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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五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9-04 17:15:05 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五篇】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第1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商业银行;
影响;
策略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
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经从1998年的1600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1.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
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

2.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月6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年底,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3.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4.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

5.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前基金托管业务存在的很大问题是商业银行托而不管,过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监督管理基金规范运行,避免发生风险,影响金融稳定性,同样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6.加强银行基金业务人员的培训,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进行专业化的服务。由于基金是新业务,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人员难免对基金业务产生陌生感,对基金业务销售和托管过程中需要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因此加强岗前培训、人才引入和员工业务素质学习才能保证证券基金业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罗松山。投资基金与金融体制变革[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第2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商业银行;
影响;
策略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
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 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 已经从1998 年的1600 万元上升到2006 年的10.53 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 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 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①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 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
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 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

②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 年2 月20 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 月6 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 年底,这3 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 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 位, 建信基金排名20 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 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 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③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④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第3篇

关键词:融资融券交易业务;
特点;
作用;
风险;
防范措施

一、前言

在海外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业务是一项普遍实施的成熟交易制度,是证券市场基本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之一,它不仅会提高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完善市场质量,也会对交易活跃度的提高产生非常积极的作用。随着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改革发展工作的深入推进,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环境已经成熟。在此背景下,经证监会批准,2010年3月31日,沪、深交易所开始正式接受来自第一批包括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等在内的六家试点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这意味着经过四年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已经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文章结合融资融券交易的特点与作用,就当前我国融资融券业务中蕴含的风险与防范措施进行了论述。

二、融资融券交易的特点

(1)交易的行为具有特定的含义。证券融资交易存在两种形式: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融资和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的融资。前者是一般意义上的信用交易,而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衍生生的信用交易,又称为转融资。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融资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不同,必须设立专门的信用交易账户,与证券公司为投资者的“透支”以及证券公司作为中介人的“三方协议贷款”相似。证券公司融资与证券公司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质押贷款也不同。证券公司融资是指为了投资者客户融资的需要而产生的证券公司的融资需求,与一般意义上的证券公司融资概念有所不同。证券公司融资包括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款和证券公司向其他机构借款。

(2)具有财务杠杆效应。由于投资者手中的自有资金有限,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将虚拟的资金需求和虚拟的证券供给导入市场,扩大交易筹码,提高投资的财务杠杆比率,以较少的资本投入获取较大的利润,从而充分发挥出资金的效能,这就是融资融券的财务杠杆效应。

(3)交易中存在双重信用的关系。一方面,在融资信用交易中,投资者仅仅支付部分价款就可以买进证券,不足的价款则由金融机构垫付,金融机构向投资者垫付资金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所垫付的差价款,按照一般的作法,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客户保证金,但在多数情况下,来自于银行借款或货币市场融资,这样银行与证券金融机构之间便形成了第二重信用关系。

(4)与现货交易原则相一致。证券融资融券虽然是一种特殊的买卖方式,但从交割方式的角度来讲,这种交易方式基本与现货交易一致。融资交易成交后,买卖双方都必须及时清算交割,在交割时双方都以现款或者现货进行交割。这与现货交易的方式是一样的。其差别是现款(现货)中有一部份是借来的。

(5)保证金比例是调节交易规模的重要工具。投资者进行证券融资或融券买卖时交纳的价款占总交易金额的比例称为保证金比例。保证金分为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保证金比例的大小可以调节银行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的规模。

三、融资融券交易的作用

(1)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信息融入证券价格,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动,当投资者认为股票价格过高和过低,可以通过融资的买入和融券的卖出促使股票价格趋于合理,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2)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式的格局,为投资者提供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3)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市场,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4)融资融券可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应用渠道,在实施转流通后可以增加其他资金和证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资产运用效率。

四、当前我国融资融券业务中蕴含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1)从投资者的角度分析

融资融券业务放大了收益,也必然放大风险。融资可以使投资者以较少的资金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融券提供了卖空机制,使得投资者在股市下跌时也可能获利。但是,如果投资者判断失误,投资风险也会成倍放大

。如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交易时,既需要承担原有股票带来的风险,又面临新投资股票下跌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一定的利息。融资融券交易的复杂程度较高,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则投资者可能出现严重的亏损。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投资心态不成熟,风险意识差,抵抗风险能力较弱,再加上有关融资融券交易的法律规范不完善,导致融资融券交易在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需注意以下情况:1)投资者必须了解券商是否具有该业务的资格。在此基础上应选择经营风格稳健,经营规范,风险控制良好的券商。2)关注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用、强制平仓的权限和方式及其他有关事项,密切关注个人融资融券余额变化情况。控制好资金和持仓比例,避免被强行平仓。3)投资者应该根据股票自身的价格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判断能力来慎重选择,规范自身交易行为,把握好资金头寸,融资规模不宜过大,强化风险意识,要及时止盈止损,制定正确的投资策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4)当利益受到不公平、不公正待遇时,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构进行投诉,要求对有关事件和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从券商的角度分析

1)蕴含的风险。

①投资者违约风险。这是融资融券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即投资者在损失超过保证金后实施违约行为产生的信用风险。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交易中的一部分资金来自于券商,股市行情不好,投资者面临套牢的处境,如果到期不能偿还融资款项,券商将对客户的交易帐户强行平仓,如果平仓所得资金仍不足以偿还券商的融资款项,违约风险随之产生。

 ②资金流动性风险。券商以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的资金给客户使用,一般都会被占用一个月到半年左右的时间。券商从外部筹集的资金是有期限的,如果资金到期还被客户占用,这样券商可能出现资金短缺的局面,影响券商正常业务的发展。这时券商如果执行强行平仓,客户可能事后对平仓的结果不予接受,甚至会引起客户提起赔偿诉讼。

③管理、操作等风险。在融资融券交易中,券商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融资融券业务流程,或制度执行力不够、缺乏必要的信息技术系统或信息技术系统功能不健全、操作不规范,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等因素而导致的风险。

2)券商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对投资者的审查力度。融资融券交易有较强的杠杆效应,能在短时期内大规模增加交易额度, 券商可以获取更多的交易费用,但是由于投资者水平难以辨别,使得券商风险加大。所以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时,券商要对投资者的资金实力、资产来源、信用状况及过去的交易记录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建立第一道有效的防火墙。

②提高对抵押资产的定价能力。融资融券业务的争夺不仅是券商间资产和实力的竞争,也是券商间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人才的竞争。众所周知,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证券都适合用作融资融券的抵押,而应对其进行资格认定。这就需要券商集合专业人才对抵押资产进行定价分析,从而减少券商面临的抵押资产贬值的风险。

③强化内部管理。在交易操作过程中,一些技术系统故障在所难免,但是人为的因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程序不恰当或指令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要尽量降到最低。对不按规定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以非合规资金参与交易的以及不按制度和流程规范操作的部门和个人,券商应制定严厉的违规处罚制度,彻底杜绝违规行

为的产生。

(3)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

1)主要风险

①市场风险。不论是集中授信模式还是分散授信模式,商业银行以证券金融公司或证券公司的抵押证券为担保向其提供贷款,而抵押证券的价值很可能面临股票市场行情不好,股价大幅下滑的风险,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证券信用交易扩张银行的信用规模,所造成的信用扩张比一般信贷引起的乘数效应更复杂,这种变化增加了中央银行对社会信用总量进行宏观调控的难度。当宏观经济或政治出现波动时,信用交易可能会出现失控并诱发金融危机。

②道德风险。在融资融券业务的初期,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银行从业人员可能会与证券从业人员合谋以套取银行资金,银行资产因此会遭受较大损失。商业银行应对融资融券业务风

险的措施。风险管理是金融领域的一项永恒主题,也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必须提高商业银行内外部的风险管理水平,才能保证商业银行向证券公司的融资顺利进行。商业银行为了严防融资融券业务所带来的风险,概括地说,商业银行要紧扣贷款发放流程,从制定业务细则、贷前审查、签订合同直至贷后管理的每个环节,通过对信用额度及保证金比率、质押率的控制来防范风险。

2)防范措施

①加大贷前审查力度。商业银行在审查借款券商的抵押证券时,应着重审查用于抵押的证券是否具有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资格以及借款人资信状况。由于证券特征参差不齐,波动性风险难以控制, 所以商业银行应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过程标准化,作为贷前审批的重要依据。在对证券评估时可对该证券的流通股本、股东人数、交易规模、波动性、净资产、净收益、公司的发展前景等指标作出明确的规定。

②制定明确的业务实施细则。商业银行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开展此类业务的实施细则,并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券商通过质押证券获取商业银行贷款必须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应明确券商与商业银行的权利、义务、风险、收益及风险防范措施等事项。同时,实施细则不仅要规定质押贷款业务的流程,还应建立银监会、证监会许可的硬性规定。

③做好贷后监控工作。融资融券业务中,商业银行给券商贷款后, 应做好监控工作。通常来说,商业银行应对保证金比率实施每日动态监控。商业银行首先确定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现阶段可设定在60%和30%。

五、结语

总之,融资融券业务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减轻投资机构因短期资金脱节而形成的市场抛压,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但融资融券也放大了风险,应因地制宜,加强风险防范,结合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融资融券运作模式。

参考文献:

[1]栾华.投资银行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3月.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第4篇

关键词: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运作模式;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11)-0016-06

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作为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给证券公司进行定向资产管理,并向证券公司发出明确交易指令,证券公司将受托资产投资于合作银行指定标的资产的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2011年以来,我国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呈爆发式增长,它是目前银行将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的主要通道。作为我国影子银行的组成部分,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也隐藏着较大的风险。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现状及风险,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分析我国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现状,包括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运作模式、特点等;第二部分分析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第三部分为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有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和专项资产管理三种类型1。根据《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14)》统计,2011年后我国证券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呈爆发式增长。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银证合作的主要通道,其规模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银证合作快速发展引起的。

2011年以后,银证合作快速发展,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方面:创新与监管的博弈。2010年8月12日,银监会下发72号文首次对银信合作理财业务进行规范,要求商业银行在两年内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转入表内,计提150%的拨备,并按照相应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2011年1月13日,银监会下发7号文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理财业务,要求各商业银行在2011年年底之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转入表内,并将银信合作贷款余额按照每季度至少25%的余额予以压缩。因此,商业银行通过银信合作扩大表外资产的通道被堵,亟需通过金融创新寻找表内资产转表外的新方法,银证合作正是在创新与监管的博弈中发展起来的,成为目前银行将表内信贷类资产转移至表外的主要通道。

(二)证券公司方面:①资产管理业务松绑。2012月10月18日,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几乎没有投资限制,允许客户和证券公司协商约定投资范围。另外,证监会降低了各类业务的风险准备比例,放宽净资本的计算方法,使得资管业务消耗的净资本减少,提升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的上限。随着资产管理新政的实施,券商定向资产管理开放式通道的价值开始被发现并被重视,银证合作快速发展。②资本市场低迷。我国沪深300指数的季度数据在2007年大牛市的12月份达到5338.28的高点,此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路震荡下行,2011年3季度―2014年3季度一直处于低位运行的状态,在2100―2600点之间徘徊(见图1)。受股票市场低迷以及新股发行首次公开募股(IPO)在2012年10月被暂停的影响,2011-2012年间,我国证券公司的净利润、经纪业务净收入、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分别降低了64.47亿元、184.80亿元和28.43亿元,下降幅度分别为16%、27%和12%,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见图2)。因此,证券公司急需寻找新业务拓展收入来源。

(三)保险公司方面:保险资金设定委托管理门槛,间接刺激券商做大资管规模。2012年7月,保监会《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选择券商开展委托投资的条件之一是券商受托管理总资产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保险资金受托门槛设定成为券商做大资管规模的又一动力。

由于以上因素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的居民及企业财富的增长,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快速增长。其中,集合资产管理和专项资产管理规模小幅增长,定向资产管理作为银证合作的主要形式,其规模在2011年以后呈爆发式增长。2011年,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规模仅为1305.75亿元,2012年暴增至16847.28亿元,2013年为48251.32亿元,期间增速高达35.95倍(见图3)。与此同时,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数量也由2010年的48家猛增至2013年的89家(见图4)。

二、我国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模式

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运作模式为: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作为委托人与券商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券商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将资金投向银行指定的标的,帮助银行实现将资产腾挪出表的目的。目前,按照参与主体的不同,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分为:银证合作型、银证信合作型和银证保合作型,后两种类型的参与者除了银行和证券公司,分别还有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其中,按照投资标的的差别,银证合作型主要有票据类、特定收益权类、委托贷款类、应收账款类、银行间市场类和券商主动管理赚取差价类6种模式;银证信合作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标的主要是信托贷款类产品。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一)银证合作型

1、票据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票据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券商接受银行的委托,购买其票据资产,在票据资产到期并由托收银行托收后,将相关收益分配给委托人的业务。具体运作模式见图5。银行将发行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委托给证券公司管理,在定向理财协议中,银行要求证券公司用理财资金购买已经贴现的表内票据资产,即买断票据的所有权,达到将票据资产转移出表的目的。此时,由于银行的已贷款数目减少,存贷比下降,资本充足率提高,银行获得了额外的贷款额度。票据资产收益较高且稳定,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作为回报,银行向券商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2、特定收益权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特定收益权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银行的委托,投资于特定项目收益权的业务。特定收益权主要指银行的票据收益权,具体运作模式见图6。证券公司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持有的尚未到期票据的收益权,但票据未转移出表外,依然占据着银行的信贷额度,银行只能获得短期周转资金。这种业务无需借助信托通道,通过银行贷款的表外发放,实现项目的直接投资,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

3、委托贷款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委托贷款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银行的委托,作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受托人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具体运作模式见图7。银行委托证券公司向特定借款人放款。证券公司首先与银行的分行或其他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之后委托贷款经办银行给贷款企业放款。贷款到期后,贷款企业向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还款,证券公司将相关收益分配给委托人。这种业务能够连接融资方和出资方,提高贷款效率,实现对特定企业放贷的目的。

4、应收账款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应收账款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银行的委托,投资于特定企业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生息资产的收益权的业务,具体运作模式见图8。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委托证券公司用所募资金购买特定企业应收账款或其他生息资产的收益权,通过这种方式,银行间接实现了向因受限制不能满足贷款条件的企业放贷的目的。

5、银行间市场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银行间市场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银行的委托,将资金投向银行间市场的业务。按照投资标的的不同,它可以分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债券正回购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两大类。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根据银行要求,将资金投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融资工具,持有到期或进行特定交易的业务。其中,融资工具主要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具体运作模式见图9。

(2)债券正回购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债券正回购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银行委托,根据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证券正回购融入资金,放大投资的杠杆比例,并投资于银行指定的投资品种,实现更高投资收益的业务。具体运作模式见图10。债券正回购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证券公司为银行提供主动管理业务,通过正回购放大投资杠杆,将风险控制在银行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同时,实现了收益的最大化。

6、券商主动管理赚取差价类

券商主动管理赚取差价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银行约定自主配置投资资产,赚取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的价差的业务。具体运作模式见图11。在该模式下,银行与券商资管签下定向理财协议,资管部门在指定的范围内主动配置资产,对银行提供的预期收益率在5%左右。券商通过将大比例的资金投资于信托产品或城投债,赚取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的价差。

(二)银证信合作型――信托贷款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信托贷款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银行的委托,用受托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计划给特定企业放贷,并在信贷资产到期后,将相关收益分配给委托人的业务。具体运作模式见图12。信托贷款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通过信托公司,实现银行贷款的表外发放,增加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

(三)银证保合作型。银证保合作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银行委托,将理财资金投向保险理财,然后保险理财再存回银行,变相将表外资金转变为表内存款的业务。具体运作模式见图13。

三、我国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

(一)券商主要提供通道,自较小,费率较低。银证合作的基本运作模式是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然后以委托人的身份与证券公司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券商则以定向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人的身份,进行定向投资。在前述的所有运作模式中,除了券商主动管理赚取差价类和债券正回购类两种业务能体现券商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的主动性外,其他运作模式中券商只是发挥通道作用,银行负责对接客户筹集资金以及投资运作,作为项目管理人,证券公司大多是按照银行的意愿选择投资标的进行投资,自非常有限,并且由于银行作为委托方直接与理财客户接触,承担了全部风险。相比之下,证券公司不用承担风险,因此其实际收取的费用仅仅是低廉的管理费,费率在0.02%-0.05%之间(高海红,2014)。

由于这种低风险的收入增长模式吸引了更多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同质竞争加剧,摊薄了利润,加上证券公司在银证合作中承担权责的有限性和低风险性,使得它在利润分配的谈判中几乎没有主动权。因此,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上的收费低廉,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的增长远远跟不上资产管理规模的增长速度。据Wind数据统计,2011-2014年间,证券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由2818.68亿元增至79700亿元,增幅达29.28倍。但是,同期证券公司的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从21.13亿元上升至124.35亿元,增幅仅为4.88倍(见图14)。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的增长速度,远低于资产管理规模的增幅,因此券商所获得的实际收益十分有限。

(二)银行通过滚动发行短期理财产品筹集长期资金,存在较为严重的期限错配问题。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筹集,根据Wind数据的统计,银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期限较短,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的占比在60%以上,2010、2011年银行所发行的1个月超短期理财产品比例更是超过30%。2012年监管当局禁止发行1个月以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以后,商业银行则转而发行1-3个月的理财产品。可见商业银行倾向于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来筹集资金,资金来源的期限较短(见表1),而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投向主要是对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以及城投债等的贷款,期限较长。因此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具有短期负债、长期资产的特点,存贷期限错配问题较严重。

四、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

(一)期限错配导致流动性风险。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银行滚动发行短期理财产品筹措,期限较短,而资产的期限较长,如果银行无法持续通过滚动发行理财产品筹集资金,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并且,理财产品的部分资金投向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未来可能面临集中的信贷违约局面。

(二)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引发信用风险。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筹集资金,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银行信用,于是银行承担了全部信用风险。由于所发行理财产品期限较短,信息不透明,且资金池――资产池的运作模式使得部分理财产品之间无法进行单独核算,理财产品存在着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在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下,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加上销售人员有意隐瞒风险,绝大部分人仍将理财产品等同于“高收益、无风险”的类存款产品,我国理财产品依然存在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的问题,一旦到期无法偿付,商业银行不得不兜底承担责任。

(三)规避监管初衷引发政策风险。银证合作与之前的银信合作一样,都是商业银行为了规避监管而进行的业务创新,是特定时期下创新与监管博弈的产物。它能否顺利进行以及规模能有多大,并不取决于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以及市场本身,而取决于监管当局的政策。就如银信合作由于银监会下发72号文而被叫停一样,银证合作未来也可能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存在由于监管政策改变而被叫停的可能性,因此存在潜在的政策风险。

(四)金融机构间内在关联性增强,加剧系统性风险。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目前银行将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的主要通道,表外业务游离于资产负债表之外,不仅改变银行风险资产构成,而且使得表外业务的隐蔽性特点更为突出,潜在的风险增大。同时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银证合作、银证信合作更加紧密,其快速发展使得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业务关联性加强,同时也使得风险可以在不同机构间快速传染,导致金融风险关联度大幅提高,风险传染性增强,金融系统脆弱性上升,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增大。一旦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某家金融机构发生危机,便可能通过业务链条传染到其他金融机构,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银证合作定向资管业务是商业银行在监管与创新的博弈中发展起来的。它最初发展是商业银行利用证券公司作为通道,将资产转移出表外,以此来达到规避监管、加大信贷投放的目的。证券公司则通过银证合作,在经纪和承销业务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开拓了新的收入来源。因此,银证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合作双方的互利共赢。在现有不同类型的运作模型中,银行负责对接客户筹集资金以及投资运作,证券公司主要起到通道作用。

(二)作为我国影子银行的组成部分,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也具有期限错配、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等缺陷,加上理财产品固有的产品信息不透明、期限较短等特点,使商业银行担负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政策风险,并且由于银证合作使得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的业务关联性加强,容易发生系统性风险,监管当局应该对其加强风险监管。

基于对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现状和风险分析,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对于商业银行:从短期看,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产品在产品设计、销售上的管理力度,完善设计规范;加强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的力度,避免因理财产品出现问题而使自身背负信用风险。从长期看,商业银行应加快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创新银行理财模式,发挥银行在资产管理业务上的主动性。另外,银行可以尝试金融控股集团的形式,参股证券公司或者出资设立、收购证券公司,通过股权融合,与证券公司发展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将银证合作由原来的“对外合作”转化成“对内合作”关系。

(二)对于证券公司:从短期看,证券公司应利用资产管理业务上的优势,摆脱仅作为通道的被动地位,开发券商主动管理型产品,加强在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模式上的创新能力,争取主动配置资产和选择投资标的的权利,提高定向资管产品的收益率,以此来提升在资产管理业务上的盈利能力。从长期看,未来证券公司在与银行合作方面可以重点在:(1)发挥主动资产管理能力,为银行资金选择优质项目;(2)发挥产品创新实力,开发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产品供银行选择。(3)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是未来我国银证合作的主要形态(张明,2013)。证券公司应利用自身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前期经验,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三)对于监管当局:从短期看,加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信息报备工作。证监会、银监会应加强合作,在对银证合作业务的监管方面,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监管机制,避免监管真空的出现。关注银证合作业务的最新动态,防止大规模系统性风险的爆发。对于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银证合作业务,加以规范和引导,以趋利避害,将银证合作引进良性发展阶段。从长期看,监管当局应该厘清银证合作各参与方的权责关系,明确各金融机构的责任,建立明晰的责任分担机制。在对待理财产品的态度上,监管当局和政府应努力打破“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的局面,允许小规模理财产品违约事件的出现,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参考文献

[1]高海红等.中国影子银行与金融改革:以银证合作为例[J].国际经济评论,2014,(2):118-132.

[2]胡敬廷.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在银证合作中的发展探析[J].中国商贸,2013,(15):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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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孙旭等.监管排查银行代销业务风险,银证合作新模式显现[R].瑞银证券,2012-12-24.

[7]殷剑峰,王增武.影子银行与银行的影子―――中国理财产品市场发展与评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84-96.

[8]张明.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J].上海金融,2013,(11):31-36.

[9]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Z].2013-7-19.

The Analysis on the Status Quo and Risk of the Directional Asset Management Business under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ing and Security

XIAO Qi HUANG Cuimi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Commerce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06)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
融资渠道;
投资渠道;
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4.3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90-03

一、证券行业发展现状

证券市场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其以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从而解决了资本供求矛盾。因此,证券市场起到了为社会提供直接融资、投资渠道以及资产价值发现等功能。从融资渠道来看,国内证券市场发挥的作用逐渐增强,直接融资比重逐年上升。

1、直接融资占社会总融资的比重逐年增大

非金融企业融资规模中,直接融资(包括股票融资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票融资)的比重在不断增大,从2003年的3%增长到2011年的15%。2007—2011年,非金融企业股票和债券融资平均增长率为20%,而贷款融资的平均增长率为16%。

2、证券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已成为最主要的投资渠道之一

我国股票市场市值总和已经仅次于美国与日本,名列世界第三。按上市公司总市值指标计算,2005年以来A股市场年化增长率超过50%,股票总市值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18%提高至2011年的67%。债券市场近年亦取得长足进步,债券票面总额2005年以来年化增长率超过25%,占GDP比重从2005年的38%上升到2011年的49%。

3、证券行业对经纪业务过分依赖,依然靠天吃饭

2011年,经纪业务占证券行业总收入比重为53%,自营和投行业务占比分别为15%和12%。从上市证券公司业务构成来看,2008—2011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为50%左右,证券行业收入主要依靠受股市影响的格局仍然没有发生改变。

经纪业务占比较高的后果是,各家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单一,由此陷入同质化竞争的困境,价格战成为各家证券公司首选的竞争手段。最终结果是行业佣金率一再下降,恶性竞争在所难免。

4、证券行业近年来发展速度大幅下滑

证券业发展速度在2007-2011年较其他金融类行业明显落后。

(1)总资产情况

我国证券公司在2007-2011年总资产规模年平均增幅仅为3%,远低于金融行业总资产增长率均值15%。资产规模的停滞不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证券行业没有跟上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速度。

(2)利润情况

以上市公司为口径的统计显示,2007-2011年证券业上市公司利润平均增长率为-6.75%,而银行业上市公司利润平均增速为20%,保险业为4%。利润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股市低迷及佣金费率不断下滑导致经纪业务收入停滞不前。

(3)净资产回报率情况

2011年证券业净资产回报率为12%,而同一时期银行业净资产回报率为21%,保险业为15%。证券行业ROE波动剧烈,难以实现稳定的收益。

二、证券公司业务面临的竞争和挑战

1、投行业务

一方面,商业银行积极设立海外证券子公司,参与证券的海外发行,给国内券商保荐承销业务带来了直接竞争。例如,国有四大行分别设立了中银国际、农银国际、工银国际和建银国际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发展,挤压了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发展空间。由商业银行主导的中期票据承销已经超过了券商主导的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规模。2008年至今,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1.7万亿元,企业债发行总额为1.4万亿,公司债发行2342亿元,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之和仍然小于中期票据的发行额。

2、资产管理业务

受银行理财产品、阳光私募和信托理财产品发行的影响,基金及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市场份额明显下降。

2008—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数量从6637支增加到11853支。而2011年截至7月31日,银行理财产品总共发行12173只,已经超过2010年全年发行数量。2011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行规模已超过8.5万亿。

基金行业近年发展停滞,基金份额保持在24000亿份左右没有增长。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只有244只,资产净值为1478亿元。与银行理财产品发行的规模和增长速度相去甚远。

信托理财产品也对券商形成直接竞争。证券公司仅能够提供集合理财计划与PE基金和信托公司相竞争,其他7类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均无权发行。

此外,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销售很大程度上依赖银行的销售渠道,原本就不丰厚的资产管理佣金还要有很大一部分归商业银行所有。

3、直投业务

2007年券商直投试点至今,券商直投年度投资规模从2007年的1.5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64.89亿元。但和2011年PE市场上千亿元的投资规模相比,券商直投投资规模仍然相对较小。

三、海外投行情况及我国证券行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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