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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10篇

时间:2022-12-21 12:40:03 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10篇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XX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10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10篇

篇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支撑,是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推动全市法院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8 月份以来,我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多场专题调研和视察,视察全市法院文书集中送达中心,旁听商事案件庭审,与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对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 XX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良性运营情况,了解法院如何延伸司法触角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考察破产重整企业 XXX 集团有限公司,了解该企业在法院帮助下恢复

 经营现状;参加市法院召开的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座谈会,全面听取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另外,我委还结合办理市人大代表有关类案监督建议的答复意见,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委员、司法专业组代表、企业界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前往市法院听取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第二批十大典型案例基本情况及典型意义汇报,查阅了关于公司决议类、股东知情权类案件卷宗百余卷。综合上述调研形成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护各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不断提升商事审判能力,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水平提档升级,部分领域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领先品牌,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制度先行。全市法院坚持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法院日常工作有效落实、带动审判质效整体提升、促进法院形象全面改进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企业和企业家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作为评价标准,推动各项工作深入落实、取得实效。市法院全程参与 XX 市优化营商环境 X 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X 条、优化营商环境新 X 条

 的制定工作,并将法院牵头或参与的 X 条营商政策、X 条民企政策、X 条营商新政策分别细化为 X 项、X 项、X 项司法举措,贯穿从立案到执行、从诉调对接到信用惩戒的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闭环式服务。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的十条措施》,努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强调服务保障,创新保护模式。全市法院坚决杜绝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关注的财产保全问题,先后围绕审慎保全出台 X 项举措,围绕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出台 X 项举措,强化依法审慎司法导向,加大对下督促指导力度,将财产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服务保障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促进全市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的 X 项举措,在中国(XX)知识产权保护中心、XX 经济技术开发区、XX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XX)软件谷设立巡回审判点,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区域全覆盖格局。今年疫情期间,市法院密集出台《关于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十余项规范性文件,从商事合同、金融、破产等多个领域采取有力举措,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实现“双胜利”。全市法院切实转

 变工作理念,延伸司法触角,对包括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等在内的各类民营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准确掌握企业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全市多家法院围绕“套路贷”、劳动争议、商事合同、公司纠纷等主题编发普法宣传材料,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

 (三)强化重点领域,打造品牌优势。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方向,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积极推进金融、破产等重点领域商事审判工作。一是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重点任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各类金融案件,切实履行金融审判职责。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同时,依法妥善审理“钱宝”“易乾宁”“爱晚系”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有序推进财产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在促进民间资本依法融通的前提下,严格审查以各种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行为,对无金融资质企业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的,依法认定合同无效,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营造了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加强破产审判工作。随着破产案件的大幅增长以及破产企业的日益多元,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重要

 作用,在“提质效、增效益、降成本”上下功夫,取得了良好成效。市法院 X 年 X 月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自 XX 年以来,新收破产类案件 X 件,审结 X 件,相较前三年分别增长X%和 X%,累计清理国有“僵尸企业”X 家,化解企业债务近X 亿元、安置职工 X 余人、盘活土地厂房面积 X 万平方米,破产成本占比从 X%大幅下降至 X%。在 XX 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市法院“办理破产”指标位居全国第五。在 XX 年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中,“办理破产”指标的各项评价指数均位居全省法院首位。三是加强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市法院充分认识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的重要性,以抓好执法办案为重要落脚点,近三年来,审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精品案件。市法院遵循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通过司法手段依法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引进境外仲裁及争议调处机构,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国际非诉调解等司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平台。

 (四)明确职能定位,创新审判 机制。一是优化内设机构,实现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市法院为提升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在积极探索设立金融、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专业审判庭后,获批设立破产审判专门机构——XX 破产法庭,XX 破产法庭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破产审判力量,推进 XX地区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二是优化司法服务,提供多元

 解纷渠道。全市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主动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在金融、证券、工商、司法行政、仲裁、公证等领域与相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建立X 诉调对接机制,设立 X 个人民调解工作室、X 个律师服务工作站,让企业享受一站式解纷服务。三是构建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市法院为完善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在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领域出台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意见,明确不同类型案件繁简分流规则,已初步建立起商事案件系统化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工作模式,实现了立案环节难易分类、审理环节繁简分流、执行环节快慢分道。全市各基层法院均设立速裁机构、快审快执团队,办理商事简易速裁案件。全市法院不断优化商事审判资源配置,探索扩大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明确程序流程,推进要素式审判、示范性诉讼,为关联案件和简单案件提速,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较好司法保护效果。

 二、当前我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调研中发现,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对法治化

 营商环境的新要求,对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案件总量持续上升,审判难度日益增加。商事案件数量是市场经济运行情况的晴雨表。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当事人法治意识的增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以及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大量商事纠纷涌入法院。近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商事案件数量增幅同比虽然有所缓解,但仍在持续增长,民刑交织案件多发,群体性纠纷增加,很多矛盾纠纷相当尖锐,案件审理难度总体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金融创新类、民间融资类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大、事实认定难度高、法律关系复杂、裁判专业性强,案件处理要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审判理念和审判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商事纠纷数量越来越大,审判难度日益增加,人民群众的期待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各地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商事法官办案压力普遍较大。

 (二)审判管理需要加强,案件质效有待提升。一是执法办案不够精细。部分案件的审理工作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存在裁判质量不高、办理周期偏长的问题。还有的案件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服判息诉效果有待提升,审判质效与群众期待相比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二是裁判尺度不够统

 一。查阅卷宗发现,因当事人诉讼能力和诉讼目的不尽相同,部分同类案件裁判结果客观上无法统一。社会各界对“类案同判”含义的理解还存在不一致的认识,法院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力。三是审判管理不够有力。部分法院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力度不够,少数法官自我管理意识不强,影响了审判质效,个别法院长期未结案、发改案件较多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审判队伍还需锤炼。有的合议庭集体决策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法官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商事审判的需要,处理商事领域新型疑难案件方面能力不足、办法不多。有些商事法官服务发展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存在着就案办案的问题。

 (三)诉讼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作风建设需要加强。尽管全市法院都建设了诉讼服务中心,采取了一站式服务等措施,为群众提供立案、导诉、咨询等服务,但在诉讼服务的内容和范围,服务的精细化、人性化方面还有需要提高的地方。比如,调研中有群众反映,有些法院受理立案的窗口较少,申请立案的群众需要等候较长时间。又如,有企业反映,因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缺乏沟通,财产保全存在超标的的问题;判决生效或执行终结后,办理退还解封财产手续过余繁琐,耗时太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另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时,存在二审立案时间较长的问题。

 有些法院服务企业、服务大局的措施不多、针对性不强,虽然出台了一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但有些法院落实不到位。

 (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尚需完善,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仍需健全。虽然全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商事审判方面也呈现了初步成效,但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解纠纷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营商环境的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全市法院商事案件收案数量仍然呈现上升态势,全市法院 XX 年新收商事案件数同比上升X%,XX 年同比上升 X%。今年 1—8 月,受疫情影响,受理案件数量虽有所下降,但在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面临更多困难,潜在纠纷导入诉讼可能性加大,后续金融、劳动、破产等诉讼案件可能增多。二是有的法院争取外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不够,商事领域诉讼与非诉讼之间的衔接机制建设有待加强,有的领域存在对而不接、联而不动的现象。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理念未得各类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同。四是多元化解工作的配套保障存在短板,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三、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几点建议 商事审判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因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城

 市竞争的软环境。为推动全市法院继续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供给侧”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更加全面、依法和平等地保护各类商事主体,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强商事审判服务大局意识,切实维护市域营商环境健康发展。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商事审判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发展、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意义,继续坚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企业摆在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和司法资源优势,贯彻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跟进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引发的商事纠纷,加强对可能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司法对利益关系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深化司法“供给侧”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更加全面、依法和平等地保护好各类商事主体,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化解金融风险,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涉外商事审判,努力提供

 安全的营商投资环境,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让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更加有信心。

 (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商事案件,在法律的框架内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办理金融案件,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扎实开展...

篇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20xx 年重点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赴蒙城县、谯城区、市中院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蒙城县、谯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调研了蒙城县岳坊镇、谯城区十九里镇法庭建设情况,调阅了两级人民法院部分民商事案卷,并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了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部分人大代表、律师、银行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委托涡阳县、利辛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并报送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 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113113 件,审结104094 件,结案率 92.8%,结案标的额 205.25 亿元,其中调撤 53230 件,调撤率 51.4%。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案件 89437 件,当事人提出上诉 8073 件,上诉率为 9.03%,已审结的 7702 件上诉案件中,维持原判及调解 3950 件,改判 895 件,发回重审 825 件,发回、改判案件占一审案件的 1.9%。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 23233 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 53.6%,执结 22213 件,执结率 95.6%。

 (一)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全市法院主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着力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服务创新发展驱动。注重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7 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民营企业合同类纠纷 7677 件,标的额25.57 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 23386 件,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0558 件,标的额 12.64 亿元。劳动纠纷案件 2419 件,产品质量案件 142 件,判决赔偿 1582.7万元。执行到位劳动报酬 289.79 万元。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 37924 件,知识产权案件 985 件,企业破产案件 18 件,环境资源案件 6 件。

 (二)审判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源头管理,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案件自动随机分配。深化机制改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前调解向基层法庭延伸。涡阳县义门法庭聘请乡贤担任特邀调解员、利辛县法院在县交警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委派调解成功率大幅提升。全面推行专业化团队工作模式,健全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2017 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民商事案件 15347 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 51.98%。出台长期未结案件问责规定,建立发改案件院庭长报备制度,提升审判质量。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全方位公开法院工作。2017 年以来,公开民商事裁判文书 5.7 万篇,直播民商事案件庭审 23520 场。

 (三)司法便民措施稳步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积极推行跨地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全面加强远程电子签章应用,推动诉讼材料递转自主办理,减少当事人诉累。蒙城县开展巡回审判 26 次,将法庭开到社区村口、田间地头,发挥巡回办案的辐射效应,减少群众诉讼成本。完善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在基层法庭设立法官工作室 7 个,诉讼服务站 27 个。2017 年以来,为 892 名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 429.76万元。实施司法救助 78 件,发放司法救助金 354.9 万元。

 (四)队伍能力素质有新提升。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目标,以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为平台,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和司法调解的能力。落实基层法庭庭长轮岗制度,盘活基层法庭审判资源,激发队伍建设内在动力。2017 年以来,共组织民商事审判人员学习培训 316 人次,举办民商事审判培训 10 场次。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民商事法官队伍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全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司法辅助人员缺口较大等问题严重。2017 年以来,全市民商事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 231.32 件。2018 年,谯城区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人均结案数 330 件,结案最多的法官达 1128 件,远超全省法院人均结案数 166 件。全市基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 103096 件,占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 91.1%,基层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基层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全市法院现有民商事审判法官 156 名,根据最高院相关要求,需配备书记员 156 名,法官助理 78 名,但我市民商事审判辅助人员仅有 52 名,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远远不能满足民商事审判工作需要。

 (二)基层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四个基层法院,除利辛法院外,其他基层法院均存在硬件设施落后、基础设施陈旧等问题。谯城区法院立案、审判、执行、行政办公分别在四个地方,经常出现书记员抢占法庭现象。蒙城县法院仅有 4 个审判法庭,平均每天需要开庭的民商事案件在 30 件左右,法庭数量不能满足需开庭案件的实际需要,导致部分案件在法官办公室开庭,影响案件审理质量。审判法庭基础设施落后,物质装备功能不齐全,未能达到每庭必录、

 每庭必播的要求。

 (三)审判工作难度日益加大。近年来,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受案数持续高速增长,近三年年均增加接近 10%。同时,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增多,相关案件专业性、技术性越来越突出,对案件审理质量、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县区政府与法院尚未建立处理企业破产案件的有效联动机制,缺乏解决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费用的相应制度。企业破产案件涉及社会稳定、税务处理、工商注销等一系列问题,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互通不畅,影响案件的顺利进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电子取证难、异地执行难。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逐步呈现从线下转到线上,侵权行为越来越复杂隐蔽,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侵权因果关系的判断上,给审判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四)案件审理质效仍需提高。繁简分流制度的执行力不够,案件繁简的划分标准还不够明确,简易案件在庭审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并未简化。诉前调解周期过长,调解质量不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案件审理效率依然偏低,案件息诉率、实际履行率、执行案件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质量指标仍有提升空间。个别案件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对证据的分析采纳情况缺乏明确清晰的表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效果和司法权威。

 (五)司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在法律法规的具体适用上,存在裁判标准不够统一、法律适用机械化等问题,同类案件不同判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司法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平衡。司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等环节,仍然存在立案不合规、程序有瑕疵、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个别法官缺少责任心、规范司法意识不强,对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力度不够,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长期未结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缺乏有效培训,存在审前内容不熟悉、“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现象。

 三、意见建议 (一)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民商事审判工作对优化经济环境、鼓励创新发展、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摆在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和司法资源优势,聚焦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跟进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引发的民事纠纷,加强对可能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司法对利益关系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基层突出问题 以全面实现司法条件规范化、经费保障标准化、装备设施现代化为目标,强化物质经费保障,加大对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快基层法院及法庭硬件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解决基层法院审判庭少,不能满足审判实际需要问题。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信息化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基层法庭工作方式现代化,切实解决审判法庭建设滞后问题。完善基层调解工作室建设,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缓解基层法庭工作压力。

 (三)注重分析研判,积极破解审判工作难题 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研究,积极创新民商事审判工作机

 制,推动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有效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新模式。加强对新型民商事案件的研究和应对,依法引导互联网经济合法合规发展,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工作的联动机制,形成破产审判工作合力,统筹解决破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好企业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针对金融纠纷、企业破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实际需要,建立专业化团队,实行专业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加大对基层民商事审判工作业务的指导和交流力度,对全市范围内疑难复杂、带有普遍性的案件,组织专题调研,剖析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及时化解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四)强化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中心地位,促进庭审实质化和功能发挥,真正做到事实调查、证据展示、控诉辩护、裁判说理在法庭。细化落实“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制度,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强化庭前准备,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加强审限跟踪管理,深入开展久拖不决案件的清理,切实解决隐性超审限和粗放随意的审限管理问题。强化审执兼顾和执行监督,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等手段,强化民商事案件审判规范化管理,推进电子化审务管理,促进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

 (五)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水平 要适应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需要,优化民商事审判资源配置,充实一线审判力量,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措施。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加强民商事审判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

 理的能力,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整体素质。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加强书记员等辅助办案力量,减轻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民商事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整体水平。

篇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xx 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存在 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环境资源审判作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对于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 xx 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对 xx 年以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4 月中下旬,调研组先后召开市级部门座谈会,听取了市高法院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召开专家学者律师座谈会,听取了法学教授、环境资源专家、专业律师的意见建议;赴 xx 等区实地调研,察看了当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一、二、三、五中级法院和当地基层法院的工作汇报,听取了相关区级部门的情况介绍;以书面方式了解了市四中

 法院和 xx 区法院的工作情况,实现了对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调研全覆盖。通过本次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较为全面深入地掌握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xx 年以来,全市三级法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 xx 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切实担起“上游责任”,依法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狠抓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专门审判体制全面建立。我市法院系统于 xx 年 12 月在 xx、xx 区法院试点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xx 年 10 月在 xx、xx、xx 区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分别集中审理五个中院辖区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xx 年 3 月在市高法院、五个中级法院同时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三级法院纵向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有效解决了环境资源案件地方保护问题,确保了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三级法院环资庭作为专业审判组织,均采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统

 一审理与环境资源有关的各类案件,实现了环资案件审判的专门化。同时积极借助外力,选聘 x 名环境保护法学、环境污染防治与评估、环境致人身损害等领域的专家,组建环资审判专家库,提高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

 二是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全市法院主动适应新时代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审判职能,xx 年至 xx 年,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 x 件,审结 x 件,数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共受理环资刑事案件 x 件,审结 x 件,刑事处罚 x 人,通过依法严惩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审理环资民事纠纷案件 x 件,审结 x 件,妥善审理社会影响较大、人数众多或具有代表性的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受理环资行政诉讼案件 x 件(其中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x 件),审结 x 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x 件),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支持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探索生态恢复司法保护工作,综合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如 xx 区法院在长江 xx 段消落帯区域种植中山杉,打造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

 三是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机制、裁判规则得到有益探索。全市三级法院着力加强对环资案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引领,创新审理机制,完善裁判规则。如xx 区法院总结多年审判经验,形成“三段五环”审判法(即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诉前协调、审前阻却、综合认证、判后修复、倡议建议五个环节),荣获“全国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创新制度最佳事例奖”。针对生态环境修复案件如何执行尚无明确法律依据的问题,市三中法院、xx 区法院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执行跟踪机制,建立执行档案,确保生态修复实效。为防止污染行为发生或恶化,xx、xx 等法院探索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对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予以禁止,对环境资源罪犯进行从业限制。为解决集中管辖可能造成诉讼不便的难题,各集中管辖地法院采取巡回审判、流动法庭等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是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机制初步构建。全市三级法院主动加强与市、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分工协作,共同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如市高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等相关制度规定,统一认识,统一标准;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xx 区法院与市一中法院辖区 10 区

 环保部门建立“1+10”联合调解平台,实现环境纠纷调解关口前移。xx 区法院建立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哑铃型”工作格局,联合法制办、环保局等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形成保护环境资源的合力。xx 区法院与市五中法院辖区部分环保部门探索“协助监测”工作模式,借助其技术力量解决办案难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虽然我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毕竟起步较晚,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这其中既有法院自身的因素,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一是集中管辖制度有待健全。集中管辖制度在排除地方干扰、统一裁判尺度的同时,也带来诉讼不便、沟通不畅、增加办案成本等问题。如我市环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仍采用属地管辖,审查起诉则采取集中管辖模式,法院、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多次往返案件归属地调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增加了办案成本,降低了办案效率。民事案件中,非集中管辖地当事人应诉还不便利,特别是一些案件识别要素模糊,非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后又移送到集中管辖法院,导致当事人“两头跑”,增加了诉讼负担。行政案件中,与属地管辖相比,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地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还不太顺畅。在执行方面则面临着“两难局面”:若均

 由集中管辖法院执行,则非集中管辖法院资源无法有效运用;若部分案件交由当地法院执行,集中管辖法院则对执行工作缺乏跟踪问效,特别是一些非诉案件的执行难度较大。

 二是专门化审判体制面临挑战。一方面,xx 区、xx 区法院因政法专项编制不足 200 名,根据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要求,两院环资庭均被撤并到刑事审判庭,加挂环资庭牌子,但无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对环资审判专门化体制带来冲击。同时,环资审判采取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审判人员不但需要掌握丰富的审判业务知识,还要求掌握必要的环境资源知识,但目前我市环资审判队伍的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大局意识、处理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增强。另一方面,由于环资庭案件受案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哪些案件应分流至环资庭还存在认识模糊,目前环资庭案件量客观上并不饱和,仍需办理大量的非环资类案件(目前全市只有 xx 区法院实现了环资庭法官只办理环资案件),未达到最高法要求的专门机构审理专业案件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资审判的专业化发展。

 三是优质高效审判存在现实困境。环境资源审判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往往高度依赖法律法规规定、司法鉴定结论和专家意见,但目前这三个方面都存在一定困难,影响了案件审判质效。第一,法律法规滞后。当前,环资领域新类型案

 件日益增多,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缺失导致审判无法可依,如现行法律法规对光污染尚无明确标准。第二,司法鉴定机构不足。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仅有 8 家,且存在分布不均衡(xx 区尚无此类机构)、业务范围不全面(未涵盖环境损害价值评估鉴定,如污染清理费用、生态环境恢复费用评估鉴定)、收费标准不明确(无统一标准,实践中由委托方与受理方协商)等问题,导致环资案件中鉴定周期长、鉴定收费高、鉴定机构不愿鉴定或无法鉴定等情况较突出,严重影响了案件审判。第三,专家参与审判程度不高。人民陪审员名单库中环境资源专家占比较低,加之人民陪审员须随机产生,实践中难以满足环资审判的需要。同时我市环资审判专家库所涉专业范围不全,如光污染、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领域专家较少,专家咨询率不高。据统计,xx 年至 xx 年,全市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累计邀请专家x 人次,仅占审结案件数的 4%。

 四是部分环资案件办理难题亟待破题。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人民群众对污染环境行为反映强烈,但由于该类案件取证难、鉴定复杂、涉及部门多,查处、审判仍有较大困难。xx 年至 xx 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污染环境案件136 件,仅占所有环资刑事案件的 8.6%,这与当前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不太匹配。此外,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尚在培育推动或试行推进中,相关案件极少。受社

 会组织专业能力不足、起诉动力缺乏、案件线索难以发现等因素影响,我市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与其他先进省市相比有较大差距。xx 年至 xx 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7 件,其中检察院提起 23 件(17 件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社会组织提起 4 件。xx 是全国七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但 xx 年至 xx 年,全市仅办理8 件此类案件,且 7 件系达成磋商协议后司法确认案件。

 五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环境资源案件涉及罚金、赔偿金、修复费等多种资金,但目前资金管理、使用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各种资金分散,管理方式不一,难以有效发挥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效益。目前全市仅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获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作出规定,而公益诉讼产生的赔偿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参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执行,但由于没有专门帐户,收支都极为不便。对于刑事被告人主动认缴的生态修复费的管理,也无统一规定,实践中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区县由相关部门分别管理,有的区县由政法委统一管理,有的区县由政府和法院共同监管。

 六是联动协同机制、“两法”衔接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公安、检察、法院之间对环资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认识不一致、标准不统一,侦查机关入罪证据收集的多,量刑证据收

 集的少,特别是由于机构编制限制,大部分区县公安局还未设立专门的环保支(大)队,或名义上设立环保支(大)队,但却是和刑警支(大)队或治安支(大)队联合办公,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打击环资犯罪。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仍然存在联系力度不够、信息共享不畅、证据标准不一、案件移送不全不及时等问题,由行政机关移送到司法机关的环资案件总量偏少。特别是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与其他行政部门办理的行政案件在证据认定、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行政部门对刑事案件证据要求把握不准,导致一些关键证据没有移交或移交的案件达不到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的要求,影响了案件办理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环境资源审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全市三级法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针,准确把握环境司法理念,努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山青水秀美丽之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市各级法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

 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坚定不移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用法治的思维,从法治的角度,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协同共进。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让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是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市各级法院要主动适应新时代环资审判工作新要求,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依法履行审执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环资审判工作有新突破新作为。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威慑潜在污染行为人,教育人民群众;发挥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及时化解民事纠纷,促使行为人履行环境修复义务;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抓好机制建设,认真总结分析环资案件在诉讼模式与审理机制、证据规则与事实认定、损害评估与责任承担等方面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向最高法请示报告,推动出台司法解释或指导案例,力争在法律适用、裁判规则完善中贡献 xx 法院智慧。要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司

 法保护工作,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健全完善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替代修复、第三方治理等多样化的责任承担方式,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统筹谋划实施,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环境资源保护格局。法院和相关部门要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共同做...

篇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20xx 年, ___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 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 主题, 通过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 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工作快速发展和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高。

  一、 20xx 年全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3294 件, 同比上升 39. 6, 审(执)

 结案件 3229 件, 同比上升43, 其中诉讼案件结案 1896 件, 同比上升 19. 6, 结收案比为 102. 05, 执行案件结案1148 件(含非诉执行案件) , 执结率为 95. 7, 同比上升 17. 08 个百分点。

 表一:

 20xx、20xx 年案件受理、 结案情况对比表期间新收诉讼新收执行审结执结结收案比() 执结率() 20xx 年 185811691896117102. 0595. 720xx 年 1603679158667398. 9478. 62(一)

 新收案件总量上升, 各审判领域增幅不同。

 全院案件总量平稳上升:

 从类型来看, 各审判领域增幅不同, 增长数量最多的是执行案件。

 全年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1558 件, 同比上升 23. 4; 刑事案件 212 件, 同比上升 12. 17, 执行案件(含非诉执行案件) 1169 件,同比上升 72. 16; 再审案件 7 件, 与同期基本持平; 从时间分布来看, 案件增长主要发生在三季度; 从发展趋势来看, 由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 人们的维权意思不断增强, 预计诉讼案件总量将呈稳定增长趋势。

 (二) 案件增幅存在差异,部分案件较快增长。

 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0xx 年全院受理该类案件 39 件, 去年达到 84 件, 今年高达 166 件, 是 20xx 年的 4 倍多, 与去年相比增长 97. 62 个百分点;非诉执行案件, 20xx 年全院受理该类案件 182 件, 今年受理该类案件 669 件, 同比增长 267. 58;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去年全院受理该类案件 146 件, 今年增长到 359 件,是去年的 2. 45 倍。

 (三) 审判工作状况良好, 审理工作总体平稳。

 刑事审判:

 共审结刑事案件 210 件, 结收案比为 99. 06。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 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 在依法加大对严重暴力、 经济犯罪的同时, 积极做好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及教育改造工作。民商事审判:

 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1558 件。

 针对民事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调解工作, 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对新型案件、 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 确保案件质量。

 行政审判:

 共新收各类行政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678件, 化解了大量事关___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注重更新行政审判理念, 加大案件协调力度, 切实化解矛盾。

 二、 20xx 年审判工作运行的基本特点(一) 收案数大幅增长, 收、 结案实现平衡。

 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3294 件, 同比上升 39. 6 个百分点,收案数增幅较大。

 其中, 新收各类诉讼案件 1858 件, 同比上升 15. 9 个百分点, 结案1896 件, 同比上升 19. 6 个百分点, 结收案比为 102. 05, 基本实现了收、 结案件平衡。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发展、 民主法治的进步、 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内, 诉讼案件还将继续增加。

 (二) 审判效率高位运行, 审判工作平稳发展。

 全院结收案比为 102. 05, 实现了均衡结案的良性发展趋势。

 表二:

 20xx、 20xx年各项审判效率数据对比表年度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法定正常审限结案率 18 个月以上未结数四项未结数 20xx26. 55100-1420xx29. 4100-44 同比() -9. 69---68. 18 审判人员不断增强司法能力, 提高办案效率, 全年无一件超审限未结案件, 法定正常审限结案率

 100, 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 26. 55 天, 同比缩短 2. 85 天, 执行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 52. 04 天, 同比缩短 27. 44 天。

 随着审判管理的加强, 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的运行,审判人员的审判效率意识不断提高, 但是四项未结案件数, 占未结案件总数的比例偏高, 应该引起重视。

 (三) 审判质量稳步提高, 两个效果渐趋良好。

 全院各部门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意识, 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审判工作质量继续改善。

 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 64. 53, 同比上升了 13. 47 个百分点。

 表三:20xx、 20xx 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对比年度调解结案数撤诉结案数审结案件数调撤率20xx 年 564313135964. 5320xx 年 361270124441. 06 同比() 56. 2315. 939. 2413. 47 全年发改案件 6 件, 发改率为 0. 31, 上诉案件 75 件, 上诉率为 4. 65, 同比下降了个 3. 77百分点, 申诉率为 0. 22, 同比下降了 1. 11 个百分点, 执行案件投诉率、 向上级法院投诉率等其他质量指标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全院审判质量显著提高。

 表四:

 20xx、20xx 年其他质量指标对比表年度发改率上诉率向上级法院投诉率申诉率行政一审撤诉率 20xx 年 0. 314. 65-0. 2258. 8220xx 年 0. 698. 42-1. 3350 同比() -0. 383. 77--1. 118. 82(四) 执行工作成效显著, 质效数据指标良好。

 “执行难” 一直以来都是法院工作的焦点和难点。

 今年以来, 通过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 积极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 执行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天数 52. 04 天, 同比缩短了 27. 44 天。

 执行效果良好, 执结率为 95. 11,同比分别提高了 16. 49 个百分点,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96. 72。

 (五) 人民法庭审判质效高位运行。

 今年以来, 我院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工作重点, 以争创特色人民法庭为契机,以建设四型法庭为目标, 狠抓法庭审判质效, 三个人民法庭审判质效高位运行。

 表五:人民法庭主要审判质效数据指标部门结收案比调撤率四项未结率平均审理天数上诉率发改率小尖庭 101. 5277. 07-20. 712. 39-南河庭 100. 8673. 1-18. 861. 15-陈港庭99. 4281. 48-12. 77--全院 102. 0564. 5342. 4226. 554. 650. 31 从表五可以看出, 三个人民法庭的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平均水平均高于全院, 其中调撤率、 上诉率、 四项未结率、发改率等审判效果指标明显好于全院平均水平。

 说明我院加大法庭建设, 注重法庭审判质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 审判工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一) 收、 结案数大幅上升,人案矛盾更加突出。

 全院各类案件收案数为 3294 件, 同比上升 39. 6; 结案数为 3229件, 同比上升 43。

 与收、 结案数涨幅相适应, 院人均结案数和院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与去年相比都有所增加, 分别为 36. 28 件和 97. 85 件, 比去年分别增加 9. 87 件和 29. 8件。

 预计明年全院案件收案数将继续增加, 在现有审判资源相对不变的情况下, 部分审判一线部门人少案多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法院审判工作压力和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二) 案件审理难度日趋增大。

 具体表现在:

 一是群体性纠纷增多。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拖欠农民工工资、 劳动争议等涉及群体利益的领域。

 虽然这些纠纷绝对数量不大, 但案件涉及人数多, 影响面广, 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 处理难度较大, 给相应的审判工作也带来较大的压力; 二是部分案件案情复杂。如刑事附带民事纠纷、 医疗纠纷等, 或是专业性较强, 或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易操作, 事实认定困难, 处理难度较大; 三是部分案件数量激增, 应对压力加大。

 在一些审判领域某些案件激增, 甚至呈现“井喷” 态势。

 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0xx 年全院受理 39 件, 20xx 年达到 84 件, 20xx 年则高达 166 件, 是 20xx 年的 4. 25 倍, 亦

 比 20xx 年增长 97. 62。

 (三) 执行工作压力依然很大。

 20xx 年, 通过执行干警辛苦努力,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执结率同比都有较大的提升。

 但总体而言, 执行工作压力依然很大, 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同比下降 0. 62 个百分点。

 执行难问题主要原因在于:

 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 执行案件日益增多, 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另一方面, 社会诚信缺乏, 部分被执行人甚至举家外出逃避债务, 申请执行人又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也给执行工作带来了难度。

 (四) 对审判管理的认识有待提高。

 全年审判质效高位运行,绝大多数指标数据处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但审判质效管理工作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审判管理的质效意识不强。

 少数干警对审管工作的认识不强, 认为审判管理只是领导和审管办的事, 与己无关, 对审管工作不理解、 不支持、 不配合; 对审判管理管什么、 怎么管研究落实不够对指标数据的变化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也没有采取相关对策, 缺乏前瞻性,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院审判质效水平。

 四、 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的对策建议(一)

 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为抓手, 促进法院工作全面提升。

 正确处理好案件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之间的关系, 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意识。

 具体建议如下:一是慎重对待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

 必须继续抓好房地产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医疗纠纷等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 尽量降低案件发改率。

 二是切实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以人为本, 进一步加强一线审判人员业务培训力度, 着力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法律适用能力与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三是积极推动特色部门建设。

 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庭、民事案件速裁庭建设, 加快民事案件的审理进度, 提高审判效率。

 四是扎实开展案件质评工作。

 进一步加大案件评查力度, 案件质量评析、 通报制度, 完善法官质效考评机制, 切实保障审判质量。

 五是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 化解社会矛盾, 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 降低上诉率、 发改率。(二)

 继续加强执行工作, 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质效。

 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 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执行工作压力依然很大,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 克服“执行难” 。

 一是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力度。

 对于执行疑难案件, 四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排查, 分析原因、 查找症结, 逐案清理; 二是不断创新执行方法。

 结合执行工作实际, 分析执行发展态势, 创新执行方式方法, 采取有奖举报、 财产申报、 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提高执行效果; 三是积极争取内、 外部支持, 提高执结率。

 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 做好诉前保全、 诉讼保全工作, 主动向地方党委、 人大报告, 寻求理解和支持, 争取设立执行专项救助资金, 提高案件执结率, 促进社会稳定。(三)

 切实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法律文书说理水平。

 提高审判人员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及说理水平, 做好释明工作,使当事人赢的光明磊落, 输的心服口服; 二是完善申诉信访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台帐, 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 保证院长接待日工作正常开展, 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提高当事人满意度; 三是树立大局意识, 突出重点, 强化稳定。

 慎重处理劳资纠纷、 农业承包经营权等群体性纠纷案件, 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出发, 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止访工作, 同时注意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四)

 加强审判管理, 推动质效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

 根据市中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配齐、 配强、 配精审管人员, 使审管队伍适应新形势、 新要求; 二是发挥审判人员、业务部门审判管理的基础作用。

 提高审判人员质效意识, 在部门之间营造争先创优的

 良好氛围, 促进“全员、 全面、 全程” 的“大审管” 格局的形成;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导向作用。

 向管理要效益、 向管理要质量, 进一步发挥审判管理的导向作用,优化组合, 合理配置审判资源, 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全面进步; 四是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考核的激励作用。

 将评先评优、 晋职晋级、 奖金分配向质效水平优的法官倾斜, 通过开展优秀案件、 优秀法律文书评定, 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评比等活动, 激励法官不断提高素质, 增强司法能力。

篇五: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调研报告 XX 县人民法院现有四个人民法庭的格局于 XX 年 X 月正式形成。其中,XX 法庭现有干警 X 人,近三年年均收案数 X 件,平洋法庭现有干警 4 人,近三年年均收案数 X 件,X 法庭现有干警 X 人,近三年年均收案数 X 件,X 现有干警X 人,近三年年均收案数 X 件。具体以 XX 年度为例,XX法院四个人民法庭共受案X件,结案X件,平均结案率X%;判决 X 件,上诉 X 件,大多数维持原判;调解撤诉 X 件,平均调撤率 X%;普通程序结案 X 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X 件,参审率 X%。

 进入新世纪以来,XX 县人民法院各人民法庭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肯定,同时促进了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一、取得的工作成绩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法庭创造条件,通过组织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巡回审判、“村屯法官”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实现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人民法庭对于判决案件,通过落实审判责任、严格审判管理等途径提高审判质效,作出胜败皆服的判决,实现服判息诉。

 (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严格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人民法庭通过审判管理监督审判权运行,落实审判责任,实现司法公正。法庭庭长发挥主导作用,监督案件审判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审判质效。二是提高了公正指标。XX 年,XX 法院公正指标居于全市第二位,四个人民法庭承担了 75%民商事案件处理,为司法公正做出了突出贡献。三是通过廉政建设保证司法廉洁。人民法庭通过执行廉政制度、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保障廉洁司法,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是推进诉调衔接工作。今年以来,人民法庭办理诉调衔接案件 X 余件,为群众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二是推进巡回审判工作。XX 年,人民法庭创造条件开展巡回审判 X 余次,便利群众的同时也起到了法治宣传和教育作用,《人民法院报》对此项工作给予了报道。三是推进村屯法官服务举措。人民法庭利用身处基

 层的特点,深入推进村屯法官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X 次,解答法律咨询 X 人次,调处纠纷 X 余件,发挥了为民司法的综合效能。

 (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依法发出司法建议。XX年,四个人民法庭向有关部门共发出司法建议 X 件,收到回函 X 件,建议全部得到采纳,提高了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推动大调解格局建立。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行政组织的调解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及程序规范,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推动大调解格局早日建立。三是监督依法行政。人民法庭通过执法办案、司法建议和普法宣传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社会民主与法制进程。

 (五)加强法庭自身建设。人民法庭在司法活动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了自身发展。部分法庭通过多方努力改善了供暖、食堂等生活条件,庭室管理模式逐渐成型,正规化和制度化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与成长进步,庭室领导也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

 (六)

 注重积累改革经验。人民法庭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审判单元,人员组成和功能设置相对完整,多年来在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审判责任、审判权运行机制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客观上为司法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境 四个人民法庭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内外环境的制约,历史与现实矛盾的交织,各项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不足,影响了法庭工作的推进与提高。

 (一)管理有失科学、规范,影响法庭整体工作。法庭对人员的管理存在重使用、轻培养,重任务、轻关怀等现象,安排任务不明晰,不合理,不均衡;对财物的管理只考虑眼前,不考虑长远,只考虑审判工作,较少兼顾辅助性工作;对案件的管理缺乏全局观,结案不均衡,有突击结案现象,审判长组织合议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对综合管理工作经验不足,不善于通过召开庭务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和部署工作任务,有的工作进展缓慢或落实不力。

 (二)审判力量不足,干警队伍素质不均衡,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数法庭没有达到“三审一书一警”的要求,部分法庭干警审判技巧不足、业务知识不丰富、综合能力不强,缺乏积极性,进取意识不强,完成工作被动应付,不求高质量,消极懈怠。

 ( 三)信息化进程缓慢,司法公开主动性不足。没有认识到司法活动信息化与公开化的重要意义,配备的数字化法

 庭设备没有充分运用或不注重维护,管理者不会使用流程管理软件的情形依然存在,司法公开工作比较被动。

 (四)审判质效有待提高,案结事了没有完全实现。审判质效还存在提高空间,提高审判质效的举措还没有充分运用。判后答疑解惑工作不到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较高,服判息诉情况不理想。

 (五)司法作风还需改进,司法为民方式单一。“六难三案”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法庭没有充分发挥身处基层的优势经常性地推进司法为民工作,司法为民形式单一。

 (六)忽视调研工作,不注重审判经验的总结和 审判规律的把握。对于调研工作经常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就未能做到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

 三、问题的成因 一、管理制度没有健全和落实,管理思维滞后。法庭管理者实施制度建设与落实是实现法庭科学管理的根本,但是个别庭长因为业务繁忙就把制度放在一边,仅凭经验和喜好开展工作,法庭管理就容易顾此失彼、陷入混乱。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庭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管理思维与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这种变化。

 二、人员配备不齐,分工不合理。人民法庭的受案数量不断上升,承担的职能也在增加,法庭干警数量却难以相应增加,导致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由于分工不够明确合理,大量辅助性工作集中在部分干警身上,分散了办案精力,也影响了审判辅助工作的开展。

 三、忽视队伍建设和干警素质提升。人的因素是一切因素中最关键的因素,但是部分法庭依然存在忽视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现象,诸多问题随之产生。

 四、后勤保障不到位,软硬件设施不足。司法活动所需用品不及时到位,信息化设施不足,干警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欠缺,都会影响法庭科学发展。

 五、缺乏激励机制和人文关怀。部分法庭不注重奖励和激励机制建设,不注重推选优秀典型,对干警缺乏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久而久之,干警的精神就容易懈怠,归属感消失,进取意识就容易减退。

 六、不注重执法办案社会效果,宗旨意识不强。部分法庭没有树立三个效果统一的责任意识,只是结案了事,没有案结事了。缺乏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导致为民司法存在一定的被动性。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法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为了推动实现法庭工作全面发展,依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实现人民法庭工作科学发展。

 一、落实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科学管理。首先,各人民法庭应该落实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这等于掌握了法庭发展的“总开关”,会对法庭管理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各项制度还要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坚持与时俱进,顺应形势要求。比如,随着审判责任制的不断推进,法庭的审判管理制度也要相应进行调整,体现审判责任制的时代要求。最后,还要高度重视信息化与司法公开工作,合理运用数字化法庭和审判管理流程软件,重视大数据的分析与运用,实现庭内公开与庭外公开,创新司法公开形式。总之,法庭对人财物和案件的管理要做到心中有数,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庭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分工,加强人员配备及后勤保障。首先,法庭庭长是优质的审判资源,坚持在审判一线可以提高案件质效,还将带动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更能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其次,在工作安排方面,既要让每名干警发挥其自身优势从事擅长的工作,又要适当轮岗丰富其工作经验,根据实际合理、明确分工,法庭和干警才会

 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最后,法庭还要争取补充人员,注入新生力量,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给法庭干警营造舒适、愉悦的人文环境,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相关待遇。在政治方面,通过加强学习、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在业务方面,通过业务知识学习与考试相结合,组织庭审观摩自评与互评相结合,新老法官座谈研讨与答疑解惑相结合,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在作风方面,通过警示教育、先进典型事迹介绍、参加主题活动等方式,强化干警宗旨意识,保证干警廉洁办案。此外还要关心干警的政治进步,落实干警的职业待遇,提高职业尊荣感,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注重案结事了。首先,人民法庭处在矛盾的最前沿,更要注重群众纠纷的切实解决,不能盲目追求结案了事,应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例如,某法庭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主审法官没有单凭原告方提供的借据一判了之,而是经过仔细的调查了解到被告已经偿还了该笔债务,依法驳回原告诉请,维护了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其次,判决案件尤其要注重改进文书说理方式,传统教条式的说教无法引起当事人的共鸣,严

 密的逻辑、严谨的结构、情理法相融合的阐释,判后的答疑解惑,才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定纷止争。调解案件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纠纷的由来、性质等因素,特别要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不能让少数债务人借调解之机拖延债务偿还,损害债权人利益,增加执行工作负担。

 五、创新司法为民模式和渠道,深入推进为民司法。一要深入推进村屯法官服务举措,采取固定时间联络与自由时间联络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基层群众法律方面的疑难与其他困难,发挥其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二要继续发挥诉调衔接机制的积极作用,坚持推进各种形式的诉前调解,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对于难以调解解决的纠纷及时立案审理,诉调紧密衔接,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三要创新巡回审判的载体,根据群众的现实需要在其生产、生活场所开展巡回审判,营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四要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司法为民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为民司法服务。

 六、重视调研宣传工作,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首先,法庭领导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将自己总结的庭室管理和队伍建设经验、审判经验等撰写成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既是对自身工作的提高,又可以带动庭室干警的调研热情。其次,实行调研宣传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和激励制度。利用例会

 推进调研工作,对相关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将调研宣传任务具体到个人,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机制促进调研人才和调研成果的产生,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最后,要发挥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和独任审判案件多的优势,加大对审判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调研,总结工作经验,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创造好的做法,多出好的调研成果,为司法改革提供借鉴与参考。

篇六: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X 月 X 日至 X 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率调研组,对市中院和 XX、XX、XX、XX、XX 五县(市)法院 XX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相关法院的工作汇报和人大代表、律师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加强和改进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驻县(市)的 X 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本地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较好地完成了刑事审判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XX 年至 XX 年 X 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各类刑事案件 X 件(含旧存),占法院全部审判案件收案数的 X%,审结 X 件,占法院全部审判案件结案数的 X%;共受理二审各类刑事案件 X 件,占所有上诉案件的 X%,审结 X 件,占所有审结上诉案件的 X%。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各类传统型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审共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X 件 X 人,涉枪涉爆犯罪案件 X 件 X 人,侵财性犯罪案件 X 件 X 人,“黄赌毒”犯罪案件 X 件 X 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 X 件 X 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 X 件 X 人。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依法及时审结涉疫情案件 X 件 X 人。依法审理新型、涉众型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涉众型犯罪 X件,判处罪犯 X 人,追缴、没收违法所得 X 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 X 万元。“善心汇”系列案、廖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案得到妥善审理,有效维护了金融市场安全。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XX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成立 X 个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团队,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X 件 X 人,审结 X 件 X 人。依法审结 XX 等人涉黑案、XX

 等人“套路贷”案、XX 等人涉恶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处置涉案财产,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三)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XX 年以来,共判处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 X 人,非监禁刑的适用率为X%,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X 人;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 X 人,重刑率为 X%。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落实繁简分流原则,简单、轻罪和认罪案件简审、快审,重大、疑难、复杂和不认罪案件精审、细审,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例如,XX 年 X 月至今,XX 县法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X 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 X 件,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服判息诉率均为 100%。

 (四)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进程。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突出庭审中心地位,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审判公开等原则,规范庭审程序,保障诉讼权利。全面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

 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确保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刑事审判依然面临严峻挑战。一是全市刑事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XX 年同比上升 X%,XX 年同比上升 X%,XX 年 1 至 4 月同比上升 X%。二是新类型、涉众型犯罪显著增多,涉案财物追缴处置难度加大,追赃挽损率低。这类案件呈现“四个相对集中”的特点:即涉案金额巨大,大案要案相对集中;涉及领域广,犯罪类型相对集中;受害人员众多,维稳压力相对集中;疑难争议交集,办案难点相对集中。三是涉黑涉恶案件、涉众型犯罪隐蔽性增强,作案手段和方式呈现组织化、信息化、智能化趋势,加大了刑事审判的难度。四是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涉众型团伙犯罪案件面临提押难、送达难、开庭难、送监难等问题,审判实效受到影响。

 (二)刑事审判和执行的质效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有的案件因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存在瑕疵,量刑失衡,导致上诉案件中部分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近年来,市中院共审理二审案件 X 件,经审理改判 C 件,发回重审 X 件,发改率达 X%。XX 年至 XX 年三年间,市检察院共受理抗诉案件 X 件 X 人,撤回抗诉 X 件,市中院采纳抗

 诉意见改判 X 件 X 人,发回重审 X 件 X 人。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到位率偏低。例如,XX 年至 XX 年,XX 市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 XX 件,申请标的额 X 万元,实际执结 X 件,执行到位金额 X 万元,执行到位率 X%;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 X 件,申请标的额 X 万元,实际执结 X 件,执行到位金额 X 万元,执行到位率 X%。

 (三)刑事审判队伍素能不能完全适应刑事审判工作新需求。刑事法官队伍在司法理念、知识结构、应对能力等方面存在短板。有的法官对新类型案件的研判理念滞后,重实体轻程序、重定罪轻量刑、重打击轻保护。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证据认定、裁判说理的能力不足,裁判文书说理不够充分,办案水平与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不能满足高效审判工作需要。例如,XX 年以来,XX 县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同比增长 70%,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比无法做到 1:1:1,审判效益受到影响。XX 年,全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 X 件,XX 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 X 件;XX 年,全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 X 件,XX 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 X 件;XX 年,全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 X 件,XX 市法

 院法官人均办案 X 件。近年来,全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在全省居第三位。

 (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个别法院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不顺畅,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标准不一致,导致认识上存在分歧,影响了案件办理进度。法院审理的多起案件中,被告人因患艾滋病、高血压、肺结核等特殊疾病,看守所拒绝收押。受疫情影响,犯罪情节较轻的部分被告人无法收押的情形增多。庭审实质化还没有完全形成,证人、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较为普遍,出庭率仍然偏低,个别案件庭审抗辩不充分,律师发言难、阅卷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庭前会议召开少,非法证据排除及法庭调查仍不规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存在形式化现象,落实效果不够理想。

 三、调研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刑事审判工作关乎公民权利的保障,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的多发期、凸显期,法院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日益繁重。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坚守为民初心,坚持问

 题导向,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分析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勇于担当,补齐短板,砥砺奋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持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预防功能,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

 (二)坚定改革定力,全力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之以恒将改革推深做实,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严格执行庭前会议、法庭调查、非法证据排除“三项规程”,强化工作统筹与个案推动,不断推进庭审实质化。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坚持问题导向,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司法智慧,确保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诉讼效率与办案质量的有机统一。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大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优化审判资源,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刑事审判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刑事审判队伍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向内挖潜,调优配强刑事审判人员,充实一线审判力量,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措施,统筹解决刑事审判法官和辅助人员短缺问题。加大新类型犯罪和经济犯罪法律适用的研究,不断提高法官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刑事审判质效。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力度和司法救助力度,努力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结率,有效减少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消除被害人的不满情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对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多措并举,积极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公检法司和律师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的刑事审判联动机制,努力营造刑事审判良好法治环境。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力度,推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按照裁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好行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解决好送押难、移交难等问题。同时,强化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引导作用,促进刑事诉讼整体水平提升。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强化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的有效辩护,认真听取和回应律师辩护意见,建立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

篇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也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当前“执行难”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也成为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生效判决的法律文书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未能得到执行,不仅妨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使司法的权威受到了动摇,司法的公正性受到了损害。近年来,人民法院被上访的案件中,涉及执行案件的比例也日渐提高,而法院被认为是造成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一直以来倍受社会关注和案件当事人的指责。所以执行难已成为阻碍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XX 年 6 月,自 XX 市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 X 个省市之一后。研究和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故此法制委员会就武隆区法院 XX 年

 以来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后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XX 年来,区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重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推进了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XX年共受理执行案件 XX 件,执结 X 件,同比分别增长 X%和X%,结案率 XX%,执行兑现率 X%。执行局法官人均办案数量为 X 件,同比增加 X 件。全市执行条线质效评估位居11 位。XX 年 1-6 月,共受理执行案件 X 件(含旧存 X 件),同比上升 X%,执结 X 件,结案率 X%,终结本次执行程序X 件,终本率 X%,执行兑现率 X%;受理保全案件 X 件,结案 106 件,结案率 X%。

 (一)多措并举,最大限度促进执行兑现。执行兑现是衡量执行效果的标尺。XX 年来,区法院为突破“执行难”这个难题,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多措并举,使案件及时执行到位。一是依法采取信息化措施、加大强制制裁力度、加强执行联动,使案件及时执行到位。通过全面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充分利用网络的查、冻、扣功能,及时

 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多部门开展执行联动。加大了对逃匿被执行人强制制裁力度和查控力度,对执行中妨害公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畅通财产处置、扣押、冻结渠道。去年至今,已依法对 X 余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向公安机关移送需查控的逃匿被执行人 X 余人,抓获 X 余人。二是依法运用罚款、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方位曝光、建立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柔性手段,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XX 年至今(截止 XX 年 6 月)共通过各种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X 余人。三是坚持落实司法救助。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和困难企业申请执行人予以司法救助。仅去年以来,区法院就对 X 名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 X 余万元。

 (二)整合优化队伍,不断提升执行人员能力水平。区法院在案多人少的现状下,深挖内部潜力,把增强执行队伍建设作为解决执难的有效途径。一是科学组建执行团队,配强执行力量。XX 年,区法院成立了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配备 X 人开展保全工作;同时充实了 X 名骨干法官,返聘 X名退休人员,调整 X 位正式干警到执行队伍。目前,执行局有员额法官 X 名,正式干警 X 人,整体力量大为增强。二是探索警务化改革,强化后勤保障。建立执行司法警察队伍,将 X 名司法警察按照“编队管理、派驻使用”的原则集中派驻

 执行局,将办公室三名驾驶员转为司法警察,相对固定到执行局从事相关辅助工作,解决执行警力不足问题,并对执行用车优先派遣,快反出警落实经费,评优评先予以倾斜,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执行干警的积极性。三是推进繁简分流、集约办理。改变平均分案机制,推行简易案件快速执结、集团案件重点化解、“骨头”案件包案清理的工作模式。从 XX年起,实行重大执行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凡标的额大于 X 万元的重大骨头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目前已包案办理 23件次。

 (三)坚持三个结合,执行工作不断规范。一是坚持执行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对本应依法可以强制执行兑现,但强制执行后,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案件,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职工利益出发尽力做好协调工作。二是坚持依法执行与执行有关政策相结合。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前提下,注重与相关政策的衔接,慎重执行。如涉杜建波系列案件,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涉及人数众多,只有少部分人进入诉讼执行程序。为此,区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进行了妥善处置。三是坚持依法执行与服务发展大局相结合。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力量,妥善化解涉及城乡建设、企业关停、旅游开发、重点项目推进等牵涉面广、利益冲突大的执行案件。

 二、区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年多以来,区法院虽然经过努力,化解“执行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执行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协作配合机制仍不够完善,执行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表现在区域范围内有关部门的配合机制仍不够健全,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协助支持执行的意识不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尚需不断创新和拓展。同时,部门保护主义干预执行的情况未能完全杜绝;二是表现在执行事务委托特别是市外事物性委托约束力不强。调研中发现,区法院在涉及区县外或省市外的,需异地法院协作执行或委托执行的案件,经常出现兄弟法院拖办甚至不予理睬的情况,有的甚至反复协商未果,增加了外出办案成本和执行难度。

 (二)生效判决的“ 执行不能” 案件占比率居高不下,救助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一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问题。目前此类案件约占区法院执行局所收案件的 X%,且也是各级法院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二是有财产难以执行的问题。主要存在弱势群体迁出房屋案件(如贫困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被执行人,只有一赖以栖身的房屋,如强制执行后,将面临生活无着的问题);农村房屋、小产权房等手续不全无法

 走评估拍卖程序的案件;企业资不抵债案件;房地产开发案件等,均存在案件执行推进难,信访压力大的问题。

 (三)对逃避、阻扰、抗拒等妨害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

 不够,执行强度乏力。主要表现在:“拒执罪”可操作性不强,刑罚和相关司法解释不明确,如部分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以离婚、买卖等方式转移资产等各种手段成出不穷,而当前,执行中即使查出知晓其转移了财产,但目前的法律规定最大限度给予拘留处罚,处罚乏力,导致执行难。

 (四)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仍未完全形成,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被执行人法律意识不强,以拖、赖、躲等办法逃避执行;有的规避法律法规,通过歇业、转产、分家等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有的则暴力抗法,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有的申请执行人缺乏商业风险和诉讼风险意识,简单地将权利未实现或未全部实现等同于执行干警未尽力,将“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不力”,增加了法院的压力。执行中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负有协助法院履行法定义务的部门,以一些内部规定等名义,对法院执行工作认知度不够,不积极、被动协作工作任然存在。

 (五)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执行队伍有待进一步优。

 化。随着近年来社会发展,执行案件数量不断递增,任务重、压力大。仅 XX 年 1 ~6 月,就受理执行案件 X 件,而区法

 院执行局现有在编执行干警 X 人,员额法官 X 人,繁重的工作压力,使得执行干警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

 三、几点建议 面对法院判决生效案件执行难的种种情况,必须从思想上、机制上、制度上、队伍建设上等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实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一)探索设立跨区协作办案机制,努力营造办案环境。一是加强沟通协调,规范跨区执行制度和机制建设,各个法院设立专门的跨区执行协作办公室,专门进行跨区横向协作;区法院要对目前跨区执行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将跨区域执行协助机制的迫切性、必要性通过各种形式报告,争取上级法院支持;建议区法院向上级法院提出建议意见早日制定出跨区执行规范,明确受委托执行法院的职责及监管处分办法,杜绝地方保护主义、故意拖延办理或者不办的问题,以填补跨区执行的法律空白。二是健全完善立案、审查、执行协调配合机制。要在法院内部树立“执行一盘棋”的思想理念,在立案、审理、调解和保全等环节加强配合;同时,开展法院依职权先行介入查询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健全完善部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民政、国土、税务、工商、金融机构等部门沟通交流,明确各有关

 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发挥各部门管理职能作用;同时,探索建立完善执行监察机制,对涉及部门在配合执行过程中拖而不办、干扰执行等问题,由纪检部门介入处理。

 (二)探索建立社会监管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运用公众力量解决“ 执行不能” 问题。一是探索建立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举报奖励制度。解决执行难问题,只靠法院和有关部门还不够,必须充分运用社会公众的力量,打一场人民仗。建议法院执行局建立完善举报有偿奖励机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可视其被执行案件涉及金额大小予以调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社会共同参与执行监管的目的。二是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建议区法院加强与司法局的协调,加强诉讼案件中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联系和衔接工作,保证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三)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加大 失信人的惩戒力度。一是对采取手段规避执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和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执行义务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罚,并建议对情节恶劣的按法律高限予以处罚;同时,建议法院在给当事人寄送诉讼材料时,附上禁止在诉讼期转移隐匿财产的告知书,明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强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示制度,扩大失

 信被执行人的公示范围。有效整合法院、工商、税务、等主要职能部门征信平台,实现征信信息互通共享,同时通过电视、网络、LED 显示屏等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在就业、创业、学习、培训、社区服务乃至外出购买车船票等方面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 (四)合理配备设置执行岗位编制和比例。充分发挥好现有人员作用的同时,加强对执行局岗位的优化配置,确保执行人员的年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五)加大案例说法教育,不断营造“ 诚信受益,失信受罚” 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报道,开展以案说法、法制身边等电视栏目,加大对抗拒执行受刑事追究案例的曝光度,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二是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等问题,积极营造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八: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及 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月初调查组就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召开了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 年以来我县行政审判工作概况 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现有人员 x 人,其中庭长 x 人,庭长是审判委员会委员,计生委抽调 x 人,书记员 x 名。行政审判庭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

 xx 年以来,县法院共收受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x 件,结案x 件,正在审理当中 x 件,结案率为 x%。通过协调,原告自动撤诉以及被告自纠之后原告撤回起诉 x 件;判决结案 x 件,其中判决撤销 x 件,判决确认违法 x 件,判决维持 x 件;裁

 定驳回起诉 1 件;裁定不予受理 x 件。上诉 x 件,二审维持x 件,发改率为 0。xx 年以来,收非诉执行案件 x 件,经审查,裁定准予执行 x 件,裁定不准予执行 x 件,执结 x 件,执行标的 x 余万元,带动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 x 余万元。所审、执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经评查,案件优秀率达100%。xx 年,在全市法院“五项竞赛”活动中,我县法院行政庭审理的(xx)临行初字第 x 号案件,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庭审评查示范案件”;xx 年度,我县法院在全市行政审判绩效考核当中荣获第一名;今年,县法院行政庭撰写的 3 份裁判文书又被推荐到中院参加省院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

 xx 年以来,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院领导、行政庭的法官、干警们认真学习行政审判业务,院长亲自参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调研,在具体行政诉讼业务的审理当中坚持程序到位,及时审(执)结,坚持推行协调机制,力保案结事了。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为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官民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 1 、行政庭审判力量不强。近几年,行政庭案件每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x 件,而行政审判法官只

 有 1 人,在审执案件时经常需要其它庭室的调法官和干警参加,仅仅是行政庭的法官干警根本无法胜任,审执力量薄弱。

 2 2 、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普遍偏低,行政首长法律意识不强。我县的行政执法机关普遍缺乏法律人才,执法质量不高,这种状况无形中也增加了行政审判的压力。还有一些行政机关的首长对行政诉讼有怨气,埋怨法院对民告官案件一告就受理,行政首长不愿意出庭,多年来很少有行政首长出庭参与庭审,一般是派办公室主任、股长或其他一般干部出庭,甚至干脆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还有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在庭审中表现出行政执法机关的强势,导致原告感觉在法庭上没有享受到平等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审判的权威,也增加了原告的对立心态。

 3 3 、由于新行诉法出台后,行政案件由审查制度改为立案登记制度,案件大幅增多,本不属由法院受理的范围,而当事人为了节约诉讼成本也坚持要法院以行政案件受理。如果没有满足其愿望,当事人到处上访告状,严重影响了行政审判的正常秩序。

 4 4 、对一些敏感和特殊的案件,上级有文件政策要求及司法解释规定不能公开,也不能与当事人和社会作出明确解释,导致受理和处理困难。从而造成当事人对法院的误解和责怪,甚至不满。

 5 5 、行政审判管辖的改革,对行政审判工作及审判人员队伍不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震荡。上级法院正在启动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而上级具体的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又迟迟没有出台,县级法院的行政庭何去何从存在不确定性,对行政审判工作人员还是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1、加大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行政诉讼法,特别是让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新的行政诉讼法,让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支持行政审判工作,适应新形势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

 2、法院要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机关的联系与勾通,特别是行政诉讼案件,不论行政机关胜诉还是败诉,都与行政机关一起分析胜在哪里?败是什么原因?协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以减少行政审判的工作压力。

 3、采取措施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的出庭应诉,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和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无特殊情况,行政机关法人代表应亲自出庭应诉。庭审中要保持与原告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4、法院要积极向上级反映基层对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当前行政诉讼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基层行政庭的力量应当加强而不是简单的撤并设点,如本地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到外县市区审理,将给当事人及行政执法机关带来极大的不便,特别是在我们临武这一类的山区偏远地区应当保持原有的行政审判体,以实现真正的便民。

篇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大关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 2017 年工作安排,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为组长的调研组于 3 月下旬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昆区、九原区、达茂旗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和旗县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法官、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查看了市和有关旗县区法院行政审判立案、庭审及部分行政审判案卷。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上级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改革的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到昆区、九原区、达茂旗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对于这三个集中管辖法院不宜审理的行政案件提级审理或实行异地交叉指定管辖。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着力解决行政审判突出问题,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4 年至 2016 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1087 件,审结 1009件,结案率为 92.8%,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案件 13 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23.1%;审查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 512 件,结案率为100%,申请强制执行行政非诉讼案件 278 件,实际执行到位率82.0%。受理案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房屋行政登记、工伤行政认定、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类型。

 (一)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群众诉求。一是依法保障群众诉权。严格落实关于诉权保护的规定,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按照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通过加强诉前引导、诉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等措施,支持和保障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二是加强非诉案件执行。依法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严格审查标准,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2014 年至 2016 年,共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81 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 17 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5 件,判决赔偿或者变更 4 件,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

 权益。三是强化制度落实。抓好公开审判、案件督查通报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通过采取规范庭审活动、严格裁判文书审核、强化绩效管理等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呈逐年下降态势。

 (二)加强协调和解,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有机衔接。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行政复议制度,交流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信息,为化解行政争议、顺利审理行政案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合法性,兼顾合理性,对于不违背法律原则、具备协调和解基础,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行政案件,充分考虑群众的诉求,协调多方,促成当事人庭外协商和解撤诉,实现案结事了。特别是对于因农村土地征收、草场确权、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更注重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使一批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得以妥善处理。2014 年至 2016 年,全市法院审结的 1009 件诉讼案件中,经法院协调和解 207 件,协调撤诉率为 20.5%。

 (三)延伸审判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与行政执

 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研究解决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二是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全市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进行通报和分析,并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做好出庭应诉工作,逐步改善“告官不见官”的局面。2016 年 6月市政府出台了《xx 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件次比 2015 年上升了 90.3%。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业务水平。为适应行政审判新形势发展需要,全市法院认真抓好行政审判法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官司法

 能力,通过案件评查、庭审观摩、文书评查、法官论坛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2014 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对征收拆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公安信访拘留案件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并指导审判实践,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有待加强。一是在行政案件受案范围方面,有的法院对法条的理解不同,导致受案范围不统一;有的法院对少数较为复杂疑难的案件,简单地以“主体不符”等理由不予受理或拖延受理。二是在行政案件审理方面,由于行政案件数量多、审判周期长、审判力量不足等原因,少数行政案件还存在审结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审判难度越来越大,行政案件呈现出上诉率高、申诉信访率高、协调撤诉率低、服判息诉率低的特点。司法审查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的法院不重视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有的法院对程序上存在明显缺失的具体行政行为,往往以程序“瑕疵”不影响实体合法为由加以维持。三是在行政判决执行方面,个别行政机关不主动配合法院,非法

 干预的情况还未完全避免,通过各种渠道向法院施加压力,对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内容拖延履行或者拒绝执行。

 (二)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一是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意识淡薄,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不愿诉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往往采取缠访、群访等过激行为来达到自己的诉求。二是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厌诉、畏诉的心理,不愿意当被告,“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现象客观存在,2016 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仅为11.4%,而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 90%以上。三是有的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不强,对司法建议不够重视,有的还有抵触情绪,有近 30%的司法建议书“有去无回”。四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旗县区法制机构有牌子没人员,履职能力不强,行政复议往往流于形式,使得本可以在行政程序中化解的争议形成诉讼。

 (三)行政审判队伍素质有待提升。一是有的法官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研究不深、满足于就案办案,凭经验办案,不注重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

 一;有的法官对行政案件受理存在畏难情绪,普遍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不敢大胆行使司法裁判权,出现一些案件该立不立、该判不判的现象。二是现有的行政审判人员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有的基层法院还是一人庭、二人庭。试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后,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非集中管辖法院只保留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行政审判工作存在弱化问题。三是基层法院对行政法官培训力度不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四)行政诉讼法律宣传有待深入。各级政府、法院对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到位,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不高,特别是农村牧区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差。有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对立法精神和条文理解不深,甚至满足于一知半解;有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程序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执法不规范,工作随意性较大,2014 年(本文来自大秘书网 damishu.cn)至2016 年全市法院审理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 13.6%,高于全国平均败诉率 5 个百分点。部分行政机关和领

 导干部对行政诉讼法不了解、不熟悉,甚至不知道还有《xx 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 (一)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严格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切实解决行政案件受理口径、范围不统一的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从根本上解决受案难问题。要依法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规范审判程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强化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要注重和谐司法,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对法律没有规定以行政诉讼方式进行处理的行政争议,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要建立执行结果通报制度,提高行政判决的实际执行到位率。对违法行政、故意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相关人员,加大责任追究、问责力度。

 (二)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司法行政监督。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

 定程序的行政行为,防范因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引发社会矛盾和行政纠纷。要认真落实《xx 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要加大对行政机关的法律培训力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提升行政负责人法律知识水平和应诉能力,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要尊重法院的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主动接受行政审判监督,认真履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建立健全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和司法建议跟踪督促制度,主动与审判机关开展良性互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多元化方式化解争议纠纷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市法院要加强对法官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建设公正高效廉洁的行政审判队伍,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要加

 强法官业务培训,强化对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拓宽法官知识面,切实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审判技能。要按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行政审判工作需要,配足配强行政审判工作力量,充实行政审判一线队伍,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稳定。要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激发法官队伍活力,支持法官依法办案。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业务的指导,全面提升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审判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要创新宣教方法,拓展宣教范围,加大宣教力度,提高宣教质量,通过公开审判、典型行政案例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加大对行政机关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行政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市委办公室主任在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发

 言

 按照这次读书会主题,结合两位专家的讲课和自己平时的学习,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发展新常态下,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中央也把创新摆在了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对我们来说,抓“四新”经济就是抓创新驱动发展,就是抓 xx 的未来。大家都在谈创新,但是如果创新没有落脚点、没有载体,很容易浮在面上、落不了地,或者光口号上谈创新,但在实际推动工作中又走到老路上,靠传统思维、靠要素驱动推动经济。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出了“四新”经济,这也倒逼我们 xx,作为一个资源型城市,必须要走在他们前头,必须要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推进。

 第二,“四新”经济虽然是一种新的提法,但是我们在“四新”经济方面的探索一直在进行。这几年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新上的一些项目,比如荣信煤化焦油加氢,拉长了产业链;太阳宏河纸业的木糖醇,莫代尔原料;宏河集团跨界搞的电商和圣齐生物,实际上都是“四新”经济的探索。下一步,要坚定不移把这些项目做大做强,实现规范发展,推动占比提高。

 就做好“四新”经济发展,建议下步工作中:

 一是突出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抓“四新”经济。一要大力培植新兴产业。经过这几年持续不断地努力和实践,我们初步培育出了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主导产业,下步要加快做大做强;另外,前段时间市委市政府下了很大功夫研究制定了“十三五”规划建议及规划纲要,下步要围绕这些规划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链“三链融合”,着力在产业集聚发展上下功夫。二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四新”经济不是不要传统产业,相反,这恰恰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发展“四新”经济也需要靠传统产业来推动,因为只有夕阳产品、没有夕阳产业,通过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倒逼传统产业转型,促使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三要加快发展现代...

篇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情况调研报告

市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XX 年重点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赴 XX 县、XX 县、市中院,对全市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XX 县、XX 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查看了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调阅了两级人民法院部分案件卷宗,并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了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部分人大代表、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委托 XX 县、谯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并报送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健全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推动审判管理主体充分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XX 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 X 件,结案 X 件,案件年均增长 X%。法官人均结案数从 XX 年的X 件,增长到 XX 年的 X 件。公开流程信息 X 万条,上网裁判文书X万篇,直播庭审X万场,庭审直播数量居全省前列,XX、XX 年市中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直播先进法院。XX年,多元化解工作全省第 X,市中院结案率全省中院第 1,法官人均结案数全省第 X,综合评估质效增幅全省第 3。今年1-5 月,省高院通报的 13 项核心质效指标中,有 4 项指标位居全省前 2 位。

 (一)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发挥。坚持依法纠错,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X件,结案 X 件,其中判决维持 X 件,依法改判 X 件,发回重审X 件,调撤及其它方式结案 X 件。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发挥院庭长示范带头作用。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监督个案 X 件,占收案总数的 X%。审理案件 X 件,结案 X 件,占收结案总数的 X%和 X%。注重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功能。XX 年以来,全市法院建立 X 个专业法官会议,共讨论案件 X 件。审委会研究讨论审判事项 X 件,审委会讨论案件数同比下降 60%以上,实现审判委员会职能从个案研究向审判经验总结的转变。

 (二)监督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科学规范、监管有序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出台《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办法》《XX 市法院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各审判主体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努力实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创新纪检、政工部门对审委会研究案件的监督,扎实开展司法评查,持续提升审判质量。强化流程监管,建立随机分案机制,健全长期未结案件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分调裁审改革,推动案件快速分流、高效办理。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三)案件审理质量稳步提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XX年至 XX 年,共评查案件 X 件,专项评查 X 件,评查文书 X份。推动类案检索制度实施,加强类案和关联案件的强制检索和自动推送,着力实现类案同判。依托数字法院系统,对案件办理进行预警、提示,实时动态监管,促进快速办案、均衡结案。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X%以上,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与三年前相比分别提升 X%、X%。加大案件发改监管力度,案件发改率、申请再审率比前三年分别下降 X%、XX%。

 (四)队伍能力建设有新成效。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法院队伍呈现新气象。扎实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干警理论素养,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加强办案团队组建和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干警政治能力、提高干警法治素养、提振干警精神状态。XX 年以来,全市法院组建新型办案团队 83 个,组织开展培训 2000 余人次。市中院获得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张凯、全国执行标兵吕迎迎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院庭长在思想上对审判监督管理存在片面的认识,认为监督案件违背独立审判原则,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弱化对分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开展审判监督落实工作的力度不够。少数员额法官没有充分认识创新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对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不愿接受监督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基层法院设立审判监督管理机构时间较短,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不够健全、权责划分不明确等问题。个别基层法院监管部门人员力量不足,制约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监督管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服务保障审判的功能没有真正发挥,在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审判任务的适度调节、司法政策应用等方面作用稍显不足。对审判质效分析深度不够,数据潜力未充分利用,对特定类型案件及审判情况的具体分析力度仍需加大。案件质效分析尚未完全做到个性化、具体化,管理精细化的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管理结果的运用不足,没有合理运用管理反向服务审判工作,管理和审判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仍需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职能整体合力尚未正形成。

 (三)监督管理 机制有待优化。院庭长监督管理的识别和启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四类案件的识别判定及监督程序的启动缺乏明确的标准,导致应当被监督的案件难以进入监督程序。案例指导的运用程序、激励、沟通协调机制仍需细化,省级以下法院的案例缺乏实际约束力,案例指导制度对裁判统一性的指导作用有限。类案检索机制的技术还不够完善,类案、关联案件检索及推送的数据不全面,推送的案件质量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在检索标签精细化、数据收集全面化、检索结果精确度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案件审理质效仍需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依然偏低,久调不决的现象依然存在。院庭长管理职能弱化,案件审理质量缺乏有效的监管。受法官的审判能力、业务素质的影响,

 随机分案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案件难易程度与法官能力不相匹配,导致案件办理效果不佳。案件审理过程中各环节衔接不够顺畅,审理周期过长。部分案件卷宗归档材料不完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案件在审判和执行程序上仍存在瑕疵,因执行不力,判决不公涉诉信访问题依然存在。

 (五)审判管理信息化能力不足。信息化审判管理运行模式不够顺畅,信息技术和法院监督管理对接不充分,各平台之间信息不畅通,审判信息不对称,信息管理系统的设置不能完全满足审判监督管理的现实需要。个别法官对审判管理信息化缺乏积极态度,网上办案能力有待提高。审判管理技术人员短缺,缺乏专业性复合型人才。个别基层法院经费保障不足,现有信息网络的运行和使用程度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和效果。

 三、意见建议 (一)转变司法理念,充分认识监督管理重要性。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摆在首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科学客观、全面细致的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把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决纠正审判监督落实工作中存在的片面认识,

 引导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做好审判监督工作的责任感。认真研究强化审判监督的有效措施,努力做到 既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善于监督、务求实效。

 (二)深化体制改革,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注重对改革后审判权运行机制情况的调研,及时调整管理的方式方法,切实发挥“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执工作的作用。强化审判质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注重发挥案件质效的评价功能,及时掌握审判情况的发展态势,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在对发改案件分析的基础上,加强对类案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预防和减少瑕疵案件、差错案件的发生。加强案例指导平台建设,保障案例指导模式的运行空间,增强案例指导实际约束力,充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

 (三)加强分析研判,不断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强化审判态势分析,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后的新挑战。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加大跟踪问责力度,推动监督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做好随机分案调查研究工作,健全审判监督管理与分案机制的贯通融合,排查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优化随机分案平台。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对基层法院案件裁判尺度统一的梳理和指导,建立区域范围内类案检索机制反馈机制,促进区域内法院裁判尺度的统一。积极探

 索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的评查制度,确保审判流程管理在保障审判权运行、提升司法效率、推进司法公开等方面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难点弱点盲点,补短板堵漏洞,着力解决立案难、审限长、流转慢等问题。加强审判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执行法律、发现问题、分析研判、信息化应用的能力,大力培养审判监督业务专家和骨干。强化监管结果运用,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工作挂钩,细化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科学设置考核评优制度,充分肯定法官的贡献和价值,激励法官不断提升工作业绩,促进法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评查结果运用的最大化。强化制度建设,以统一类型化案件审理思路,指导审判实践,减少案件质量瑕疵,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拓宽司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完善司法公开程序,以司法公开倒逼法官提高审判质效。

 (五)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加大信息化运用力度,突出抓好类案强制检索、智能辅助办案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提升信息化在案件监管、态势分析方面的作用。加快信息技术与审判管理充分对接,将信息技术充分融入现有的审判职能机构和办案程序中,使管理需要

 的各项数据指标都从审判信息平台中直接获取,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增强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满足办案人员需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助力审判监督管理的引擎作用。强化审级监督,注重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协调推动解决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方面的困难,切实解决基层基础建设滞后问题,坚决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基层法院执法办案和审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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