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8篇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按规定标准要求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根据中央、自治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推行河长制验收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 XX 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按规定标准要求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根据中央、自治区、XX市、XX 县和 XX 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村全面推行和建立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可参照本制度修订执行。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三条 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验收。XX 镇组织对村进行验收,并以随机抽取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村进行抽验。验收组织工作由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开展验收工作。
第三章
验收标准
第五条 全面建立河长制是验收总体目标。具体验收内容包括工作方案到位情况、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第六条 按以下标准组织验收:
(一)工作方案到位。镇、村工作方案在明确时间内由党支部、村委正式印发;工作方案内容全面,明确河长制实
施范围、河长组织体系、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保证质量和深度,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不能照搬照抄上一级工作方案;细化实化河长制主要任务,每项任务落实到明确的责任单位,有明确的目标要求。
(二)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总河长及分级分段河长全部设立,各级河长责任明确;河长公示牌设立规范,在江河湖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标明河长姓名、职务、职责、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正式设立,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工作运行正常;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河长制办公室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具体职能。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工作制度全部建立,出台中央及水利部明确要求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等六项制度,因地制宜探索出台河长巡查、工作督办、联席会议、部门联合执法、重大问题报告、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河长名单公告等制度;河长制有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日常维护、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人员、设备、经费、保障政策逐步落实。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严格落实工作督查制度,定期逐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考核问责,出台考核办法,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格整改落实,对各级督察、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严格社会监督,建立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利用举报电话、微信等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四章
验收程序
第七条 验收流程分为验收准备、自验、验收三个阶段。
验收工作组负责审查河长制相关文件,听取工作报告,制定验收评分标准,对河长制建设情况作出评价。
第八条 XXXX 年 3 月至 6 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对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第九条 XXXX 年 6 月前,各村要完成自验工作,并提交验收申请文件、自验总结报告、验收资料汇编等验收材料。
第十条 按分级验收原则组织验收。XX 镇河长制办公室接到村河长制办公室验收申请文件和自验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组对该村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
第十一条 由验收工作组对村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对达到验收标准的予以通过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如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严格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二: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制工作督察制度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强化责任与措施落实,根据 XX 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XX 市《XX 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 XX 县《XX 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及我镇出台的《XX 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对XX 县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督察与指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镇河长对XX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下级河长的工作督察;适用于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各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适用于 XX 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对下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对口联系村的督察。各村应参照制定相应的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第三条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督察工作。
第四条 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整改提高的原则。
第五条 督察组织形式按督察主体和督察对象不同分为河长督察、河长制办公室督察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察三类。
(一)河长督察。由 XX 镇河长对下级河长履职情况和XX 镇有关责任部门的督察。具体督察工作由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与 XX 镇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
(二)河长制办公室督察。由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对各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
(三)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察。由 XX 镇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包括根据职责分工对下级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督察,以及对对口联系村督导检查。
第六条 XXXX 年 6 月前重点督察全面建立河长制进展情况。
(一)工作方案到位。村工作方案在明确时间内由党支部和村委正式印发;工作方案内容全面,明确河长制实施范围、河长组织体系、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保证质量和深度,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不能照搬照抄上一级工作方案;细化实化河长制主要任务,每项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单位,有明确的目标要求。
(二)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总河长及分级分段河长全部设立,各级河长责任明确;河长公示牌设立规范,在江河湖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标明河长姓名、职务、职责、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村级河长制办公室正式设立,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工作运行正常;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河长制办公室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具体职能。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工作制度全部建立,出台中央及水利部明确要求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等六项制度,因地制宜探索出台河长巡查、工作督办、联席会议、部门联合执法、重大问题报告、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河长名单公告等制度;河长制有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日常维护、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人员、设备、经费、保障政策逐步落实。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严格落实工作督查制度,定期逐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考核问责,出台考核办法,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格整改落实,对各级督察、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严格社会监督,建立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举报电话、微信等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七条 XXXX 年 6 月后重点督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
(一)河长履职情况。
(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三)组织体系运行情况。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督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河长公示牌的设立及监督电话的情况等。
(四)制度执行情况。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督察、验收制度及其他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河长制任务推进实施情况。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实施情况。
(六)“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实施情况。
(七)特定事项或任务实施情况。河长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河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上级部门检查、督察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八条 督察单位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阅自查报告和文件资料、实地察看核查、听取公众意见、突击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察。督察过程中可聘请社会监督员、第三方机构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督察报告的部分内容。
第九条 XX 镇河长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督察。XX 镇河长制办公室、XX 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察。
第十条 督察单位根据督察事项、内容及时间要求,一般情况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督察。
(一)督察准备。XX 镇河长制办公室根据督察工作计划或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督察工作方案,明确督察事项、督察时间及督察要求等。
(二)督察实施。督察单位按照督察工作方案开展督察工作。
(三)督察报告。督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督察单位向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提交督察报告。
(四)督察反馈。督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对发现的问题,XX 镇河长制办公室向被督察单位下达《督办告知单》。
(五)督察整改。被督察单位要按照《督办告知单》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一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视情况开展“回头看”,组织重点督察。
(六)督察台帐管理。督察单位应当对督察事项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督察任务完成后,及时将督察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督察报告、《督办告知单》等资料立卷归档,并报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督察单位突击暗访可考虑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检查。
第十二条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适时对督察情况进行 通报。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 XX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三: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沟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井儿沟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全面实行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行河长制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体制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中、*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张家口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乡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摆到全方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科学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助力成功举办 2022年冬奥会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
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湖休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
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我乡党委、政府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和河湖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湖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城镇与乡村,统筹水域与岸线,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实施范围
(一)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按照“一河一长、一湖一长、一库一长、一地一长”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每座水库、每个塘坝都有人管理,都有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流、水库及塘坝乡级河长,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塘坝及沟渠等各层级河长。
(二)境内河湖库全覆盖。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及水库包括桑干河、八马坊南沟水库、棘针沟、牛坊沟、八马坊西沟、八马坊东沟、辛庄子西沟、胡家台坑塘、牛坊沟坑塘、苇子水坑塘、陶家夭镁灰厂尾矿库等。
四、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通过乡镇、村两级领导担任相应河道的河长,建立起乡、村两级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修复等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我乡要与县级统筹协调、同步开展、压茬推进,6 月底前出台本级河长制工作方案;9 月底前成立本级河长制办事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明确机构组成,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体化运作,并向社会公布本级河长名单;11 月底前出台各项配套制度、明确责任体系、制订考核办法,全乡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
(一)河岸整洁
堤线完整,无严重塌损;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
(二)河面清洁
河道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水面水体清洁。
(三)河流畅通
河道无障碍、无砂坑、无严重淤塞、无非法乱采乱挖乱占。
(四)河岸绿化
因地制宜选择草木,提高河道堤防绿化效果。
(五)水质达标
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对水体污染进行有效控制。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放,控制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得到有效推进,距离支流河道、河堤 20 米内无圈舍、无直排厕所。
五、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按照全县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负责制的要求,分别设立“乡级河长”和
“村级河长”。村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乡落实专管人员。
乡、村对辖区内各河流、水库、塘坝、坑塘及沟渠分别设立河长。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乡河长制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二)河长职责
乡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辖区流域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对所分管河湖超标排污、私挖乱建、侵占河道、破坏河界、围垦河湖、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组织开展巡河巡查,推进河道整治、截污纳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落实。
村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段的管理保护,重点对侵占河道、围垦造田、倾倒垃圾、污染水体等行为进行监督整治。对河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村级不设置河长的,可结合自身情况利用现有人力资源设置河湖协管员、保洁员、监督员等。
(三)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是河长制的具体办事机构,其职能与河长职责相对应,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河湖管理防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本级河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查办。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上下联动、督导落实本级河长交办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等。
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能定位以负责上下级河长之间、本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
动以及做好具体事项的督办为主,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抓好宣传报道、配合开展考核,不代替职能部门履行部门职责。
(四)部门责任分工
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
六、主要任务
(一)水域管理
一是实施河道保护界限设置项目建设,在对辖区内河流竖桩划界的基础上,对其他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勘测,埋设界碑界桩和树立宣传告示牌,并向社会公布,明确各河流水体保护和控制范围;二是限期取缔河道采石采砂;三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加大“三条红线”制度管控力度。
(二)截污治污
一是指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使用可降解农膜、配方施肥、免耕少耕、间作套作、秸秆还田等生态环保耕作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二是要做好畜禽养殖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督促规模养殖户达标排放;三是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乡、村两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四是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排污口,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五是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三)堤岸巡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河长”要定期对河道岸线、河床进行全面巡查,及时修复受损的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防止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
字迹不清等。
(四)日常管护
一是“三查”查清排污口、查清违章建筑物、查清违章采石采砂;二是“三清”,清除行洪障碍、清除河道垃圾、清除水面漂浮物;三是“三治”,治理险工险段、治理污水直排、治理涉水违法;四是“三建”,建绿化亮化工程、建亲水便民设施、建管护安全标牌;五是“三管”,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工作、落实管护经费。
(五)河面保洁
各乡镇要制定《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以上(饮用水源地河道保洁覆盖率**%)。
(六)绿化美化
以乡土树种为主,植树种草,保护河岸护堤,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高温、干旱、雪灾)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七)清障拆违
按照“严格控制,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乱采乱挖、非法采砂和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要切实把实行河长制摆上议事日程,对河湖管理保护重要事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总河长、河长目标任务责任制,实行签字背书。要按照《阳原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
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实现每一条河流、每一段河道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
(二)创新制度机制
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乡村分别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域内各河湖河长名单;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河长会议、部门联系会议等。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 1次,研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会商协调需部门配合的相关工作;建立河湖信息通报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湖管理保护基础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自上而下对年度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甚至造成责任事故(件)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全面建立河湖管理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实行河长、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进行奖惩。依托六项制度,逐步形成乡村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和公平公正激励问责的奖惩机制。
(三)落实资金保障
确保县财政对村级河长安排的经费补助全部足额的用于河湖管理。
(四)严格考核问责
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原因,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或未完成工作目标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
要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河湖管理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并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制管理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各级河长姓名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治理和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要积极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公益活动,动员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力量,清理垃圾、造林绿化、制止不文明行为,倡导生态文明之风。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八、井儿沟乡境内河湖(水库)
(一)桑干河
发源于山西省宁武县管涔山下,全长 364km,流域面积**.*万 km2,其中阳原县流域面积 1777km2。该河从山西省阳高县蔚家小堡村东,阳原县东井集镇施家会村进入阳原县,由西南流向东北横穿全县,通过石匣里山峡在阳原县郭家山村东出境,境内直线河长 80km,曲线河长 97km。
(二)井儿沟乡境内水库
八马坊村南沟水库。
(三)农村其他河道
棘针沟:从东堡乡进入井儿沟乡后又进入东堡乡,从九马坊西汇入桑干河,全长 18km,流域面积 26.3 平方公里。
牛坊沟:牛坊沟,井儿沟乡境内,基本流向为从北向南,全长 14.5km,从上八角南汇入桑干河,流域面积 24.47 平方公里。
八马坊沟:八马坊沟,井儿沟境乡内,基本流向为从北向南,全长 10.6km,从八马坊南汇入桑干河,流域面积 22.58 平方公里。
辛庄子西沟:从东城镇进入井儿沟境内,基本流向为从北向南,全长 18km,
从西辛庄南汇入桑干河,流域面积 41.70 平方公里。
乡党委、政府,在对上述流域河道实施河长制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的其他河道也实行河长制,实现全乡“河长制”全覆盖。
篇四: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XX 场镇 0 2020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县委办发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县委办发〔2017〕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河长制的部署要求,以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水资源保障,实现人水和谐共融为根本目标,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做到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 “-岗双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与各级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依法管护。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许沙河活动的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严禁
涉河违法活动。
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逐段落实河长,明确各级各段河长职责,夯实河流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建立健全河流污染治理责任机制,加强涉河排放监督,严格污染责任追究,创新治理模式,使河流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坚持因河施治。立足不同河流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分类施策,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根据一河一策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镇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流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奖惩分明的河流管护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年初制定镇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镇、村二级河长名单,分批分级公告;建立各镇、村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督查、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相关例会、信息通报、巡查督办和激励机制。制定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管理体系。
(二)2020 年底,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镇河
长负责的河流实现“清面全面完成、清乱基本完成、清养初步完成”的目标。
(三)2020 年底,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全镇河流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有监测断面等“四无一有”标准,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
(四)2020 年底,全镇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85%,劣 V 类水体消除,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良好;河流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防洪排涝和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三、组织形式
(一)实施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范围全镇区域内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下河道。
(二)总体构架 建立镇、村二级河长体系,做到无缝街接全面覆盖。镇设立总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
(三)组织体系 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镇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总河长。镇河长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河长制工作的副书记兼任,镇有关人员为成员,实行河长联络员单位制度。
各村根据河流流向分村设立村级河长,由村支部书记任河长。5 月底前实现所有河流河长全覆盖。
(四)工作职责 1.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全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措施,全面安排全镇河长制工作,研究河长制重大问题,听取全镇河长制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决定河长制表扬、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
2.镇第一总河长职责。对全镇范围内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研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确定镇级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方案、工作要点、相关规划和制度;研究全镇河流河长制实施相关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
3.镇总河长职责。总河长为相应河流全面落实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以及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制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年度具体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下村级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
行检查、考核评估,强化激励问责:统筹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
4.镇河长制办公室职责。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村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定镇级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长制验收和工作考核方案;督促镇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5.村级河长职责。是村级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镇级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积极开展河道整治。
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工作,开展河道管理 8 常巡查;(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村庄、河道保洁制度,配足村庄、河道保洁员;
(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12)开展村、河、塘、沟、沿溪排污口的整治、消灭垃圾河(沟)、黑臭河(沟)。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及监测预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2)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督促各村落实工作职责,并按照《XX 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各村进行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
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
(1)完善水功能区划,依法划定水功能区,明确水质保护目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
(2)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逐年提高监测覆盖率,开展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科学核定水城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意见,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3.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
(1)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意见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要依据。
(2)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排污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标准化建设
(1)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检查,加强备用和应急水源建设。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周边和消落带、河渠沿岸造林绿化、水土保持、湿地恢复和农田林网建设,增强水源涵养功能。
(二)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加强水域岸线划定和管理保护
(1)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确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
(2)依法开展水土保持防治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
(3)依法加强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严格涉河和临河项目规划审批,高效配置岸线资源。
2.加强河流岸线防治清理
(1)强化河道内滩地保护,加强河道堤防保护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建设;加强河道有山体滑坡、崩岸等自然灾害河段的监测预警;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大力营造植物保护带。
(2)加强对在河流上设障阻碍行洪、擅自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涉水工程以及其他侵占河流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排查,依法依规统筹开展退田还河还湿,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实施严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 科学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河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的环评管理和排污监管,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对涉水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涵养林建设。
2.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
(1)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快镇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2)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及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推行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厂和沼气工程,加强河流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1)开展水污染风险评价,统筹编制全镇重点流城水污染防治规划,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流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开展全镇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预报预警,建立测管协同机制。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2)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每季度定期通报镇河长制的 4条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及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2.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1)加强对生态良好的河流保护,加大对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2)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投入,以流域为单位,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为支撑,加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
流治理及良好水体保护。
(3)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着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
(4)优化取、入河排污口布局,减少江河流水环境安全隐患,对因取、排水口交错导致存在上下游污染隐患的不合理取水口、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保障水安全。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1)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考核。
(2)加大财政对水土保持防治投入力度,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城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职权提索和建立水土保持防治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3)依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4)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杜绝以招商引资等为由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保持工作。
(5)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违法行为和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的行
为坚决查处。
(6)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为水土保持目标考核、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7)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开展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2.加强河流生态保护
(1)贯彻落实《XX 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依法划定河流水生态保护红线,有序推进水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勘定,严格水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开展全县重点小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
(2)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开展河流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持河流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实施河道绿化工程。
(3)严格执行《XX 省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保护,将城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蓝线或绿线保护范围。
(4)开展河流湿地生态功能建设。
3.推进河流生态修复
(1)严格控制河流取水工程建设,加强涉河取水、退水工程运行监管,对不按环境影响评价和取水审批规定增加取水量及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2)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开展水生态修复,保持河流水系的自然联通,维系水体的流动性和自然净化功能。对不满足水域生态和使用功能的水体,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清淤疏浚、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生态功能受损河流的生态修复。
(3)强化水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保护。积极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实施河流水系连通工程等措施落实生态保护。加强河流岸边带、水域削落区的生态治理与保护,构筑沿河安全生态带。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道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地区的水生态修复。
(4)加强河流流域内水土流失高发易发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防护林,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河流森林生态系统。
(六)加强执法监督 1.完善地方工...
篇五: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行村级党组织农村党员“河长制”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经研究,决定在村级党组织中推行农村党员“河长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乡 xx 个村级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员“河长制”,实现党员分段包干管理河段“零空缺”,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核心作用,引导党员走在前头,做出表率。
二、活动对象 全乡所有村级党组织中常年在家的党员。
三、工作内容 1.日常巡查。定期对河道尤其是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重点查看河面清洁度、水体有无异味等,根据巡查结果如实
填写巡查记录,并及时反馈乡党委。
2.河道管理。及时清除和打捞河道堤岸外 2 米范围内及河内垃圾、杂物及水面漂浮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河道清洁,保持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3.污染防治。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农村居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4.隐患排查。定期检修相关安全维护措施,及时更换已损防护设施。如遇连续降雨等恶劣天气,随时观察并上报河道水位情况。
5.投诉处理。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并于 2 日内做好初步核实工作。举报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乡党委或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在 7 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6.跟踪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并书面回复后,河长要对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解决到位。
7.联防联控。明晰跨所辖区域河湖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联动推进治理、管护,确保河道
生态健康。
8.配合监管。要自觉配合乡、县级相关部门工作,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9.宣传劝导。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帮助村民自觉树立环保意识,文明劝导向河道乱扔生活垃圾、排放污水等不良行为。
10.资料收集。建立日常巡河工作台账,保存巡河过程中相关图文资料,建立完善党员河长工作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组织要把推行村级党组织党员“河长制”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党组织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把落实“河长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推动村级党组织党员“河长制”发挥实效。同时,要借助固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载体,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巡河清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对辖区内河道、沟渠、堤
岸等重点区域的垃圾、水面漂浮物以及白色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和转移,使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扎实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村要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栏、“三会一课”、“农民夜校”等载体,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人与环境、经济与生态的和谐相处、共存共生的重要意义;乡党政办要利用微信等加强党员对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强调党员“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唤醒党员意识,引导党员自觉参与到巡河护河工作中来,为“保护母亲河、建设母亲河、美化母亲河”而共同出力。
(四)严格督查考评。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我乡将每季度对河道清洁情况进行督查排名,评选“最美党员河段”,组织其他党员参观学习,引导其他党员对标争先。
篇六: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21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3 篇2021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村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全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村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为全村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全村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
(二)年底前全村 80%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
(三)辖区河道做到“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
(四)建立辖区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村主要河道。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河道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村河道落实“河长制”管理,由村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本村河段河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河道的管理人落实到位。
(二)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内容。河道管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是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三是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四是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五是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六是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三)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二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辖区“河长制”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河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的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三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河长制”管理,在河道管理和保护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考核制度
(一)考核工作机制。村支两委组织河道“河长制”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以建立河道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环境监测数据、落实“河长制”工作、河道疏通整治、管理及排污口封堵等等为考核标准,围绕“水质达标、二面清洁、河岸绿化”的要求,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河长制”。由村委主要领导担任“河长”,成立长期管理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计划、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措施,由“河长”负总
责,建立并落实“以块为主、属地负责” 的工作责任制,辖区内每一条河有专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2.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各项河道管理任务。通过实施辖区河道垃圾清运、排污口封堵、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卫生保洁、生态绿化、拆除违章搭建等工作,改善辖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及周边生态环境。
2021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__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东河仙发〔__〕19 号)要求,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绿化发展理念,紧抓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机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创新我镇生态水域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力保护提升水生态,为奋力建设省级小城镇提供水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各级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健全镇级河长组织体系,强化镇级河长办公室职能,全面落实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等工作制度。
继续开展河流断面划界和监测点规划建设,加强水量水质监测管理;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确保乱填乱
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力遏制,河流水质得到有效改善;落实“一河一策”__年任务,确保神仙沟全流域水排放达到国家 V 类水质;加大联合排查、执法力度,确保岸线 50 米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筑;继续推进河流沿线违法构筑物拆除工作,逐步恢复沿岸水域生态。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水资源保护
在__年基础上,继续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
(二)全面推进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守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扩大拆违治乱工作、养殖区改造工作的成果,制定持续、有效、平稳的治理计划,基本恢复神仙沟、新卫东河、孤北干渠、同济河全河道生态系统,努力促进红旗沟、老卫东河河道生态逐步恢复。
(三)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继续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严防和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在__年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强化和扩大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成果,保障全年水环境质量达标。
(四)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
根据“一河一策”,细化和量化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进度,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继续实施黑臭水体摸排整治,将工作面扩大到全镇土地范围,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
(五)继续加强水生态修复
继续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发挥水林田系统、水源涵养林和湿地系统、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系统、安全生态水系等的作用,确保水生态修复有大的提高。
(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贯彻河湖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增加公安、水利、环保、农业、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频次,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七)继续开展“星级河道”评选活动
在河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安全为主要评选内容的基础上,细化“星级河道”评选标准,增加水域保护和治理内容,加快推进省控河流神仙沟__镇河段的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促进河流保护、防治、治理、修复等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法定作业,也是我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镇村两级河流按照“一条河流、一位河长、一个团队、一个
专户、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各河长既是本辖区流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镇级河流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明晰权责,到岗到人,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密切协同协作。各条河流联系部门要对河长负责,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开展综合协调、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宣传报道、承上启下等日常工作。
镇、村两级要加强协同配合,镇直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各承办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需协调解决事项及时报送镇河长办汇总。
(三)加强工作督查。建立落实长效监督机制、工作落实制度和健全评比考核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生活习惯。同时,在河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理目标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021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原则,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杨桥畔镇自身实际,现特制定__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节水优
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河道、水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保洁、治乱、清水”为主题,以建设“平安、和谐、幸福、美丽”杨桥畔为目标,全面抓好清障、截污、工程建设等各种管护措施为手段,在全镇境内所有河流、水库,包括淤地坝和重点功能区、环境敏感区、建立起镇村二级覆盖“河长制”管理网络。__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到2020 年,全乡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有效遏制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完成重点河道水域岸线管护范围划界确权,基本实现重点河道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道水事秩序良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针对全镇河道、水库特点,以便于落实主体责任、便于协调解决问题、便于监督考核,统筹流域分布与行政区划,点、线、面结合,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长”工作制,构建严格、清晰的镇村两级河道、水库管理河长体系。镇村主要负责人“挂牌认领”的河段,在各自认领的河段显要位置配设公示牌,公示河长姓名、职务、电话、管理范围、管理要求,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
镇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是我镇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级“河长”是相应河流、水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相应河流、水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
生态修复,以及河道确权划界、河道采砂、水域岸线规划管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监督指导并协调解决流域、水系、片区重点难点问题;明晰跨行政区域河道的管理责任,协调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督导镇直有关责任机构和下级“河长”履职行责,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村级包段责任人是相应河流河段管理保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流河段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村级包段责任人对镇级“河长”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
村级“河(段)长”是所辖河流河段、水库保护管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流河段的管理保护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
同一河道设置多级河长的,下一级河长对上一级河长负责,上一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河长办主要职责。河长办对本级总河长负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承担全镇行政区内河长制的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和交办的事项;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监督村级河长落实各项工作。各村委会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工作任务:
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对沿岸经营生产、畜禽养殖直排污水、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加强涉水环境污染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通过宣传、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
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
工作措施
为实现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实施工程治水。近期开展畜禽养殖场排污整治,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覆盖面。做好村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力争污水处理厂早日建成投用,对镇政府驻地周边污水集中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建成后的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确保村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效率。
2.加强坑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监督力度。根据镇村两级河长职能强化对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
篇七: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制会议制度为规范河长制工作会议管理,充分发挥河长制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根据《AA 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河长会议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河长会议 (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召集人:
出席人员:第一总河长、总河长、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含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河流段长。
(二)召开次数 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第一总河长同意,可增加召开次数。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第一总河长提出召开;或者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请第一总河长确定召开。会议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
(四)会议内容 研究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重大事项;总结上年度工作和考核情况,审议通过下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实施细则,部署河长制重要工作;研究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经第一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等。
(五)会议落实 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报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同意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各第一总河长牵头组织落实,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段长、分段长负责具体落实。
二、总河长专题会议 (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召集人:
出席人员: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不含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段长等。
(二)召开次数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提出;或者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请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确定召开。会议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
(四)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第一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通报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督促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研究河长制推进过程中需市级层面进行决策和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讨论通过重要规划、重要方案、重要制度等;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实施细则及其他拟提交第一总河长会议审议的事项;经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等。
(五)会议落实 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报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同意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和协调督导。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段长负责具体落实。
三、河长会议 (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召集人:
出席人员:河长,河长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不含市河长制
办公室成员单位),河长相应河流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段长等。
(二)召开次数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河长提出;或者由河长联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请河长确定召开。会议由河长联系单位筹备,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
(四)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市总河长会议、市总河长专题会议工作部署;调度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定推进措施;部署相应河流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组织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研究确定相应河流河长制督导检查、工作考核及拟提交市总河长会议、市总河长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经市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等。
(五)会议落实 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形成会议纪要,报市级河长同意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市级河长联系单位牵头组织落实和督导。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市级河长相应河流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段长、分段长负责落实。
四、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
(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召集人:
出席人员: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有关成员。
(二)召开频次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安排召开;市级河长提议召开;或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请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确定召开。会议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
(四)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第一总河长、总河长、河长工作部署;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确定拟提交总河长会议、总河长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五)会议落实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报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会议议定事项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分别落实。
五、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员会议 (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召集人:
出席人员: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
(二)召开频次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请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确定召开。会议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
(四)主要事项 贯彻落实第一总河长、总河长、河长工作部署;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沟通河长制相关信息及重要事项;讨论提出河长制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实施细则及其他拟提交市总河长会议、总河长专题会议、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五)会议落实 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报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会议确定事项由市河长制办
公室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落实。
AA 市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动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AA 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参照《潍坊市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专报信息、通报信息、政务简报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和工作报告等。
第三条
信息报送要求:
(一)及时高效。第一时间反映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二)准确精炼。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概况性强,内容要有理有据,有关数据核实无误。
(三)真实可靠。所报信息实事求是,做到成绩不浮夸,问题不隐瞒。
第二章 专报信息
第四条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市级河长批办事项;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需要协调的跨流域、
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以及苗头性、问题性、建议性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和网络反映的河长制热点舆情及处置情况等。
第五条
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
第六条
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专报信息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签后,报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市级河长。
第三章
通报信息 第七条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和市级河长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事项处理进度和完成情况;表彰奖励、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事项等。
第八条
通报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签后印发。涉及表彰奖励、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需提交第一总河长会议研究确定。
第九条
通报信息的发送范围: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段长、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第四章
政务简报信息 第十条
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部署、工作动态;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等。
第十一条
政务简报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签后印发。
第十二条
政务简报信息的发送范围:潍坊河长制办公室,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段长、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第五章
网络平台信息 第十三条 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动态、工作成效、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舆论等。
第十四条
网络平台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由专人进行发布。
第十五条
网络平台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擅自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六章
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
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市级河长安排事项落实情况等。
第十七条
工作报告由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
第十八条
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每 2 个月向市河长制办公室报送 1 次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报送当年度工作落实情况。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市级河长安排事项落实情况,根据要求及时报送。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市河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和通报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并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未认真履行信息报送职责,而严重影响河长制工作开展、造成重大舆情事故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AA 市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按照《AA 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部门联动制度”的要求,参照《潍坊市市级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直有关部门在河长制规划统筹、信息共享、工作检查、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联动。
第三条
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在处理跨部门重要事项时,加强横向联动,按照部门职责权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
第四条
工作机制 建立权责一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河长制各项工作,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围绕河长制中心工作,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动任务落实。河长联系单位对所联系的河长负责,落实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代表河长对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涉及的市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对沿河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
第二章 规划统筹 第五条
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综合规划、实施方案等,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引导和协调各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
实。
第六条
市直各牵头部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加强联系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成效。
第三章 信息共享 第七条
市直有关部门应及时互通有关河湖水文、气象、水资源、水利工程、断面水质情况、涉河湖基础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情况;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农业面源污染情况;畜禽养殖污染情况;渔业养殖污染情况;城镇生活污水情况;其他与河长制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对河长制工作相关的涉密信息、有偿服务信息等,市直有关部门应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框架下,优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做到涉密信息仅供河长制工作内部使用,有偿服务信息尽量无偿化。
第九条
推进水利、环保、住建、国土、交通、农业、林业、畜牧等多部门软硬件数据统一联网,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对河湖水域、湿地等远程监控和监测,提高河湖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四章
联合检查 第十条
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分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季度检查 1 次,可结合工作督察同步进行。
第十一条
联合检查结束后,市河长制办公室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抓好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市河长制办公室。
第五章
联合执法 第十二条
日常执法联动 水利、环保、公安等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及本部门管辖权限以外的涉河违法案件和线索时,应及时告知或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查处,并积极协助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水利、环保等部门在执法中遇到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时,公安部门应及时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
专项联合执法 根据工作需要,在市河长制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水利、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针对涉河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地区或领域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或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河流违法行为,维护河流管理秩序。
第十四条
跨地区联合执法 对存在流窜作案、跨地区作案频发问题的河湖,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组织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区域联
合专项执法,强化对河湖的管理保护。
AA 市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办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AA 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的要求,参照《潍坊市河长制工作市级督察督办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察督办围绕河长制中心工作,坚持“突出重点...
篇八:村级河长制工作制度
长制工作方案(乡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 年)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抓紧组织编制河长制乡(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7〕40 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淳安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县委办〔2017〕52 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坚定秀水富民路,建设康美千岛湖,争当全国践行‘两山’理论标杆县”行动步伐,全面深化我县河长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河道基本情况 本乡镇共有乡镇级河道 5 条,分别是十八都源、左源、下龙源、雄龙源、雌龙源。河道基本概况分别为:
十八都源基本概况:十八都源河道属钱塘江水系,新安江干流,位于淳安县北部,其主源发源地是方家村的桐木岭。十八都源河道自方家村桐木岭自然村开始,流经方家、田里、左口、显后等村,在瑶村宋家流入千岛湖。十八都源河道流域面积 46.2km2,主流长 21.25km,河道宽度 17-45 米。流域内河床比降较平缓,河道蜿蜒曲折,属山区性河道。
左源基本概况:左源河道属钱塘江水系,新安江干流,
位于淳安县北部,其主源发源地是金紫尖。金紫尖,位于浙江省淳安县北部,左口、王阜两乡交界处,属昱岭,海拔1450.8米,是昱岭在淳安境内最高的一峰,周围众峰环抱,目前已列为生态保护区。左源河道自金紫尖山脚开始流经芳桥村的里红金岭、外红金岭、芳桥、祝家、陈五畈、宋岭上、童家、烹岱等自然村,在寺姑庵桥边汇入十八都源河道,在瑶村宋家流入千岛湖。左源河道流域面积 20.48km2,主流长 8.5km,河道宽度 14-29 米,流域内河床比降较大,且大部分河床基岩裸露,属山区原生态河道。
下龙源基本概况。龙源河道属钱塘江水系,新安江干流,位于淳安县北部,其主源发源地是龙源庄村朝阳水库上游的老山。下龙源河道自龙源庄村朝阳水库坝脚开始,流经横堂、金竹坞口、鱼畈、下中坪、下龙源等自然村,在下龙源汇入千岛湖。龙源河道流域面积 18.48km2,主流长 9.55km,河道宽度 7-18 米。流域内河床坡降为 5.85‰,比降较大,河道蜿蜒曲折,洪水渲泄较快,属山区性河道。
雄龙源基本概况。雄龙源河道属钱塘江水系,新安江干流,位于淳安县北部,其主源发源地是塘边村雄龙源的百尖头。雄龙源河道自雄龙源百尖头脚开始,流经田湾脚、杨岸庄、毛山脚、凤卜湾脚、金坞口、塘边上村和下村等自然村,在塘边下村汇入千岛湖。雄龙源河道流域面积 17.93km2,主流长 9.7km,河道宽度 8-25 米。流域内河床坡降为 1.73%,
比降较大,河道蜿蜒曲折,洪水渲泄较快,属山区性河道。
雌龙源基本概况。雌龙源河道属钱塘江水系,新安江干流,位于淳安县北部,其主源发源地是雌龙源村的朱墓塔。雌龙源河道自朱穆塔脚开始,流经里岭脚、富安前、童家后、红枣树底、阴山下、屋基后、浪茨坑口、许家、何家、长田里、泥鱼后、石岭后等自然村,在石岭后村汇入千岛湖。雌龙源河道流域面积 20.95km2,主流长 11.1km,河道宽度 7-25米。流域内河床坡降较大,河道蜿蜒曲折,洪水渲泄较快,属山区性河道。
二、目的意义 全面深化河长制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举措,是基层政府对水环境质量负责的基本制度体现,严格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建立严格、清晰的河道管理分级责任体系,积极发挥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从制度上把领导干部促进绿色发展、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责任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夯实我县河长制长效管理工作,强化河长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加强河道管理,促进区域内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提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
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与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与长效管理。巩固“五水共治”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剿灭Ⅲ类以下小微水体专项行动,着重抓好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4、坚持强化监督与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水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水体的良好氛围。
四、水质现状及治理目标 目前,左口乡 5 条河道,达到Ⅰ类水体的有 1 条,是十八都源。达到 II 类水体的有 4 条,分别是左源、下龙源、雄龙源、雌龙源。
通过三年整治,左口乡要达到稳定保持Ⅱ类以上水质的总体目标。通过治理,2017 年达到 I 类水质目标的有 2 条;2018 年达到 I 类水质目标的有 3 条;2019 年达到 I 类水质目标的有 3 条;到 2020 年,全面达到并稳定保持 I 类水质的河道有 3 条。
五、河道治理方案(2017~2020 年)
(一)生活污水治理 左口乡沿河村庄共有 11 个,居民 3315 户,总人口约
11704 人,按照“应纳尽纳”原则,河道两侧农户污水管网全覆盖,并进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后期运维阶段。所有沿河农户产生的生活污水已全面实现纳管处理。2017 年,计划投入运维资金 85 万元,确保农村污水通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到 2020 年,计划总投入 340 万元。
(二)面源污染治理 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包括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种植业污染防治。目前左口乡主要有畜禽养殖场 7 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进行清退,对符合环保要求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环保方案,建设高标准污水池,确保污水不外流。同时开展沿河沿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对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回收。2017 年,计划投入资金 4 万元,到 2020 年,计划共计投入资金 16 万元。
(三)河道综合治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人水和谐”的理念,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全乡河道长效管理与保洁,全面提升辖区河道水环境水平。进一步推进河道建设,把水环境改善作为河道整治主要内容,确保河道整治与两岸截污纳管同步实施,同时通过护岸、清淤、综合整治、防洪加固、阳光排口行动等举措,全面提升巩固河道水环境质量。
1. 对河道进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河道清淤、防洪堤修建等措施增加河道的水容量。2017 年,河道综合整治长度 5500 米,计划投入资金 380 万元。到 2020 年,计划河道综合整治总长度 22000 米,计划共计投入资金 1780 万元。
2. 开展辖区内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按每年 9.5 万元计,到 2020 年计划总投资 38 万元。
3. 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村级河长协作上一级河长做好巡河工作,并做好巡河日记,村水务员负责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漂浮物等杂物。乡镇年底实施长效保洁管理考核,根据所管辖河道的长度发放工资,并以工资的 30 %作为年终考核,考核工资视考核情况发放。
4.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2017-2020 年在河道周边设置环境与水环境保护宣传栏,加强河道周边垃圾、渣土管理。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借力无违建工作对河道沿线的违章建筑及露天厕所进行拆除,进一步优化河道沿线面貌。
2. 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农家乐,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3.联合水利、环保、国土、渔政部门严厉打击查处河道非法挖沙采砂、渔业资源破坏等现象。
六、资金预算 初步估算,2017 年左口乡河道治理项目共需建设资金 465 万元,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85 万元;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380 万元;河道长效保洁 9.5 万元;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 4 万元;其他治理项目投入 15 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河长制组织建设,提升河长配置。明确乡党委书记谢吉荣和乡长储菜仙为左口乡双总河长,同时成立左口乡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主
任:XX 副主任:XXX 成 员:XXX 全乡河长制具体工作实施由乡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同时成立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等专项组。
1.综合组 组
长:XXC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拟定管理制度、监督协调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2.宣传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对全乡河长制等治水亮点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
3.督查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辖区范围内河道、小微水体及各类水环境日常管理督查及村级河长巡河提醒和监督。
(二)全面实施河长制。河长是联系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包干河道水系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承担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
(三)建立河长巡河制度。县、乡、村三级河长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乡级河长每旬不少于 1 次;村级河长每旬不少于 2 次。每月的 25 日设定为全乡河长“固定巡河日”,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做到巡河留痕,工作到位。在做好纸质巡河记录的同时,及时上传电子巡河记录,并做好信息报送
等各项常态化工作。
(四)完善工作机制。乡“河长制”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注重联动整治,强化整治实效。河长制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建立健全工作会议、督查考核、进度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
(五)严格监督考核。按照省市县考核惯例办法,根据左口乡实际,出台《左口乡水环境“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将“一河一策”工作列入乡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等方式,由乡“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包村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县党代表、县人民代表及县政协委员等组成检查组,开展考核工作。定期检查全年不少于 12 次,严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镇河长制 2017 年度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1.河流基本情况:三班镇河流主要包括大云溪、小云溪、上寮溪、浐溪(奎斗段)。大云溪发源于三班镇湖上,流经儒坑、桥内、三班、东山,至奎斗注入浐溪,流域面积 49.2平方公里,河道长度 13.79 公里;小云溪发源于龙浔镇高阳村铺仔,流经蔡径村至三班村注入大云溪,流域面积 7.71 平方公里,河道长度 7.49 公里;上寮溪发源于龙浔镇高阳村,流经蔡径村、三班村、泗滨村至东山洋村注入大云溪,流域面积 9.3 平方公里,河道长度 8.01 公里。
2.三班镇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已经完成三班村、泗滨村、东山洋村至奎斗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
3.垃圾处理设施情况:建成三班、东山、奎斗、紫云工业区、儒坑、龙阙等 6 个压缩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屋 125座,购置垃圾桶 1500 个;镇生活垃圾转运城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建工业垃圾填埋场一座。
4.居民和企业分布及主要存在现象。居民主要在河道两岸居住,沿岸有部份陶瓷企业、养殖等。主要存在垃圾乱倒、污水直排现象。
二、主要工作计划 (一)成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机构,落实河长办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三班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河长、河段长、专管员工作职责。研究出台落实“河长制”工作检查考评办法;筹集河道保洁经费,选聘专管员(保洁员),建立河道日常巡查保洁专项机制。
(二)以项目为抓手,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清单。
1.完成岭头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投入 10 万元建设垃圾收集点 10 个,配备户用垃圾桶 100 个。
2.完成儒坑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 30 万元建设日处理 50 吨的污水处理设施。、 3.完成紫云工业区生活污水管网工程,投入 350 万元铺设污水管道 4 公里。
4.清理整顿河道非法采砂。
5.开展大云溪流域水质提升项目,确保水质达Ⅳ类以上。计划投入 1000 万元重点抓好镇区河道截污工程,延伸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在年底前 1000 吨/日生活污水引至县污水处理厂;河道清淤清障、河道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项目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要求各行政村要将河长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河长”责任制,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村两委干部为共同责任人,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二)强化考核。镇将继续落实“河长制”考核责任制,细化“河长制”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奖惩并举,提高各村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镇将继续开展辖区内每月河道保洁、美化提升等工作情况督查,按照责任分工,工作计划逐项分解落实,对在工作中不作为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村将进行约谈问责。
(四)强化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台、三班政府网、手机报、微信平台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河
长制”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声势,促进整治效果。三是做好“河长制”相关信息发布。。四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