称的 X 人,但在一线办案的仅有 X 人,办案力量严重不足。

 (二)人员文化结构。由于历史原因,法官队伍成分构成复杂,学历参差不齐,多数未接受正规系统的高层次法律院校专业教育,当然,一部分非科班出身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成长为优秀人才,但大部分人员缺乏系统学习和院校式的人文环境,难以形成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这一现状导致队伍结构中缺少高层次、复合型法官。以 XX 法院为例,大专学历以下 X 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X%;大专学历 X 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X%;本科学历 X 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X%;本科学历以上人数 X 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X%,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 X 人中,法律专业只有 X 人。

 (三)人员年龄结构。人员年龄总体上呈中老年化趋势。由于后续力量补充渠道不畅,随着法官年龄的增长,法官队伍的老化、断层、缺员日益加剧,直接影响到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以 XX 法院为例,X 名干警中:35 岁以下的 X 人,具有法官资格的 X 人;35-45 岁的 X 人,具有法官资格的 X人;45-50 岁的 X 人,具有法官资格的 X 人;50 岁以上的 X人,具有法官资格的 X 人。

 二、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干部管理迟滞被动。班子成员缺 X 个人,具体负责队伍建设工作的政工科长缺位,两名班子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只参加审委会,其他工作不参与(年龄原因和多年惯例);中层正副职干部 5 年多没有调整过,多名中层缺位待补;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庭长和同志均在基层工作 6 年以上,自 XX 年底以来历年任命的 X 名助理审判员一直没有提请任命为审判员,严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 案多人少” 矛盾突出。近三年来,XX 法院受案量呈逐年增长趋势,XX 年收案 X 余件,XX 年收案 X 余件,XX年收案“井喷式”增长达 X 余件,然而,近三年来法官退休、离职达 X 人,“案多人少”的矛盾骤然凸显。XX 年法官年人均结案 X 件,列全市法院第一,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法官在案件审理上不能精雕细琢,案件质量不能得到保障;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大延长,审判效率难以提高。

 三、对法院工作造成的影响 (一)工作压力极大。用一“极”字来形容当前基层法官的工作状态,绝非危言耸听。随着法官任职“门槛”的提高和机构改革的推进,法官的数量不断减少,审判力量的减少与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各项目标、绩效考核、外部压力等等,法官在办案中因担心出现差错而时时如履薄冰,常常处于一种“案未结、心难安、情难

 稳”的压抑状态,时间长了就有一种疲劳感和厌倦感。虽然从上到下,一致要求为审判服务,但法官除了上述工作之外,现实中还要下乡走访、法律宣传、审判“五进”、平安创建、听报告讲座、写论文案例、参加政治学习、工作安排和总结的会议等等。开庭一般在数个星期前已安排,而前述各类活动,大多比较突出,需要占用较多的工作时间,势必与开庭相冲突,于是忙着请假或者开庭匆匆,甚至开庭延期,法官的工作量不断增大。同时,基于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法官不但要在实体上化解矛盾,还要为满足审判管理和司法公开的需要,在案件信息录入、电子卷宗、裁判文书上网等方面花费大量精力,结案后的后续工作也让法官无法解脱。

 (二)职级待遇较低。长期以来,尽管院党组积极争取解决,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干警的职级待遇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相对于政府同级别单位的待遇,法院则明显偏低,特别是在规范公务员工资后的职级落实难度更大。工作近 20年的干警仍是科员,甚至有些法官临到退休只能享受副科待遇,极大地挫伤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我国《法官法》虽然对法官工资作了特殊性的规定,但实践中法官工资标准一直是参照我国公务员工资体系执行,与其他行业收入相比,法官收入亦处于中下水平。

 (三)经费保障薄弱。法院经费名义上来源多渠道,实际上到位无保障,基层法院经费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当地财政拨款,而机关经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尽管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法院经费保障的投入力度,中央财政也以办案专款、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等形式对基层法院进行补助,使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大大缓解了经费紧张问题。然而,目前,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机制标准不一,又缺乏长效机制,现行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适应当前司法发展的需要,从“分级负担”到“收支两条线”,由财政力所能及的保障到法院收取适当诉讼费用、到贫困县法院有中央补助,法院经费保障体制不顺,极大地阻碍了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法官素质的提高。

 (四)“ 陪审”。

 体制不健全。虽然人民陪审员选任了不少,但在实际运行中,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依然存在。陪审员的参审意识、法律意识不强,陪审费用较低且得不到落实,人民陪审员这一职位便显得没有吸引力。现实中陪审时不熟悉案情、只是纯粹的附和凑数;个别法官也认为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少,庭审中不给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的机会,从而导致陪审工作流于形式。

 四、法院队伍建设建设应把重点放在以下几方面

 面对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关键在于抓好“人”的工作。任何工作开展的好坏,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抓住“人”这个根本,围绕人做文章,改变囧态。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身应对之策。

 (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解决人员短缺问题。面对中央政法编制短缺 X 人的现状,积极向党委、上级法院反映,多次跑组织部、编办,陈明利害关系,取得各个领导与各职能部门对现状的一致认可和支持。XX 年年初,一次性上报省委组织部统一招录大学生 X 人,于 XX 年 10 月全部到岗,并全部持有司考 A 证;还根据实际空编状况,争取县委主要领导支持,亲自安排从外省调入本县户籍符合法官任命条件的政法干警 2 名,大大缓解了人员短缺,无人可用的囧态。XX 年年初又一次性上报省委组织部招录人员 6 人,现招录已基本结束,这些人员的到位,将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贮备人才,为法院工作后期发力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建议适当放宽基层法院进人关,随着信息化等工作的迅速推进,法院不是只需要法律人才,在其他单位选调部分文秘、计算机等类优秀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充实到后勤、审判辅助等部门,充分整合法院人才资源。

 (二)取得党委人大认同,激活队伍干事激情。针对班子不齐、中层缺位,同志多年不调整问题,取得党委认可,

 争取人大、组织部全力支持,于 XX 年 6 月提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 3 个同志进入班子,充实班子力量;班子配齐后随即在 9 月,对在一个岗位工作 5 年以上的X 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轮岗过程中提拨 X 名副职到中层正职岗位,X 名基层法庭庭长全部回机关委以重任,打破多年基层干部“一潭死水”的局面。12 月,针对调整干部后出现的空缺,结合实际,采取竞争上岗为主、院党组决策为辅的原则,一次向人大提请任命副庭长 X 人,因多年未调整干部,这 X 个人全部是任职多年的助理审判员,人大同意全部人员副庭长、审判员一次任命,切实解决了无审判员可任用的状态,让真心干事的业务骨干受到重用,也弥补了干部在成长过程中前期的欠账。干部的提拨任用全程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营建了只要干事必受重用的氛围,调动了全体法官干警的干事创业激情。

 (三)真心关爱干警,营造拴心留人氛围。基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许多法官经常放弃节假日,晚上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紧张疲劳,影响了健康状况。为此更要注重关心和爱护法官干警,除了提高他们的职级待遇,更应注重人文关怀,通过和申请辞职调动人员谈心,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想法,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低,支出费用大(在外租房、吃饭),工资所剩无几,加之基层生活条件差。针对实际情况,党组研究决定从小事抓起,真心为干

 警解决实际问题,以留得住人为先导,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法官干警工作积极性。一是 XX 年 4 月改建了机关食堂,这也是县直机关各部门为数不多的机关食堂,解决干部一日三餐问题;二是压缩办公室,在办公楼顶层腾出8间房作为单身宿舍,解决外地单身X位同志的住宿问题;三是对申请辞职调离的同志,一改过去抓住不放、顶住不办的方式,对他们真心挽留,确实要走的给予方便,甚至提供外地招考复习考试时间、帮助办理相关离职事宜,本着法院的事再大也要给个人的事让路的胸怀,换来所有有想走意愿的同志转而安心工作局面;四是大胆放手,给年轻人适当的机会,对年轻人委以重任。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对进院时间不长,但愿扎根基层、表现突出、办案质效高的 2 名 30 岁以下助理审判员,大胆提拨任命为副庭长,通过对他们的任用,真正让优秀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五是尊重法官干警的健康权和休息权,将他们视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不竭源泉,坚持一年体检一次,关爱干警身体健康,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六是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法院文化,给予处在职业压力中的法官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建设机关健身中心和开放图书室,积极为法官提供调节、放松、交流、沟通的平台,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使法官工作时受到的压力得到有效释放。

 (四)积极协调配足人员,弥补人员短缺问题。案多人少压力非常突出,要想增加人员编制几无可能,要解决这一

 问题,按最高院政治部徐家新主任讲的坚持顶层设计,基层创新开展工作的原则,不断探索、大胆创新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一是合理利用陪审资源,弥补了审判人员的不足,促进审判工作的提高。XX 年 8 月,在已有 X 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广泛选任热衷于陪审工作,社会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 X 名人民陪审员提请人大任命,及时参与到案件庭审中,使法官与陪审员比例达到 1:1.3,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状态;二是多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目前,法官干警审判执行任务繁重,但书记员严重不足,XX 年年初,积极协调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一次性招聘公益岗位人员 X 名,并且财政部门全额承担工资,不但缓解了司法辅助人员不足,还解决了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思想政治建设是根本,要摆在第一位,占领制高点,实行全覆盖。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做到位,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司法良知和司法职业操守教育,进一步坚定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而提

 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加大在职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如选派一些思想素质高、业务较好但基础相对薄弱的法官到法律院校或专门培训机构进行较长时间的系统脱产培训,或是有计划、分批次的安排人员到上级或先进地区法院进修,学习别人先进的审判与实践经验,以逐步提高整体素质。对新进青年干警开展常态化培训。对XX 年招录的 X 名大学生安排到基层法庭进行体验锻炼,深入业务一线,快速积累案件审理等实战经验;为每名新录用大学生选派一名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法官传帮带;积极组织庭审观摩、案例讨论、发改案件讲评会等活动,开阔法官视野,增强实际办案能力,使新录用人员顺利完成了从学生向法官的转变,将学历转化为能力,将文凭转化为水平,践行了“人才兴院”的宗旨。按照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各类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每半年对书记员进行一次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技能培训,培训后还要进行考核淘汰;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庭审观摩,了解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参与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增强陪审员的实践感知,使其更好地在庭审中发挥作用。

 以上是 XX 法院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我们的解决办法,听起来都是些末节琐事,但无论司法改革前还是改革后,这些小事都是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抓手,法官职业保障、员额制、工资待遇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并坚实有序地推进,对于当前队伍建设中的现实性、具体性问题,我们更多的是要以认真务实的态度、科学针对的方法、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做细做实、做好当下的作风,真正让干警真心愿意干事、踏实舒心干事、争先创新干事,切实提升队伍建设的水平。

篇八: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人民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重要保障,更是新形势下保持审判队伍旺盛活力的生命线。对于保持人民法院队伍思想稳定、政治坚定、方向正确及确保司法公平正义有着重要意义。

 特别是现代世界多格局、多元化、不平衡的发展,国内新的分配体制所引发的各种利益矛盾日益突出,各种新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相互渗透,导致社会大众的意识形态越来越复杂化。同样,在基层法院队伍中,思想状况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法官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笔者对 XX 法院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院干警队伍现实思想状况

 从调研情况看,我院干警现在思想状况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一)积极向上热爱审判事业。

 大部分干警热爱自己的工作,对法院的整体工作感到满意,职业尊崇感较高。认为自己选择法院工作主要是因此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目前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的成就感比较满足,认为自己的长处在法院工作中发挥得也较好,而且对法院的整体工作感到满意。

 (二)工作激情有所减退。

 工作激情与活力是队伍精神面貌的重要表现,是推进工作的源动力,但由于当前基层法院队伍存在素质要求高、工作任务重、纪律要求严、职业风险大、收入待遇低、执业保障欠缺的问题,干警个人的职业尊荣感在现实面前屡屡受挫,激情与活力减退,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降低。案多人少造成的个人超负工作,工作压力大。

 (三)整体素质提升滞缓。

  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严肃性,要求法院干警应加强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强化岗位练兵,不断更新司法理念,

 以满足审判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但因基层法院教育培训资源短缺、干警素质参差不齐,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不快。

 (四)团队意识渐趋淡化。

 为应对“人少事多”矛盾,基层法院多以细划岗位目标,落实具体责任的方式进行管理,虽然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但也造成了部门间、干警间各自为阵,埋头提指标、突任务,相互交流沟通少、协同作战能力弱的局面,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减弱,不利于法院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五)工作量和政治、经济待遇不相称。

  如前所述,我院存在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的现象,而干警待遇却得不到较大改善。一是干警行政职级待遇偏低,由于诸多因素,很多干警职级停留在一个职级层次,很难再得到晋升;二是工资待遇较低;三是其他福利待遇,包括住房、休假等,由于工资待遇与地方消费水平不均衡,待遇低而消费水平、房价均高,住房、子女就学、就业等实际困难较多。

 (六)职业形象和职业保障。

  由于近几年“执行难”、法律白条、司法腐败等现象屡见不鲜,加上老百姓法律观念的提升以及对法律的不理解、

 对法院的不理解,甚至存有偏见等种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法院面临一个舆论、发展瓶颈,社会形象也受到一定影响,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如前所述,对“职业形象”和“职业保障”的调查结果都从不同层面反映出这一现象。“职业形象”调查中,干警们对自身职业形象信心不足,但对自身素质和作风评价较高;而在“职业保障”调查中,绝大部门被调查者在办案过程中不同程度地遭受过当事人的无理指责、投诉、谩骂和人身威胁。事实上,我院也曾出现过法官外出保全、执行案件过程中受到当地百姓、群众围困,干扰执法的事件。

 二、我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院党建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重要性,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队伍建设推动审判工作,提高司法能力,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组织建设,使法院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确保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XX 年,法院党建工作始终坚持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统领审判执行工作,将科学发展观贯彻于法院工作全过程,体现在法院各项工作中。

 (二)强化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党组织的建设,首先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党组内部注重抓好五种作风建设,即“雷厉风行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精细严谨的作风、创新务实的作风、文明向上的作风”。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

 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和生活作风,使学习风气有新转变、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工作创新有新突破、推动落实有新举措、工作效能有新提高。坚持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审判委员会的有关规则,从党务管理到司法政务管理、审判业务管理,认真执行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学习,一年来共召开十多次党组中心组会议,重点学习《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走访基层干部群众,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司法的新需求,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措施。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开展民主调研,广泛听取了干警关于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改进不足。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团结,融洽了干群关系,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活,舍弃传统的说教,通过形式多样、丰富灵活的方式方法贯穿于日常活动之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具体做法:一是树立

 正面典型,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先进事迹,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业绩观;XX 年 6 月 23 日举办庆祝建党 93 周年演讲比赛,20 余名干警参加比赛、组织院里干警参加县机关工委篮球比赛、举办法院文化、廉政书画展等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增强团结协作的精神;二是实施人性化管理,关心照顾干警及其家庭的生活,增强队伍亲和力。给家在外地干警购买职工宿舍,解决他们住宿和食宿困难、节日慰问离退休党员干警、安装门禁等活动。三是实行刚性管理,增强队伍执行力。XX 年我院修订《XX 县法院绩效考评办法》,为解决干警精神不佳、状态不佳、争先创优意识不佳问题,实行全员绩效考核,简化量化考核指标,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兑现考核结果,促进司法廉洁意识的提高。同时,我们用“两个延伸”做活思想政治工作,即由领导干部向一般党员延伸,党员干部向党员家庭延伸。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同联系点党员干警进行一次谈心交流,了解党员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和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扎实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开展了“法官进企业、普法进校园、回访进农户”的“三进”服务实践活动,共 X 多人次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X 次,

 开展了 X 次送法进校园活动,共为 X 多名在校师生送去了法律知识,对 X 多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生命线等警示教育片、参观了县生态文化博物馆,在局域网学习园地栏目中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内设文件专区、领导讲话、学习计划、心得体会、调研文章、阶段总结、音像资料、情况通报八大板块,活动办公室随时更新各版块内容供干警讨论、交流。开展了“回眸似水流年,再展法治梦想”的征文活动,并有三篇文章被国家级网站光明网采用。举办“法官的一天”摄影大赛和由县第八督导组参加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全院干警对如何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认清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意义,增强了立足本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五)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并重,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在日常工作中,法院党总支十分注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各项廉政监督和教育制度的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抵御各种不良腐蚀的侵害。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纠正。二是建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所承担的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廉政建设责任网络,有效解决了“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局面。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纪委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举办廉政书法展、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等活动,保持警示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五是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促进干警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将落实“五个严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与司法为民相结合,使“五个严禁”渗透到每位干警的内心深处,提高干警素质、促进工作开展、提升法院形象。

 通过党建工作的开展,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提高了全院整体司法力,带动并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党建工作丰硕的成果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

 三、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1 1 、重视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增加一线办案人员数量,充实审判队伍并保持稳定性。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体系,把好法院人员进出口关,从源头上解决法官“断层”问题。严格法官的准入制度,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实行“两考一培训”制度,即进入基层法院的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必须经过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考核,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筛选;被录用的人员在任命法官职务前必须接受任职培训,培训合格的方能被任命为基层法院的法官。

 2 2 、加大法官交流力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队伍活力。法院在人事方面,不仅要把好“入口”,而且要畅通“出口”,保证法官进得来,出得去,增强队伍的活力。因此,要建立健全法官交流任用机制,加大法官的交流力度。一方面要搞好纵向交流,下级法院的法官也可以到上级法院挂职或直接上调上级法院。另一方面,也可以适当进行横向交流,让广大法官在全省、全市、全区范围内进行交流任职,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法官的素质,增强队伍的活动,而且还有利于落实回避制度。

  3 3 、适当提高干警政治、经济待遇,增强职业荣誉感。基层法官待遇偏低是当前基层法院难以招录人才、留住人才

 的一个关键问题。基层法官辞职或外调,造成其他在职基层法官心里失衡,对工作失去信心。因此,提高基层法官的待遇已成为当务之急。一是基层法院应积极向地方市委、政府汇报相关工作,积极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沟通,畅通干警的职级晋升渠道,切实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体现基层法官职业的优越感和尊荣感,以此吸引更多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对法官职业产生憧憬和向往,从而投身到基层法院来工作;二是相关部门应根据基层法官职业特点,合理调整收入水平,适当提高法官的工资、福利待遇,优先落实法官的职级待遇,既要用事业留人,还要用适当待遇留人,以此提高基层法官职业的吸引力。只有合理提高基层法官经济、政治待遇,确保法官享有与其身份、地位相符的尊荣,才是留住人才、凝聚人才、吸引人才的基本措施.

  4 4 、建立科学的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更加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干部考评和选拔任用体制。以严格法官考评为抓手,激活队伍整体合力。一是按照法官的职业特点,从法官的业绩、职业技能、职业形象、职业精神等方面,并综合法律、党纪、院纪实行量化考核,建立一套科学的法官考评机制。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与领导班子调整、干部任免和岗位交流以及离岗培训、待岗试岗、辞职辞退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法官业绩档案,逐步加大平时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上的权重;

 二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切实解决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和论资排辈以及“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5 5 、加...

篇九: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基层法院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行政与法 付建国

 约 1897 字

  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基层法院在队伍建设、 物资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机制诸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健康开展。

  一、基层法院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基层法院建设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与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突出

  “案多人少” 带来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影响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案多人少” 矛盾的加剧,使每个案件投入的审判工作量减少,必然对审判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二是影响了案件效率的提高。三是影响了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办案经费和基建资金严重不足

  1.法院办案经费不足,缺口较大。近年来,财政部门拨付法院业务(办案)经费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法院办案经费存在很大缺口。这部分缺口主要靠法院诉讼费收入弥补,因受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诉讼费收入也较少,这就使办案经费尤为紧缺。

  2.法院“两庭”建设资金筹措困难,法院欠债严重。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和河南省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对法院的“两庭”建设,物资装备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规范性的要求。但是基层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很难得到保障。

 “两庭”建设资金大部分通过拖欠工程款、向干警集资等方式筹措,形成了大量的债务。

  3.法院诉讼费收入逐年下降且收费标准过低,与办案成本不成配比。

 在目前的经费保障框架下,法院诉讼费收入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法院经费的保障程度,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提高,企业改制的逐步完成及金融监管责任制的落实,法院的案件数逐年减少,诉讼费收入呈下降趋势。同时,诉讼费收费标准太低,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水平,也与法院的实际办案成本相差甚远。

 4.法官工资水平低,福利待遇保障无力。法官的管理体制等同于其他国家公务员,其工资水平更低,法官津贴缺乏可实际操作的依据,不能得到地方人事、组织和财政等部门的认可,使法官的法定福利待遇形同虚设。与此同时,基层法官的职级待遇落实难。

 5.缺乏专项建设资金,无法解决审判法庭及其内部设施等建设问题。

 基层法院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一般需要较大数量的资金,必须有足够的专项建设资金,方能启动建设项目。但目前的状况是不乐观的,项目的启动大多条件并不成熟,但为形势发展所迫,往往是创造条件也要上。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基层法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的基础建设,改善基层法院的办案条件和环境,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司法管理水平和司法质效,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做起:

  (一)加大对法院物质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

  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国债资金对法院的投资额,同时各级政府将法院基本建设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切实解决 “收支两条线” 管理后法院基本建设资金筹措困难问题,缓解法院基建欠债压力,保持法院发展势头。

  (二)建立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

  省高级法院应会同各中级法院,制定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规划,分年度、分步骤、按计划发展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杜绝盲目上马的项

 目建设思路。

  (三)完善法官工资保障体系

  在法官素质不断提高的同时,逐步增加法官的福利待遇,并且要对基层法院的法官进行适当的倾斜。

  (四)建立新型的法院经费保障体制

  根据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需求,建立省级财政统管的新型经费保障体制,实行“预算单列,省级统管,分级承担,区别对待” 的体制。

 预算单列是指省级财政部门报送人大批准的预算中,应将法院经费单独列项。省级统管是指全省各级法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一管理,各级法院的所有经费由省财政单列,统一预算,由省高级法院具体划拨使用。分级承担是指省级财政预算法院经费仍由省、 市、 区三级财政承担,各级财政应承担的法院经费通过财政渠道集中到省级财政管理,各级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也全部集中到省级财政统一管理,既保证了法院正常经费支出,也不影响各级财政的稳定。区别对待是指省级财政安排法院经费计划时,应当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法院实行区别对待。

 总之,克服“案多人少” 的矛盾, 解决经费不足才能建立起独立的司法预算保障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法院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真正实现“法治” 。

  (作者单位: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篇十: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建议

法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XX 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加强与党委政府、司法局、公安局以及综治网格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多元主体的沟通协作,在工作中进行良性互动互补和共建共治共享,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和民族团结进步。

 一、基层法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责。研究制定《XX 县人民法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项目化实施细

 则》等,建立形成以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牵头,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其他 12个部门(含 3 个派出法庭)协同配合的统一战线,发挥各自整体作用,认真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重大经济社会风险等重点工作,并做到工作留痕,分门别类整理台账,严格按照时间定期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XX 县委政法委等汇报和报送相关工作等,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多方面支持。

 (二)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主动搭建平台,以法院作为牵头力量,主动与县司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渠道,构建“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大调解格局。

 (三)大力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建成信息化诉讼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互联网+立体化诉讼服务”模式,集线上与线下、自助与辅助诉讼服务于一身,为群众提供安全检查、咨询查询、立案登记、信访接待、调解速裁等“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充分依托应用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调解平台以及 12368 热线等诉讼服务平台,强化网上分案、调解诉讼服务,实现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

 (四)能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组织开展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法律“六进”、舆情导控、涉诉信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一村一法官、法官工作站等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五)配强配优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明确补贴标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主动与 X 个特邀调解组织签订调解协议,选聘 1 名特约调解员和 X 名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工作,在 X 个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官工作站”,在全县X 个乡镇 X 个行政村(社区)推行“一村一法官”制度,法官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治宣传、指导调解、提供咨询等法律服务工作,确保小矛盾不出屯、大纠纷不出村。

 二、基层法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依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思想认识有待加深。XX县地处桂西南部偏远大石山区,山多地少,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法院个别领导和干警便误以为小地方自身发展对于国家整体发展大局影响和作用甚微,没有深刻认识到法院依法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对国家发展的重

 大作用,对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在重视不足、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统筹谋划和组织推进不够,不能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研究和纵深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工作成效和社会效果不够明显。

 (二)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有待深化。受限于地方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相对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扶绥县人民法院、江州区人民法院而言,地处偏远山区县的 XX法院应用信息化技术推进智能治理的水平较低,出现某些信息化平台实际应用率偏低、使用成效不够明显等现象。

 (三)具有自身特色的有效经验有待打造。一些部门领导和法官没有主动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同自身办案质效和业绩挂钩,在落实工作中只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对于有成效的工作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无法及时归纳、总结、推广。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大多参照上级法院的指导精神进行落实,或通过视频座谈、资料学习等方式模仿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模式和经验,且较多为同一地区(县、市)的法院,对外交流范围较小,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开拓创新的部分较少。

 (四)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法院与各政府职能部门未能密切联系,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一定程度上存在个别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利用媒体宣

 传不够、法律宣传不够、舆论氛围不够浓厚,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认识不足,主动配合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五)社会治理的保障机制和专业人才建设有待强化。缺乏专业的信息化技术人才,目前法院仅配备 1 名技术员和聘请 2 名运维技术人员,在智能治理深度应用的专门研究和全面指导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困难。同时,社会治理的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以及一些法官思想理念不够解放创新,运用新时代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难题的能力水平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工作应有的实际效果。

 三、基层法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形成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等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法治轨道稳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疫情防控、边境地区矛盾纠纷风险防控、平安创建等工作。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紧跟时代步伐。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

 断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摸索实施“党建+”工程,强化沟通联动,不断建立健全与各村综治网格员的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实现党员与综治网格员之间的职能互助、资源互动、优势互补。

 (二)强化智慧法院深度应用,提升智能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司法数据管理和应用制度、机制,扩宽司法数据资源,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部署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打造“智慧法院”升级版,加快建设涉诉信访、司法救助等实战平台,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深化智能治理平台应用,配齐配全信息化设备设施,争取地方党委、政府为法院信息化工作提供更多政策指导和物质保障。积极推进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系统软件功能开发与应用,强化与信息技术部门、科研机构等的合作,不断推动信息化平台功能转型升级。持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打通“智慧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交流学习,善于借鉴先进经验,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发挥调查研究作用,切实将市域社会治理与党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不断发现问题短板,积累经验、完善机制,有针对性地拓展社会治理工作的深度与广度。强化对先进法院的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推工作向前发展。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一步

 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努力将做法和实效打造成独具特色的经验做法。

 (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共建共治共享能力。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观能能性。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大调解”体系,不断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化、协同化水平。不断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完善立案与审判执行、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审判与执行等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链接,实现审判管理、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结合 XX 地域特色、文化传统、民风习俗等,积极培育弘扬平安文化,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注重发挥乡贤文化、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营造浓厚的市域法治文化氛围。积极深入村屯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服务活动,加强普法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借助媒体平台,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和专题专栏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及时报道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用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升诉源治理的社会知晓度。

 (五)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壮大社会治理专业力量。加强对综治网格员、特邀调解员、村民代表等社会治理主体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解读工作,全面提

 升法律政策运用、科技应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严格实施和落实激励奖励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设备发放,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给予适当奖励,提高社会治理主体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和引进复合型网络技术管理人员,强化社会治理智能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提供人才力量和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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