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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9篇

时间:2022-12-13 13:55:05 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9篇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调研报告: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打击情况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9篇,供大家参考。

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9篇

篇一: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报告: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打击情况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带来的风险对金融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对地方政府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稳定问题。为全面掌握我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打击工作情况,8 月以来,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成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房地产领域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

 近年来,由于我区地处市中心城区,人流、物流、资金流集中,一些涉嫌非法集资公司在我区“扎推”,非法集资隐患问题逐步暴露。

 2014 年以来,辖区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非法集资案件 51 件,涉及投资群体 10000 余人,涉案金额高达 20 余亿元人民币。其中房地产领域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财富广场、隆华花园、风尚国际、盛世房产、金源房产、金桥名邸、万华汽车城、芙景佳园、小埠浩元等9家房产开发商的10个房产项目,涉案金额10.7349亿元,涉及投资者 2600 余人,间接债权人估计在万人以上。另外,融汇雅苑、华盛世纪城、北湖网贸城、第一国际、惠民大厦、三鼎、小埠浩元等公司或项目因返租、民间高息借贷纠纷导致工程停工。在全区各类非法集资案件中房地产领

 域非法集资案件占比 16%,涉案人数占比 25%,涉案金额占比高达 50%。

 二、防范处置打击非法集资所做的工作

 面对非法集资事件频发的状况,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

 1 1 、开展专题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节假日期间,区金融办组织相关单位在车站、商场、步行街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向社会公众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关知识。组织开展处非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活动,与综治民调和平安创建结合向居民发放处非宣传册和投诉举报热线,开办处非宣传培训班等,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宣传氛围。

 2 2 、强化排查清理,摸清区内风险底数。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针对天一名邸、天一华府、福城国际、大华天都、雄森酒店等重点区域,区金融办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等部门定期开展扫楼活动。牵头开展专项排查活动,重点排查网络借贷平台、“套路贷”、“校园贷”、“佳丽贷”、非法高利放货,众筹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币发型融资(ICO)等行业领域存在的投融资活动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3 3 、强化打击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实效。对于房地产领域已经暴露的非法集资案件,我区都组织了工作组进驻,开展确权登记、资产摸底、问题梳理等工作。目前,已经办结的有 6 件,13 个项目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

 1 1 、形势严峻。据公安部门统计我区已连续三年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总数占全市 65%,其中已立案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数占全市总数的 70%,还有多个隐形暴雷风险案件。加上我区地处城区,在建在售楼盘众多,约占全市总数的 68%,在经济下行、融资困难的情况下,大部分楼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非法集资问题。

  2 2 、影响恶劣。自 2014 年以来,全区因房地产项目引发的到市、区集访案件近百起,占全区信访集访总数的 70%。涉及人员 5600 多人次,因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引发了大量的农民工讨薪、购房户聚集、债权人闹事、拆迁户集访等不稳定事件,危害突出,影响恶劣。

 3 3 、处置艰难。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难,案件固定资产处置更是困难重重。从涉案金额上看,犯罪嫌疑人所认可的金额与债权人申报金额相去悬殊,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巧妙地利用了司法解释保护了其非法利益。因此,即使相关犯罪嫌疑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民事清债却无法厘清,导致案结事未了,造成不同规模的集体上访、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 1 、各级重视不够,部门监管不力。

 一是工作机构运转不灵。我区虽然成立了“打非办”,但是没有成立房地产领域专项非法集资打击处置领导小组,没有建立涵盖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缺乏组织领导,信息无法互通。由于非吸案件本身问题错综复杂,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知道找哪个领导汇报?谁来拍板?而公检法部门对于房地产

 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的统一执法尺度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要如何处理的问题等等又有不同看法。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商定,许多问题只能一拖再拖。

 二是市级职能部门欠位缺位错位严重。不动产登记、建筑综合验收、消防审批、银行开户、法院异地起诉等事项涉及的许多职能职责都在市级职能部门,而一旦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爆发,他们就简单地以属地管辖为由将案件交给区里,在市级层面,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基本处于无监管状态。导致后期处置工作协调难度大,甚至在区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时他们也采取不支持不配合甚至阻碍的态度,区级工作组根本无法开展工作。

 2 2 、防范措施单一,打击力量薄弱。由于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隐蔽性强,我区对民间融资的监测缺乏有效的手段,虽然平时会组织对重点楼盘开展扫楼清查,但收效甚微,监测预警主要依赖群众举报。实际上一旦发生举报,往往是事态已到非常严重的地步,导致乱象丛生、混乱无序。调研中办案部门反映,房地产非法集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无一例外都是投案自首,且投案自首的时间节点都是选在付的利息抵本金的司法解释出来后。在进入司法程序前,相关部门对某些集资行为的定性不够明确,也无对应的管控措施,少数部门甚至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没有形成“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警种共同参与”的合力,仍然停留在公安经侦部门单打独斗的状况。而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现有民警 15 人,平均年龄 44 岁,证券、审计、经济、金融、情报等专业人才缺乏,很难应对非法集资案件警力的需

 要。案件工作组的同志也反映,工作组成立初期相关部门都明确了专人,但绝大多数不愿做事、不敢担当,时间久了,往往到最后工作组就剩下一两个人在守摊做事。

 3 3 、非法集资隐蔽性强,宣传工作停留在表面。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存在交叉之处,都是一种还本付息的融资行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一般以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借款人出具借款凭据,约定高额利息,从形式上看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无异,且很多借贷都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口口相传,老百姓尤其是一些中老年人很容易就掉入“高回报”的“陷阱”中。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看似轰轰烈烈,但是多停留在面上,没有深入触及广大老百姓的内心,让他们产生共鸣,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4 4 、司法存在漏洞,刑民交叉致使处置分配不公。工作组在处置资产时最头疼的是刑民交叉问题。也就是个别参与非吸的人员故意隐瞒借贷事实,待刑事处置完时,另行直接起诉,要求法院查封相关房产,有的案件是在外地法院起诉,使工作变得非常被动。如金源房地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投资者谭某,拒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通过法院民事诉讼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其连本带息 2000 多万元的债权,冻结了金源房地产全部土地,查封 78 套房产,给工作组处置资产带来了巨大困难。而谭某实际借款本金仅 489 万元,已收回利息 526 万元。再如金桥名邸项目被长沙、湘潭等 5 个法院同时执行。

 五、建议和意见

 1 1 、建立机构,压实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分别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包括金融、财政、住建、房产、市场监督管理、信访、银行、银保监局、税务、政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及时研判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新态势、新情况、新问题,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打击处置工作效果,形成持续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市级职能部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人民银行要牵头银监、金融、公安和各金融机构,建立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制度,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涉嫌非法集资异动特征的资金进行分析识别,定期归集提出预警报告。公检法机关要不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和速度,对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做到了“露头就打、发现就查”。尤其是公安部门要配齐配强经侦队伍,加强警种之间的协作。要探索建立金融案件快速处理机制,银监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建立非法集资案件资金账户查询、冻结绿色通道,提供案件资金查询、冻结便利,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

 三是对已经出现问题的楼盘及时派驻工作组。工作组人员要相对固定,一个楼盘一个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组职责范围,规范工作程序,提供后勤保障等。

 2 2 、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市住建部门牵头,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与,对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摸清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掌握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种类、动向和苗头等基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早化解房地产开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①对暂未造成较大影响、风险较低的违规行为,采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视情况出具《绝不从事、参与或推广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②对有实业和业务支撑、风险可控的涉嫌违法企业,要宣传政策、加强引导,采取行政强制手段督促其规范经营,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并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帮助企业妥善化解集资风险;③对涉嫌犯罪、性质恶劣的跨区域非法集资企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并按照“三统两分”原则(即: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置;④对业务模式复杂难以定性、即将或已经形成规模的,尽早组织有关部门会审研判,及时面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稳妥有序化解集资风险。

 3 3 、夯实基础,化解风险。要将防范非法集资纳入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之中,对非法集资相关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摸排,进一步防范风险。乡镇、街道要建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以村(社区)干部为骨干明确联络人,形成由市到区到乡镇(街道)、到村组(社区)的打非全覆盖网络。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加大打击和处

 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做到责任逐层传递、任务逐级落实。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或苗头,要逐级及时上报,努力将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

 4 4 、疏堵并举,规范发展。市、区金融办要加强对民间融资机构的监管,疏堵并举,趋利避害,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鼓励民间融资服务机构业务创新,支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展债权转让业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转贷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丰富地方金融业态。推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资本市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的适合民间资金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5 5 、加强信息监管,做好正面引导。加强非法集资广告检测,强化媒体自律责任,部署监管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检查,督促指导广告发布媒体落实审查责任,自查自纠。加强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监测防控,遏制非法集资网络化、扩散化趋势。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清理整治涉及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等内容的广告。建立健全打防处非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形成全社会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篇二: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化解重大稳定风险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xx 区正处于建设好“长江首城·首善之区”,推动新时代 xx 超常规高质量发展,勇当 xx 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排头兵的关键时期,各类社会稳定风险不断聚合,全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必须把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把握这一时期稳定风险演变形势和维稳工作规律,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 强化防范化解对策研究,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当前社会稳定形势 (一)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目前,由于政策制约、规定适用等问题,化解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条件仍不十分成熟,

 导致历史遗留问题反弹激烈。从历史遗留问题类型来看,主要是部分退役军人、失独人员、原乡镇“八大员”、中专委培生、银行协解人员、老电影放映员、民办代课教师、乡村医生、企业改制等九大类,涉及人数众多且年龄层次、文化学历、系统类别、适用政策等差异明显。由于缺乏具体而明确的政策支撑,各级党委政府在化解处置思路上大多是“摸着石头过河”,面临既要问题解决到位又不能突破政策底线的两难境地。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依法保障历史遗留问题诉求群体利益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道难题。从历史遗留问题形式来看,主要表现为部分或个别重点人员煽动组织同类人员到区到市、赴省进京集访维权,呈现出政治化、组织化、极端化、无理化等特点。受省内外同类人员煽动串联影响,基层党委政府仅仅依靠困难帮扶、教育疏导、稳控劝返等手段,历史遗留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而部分或个别重点人员正是利用这些形势,采取心理博弈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方式,不断向基层党委政府以访施压、故意对抗,导致基层党委政府陷入压力与责任、处置与依法的工作困境。

 (二)非法集资领域方面。目前,xx 区立案侦办(受理)非法集资案近 60 起、参与人员数万人、涉案金额数亿元,呈现出案发数量多、涉案人数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全区非法集资领域稳定形势严峻复杂,可能引发的市场风险和金

 融风险不容忽视。其中,影响较大或问题突出的主要是中泽集团、银龙公司、金鹰公司、宜飞老年公寓、和兴公司、鼎益镁业、中民集团、雨竹投资、富贵成公司、黄修睦公司、政恒达公司等非法集资案。从产生原因来看,一是资金链断裂和经营管理不善;二是人情社会下民间借贷的信赖;三是现有金融监管制度的缺位;四是融资群体期望高额回报和防骗意识淡薄。从表现形式来看,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案利益受损群体对 xx 区“以党委政府主导、以企业自主化解为主体、以司法处置为保障”的工作思路表示认同,少数非法集资案利益受损群体或持观望态度、或直接申请民事诉讼。从处置进程来看,由于非法集资案利益关系复杂、涉及利益主体众多,特别是依法处置面临案件侦查、冻结扣押、刑民交叉、法律适用、跨区域协调等难题,非法集资案依法处置工作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部分非法集资案利益受损群体因简单认为案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而采取到区到市集访维权行为,一定程度上给维稳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三)房地产领域方面。行政区划调整前,全区因问题楼盘侵害购房业主权益而引发的集访维权事件频发,特别是以怡安龙润国际、寅吾龙湾壹号、和兴·时代名筑、银龙广场项目等表现得尤为激烈。这些问题楼盘除涉及房屋交付、商铺权证外,还存在非法集资问题,导致依法处置房地产领域问题面临多重困难。另因问题楼盘裹挟的业主办证、欠薪

 欠资、房屋质量、物管纠纷等问题,导致房地产领域稳定形势更为复杂严峻。从产生原因来看,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二是开发商层面缺乏诚信而引发信任危机;三是部分业主的法制意识淡薄;四是政府部门执行力、公信力不够。从表现形式来看:一是部分购房业主为让政府介入解决问题,采取到市到区聚集信访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二是部分购房业主因诉求无法得到解决,采取拉横幅、喊口号、围堵售楼部、阻塞交通、威胁跳楼等违法行为表达利益诉求;三是部分购房业主采取在互联网上造势手段,网络发帖、恶意炒作。可以看到,部分购房业主维权态势已呈现出从温和到剧烈的演变趋势,做好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防范化解工作,以确保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二、维稳工作短板困境 (一)对稳定风险缺乏足够认识和准备。当前,全区经济社会正处于超常规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涉及各类群体利益诉求的调整难以避免,存在经济利益矛盾问题和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是这一关键阶段的必然结果。但是一些部门和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此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考虑得较为片面,注重局部利益而忽视全局利益,对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缺乏足够调研论证,也没

 有严格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且在保障稳定的配套措施上考虑不周,以致引发一些激烈矛盾或隐伏积累一些问题苗头。而当这些稳定风险集中凸显或失控爆发后,个别部门和镇(街道)又存在消极处置、推诿扯皮等现象,导致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应接不暇、手足无措。

 (二)重视压力维稳而忽视韧性维稳。当前,基层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多数是“刚性稳定”,而压力维稳是这种“刚性稳定”的维持与运行机制。通过层层传导,具体的维稳工作任务最终落到基层党委政府,迫于责任压力,加之危机预警机制尚不健全,基层党委政府便倾向于用强力手段予以快速稳控,常年累计的巨大维稳工作量和维稳压力,导致属事属地部门疲于应付,一定程度上埋下政治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压力维稳还面临着利益冲突加剧、维稳政策偏差、信息技术发展、维权意识增长等多方面的挑战。以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例,基层党委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工作底线是确保“五个不发生”(本地不聚、省上不去、北京不去、外地不援、网上不炒”),这种政治压力、政治责任面前,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则更多是压力维稳,而忽视韧性维稳,导致部分退役军人聚集上访、串联声援不断。

 (三)

 惰性思维制约治本措施的落实。个别部门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尚浮于表面,仍然缺乏深入基层、解剖麻

 雀、“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意识,难以找准防范化解某一稳定风险的关键环节。历史遗留问题、非法集资案、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固然复杂,但每一个稳定风险和矛盾问题都有其主要方面。例如,非法集资领域引发的稳定风险,往往与相关职能监管部门缺位有关系;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稳定风险,往往与政策落实不到位有关系;房地产领域引发的稳定风险,往往又与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有关系。惰性思维、一叶障目等带来的形式主义,导致维稳工作主体责任没有根本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四)重视工作创新而忽视基层基础。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把维稳工作措施创新、特色亮点作为衡量维稳工作质效的重要依据。维稳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做好维稳工作既需要人、财、物方面的充分保障,更重要的是注重夯实基层基础,特别是要把建立完善维稳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放在突出位置。就目前而言,全区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维稳信息预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已比较完善,但一些属事属地部门的办公条件、力量保障、机制建设等基层基础仍十分薄弱。

 三、防范化解对策建议 (一)理顺防范化解稳定风险工作思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推进经济社会发

 展的高度,发挥党委政府统筹推进、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把各方力量集中起来,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深入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战略思想,牢固树立主动维稳的责任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真正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始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辩证认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更加注重属事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采取持续发力、围点攻坚、分化瓦解的思路,针对性提出治本化解措施。

 。

 (二)高度重视稳定风险源头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和《xx 市 xx 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真正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党委政法委重大行政决策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控制在当地、化解在未萌状态,不断增强源头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紧迫感。要强化对重大稳定风险演变趋势的研究分析,精准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准确作出工作部署,彻底改变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实现维稳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变刚性稳定为韧性稳定。

 (三)强化各类稳定风险排查预警处置。要全面深化战时情报信息机制,提升涉稳风险发现预警能力,围绕重大稳定风险演变趋势,重点做好预警通报、线索核查、动态跟踪等工作,为防范处置和应急调度做好充分准备。要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全面收集掌握全区社情民意和涉稳动向,健全完善维稳工作分类台账,及时预警报告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风险等信息,坚决防止因迟报、漏报、瞒报、不报而导致稳定风险恶化升级。要构建基层“联户联保”新型工作机制,将基层以家庭为单位有效组织动员起来,组建村(社区)“平安联保小组”,克服村(社区)与家庭人户之间的组织断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稳工作网络,实现矛盾问题化解和风险隐患整治的精细化管理。

 (四)加大维稳工作投入保障力度。针对基层维稳工作运行管理不畅和维稳工作专职人员较缺乏等现状,要积极整合综治、公安、维稳、信访、司法等工作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全区维稳工作有机构、有经费、有专人、有责任,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要强化维稳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力度,设立“维稳工作岗位津贴”,将维稳工作办公经费和处置各类稳定风险的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最大限度发挥维稳资金的积极作用,确保基层维稳工作正常开展。要不断提升维稳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

 对维稳工作人员干部法律知识和业务工作的培训,定期做好心理疏导,确保维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篇三: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X 区房地产领域维稳处置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区房地产领域维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防止问题发酵蔓延,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依据《XXX 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 XX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XX〔20XX〕XX 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确保全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明确涉事企业直接责任,强化属地政府维稳化解主体责任,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处置责任,坚持依法依规依约、妥善化解的原则,积极稳妥调处各类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丽 XX 的城市品质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涉事企业的主体责任。房地产领域的开发建设、建筑施工、经纪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机构)要依法经营,诚信履约,充分尊重并依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与群众沟通协调的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群众的诉求,出现群体性事件后,要及时成立专门的机构积极对接,化解矛盾,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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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当地政府维稳化解属地责任。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要将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处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排查,建立适时动态更新的房地产风险防控台帐,按照问题产

 - 2 - 生的原因及群众诉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单位,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一案一策,综合施策,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管控,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切实履行好属地维稳及化解属地责任。

 (三)加强相关职能部门指导责任。针对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产生原因的多样化,区级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分类指导,认真研究本职能范围内的突出性矛盾,掌握底数,建立台账,找准症结,及时研究政策法规,统一宣传答复口径,指导协助属地镇(街道)开展调处化解。

 (四)依法依约妥善化解。各属地镇(街道)要及时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在依法依约处理的前提下,梳理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搭建对话平台,引导相关当事人协商解决。对于政策范围内能协调解决的给予解决;对于属于合同履行问题,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对于属于合同诈骗等涉及刑事犯罪的,引导其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明确职责,分类处置 (一)加强商品房项目工程停工、质量监督、违约逾期未能竣工验收合格等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维稳风险防控和化解。〔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规自局、区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乡(镇)〕

  1.工程停工问题。按照《XX 市商品房项目停工协调处理工作方案》(X 办函〔20XX〕XX 号)进行实施。

 2.未能竣工验收并未按时交房问题。督促开发企业筹集资金尽快竣工,及时办理并联竣工验收,并指导开发企业尽快交房。

 3.工程质量纠纷问题。要督促协调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出现争议时,由双方共同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并做好结果运用。

 (二)强化商品房规划建设的实施,对于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的,要依法查处,并加强对未按规划建设机动车位、未按规划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违规搭建等引起的维稳风险防控和化解。〔牵头部门:区规自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司法局、属地镇(街道)〕 (三)积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方面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属地镇(街道)〕 (四)加大对商品房项目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指导,完善相关措施,规范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及时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妥善化解由此引起的价格矛盾纠纷。〔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属地镇(街道)〕 (五)强化商品房不动产权确权颁证,对于违约逾期不能申

 - 4 - 请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分户登记的,对项目个案商议解决方案,各部门积极配合解决。〔牵头部门:区规自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属地镇(街道)〕 (六)加强房地产领域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妥善化解由此引起的相关矛盾纠纷。〔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七)加大房地产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商品房合同诈骗、商品房“一房二卖”等引起的涉稳风险防控打击力度,尤其是对于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牵头部门:区公安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国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 (八)维持信访秩序。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渠道依法逐级走访,防止发生大规模到省、市群体性事件,对非正常上访和缠访、闹访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部门:区信访局、区公安局,配合单位:区维稳办、区住建局、属地镇(街道)〕 四、落实机制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 XX 区房地产领域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区政府督查室、区维稳办、

  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发改局、区信访局、区税务局、区规自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国金局、人民银行XX 支行、省银保监局 XX 监管组和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建立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开展房产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具体筹备工作,通知各成员单位参会。每月 X 日前,由各涉稳项目牵头部门将房地产风险防控化解台帐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原则上每月 X 日前或必要时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应对举措,督促解决问题,切实将涉稳问题处早处小,化解在萌芽状态,防范产生新的涉稳问题。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

 (二)遏制商品房涉稳问题增量

 1.加强商品房销售广告监测信息共享,对工商部门监测的房地产广告信息要建立台帐,跟踪督查销售方式是否违规,必要时纳入销售监管约谈中。〔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2.加大商品房销售现场监管信息的披露,强化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运行监测,预售方案中的销售承诺、预售款监管协议,销售人员岗位职责、服务规范等要在销售现场公示。〔牵头

 - 6 - 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建立商品房销售现场监督举报电话栏,除了要有开发建设单位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外,还要公布商品房销售、规划、建设、价格、广告与合同、交付使用等相关部门的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规自局、区市场监管局〕 4.加大在售商品房项目的督查与监察力度,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定期抽查在售商品房项目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情况,发现未按规定落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机制的,或者售后统租统营的,及时纳入约谈。〔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国金局、人民银行 XX 支行、省银保监局 XX 监管组〕 5.加强商品房预收款专户监管机制,确保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用于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设。〔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国金局、人民银行 XX 支行、省银保监局 XX 监管组〕 6.加强预警提示。在商品房监管中,发现有涉嫌违规的,要及时抄送执法部门;发现有涉嫌工程停工甚至烂尾等可能引起群体性集访的,要及时发出预警提示。〔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维稳办、区规自局、区综合执法局、属地镇(街道)〕 7.加大违规行为处置力度。对商品房监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纳入“成都信用网”公开披露,抄送企业总部和有关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规自局、区综合执法局〕

  8.对不积极应对、不主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及房地产中介,要及时予以曝光并纳入征信管理,对前一个项目矛盾纠纷未化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不得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参加新的出让土地竞拍活动,其新的项目暂停办理预售许可;对不配合调处的施工企业暂停参与我区施工项目的招投标。〔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规自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加大舆论引导

 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加大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和把控负面案例曝光力度,引导理性消费,净化舆论环境,建立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共享机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采取稳控措施。对编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坚决依法处置。

 (四)加大督查力度

 区政府督查室将落实本方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督查,对未按本方案落实的有关街道办事处、乡(镇)和有关部门将严肃追责。

篇四: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XX 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

  近年来,房地产领域因不能按期交房、延期办证、虚假宣传、建筑质量、捆绑搭售车位、物业管理、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等引发的涉稳风险凸显,已成为影响我县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推动我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有效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要求,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强化担当作为,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整理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解决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凸显问题,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权责统一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稳定”的要求,属地是主体责任,部门是主管责任,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履行好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的主体责任和主管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以人为本原则。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初心、担使命,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合理权益作为防范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的出发点、落脚点,从根本上破解痛点难点。

 (三)源头防范原则。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重在源头防范,要通过强化监管,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涉稳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处置。

 (四)分类处置机制。根据涉稳风险引发的原因与表现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法律、行政、协商、重整等形式分类处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目标任务 我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目标分为短期目标、中期目标、长远目标。

 (一)短期目标。针对矛盾最集中、问题最突出、涉稳事件反复发生的楼盘,组成跨部门工作专班,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确保 2020 年 3 月前遏制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

 多发、高发态势,引发 50 人以上规模聚集事件的存量风险得到有效处置。

 (二)中期目标。梳理县内所有问题楼盘,逐一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症结,“一案一策”明确化解措施和责任,力争 2020 年 9 月底前房地产领域风险存量大部分得到稳控和处置,增量得到有效控制,50 人以上规模聚集事件基本不发生。

 (三)长远目标。立足源头治理,建章立制,规范开发商、建筑施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从根本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社会稳定根基。

 四、组织机制 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为第一召集人,县房管局为牵头单位,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常务召集人,县住建局、政法委、信访局、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金融局、税务局、人行 XX 县支行、银监会 XX 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视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增加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治理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的政策、机制制度,统筹部署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排查化解,定期分析研判房地产领域稳定形势,针对性提出防

 范风险对策措施,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责,督导房地产领域重大涉稳风险的防范处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由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总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调度成员单位贯彻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报告总召集人,必要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五、责任分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根据各自职能有所侧重地承担相应工作。

 (一)县房管局:牵头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涉稳风险常态化排查化解,督办重大涉稳风险,参与处置涉房地产领域突发事件;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地产市场、建设与工程质量的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法治化,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涉稳风险源头防范。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承担由原县房管局为牵头单位的职责。

 (三)县政法委:统筹协调房地产领域涉稳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督促相关部门对涉房地产领域的重大政策、重大工

 程项目在决策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与调度重大涉稳风险的化解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处置成效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核。

 (四)县信访局:指导各单位信访部门下访、约访、接访,参与重大访情处置,对防范处置重大访情不力的单位约谈督办,定期分析涉房地产领域访情,向县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对策建议。

 (五)县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依法保护未提起诉讼楼盘业主正当权益,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加强司法调解,配合政府及相关单位在政策与法律框架内,支持开发商盘活资产或破产重整,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六)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涉稳风险排查,配合有关地方和单位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内幕性、行动性、预警性信息动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快速有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处理房地产领域及信访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县司法局。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楼盘业主法律意识,引导楼盘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积极参与调处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组织指导律师协助有关单位依法定纷止争。

 (八)县自然资源局:科学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审核楼盘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从严查处违规建设;清理并废止法律规定之外的确权登记条件,依法为楼盘业主登记;负责因规划、登记引发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九)县城管局。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后违法违规建设,并依法做好拆除工作。负责因违法违规建设引发的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十)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调整工作;划分和调整学区决策前必须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负责因学区划分及入学引发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十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有关价格、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广告的监督,依法查处开发商违反价格、广告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因开发商价格、广告违法违规引发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十二)县劳动监察大队。严格执行落实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登记,建立健全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负责因民工工资引发的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十三)县金融局。充分发挥 XX 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提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十四)国家税务总局 X XX 县税务局。及时向房管局提供涉房地产税收征管信息和数据,协助房管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十五)中国人民银行 X XX 县支行。负责指导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及时向房管局提供相关信贷信息和数据;对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进行监测,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十六)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X XX 监管分局 X XX 办事处。负责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对其房地产信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运行方式 联席会议主要采取会议会商、常态信息推送、专班运作的方式进行。

 (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全体成员、联络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分析研判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研究风险防范处置的重大政策,调度重大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成员单位在风险防范处置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交办督办新增的重大风险隐患。

 (二)专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第一召集人或常务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研究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的对策建议,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政策法规研究。

 (三)联络员会议。视情召开,由常务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分管负责同志召集,联席会议联络员参加。主要任务是调度成员单位落实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精神情况,分析阶段性涉稳形势,会商研判重大涉稳问题,梳理需要提交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研究事项。

 (四)专班运作。由总召集人或第一召集人召集,针对问题突出的特定楼盘,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深入调查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强化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运用行政、法律、教育引导等手段,综合施策,妥善化解问题,实现多赢。

 (五)常态信息推送。由常务召集人委托的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主要任务是将排查掌握及相关单位获取的涉稳信息,按责任分工,推送相关成员单位,调度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防范处置工作。一旦事件扩大、问题上行,及时报告总召集人、第一召集人和常务召集人,并提出处置建议。

 七、工作制度 为保障联席会议有效运转,建立分析研判、清单与反馈、定期调度通报等工作制度。

 (一)分析研判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综合分析本单位掌握的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提出下步工作计划或对策建议,形成书面研判报告,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情况,形成全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月度分析报告,报总召集人、第一召集人、常务召集人,抄送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报县委、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提请政法、信访部门协助,召开会商研判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

 (二)清单和反馈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政法、信访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地梳理摸排掌握的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按照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求,形成问题与责任清单,推送相关成员单位,明确防范化解要求和时限。各成员单位接到问题与责任清单后,要迅速研究、抓紧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并反馈情况。其中,15 个工作日内反馈部署落实情况,30 个工作日内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疑难复杂问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

 (三)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跟进掌握各成员单位履责情况,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特别是落实分析研判制度、清单与反馈制度情况、涉稳风险防范化解绩效实行季度通报。通报内容作为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计分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把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放在坚决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服务国家稳定大局上来谋划,放在为描绘新时代 XX 改革发展新画卷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上来推进,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

 (二)密切协作配合。引发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的诱因宽泛,风险防范处置涉及多个部门与行业,各相关单位要树立整体作战观念,在工作措施上叠加强化,密切协同配合,真正形成合成作战,务求防范化解工作的最佳效能。

 (三)加强调度督导。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口支持指导,强化系统内部调度,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充分履行部门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敢于较真碰硬,督促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并定时组织联合督查,全力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篇五: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现 代 交 际 • 2 0 1 7 年 1 3 期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周媛媛(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10034)摘 要 :

 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国转变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中的行政干预 逐步弱化,市场手段越发明显。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结构性矛盾日益彰显,并伴有地区差异、供 需失衡、监管失控等现象。本文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求为当前及未来我国房 地产市场良好发展有所助益。关 键 词 :

 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优化对策中 图 分 类 号 :

 F 2 9 3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1009-5349 (2017) 13-0032-02美 国 次 贷 危 机 带 来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的 历 史 教 训 是 值 得 深 思 的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正 处 于 一 个 方 兴 未 艾 的 时 期 ,连续 几 年 来 我 国 房 价 居 高 不 下 ,政 府 陆 续 提 出 的 相 关 政 策 依 然 不 能 缓 解 房 价 高 企 的 状 况 。

 因 而 ,我 们 有 必 要 挖 掘 房 地 产 市 场 发 展 中 潜 在 的 问 题 ,并 且 找 到 行 之 有 效 的 解 决 对 策 , 以 确 保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能够健康而稳定地发展。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

 地区发展不平衡近 年 来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发 展 规 模 与 增 长 速 度 的 地 区 差 异 愈 加 凸 显 。这 种 差 异 主 要 表 现 为 :与 中 部 地 区 和 西 部 地 区 相 比 ,东 部 地 区 的 房 屋 施 工 面 积 和 房 屋 竣 工 面 积 都 占 据 较 高 比 例 。笔 者 认 为 ,造 成 这 种 地 区 差 异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东 部 地 区 的 房 地 产 市 场 起 步 较 早 ,并 且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较 高 。而 中 部 地 区 的 增 长 速 度 虽 不 及 东 部 地 区 ,但 较 之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而 言 ,还 是 维 持 着 领 先 地 位 。在 这 种 地 区 差 异 的 影 响 下 ,东 部 地 区 的 土 地 储 备 状 态 越 发 紧 张 ,房 地 产 价 格 的 上 涨 与 竞 争 也 愈 演 愈 烈 ,一 些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陆 续 向 中 部 地 区 和 西 部 地 区 进 行 移 动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地 区 结 构 状 况 因 此 而 出 现 明 显 的 改 变 ,加 之 中 部 地 区 经 济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 导 致 中 部 地 区 的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发 展 速 度 后 来 居 上 ,超越了 东 部 地 区 与 西 部 地 区 。(二 )

 市场供需不对称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在 迅 速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结 构 性 矛 盾 愈 发 明显。具 体 来 讲 ,产 品 结 构 与 市 场 供 需 不 对 称 ,低 价 位 的 经 济 适 用 房 供 应 量 较 少 ,而 高 档 商 品 房 的 数 量 过 多 、比重 过 高 ,由 此 导 致 了 高 档 商 品 房 供 过 于 求 的 状 况 。

 以整体上 的 供 求 关 系 为 尺 度 ,经 济 适 用 房 的 供 应 数 量 明 显 短 缺 ,必 然 导 致 房 地 产 市 场 出 现 结 构 性 泡 沫 ,不 利 于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另 外 ,在 推 动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稳 定 发 展 中 ,把 握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合 理 投 资 比 例 扮 演 着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角 色 。基 于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现 阶 段 发 展 机 制 有 待 健 全 ,一 些 房 地 产 投 资 商 盲 目 的 投 资 行 为 ,造成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投 资 比 例 失 调 ,也 严 重 影 响 了 当 前 经 济 形 势 的发展。(三 )

 中介行为不规范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完 善 与 中 介 服 务 息 息 相 关 。在我国 房 地 产 市 场 逐 渐 繁 荣 的 今 天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也 随 之而 进 步 。我 国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的 形 式 较 为 多 样 ,例如 房 地 产 咨 询 机 构 、房 地 产 价 格 评 估 机 构 、房 地 产 经 纪 机 构 等 。这 些 机 构 对 于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良 好 发 展 起 到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但 是 ,在 巨 大 的 利 润 驱 使 下 ,大 量 经 营 者 涌 人 这 一 行 业 ,也 由 此 引 发 了 许 多 问 题 。具 体 来 说 ,一 些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企 业 在 缺 乏 合 法 经 营 执 照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伪 造 信 息 来 谋 取 私 利 ,并以 提 高 标 准 收 费 价 格 的 手 段 中 饱 私 囊 。

 在 制 定 合 同 内 容 方 面 ,以 模 棱 两 可 的 态 度 来 削 弱 合 同 的 制 约 作 用 。

 以 上 现 象 都 充 分 反 映 了 中 介 行 为 不 规 范 对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发 展 的 不 利 影 响 。(四 )监管体系不健全针 对 近 年 来 房 价 居 高 不 下 的 现 状 ,国 家 陆 续 出 台 相 关 调 控 政 策 ,但 始 终 收 效 甚 微 。究 其 原 因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不 健 全 这 一 因 素 不 容 小 觑 。迄 今 为 止 ,在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监 管 体 制 亟 待 完 善 的 情 况 下 ,要 致 力 于 市 场 监 控 这 一 环 节 ,让 消 费 需 求 带 动 投 资 的 积 极 影 响 充 分 展 现 ,进 而 国 家 对 于 房 地 产 市 场 出 台 的 一 系 列 政 策 在 实 际 落 实 中 频 频 受 阻 ,加 之 一 些 房 产 企 业 在 利 益 的 驱 使 下 也 具 备 相 应 的 蒙 混 过 关 的 方 法 以 及 政 策 本 身 并 非 完 美 无 缺 。这 些 多 重 原 因 导 致 了 国 家 政 策 无 法 行 之 有 效 ,从 而 不 能 彻 底 地 改 善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现 状 。

 由 此 观 之 ,健 全 房 地 产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势 在 必 行 。二、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优化对策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发 展 与 国 民 经 济 的 平 稳 运 行 密 不 可 分 ,必 须 给 予 重 视 。为 了 避 免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在 发 展 的 过 程 中 出 现 过 冷 或 过 热 的 情 况 ,市 场 运 作 与 政 府 干 预 必 须 两 手 都 要 抓 ,而 且 两 手 都 要 硬 。笔 者 认 为 ,要 想 推 动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持 续 、健 康 、稳 定 地 发 展 ,找 到 行 之 有 效 的 解 决 对 策 则 是 刻 不 容 缓 。(一 )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基 于 近 年 来 土 地 市 场 供 求 失 衡 的 形 势 , 改 善 土 地 供 需 结 构 并 使 之 适 应 市 场 对 于 我 国 房 地 产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有 一 定 的推动 作 用 。因 此 ,政 府 健 全 土 地 供 应 体 制 ,转 变 土 地 供 应 结 构 尤 为 关 键 。

 目 前 来 看 ,我 国 一 些 城 市 的 地 价 、房价 大 幅 攀 升 ,尤 其 以 北 上 广 等 经 济 发 展 迅 速 的 地 区 最 为 显 著 。

 为 了 更 好 地 调 整 土 地 供 应 结 构 ,除 了 要 参 照 经 济 状 况 与 市 场 需 求 来 恰 当 地 把 握 土 地 供 应 数 量 , (下转第 3 1 页)作者简介 :

 周媛媛,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热 河 日 记 》 中的长白 山民俗 31候 ,他 便 以 敏 锐 的 眼 光 观 察 了 边 陲 小 镇 的 牛 车 、交 通 、器 物 和 房 屋 等 方 面 ,真 切 地 感 受 到 清 代 文 化 优 于 朝 鲜 的 地 方 。

 栅 外 ,“羊 豕 弥 山 ,朝 烟 缭 青 ”,栅 内 , “人 家 不 过 二 三 十 户 ,莫 不 雄 深 轩 鬯 ”。从这样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得出来长白 山 区 百 姓 的 居 住 习 惯 :一 是 依 山 谷 而 居 住 。满 族 人 精 通 射 猎 ,以 采 集 和 捕 获 野 兽 为 主 要 生 活 来 源 ,当 他 们 由 长 期 的 马 背 生 活 转 为 定 居 之 后 ,依 然 不 能 改 变 的 是 其 传 统 的 生 活 习 惯 ,即 依 山谷而 居 的 习 俗 。二 是 以 栅 相 围 。长 白 山 地 区 是 猛 兽 出 没 较 为 频 繁 的 地 方 ,在 《渡江 录 》 中 朴 趾 源 记 载 了 这 样 的 事 情 :

 “既黄昏 ……军 牢 吹 角 一 声 ,则 三 百 余 人 齐 声 呐 喊 ,所 以 警 虎 也 。

 竟 夜 如 此 。” 这样的一种警虎行为是为了防范猛兽对人畜的 伤 害 ,因 而 用 木 材 联 成 栅 而 围 住 房 屋 也 是 比 较 有 效 的 方 法 。

 这应 该 就 是 满 族 人 居 住 处 以 栅 相 围 的 一 个 重 要 的 原 因 。三 是 房 屋 多 高 大 ,屋 顶 覆 盖 苫 草 。朴 趾 源 在 文 中 多 次 记 载 了 长 白 山 区 的 房 屋 以 苫 草 覆 盖 高 大 房 屋 ,如 :“栅门覆 以 苫 草 ,板 扉 深 锁 。” “至 栅 外 ,望 见 栅 内 闾 阎 皆 高 起 五 梁 ,苫 草 覆 盖 … …” 这 与 长 白 山 区 满 族 为 主 的 居 民 勇 敢 、 强 悍 而 豁 达 的 性 格 有 着 很 大 的 关 系 ,形成了 “屋 脊 穹 崇 ”“雄 深 轩 鬯 ” 的 建 筑特点。四是大量饲养猪。长 白 山 区 百 姓 有 养 猪 和 放 猪 的 习 俗 , 其 中 如 “羊 豕 弥 山 ,朝 烟 缭 青 ” 等 记 载 充 分 说 明 了 这 一 点 。《后 汉 书 》 记 载 :

 “挹 娄 ,古 肃 慎 之 国 也 ……好 养 豕 , 食 其 肉 ,衣 皮 。” 可 见 ,养猪是长白山区先人生产生活的一 部 分 。从 满 族 人 喜 欢 食 用 猪 肉 的 习 俗 来 看 ,长 白 山 区 的 满 族 应 该 是 一 个 较 早 就 开 始 驯 养 猪 的 民 族 。以 上 是 对 《热河日记》 中 长 白 山 区 的 民 俗 进 行 的 简 单 概 括 ,这 些 多 姿 多 彩 的 民 族 风 俗 不 仅 折 射 出 了 当 时 的 历 史 和 社 会 的 多 种 形 态 ,更 是 一 份 宝 贵 的 生 活 艺 术 和 精 神 文 化 , 充 满 着 浓 厚 的 民 俗 风 情 。参 考 文 献 :[ 1 ] 朴 趾 源 . 热 河 日 记 [ M ] . 朱 瑞 平 校 点 .上 海 书 店 出 版 社 ,1997.[ 2 ] 许 明 哲 . 朴 趾 源 《热 河 日 记 》 的 文 化 阐 释 [ D ]. 延 边 大 学 ,2009.[ 3 ] 马 靖 妮 . 热 河 日 记 中 的 中 国 形 象 研 究 [ D ] . 中央 民 族 大 学 ,2006.责任编辑:杨国栋(上接第 3 2 页)还 要 遵 循 市 场 细 分 的 原 则 ,对 于 用 途 迥 异 的 土 地 在 供 应 量 和 储 备 量 上 进 行 适 当 的 调 整 ,进 而 来 改 善 土 地 市 场 供 需 不 对 称 的 情 况 。具 体 来 说 ,可 以 将 高 档 商 品 房 的 数 量 控 制 在 合 适 的 范 围 内 ,并 以 人 们 的 住 房 需 求 为 指 标 适 度 地 提 高 经 济 适 用 房 的 供 应 量 。(二 )

 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为 了 避 免 房 地 产 投 资 商 随 波 逐 流 ,造 成 房 地 产 市 场 投 资 比 例 失 调 、投 资 总 量 过 剩 的 不 良 后 果 ,引 领 房 地 产 投 资 商 明 确 投 资 方 向 ,妥 善 地 运 用 经 济 杠 杆 原 理 付 诸 实 践 ,加 之 政 府 政 策 的 引 导 和 制 约 ,从 而 着 重 于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宏 观 调 控 。针 对 高 回 报 率 吸 引 大 量 投 资 商 盲 目 地 进 行 投 资 ,导 致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在 投 资 比 例 和 投 资 总 量 方 面 出 现 一 系 列 问 题 ,政 府 既 可 以 凭 借 金 融 手 段 来 控 制 速 度 ,又 可 以 通 过 土 地 规 划 来 掌 握 规 模 ,还 能 够 利 用 经 济 杠 杆 的 原 理 来 平 衡 供 求 关 系 ,以居民住房需求来衡 量 房 地 产 业 的 开 发 量 。(三 )

 规范中介机构行为近 年 来 ,我 国 部 分 地 区 的 房 地 产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较 好 , 这 就 为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提 供 了 明 显 的 机 会 。然 而 ,一 些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素 质 较 低 ,利 用 不 正 当 的 手 段 谋 取 私 利 ,往 往 造 成 业 主 的 权 益 受 到 侵 害 。

 由 此 可 见 ,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在 其 工 作 人 员 的 选 择 上 要 严 格 把 关 ,最 好 能 够 进 行 职 前 培 训 。这 样 不 仅 可 以 丰 富 工 作 人 员 的 相 关 专 业 知 识 ;更 为 重 要 的 是 ,使 其 对 自 身 的 本 职 工 作 富 有 认 同 感 与 责 任 感 。另 外 ,完 善 我 国 涉 及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是 成 立 类 似 于 消 费 者 协 会 那 种 为 消 费 者 服 务 的 房 地 产 中 介 机 构 专 业 协 会 ,为 消 费 者 申 诉 提 供 一 个 妥 帖 的 平 台 ,严 惩 中 介 工 作 人 员 的 违 法 行 为 ,都 能 够 起 到 规 范 房 地 产 中 介 机 构 的 效 果 。(四 )

 加强房价宏观调控造 成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过 热 、房 价 快 速 增 长 的 因 素 较 多 ,除了土地本身资源以外,房地产开发商借由政府政策的 弊端改变供给量使得供不应求来趁机提高房价等投机炒房行 为也是有迹可循。综 上 所 述 ,势 必 要 加 强 政 府 的 宏 观 调 控 , 以达到平衡房价的效果。一 方 面 ,要将土地价格和拆迁费用 调节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也可以从信贷控制上来遏制房地 产 开 发商的投机行为;另 一 方 面 ,用 提 高 银 行 首 付 的 方 式 , 对 倒 房 、捂 房 、炒房等个人投机行为进行抵制。最 后 ,要引 导人们形成正确的住房观念、投资理念以及风险意识。(五 )健全监控管理体系加 强 对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工 作 ,进 一 步 健 全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监 控 管 理 体 系 ,对 于 房 地 产 市 场 中 存 在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进 行 严 厉 打 击 ,着 力 维 护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侵 害 ,并 使 房 地 产 市 场 运 行 井 然 有 序 。除 此 之 外 ,针 对 房 地 产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以 完 善 ,而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也 应 该 自 觉 规 范 其 自 身 经 营 行 为 ,可 以 设 立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信 誉 测 评 体 系 ,以 公 正 公 开 为 原 则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让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经 营 透 明 化 。如 此 一 来 ,不 仅 能 够 挖 掘 出 一 大 批 信 誉 良 好 的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还 可 以 对 一 些 信 誉 不 良 、经 营 不 善 的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进 行 整 顿 与 治 理 , 从 而 为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健 康 发 展 营 造 一 个 良 好 的 氛 围 。参 考 文 献 :[ 1 ] 倪 鹏 飞 .中 国 住 房 发 展 报 告 (2014-2015) [ M ].社 会 科 学 文 献 出 版 社 ,2014.[ 2 ] 陈 渝 文 .房 地 产 过 快 上 涨 的 原 因 与 房 产 政 策 之 刍 议 [ J ] . 财 经 论 坛 ,2010 (10).[ 3 ] 王斯琛. 我 国 房 地 产 泡 沫 现 象 的 成 因 与 对 策 [ J ]. 江 西 金 融 职 工 大 学 学 报 ,2010 (12).责任编辑:杨国栋

篇六: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所谓多元化解机制,就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它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具体实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发展目标,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它要求我们适应新的社会结构、利益、矛盾的变化,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实事求是地分析法治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一套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长效机制,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尤其必要。

 一、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从调查的情况看,当前社会总体保持稳定,但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社会矛盾纠纷在高位运行,纠纷类型不断增多,纠纷的复杂性、对抗性、群体性增强,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纠纷调处压力、调处难度增大。从近年来发生矛盾纠纷情况统计分析,社会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是,发生矛盾纠纷总的数量上升,但在局部地方有所下降;从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来看,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生产经营、征地拆迁、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疗、环境污染、利益矛盾等引发的纠纷增多,个人与集体、国家三者的利益矛盾增加;干群矛盾成为“热点”、“难点”。从总体上看,当前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矛盾形式多样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进程的加快、法制建设的完善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多趋向唯利性。社会矛盾不再简单的表现为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矛盾纠纷。从发展趋势来看,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有 75%的矛盾纠纷都是新型矛盾纠纷。新型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且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专业知识,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调解很难奏效,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值得注意的是,传统型矛盾纠纷也出现了利益诉求的新特点,

 此类纠纷虽然不会引起集访事件,但易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事件。蓬安长梁乡就曾反映一起家庭中因夫妻性生活问题而发生的凶杀案件 2 、矛盾主体群体性。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种群体性利益矛盾,往往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增多。特别是很多矛盾都是由于政策性因素所引起,涉及的对象也往往是一个群体,他们住在同一地区或在同一单位,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背景,只要有人挑头,马上就群起响应。比如,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待岗、拖欠职工工资、打白条、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串联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很大影响。

 3 、矛盾内容复杂性。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既有历史遗留下来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既有群众要求合理但按政策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也有期望过高、要求过于苛刻、使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如房产、融资、医患、土地权属等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社会诸多方面、诸多利益群体,法律关系复杂,加之矛盾各

 方利益诉求的片面化、利己化、扩大化,要想成功化解,争取各方满意,相当困难,处理起来难度非常大。很多地方反映,过去的矛盾纠纷多是人民内部各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现在信访矛盾纠纷的对立面直接转向党委政府。

 4 、矛盾方式对抗性。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一些人价值观发生变化、心理失衡,不少矛盾纠纷当事人存在“仇富”、“仇官”心理,把政府作为“无限政府”、“万能政府”,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问题的解决,矛盾的对抗性加剧。少数人员为达到诉求目的,动辄采取围堵政府大门、聚众堵塞交通等方式制造影响,有的利用敏感期去省进京上访,抓住基层为息事宁人往往会给予一定实惠的心理,故意反复上访,以要挟党委政府满足其不合理诉求。很多地方反映,为了将一些上访老户和特殊群体的重点人员控制在当地,违心地给予他们额外的“实惠”,以达到劝阻稳控和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目的,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压力很大。

 5 、干群矛盾突出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有些干部出现了不适应和不胜任的情况,领导人民群众致富无术,却喜欢弄虚作假、浮夸虚报,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完全脱离人民群众,忽略人民群众利益,漠

 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有个别干部完全丧失党性原则、做人准则。在经济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索贿受贿,贪赃舞弊,直接侵犯群众利益。

 二、新形势下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客观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利益关系不断得到调整,社会矛盾触发点增多,各种观念、利益冲突必然显现。但从主观上和工作中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对公民的教育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致使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滑坡,稍不顺心,就采取过激行为。有的群众权利义务观念不正确,遇到问题只讲权利,不要义务。有的群众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遇事不按法律途径解决,一旦不达目的,就集体上访。有的缺乏诚信道义,处处以“我”为中心,遇到利益互不相让,导致产生很难调和的矛盾纠纷。二是个别干部违法施政,习惯用行政命令行事,工作透明度差,扭曲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随意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干部法律政策水平低,习惯用依仗家族势力的强硬办法开展工作。有的在承包项目发包、处理集体资产等方面暗箱操作。有的财务收支不公开,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项目不全、不彻底,缺乏可信度。三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政府工作失误和发生在个别干部身上的违法乱纪现象,借机煸动群众闹事,

 挑唆矛盾,制造事端。四是村(居)务管理体制不完善。有些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公共资源利用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缺乏相应制度措施,有的村(居)虽有制度但缺乏监督制约,形同虚设,导致村(居)干部我行我素,脱离群众,引起群众不信任。五是有的党政领导对正确处理当前社会矛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不力,致使有的矛盾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六是化解工作的工作制度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有的调解组织战斗力不强,发挥作用不好。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近年来,各地以减少、控制、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并不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但反映还存在一些问题:

 1 .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乡镇党政领导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还不够重视。一些地方比较重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对于矛盾纠纷的调解和矛盾纠纷预警、排查等前期工作没有得到相应重视,存在“重处理、轻调解”的观念。

 2 .组织网络还不够完善。很多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还没有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发展缓慢,适应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组织工作网络还没有形成。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才刚刚起步,有专业知识、有较强调解能力、热爱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还相当缺乏。

 3。

 .信息预警机制还不够健全。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排查、分析工作仍还薄弱,一些容易激化的纠纷苗头和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信息没有能及时发现和控制;由于一些部门参与意识不强,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有些部门之间难以形成信息联动、矛盾联处的局面。

 4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规范。县、乡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专职工作人员较少,抽调来的人员由于轮换快等原因,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参差不齐,调解能力还有待于提高。调处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单一,存在单兵作战的现象。调处服务中心对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和督办指导等四项职权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直接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5 .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还不到位。各地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还不够重视,宣传投入较少。特别是在法治建设中,深入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治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

 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的主动性还不够。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制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从整体上压降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推动和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其作为创建“平安 XX”、建设“法治XX”的根本内容和重要保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统筹安排。创建“平安 XX”,营造安定、安全、安宁的社会环境,要求我们必须从治本的高度,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 XX”,同样要强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是矛盾纠纷发生较少的社会,必然是调解机制健全、各方依法办事、良性运转的社会。没有矛盾纠纷的化解就没有平安、就没有法治,就不会和谐。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调解工作的领导:一方面,完善“社会治安安全县(区)”、“法治 XX 合格县(区)”的创建标准,提高调解工作的考核比重。指标细化要具体、科学,不但要考核

 矛盾纠纷发生数,而且要考核调解效果,将调解责任同时落实到调解职能部门和纠纷产生部门。另一方面,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责任。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处置失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体系建设。一是队伍保障。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群众威信高的目标,建立专兼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调处中心和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一定数量的专职调解员。同时,积极发展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领域人员为兼职调解员或志愿者。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分初、中、高三级对现有调解员进行评定,并将其作为聘用的重要条件予以考核。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水平、工作技能和实战经验。二是经费保障。重点抓好财政对调解经费保障的落实,尤其是要确保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四费”得到落实,专款专用。三是机构保障。对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要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将其建设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一线实体。要保证其必要的办公场所,便民设施和交通工具,特别是要加强指导办公室与调处中心的信息网络建设,提高调处效率。四是法制保障。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地方立法,制定《XX

 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条例》,对调解工作的范围、职责、程序,“民调”“行调”“仲调”“公调”“检调”“诉调”等调解方式的衔接配合予以明确,使调解法规更为明确、符合实际。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关键是要建立统一协调、良性互动、功能互补、程序衔接,多元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要从五方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一是排查工作。由调处中心牵头,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做到村(居)周排查,县乡月排查,敏感时期必排查,重大政策出台前排查、重大项目建设前排查“五排查”,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动态监控。二是接待受理。在各调处中心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对群众要求调处和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登记。三是分流指派。对受理或者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其性质、类别,进行汇总梳理或直接调处,或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四是综合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调处。对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等多发性矛盾纠纷,成立相应的调解小组,专门调处。五是检查督办。建立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分流指派后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度和调处结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四)健全自下而上的多元化纠纷网络体系。矛盾纠纷面广量大,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要自下而上,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以行政调解为主导,人民调解为基础,覆盖全省的调解工作网络。行政网络方面。省、市两级成立由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以及矛盾纠纷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调解的综合协调、检查督促、总结并推广经验等。县、乡两级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处服务中心,承担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和督办指导,直接调处或与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重大疑难...

篇七: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按照《政协 XX 市委员会 XX 年度协商计划安排》,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目标,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于 9 月下旬,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及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负责人,赴 XX4 个县市区,就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房地产开发规模不断扩大、住房品质逐步提升,基本形成了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公租房和廉租房为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房地

 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

 1.房地产业进一步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X 家,其中一级资质 X 家,二级资质 X 家,三级资质 X 家,四级资质 X 家,暂定资质 X 家。全市共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 X 个,其中新建项目 X 个,续建项目 X 个,呈现出购销两旺的局面。

 2.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供应持续增加。房地产投资方面,今年 1-9 月份,全市房地产累计开发投资 X 亿元,同比增长 X%;其中中心城区房地产累计开发投资 X 亿元,同比增长 X%。商品房供应方面,今年 1-9 月份,全市新增商品住房 X 套,预售面积 X 万㎡,同比增长 X%。中心城区新增商品住房 X 套,预售面积 X 万㎡,同比增长 X%。

 3.商品住房销售增长、成交均价同比上涨。商品房销售方面,今年 1-9 月份,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 X 万㎡,X 套,销售面积同比增长 X%,套数同比增长 X%。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 X 万㎡,X 套,销售面积同比增长 X%,套数同比增长 X%。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今年 9 月份,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 X 元/㎡,同比增长 X%,环比增长 X%。

 其中,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 X 元/㎡,同比增长 X%,环比增长 X%。同时,商品住房库存水平全面收窄。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库存面积 X 万㎡,可售住宅 X 套。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为 X 个月,较 XX 年下降 X%,较 XX 年下降 X%,较 XX 年下降 X%。

 4.住宅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稳地价长效调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中心城区土地统征储备力度,今年 3 月份,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全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 X 亩,比去年实际供应量增长 X%。截至目前,中心城区供应住宅用地 X 亩,具备供地条件 X 宗 X亩将根据市场需求逐步投放,处置消化造成闲置住宅用地 X亩,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出让住宅用地 X 亩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土地供应总量不足与土地闲置现象并存。今年以来,国土部门加大了住宅用地供应力度,无论是年度计划供应总量,还是当前供应量都全面超越往年,但与持续走高的房价和群众购房的需求相比,住房用地供应仍然不足。受土地整合、审批管控、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住宅用地资源趋紧,尤其是中心城区可用土地逐年减少,高新区、西沙、东沙等热点区域住宅有效供应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市场供需失

 衡导致稳控市场压力增大。部分已供住宅用地不能及时转化为有效的住房供给,近 10 年中心城区累计供应住宅用地 X宗、X 亩,但因种种原因有 X 亩土地尚未开发利用,占供应总量的 X%。

 (二)市场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一是建房成本与市场预期差距较大。受土地价格、原材料、人工等成本刚性增长影响,新建商品房成本逐年上涨,加之企业追求利润与购房者企盼低价房源的矛盾依然突出。比如,高新区南区土地未整合到位,“滨水西岸”、“崇文雅苑”棚改拆迁不到位,科创新城限制用地规划审批,无法启动供地及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二是区域性矛盾凸显。受教育、周边基础配套等资源配置不均衡影响,我市中心城区、部分县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区域性“冷热不均”现象。中心城区学区房周边的楼盘销售比较火爆。例如 XX 年高新一中附近的“颐和家园”项目开盘即售罄,“曼哈顿”项目房源供不应求,“一号院”项目等成交活跃,且楼盘均价达到 1.2 万元/㎡,部分楼层已达到 1.4 万元/㎡;周边配套相对差点的项目(非学区房)销售价格比较稳定,如迎宾大道的“迎宾佳苑”、“亚都嘉府”,南郊片区的“荣轩家园”、“东城新筑”。XX市滨河新区楼盘均价 X 元/㎡,部分好地段楼盘均价已过万元,较 XX 年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X%,老城区楼盘均价 X 元/㎡,同比上涨 X%。绥德县今年批准预售项目 X 个,同比增

 长 X%,新建商品房均价 X 元/㎡,同比增长 X%。三是租赁住房供需结构性矛盾严重。我市的租赁住房需求群体主要为来榆、留榆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受个人经济能力和职住因素等影响,需求多为面积小、租金低的主城区房屋;而我市中心城区住房租赁市场的房源多为大面积房屋,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性价比高的小面积房屋较少。四是购房群体出现两极分化。XX 中心城区刚需住房需求群体趋向饱和,改善型住房仍受追捧。XX 年以来,高新和西沙片区依旧一房难求,东沙、北郊片区今年 7 月以来楼盘销售渐趋理性。

 (三)监管联动机制亟待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涉及住建、发改、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由于不少监管环节职责不清晰、配合不紧密等原因,造成市场监管漏洞。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相关数据统计口径不统一、内容不完整、数据信息公布不全面不及时等现象。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为规避调控政策,出现了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不实、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有的通过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哄抬房价;有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有的存在违背购房者意愿搭售车位车库、签订阴阳合同、虚假装修等违规乱象。XX 年机构改革后,部分县区商品房预售职能由住建局划转

 至行政审批局,住建部门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牵头部门,与行政审批局出现了权责不符、相互扯皮的情况。

 (四)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一是基础设施不配套。我市老城区部分建设项目、新开发地块受周边区域环境限制,项目红线内外建设进度不衔接,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后周边道路、管网等市政配套设施不能同步交付使用,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公益项目因规划、征地、资金等原因,不能与房地产项目同时建成投运,造成房屋建成后无法及时移交,导致部分楼盘滞销。二是幼儿园配建不规范。虽然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幼儿园已基本落实到位,建成后移交教育和民政部门(街道办)运营管理,对缓解“入园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产权不清晰,经营主体不明确,全市缺乏统一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三是邻里中心配建执行难。虽然对XX 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项目邻里中心配置结构体系、建设标准、建筑规模、权属问题和土地性质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对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建设标准,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但刚刚起步,执行难度大,可操作性差。

 (五)公积金普惠性作用发挥有限。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其在职职工不分用工性质,包括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都应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月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但目前,全市财政供

 养的协管员、村官、社区专职人员、公益性工勤岗位人员和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均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也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低收入职工的积极性,住房公积金在保障中低收入者购房中的普惠性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XX 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和部分县区房地产市场升温较快,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供求失衡。XX 年以后,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供应开始缩减,自 XX 年后,开始加大土地供应量。XX 年,高新区的房地产用地成交亩价为近十年最高值,达到 X 万元/亩。西南新区的房地产供应主要集中在 XX 年,其中已供未开发的土地达到X亩,自XX年开始没有新供应房地产用地。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积压购房需求逐步释放。居民住房消费在疫情期间受到短期抑制,但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因居家隔离发生较大变化,一部分人以追求大户型、高品质、优质物业服务为代表的消费需求被激发释放。二是西安楼市溢出效应带动。近年来西安楼市持续火爆以及双限政策的出台,一部分人投资需求及改善住房在我市就地转化。三是购房者的从众效应。市场价格的快速上涨导致刚需购房预期紧张,加之购房者存在买涨不买跌的从众心理,进一步推动了房价的上涨。

 (二)资本投资。受通货膨胀影响,资金持有者缺乏很好的投资渠道,为规避资产贬值风险,在没有更好更安全投资获利渠道的情况下,对房地产投资的选择增多。同时,动力煤由今年 1 月份 X 元/吨,上涨至 10 月份 X/吨,价格暴涨 X%,一部分煤炭利润进入房地产市场,导致房地产市场升温迅速,进一步推高房价。

 ( 三)人口流入。据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XX常住人口 X 万人,居住城镇的占 X%,城镇人口比重提高 X个百分点,X 年增加 X 万人。其中 X 个县市区人口增加,分别是:XX 区 X 万人、XX 市 X 万人、XX 县 X 万人、定边县 X 万人,其余县区均程度不同减少。XX 区增加的人口最多,他们对住房的刚需和对高素质教育的需求是助推 XX 中心城区高房价的中坚力量。

 (四)传统习惯。“存钱不如买房”“结婚必须有房”“有钱首先买房”的传统观念,已经成为我市居民的普遍价值认同。一些有购买力的市民为争取到优质教育资源,不惜高价在学校、行政办公中心周边买房。据统计,XX 年全市各项存款余额高达 X 亿元,民间资本缺乏自由发挥的通道,在没有更好投资项目和更高投资能力情况下,买房已成为资本保值增值的最佳选择。

 三、对策建议

 (一)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继续深化“一城一策”“因城施策”,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二是加强政策调控。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从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发展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公租房,适度发展中高档商品房,形成各种价位档次住房供给的合理配置,坚决抑制投机炒房,引导正常需求稳步释放,形成理性购买心态,避免出现房价大起大落。要围绕房地产建设布局调整,抓好新开项目地供应的分析论证,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的土地供给,加大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给力度。三是要综合施策。长远看,对商品房市场不宜过多进行直接干预,在调控手段上要从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法规和行政手段转变,采取规划控制、土地供给、税收调节、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等综合手段进行调控。要建立商品住房价格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市场需求与接受能力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评价和监测预警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关注民生福祉,不断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要加快构建由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组成

 的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对城镇低保、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兜牢保基本的底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新市民;共有产权住房主要解决在本地稳定居住、稳定工作的无房或住房低于标准水平的夹心群体的住房问题,同时应保证新建保障性住房占新增商品住房一定的比例。

 一是根据低收入人口数量和本级财政的承受能力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价格控制、定向供给的新机制,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可采取政府直接组织自建或政府在开发项目招标时,明确房地产商必须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回购两种形式。要通过财政预算投入、土地出让金减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鼓励社会自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在建设过程中,必须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绝不能因盲目决策而入不敷出,无以为继。XX 县 X 年规划建设 X 套保障房,累计开工 X 套,建成 X 套,正在建设 XX 套。因项目资金问题,X 套租赁型保障房至今未开工建设,导致新府山保障房项目长期无法收尾,致使县上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该项目已累计投资 X 亿元,现完善还需 X 多亿元。

 二是补齐住房租赁市场短板促进“租售并举”。XX、XX、XX、定边等 4 个人口净流人城市,应将租赁用地纳入

 城市规划、供地计划。同时完善租赁用地出让方式,出让价款可分次或按年缴纳,从源头保障低成本租赁用地的供给;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无房职工数量大或周边租赁住房供不应求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政府批准,可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自建,或以土地入股方式与开发单位合作建设租赁住房,户型、面积和租金实行严格的控制,全部房源面向无房职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土地用途与性质保持不变,可免土地收益金或出让金;加快明确存量物业改建租赁住房的政策。低效或闲置的非住宅物业,经过消防安全评估,条件许可的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缴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银行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并推动保险资金投资租赁住房建设。要统筹保障房和公共租赁用房规划和建设,研究出台优惠政策,支持高新区、科创新城大规模建设“人才公寓”,一方面作为吸引人才来榆的优惠条件,另一方面借以平抑房价。

 三是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管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

篇八: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市市城区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摸排调研情况报告

  **市市城区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摸排调研情况报告

  市房管局

  20**年 3 月

 受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一些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反弹,“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同时,加工制造、采矿等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呈增多趋势”。

  当前,在我国整体经济下行,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任务艰巨,20**年,**市计划实施重点工程***个,完成总投资 1300 多亿元,以项目支撑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8%,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四个增长目标”,将**打造成泛**北中心城市。重点项目是否顺利启动,重点工程是否按期完成,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至关重要。房地产市场根据根据中央维稳办,省维稳办工作部署和市维稳办《关于全市维稳系统集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的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组成工作专班重点对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涉稳问题特别是市城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行了摸排调研。

  受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一些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反弹,“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

 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多年治理后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任然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国务院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要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根据根据中央维稳办,省维稳办工作部署和市维稳办《关于全市维稳系统集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的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组成工作专班重点对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涉稳问题特别是市城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行了摸排调研。

  二、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三、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前些年,由于我市房地产开发不规范,因开发企业违法违规、拖欠税费、拖欠工股东扯皮以及开发企业法律意识差、诚信缺失、实力弱小承担责任能力低和部门管理工作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导致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办证难等遗

 留问题,群众上访不断。20**年以来,根据市委

  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房管局大力化解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始于上世纪 90 年代末期,住房制度改革终止实物分房,实行货币分房后,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壮大。90 年代末至今,市城区共开发商品房项目***个,总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由于种种原因,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累积了不少历史矛盾和问题,群众意见很大,信访不断。针对市城区部分房产项目信访问题较多的现状,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化解房地产市场累积的历史矛盾和问题,市房管局组织力量对市城区 20**年之前开发的楼盘进行了系统清理,共清理出存在群访、集访问题的楼盘***个,涉及不能办证的群众**.*万户。几年来,经积极协调,化解了绝大部分的矛盾和问题,尚未解决的项目因情况较复杂,解决难度大,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协调解决,按正常的规范和程序也一时无法解决。20**年,市政府又确定了市城区***个问题楼盘,经一年多来的努力工作,其中***个问题楼盘的主要问题得到基本解决,8 个问题楼盘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未解决(其中嘉业紫和园、**小区、金城领域、宏泽佳园、美隆苑取得较大进展,盛唐四月天、南新公寓及富强花园等社区安置楼的问题处理无明显进展)。今年 2月 13 日,涂市长主持召开市城区问题楼盘协调处理调度会,对 8 个问题楼盘的协调处理进行了安排部署。市问题楼盘协调办前期已对以上 8 个问题楼盘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也按照自身职责,对 8 个问题楼盘存在的问题和处理进展情况进行再次梳理,拿出化解措施和办法,并排出协调处理完成时间表。市房管局和市城区问题楼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将按市政府的部署加强协调督导,科学部署,确保在 20**年底基本解决市城区问题楼盘的一揽子

 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问题主要表现

  房地产项目信访问题最终结果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买房后甚至入住后长期办不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或服务等问题,业主住不安宁。具体有如下表现:

  1、超规划建设,尤其是超规划容积率建设,涉及规划部门的认定、处理等问题。**方美景二期、德山生活湾、**花苑、君香公寓等。

  2、项目建一部分留一部分,致使项目不完整,配套不完善,无法通过验收。如舒博园、美隆苑、豪丽苑、中德时代广场等。或规划部门虽对已建成部分作出验收通过处理,但该拆的未拆,该建的未建,如金城领域、金陵大厦等。

  3、开发企业大量欠税,不能为业主开具不动产发票;

  欠报建规费和服务收费,无法正常通过联合验收。如鸿升花园、沙港花园、东方美景二期、蓝湖郡、**花苑、中德时代广场等。

  4、开发企业与施工方因工程款扯皮或诉讼,致使施工方不提供建设施工资料,住建部门无法出具质量安全验收报告。如

  凯特国际、**小区、东方美景二期、盛唐四月天、美隆苑等。

  5、无物业管理用房或物业管理用房不足,绿化、道路、消防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如**花苑、东方美景二期、舒博园等。

  6、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土地使用等报建手续不全或根本就是违法建筑。如南欣公寓、新光社区安置楼、富强社区公寓楼、三岔路社区公寓楼等。

  7、企业项目欠债过多,诉讼多,商品房被法院大量查封,致使项目内小区无法正常运营。如盛唐四月天。

 8、开发企业因各种原因,拒不履行办证义务。如五强花园、凯特国际、军安小区、**小区等。

  9、开发企业高息民间借贷、一房多卖、一房多抵,诉讼多、麻烦多,难以继续施工。如嘉业·紫和园、御泽园、香山一品、金地名苑、君香公寓、蓝湖郡等。

  10、施工质量差,保修不及时。如望江名苑、都市捷座等。

  (二)原因分析

  1、产业发展阶段性局限。房地产业是新兴产业,对经济的拉动立竿见影,在发展迅猛的同时,政府、部门及企业在前期管理上都比较粗放,管理制度有漏洞。主要表现:一是企业准入门槛过低;

  二是规划管理过松,处理不及时;

  三是土地合约执行不严格;

  四是对违规销售过于容忍,有些项目刚拿地就开始预售;

  五是违规交房、入住现象泛滥;

  六是项目资本金等基本管理制度没有很好地执行;

  七是税收征管办法不科学。在全国、全省这些问题都很普遍,像**就近***万户业主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办证。20**年**市委市政府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强力推进化解难题,拟采取“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方式,承诺用三年时间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2、开发企业弱小,无实力,无风险承担能力和履行责任与义务的能力。从业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诚信观念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和为人良知,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牟取短期利益。

  3、政府重视不够,部门协同不力。房地产管理环节多、周期长,涉及管理部门有近***个,一个环节有疏漏都可能造成重大的社会危害和群体上访,而前些年

 部门之间协调不够,管理不严。如嘉业·紫和园项目,其开发企业嘉业房产拿地后就数年未交土地出让金,财政、房管部门曾主张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最终国土部门仍将土地交由嘉业房产开发;

  **方美景二期项目,其开发企业美景房产开发的项目问题多、麻烦多,国土部门仍然让其参与土地招拍挂;

  如金陵大厦和金城领域等项目,未完全建成规划部门则作出了验收合格的结论;

  望江名苑、东方美景二期、鸿升花园一期等项目未及时收取报建规费和税费。在房产项目出问题后,各部门又不能协同一致,没有形成工作合力,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4、市场发育不充分。房地产市场竞争不足,消费者选择余地小,开发企业没有竞争压力,从而忽视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

  对法律制度宣传不够,消费者不熟悉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缺乏防范意识。

  5、企业融资难,资金压力大。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对金融的依赖度很大。而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门槛高、要求严,国有商业银行要求一级资质才能贷款,同时还有地域限制,项目在三四线城市不予贷款。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部分项目因销售不畅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出现拖欠税费、工程款及不惜民间高息借贷、一房多卖、一房多抵等问题。

  6、开发企业股东之间互相扯皮,有些官司缠身,项目出现问题往往久拖不决。

  三、所做的工作

  市房管局坚持化解问题和规范市场两手抓,一方面主动作为,想方设法解决房地产项目的信访问题,一方面从源头着手,通过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监管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新开发的项目出现

 遗留问题。

  (一)勇于担当,大力化解房产项目信访问题。对于存在涉稳问题的项目,我局一方面采取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利用本身职能督促开发企业作为等办法,牵头成功化解了***个楼盘的矛盾和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将***个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问题楼盘提请市政府协调处理,市政府非常重视,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听取汇报、明确责任和方法、针对矛盾协调处理。在此过程中,我局作为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流程的末端管理环节和最后结果的体现(即能办房产证)的工作部门,不推卸、不等靠,而是以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态度,主动承揽了各种矛盾和责任,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探索了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协调处理。如聘请中介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替代五方责任主体验收报告。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至今我们已解决**.*万户业主的办证问题。目前,我们正继续努力,不断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推进剩余问题解决处理。

  (二)加强监管,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20**年开始,我们实行一年定规矩,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的实际,制定了 40 多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房地产监管制度体系,并编印成册,宣传普及;

  二年抓落实,全市一盘棋,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三年成常态,确保实现我市房地产市场“市场繁荣、秩序规范、品质优良”的目标。可以说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20**年至今共注销 91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降级 17 家,大大提升了市场主体素质,端正了其经营行为,市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体日渐规范,房地产开发品质也不断提高。遗憾的是,近几年来全国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在此背景下市城区新开发的嘉业

  ·紫和园项目也因销售不畅资金链断裂,开发企业因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犯

 罪损害了群众权益,这也是 20**年以来我市新开发的近百个房地产项目中唯一出现问题的楼盘。

  四、相关对策建议

  (一)对信访问题还没有处理完成的项目,继续跟进,定期调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实行责任分工制,由各相关部门包保办理。市政府督查室、效能监察室及时跟踪问效。

  (二)各执法、行政部门要积极作为。涉及财政、规划、住建、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的,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群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各司其职,积极履责。如税务部门要及时追缴企业所欠税费,国土部门尽快追缴土地出让金,规划等部门对违规建设予以确认。

  (三)学习**的做法,采取“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方式,实行特事特办。

  (四)建议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尤其是司法机关要加大涉法涉诉项目的办案力度,如有必要,建议由市政法委统筹协调,督促尽快结案。

  (五)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经常会商处理房产项目信访问题。要有问题导向,实行关口前移。要进行制度改革,不能把办证和行政管理过多挂钩,为办证附加过多条件。如地税部门要改变先开收据再开税票的方式,变为直接开税票。要继续坚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在开发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损害购房者权益、欠税欠费等行为以及开发的项目问题多又未解决的企业,及时通过媒体对开发商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让广大市民了解企业信息,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文件,结合市房管局《关于禁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的建议函》,禁止不符条件、不讲规矩的开发企业参与拿地。

 (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法律制度。要坚持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建立退出机制,将不符合...

篇九: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地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 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涉房地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率 100%、稳控率 100%,坚决防止因涉房地产矛盾纠纷问题排查化解不到位引发非法聚集、大规模赴省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等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个人极端行为和舆论负面炒作,切实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涉房地产矛盾纠纷“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房地产矛盾纠纷问题如涉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金融、银监、税务、公安、教育等部门的,由住建部门为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处置化解。

 三、整治内容

 (一)房地产项目因资金紧张等问题出现停工、逾期交房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商品房未能网签备案未能开具发票未能按期办证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商品房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购房者与开发商因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五)商品房因工程质量、全装修质量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六)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改变设计或不符合设计规范引发的矛盾纠纷;

 (七)房地产项目配套不到位、不符合交房条件引发的矛 盾纠纷;

 (八)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代理房屋出租出售引发的矛盾纠纷;

 (九)因房屋征迁安置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十)其他涉房地产矛盾纠纷。

 四、重点任务

 ( ( 一) ) 全面开展排查预警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组织开展本辖区涉房地产矛盾纠纷梳理排查工作,应排尽排、应查尽查,分类登记造册,录入平台,建立《涉房地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进展情况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按期报送市局

 ( ( 二) ) 全面开展攻坚化解行动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问题,落实“四级责任”,跟踪督办措施,推动动态化解销号管理。项目所在地或信访人所在地的村(社区)应配合矛盾纠纷稳控工作;镇街、县区要按照性质及职责分工,成立专项化解专班,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解;对专业性行业性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需要市级部门协助的,及时请求市级主管部门协助支持,做到定人挂钩、定期接访、定时化解,直至案结事了。对于风险等级特别重大,县区党委政府无法独立解决的,上报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三)全面开展信访事项化解行动

 结合“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全面开展信访问题案情梳理,对其中涉及矛盾纠纷问题的,按照清仓见底要求,加大攻坚化解力度。要严格落实“六个一”要求(一名处级包案领

 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名专职负责人、一套化解方案、一套应对机制、一套专案档案),包案领导要牵头研究案情、协调处理、督办落实、疏导解释,并对所包事项化解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积案,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稳控措施,确保信访人员稳控到位。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

 ( ( 四) ) 全面开展重点时段预警稳控行动

 坚持排查化解整治工作常态化,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市两会等各个敏感节点,建立地区排查、系统排查、行业排查相结合的排查预警体系,强化重点人员分级分类管控,确保“不聚集、不赴省、不进京”。要建立健全防止漏管失控及一旦发生漏管失控后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应对。

 五、方法步骤

 ( (—) ) 部署启动阶段1 (2021 年 年 1 11 月 月 5 15 日前) )

 1.动员部署。全面启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涉房地产领域工作方案。

 2.全面梳理。全面梳理已掌握的矛盾纠纷问题、信访事项,分门别类,逐一建档造册.

 ( ( 二) ) 全面攻坚阶段1 (2021 年 年 1 11 月—2 2022 年 年 1 1 月) )

 1. 全面排查、化解销号。逐地逐点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落实专班化解稳控措施,实行对表销号管理。

 2. 实地督导、严格奖惩。市委“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应当排查而未排查、应当化解而未化解,严格责任倒查。

 ( ( 三) ) 总结提升阶段2 (2022 年 年 1 1 月底前) )

 组织“百日攻坚”行动“回头看”,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源头防范长效机制,出台矛盾纠纷化解行业指导意见,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常态化、日常化,有章可循。

 六、工作保障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局各相关科室要把涉房地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工程”,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 ( 一) ) 健全组织领导架构。涉房地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方案,做到一地一方案、一部

 门一方案,定岗、定人、定责、定措施、定纪律、定奖惩,层层传导压力。市局聚焦涉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指导督促县(区、管委会)、乡镇对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梳理比对、分析研判、攻坚化解。

 ( ( 二) ) 加强定期研判通报。建立调度研判常态化机制,原则上每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及时协调会商“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定时不定时组织召开研判会,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打好合成战、整体战、攻坚战。建立每月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等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

 ( ( 三) ) 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各地要建立涉房地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行政处理、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裁判、公安维稳的部门参与、院府协作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促进矛盾纠纷尽快化解。对涉房地产的矛盾纠纷,首先要区分其性质,是涉及行政管理,还是合同民事,或是涉嫌刑事,矛盾纠纷如涉及本部门的行政事务管理,则实行首问责任制,承办机构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则由住建部门牵头,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问题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

 应及时移送相应职能部门处理。矛盾纠纷如为双方合同等民事纠纷,村(社区)、镇街可启动人民调解,县区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也可进行行政介入调解,调解不成的引导走司法途径,进入司法调解或法院裁判。矛盾纠纷如涉嫌合同诈骗、挪用资金、侵占他人财产犯罪的刑事案件,则应告知信访人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向公安部门报案。

 ( ( 四) ) 严格严肃考核问效。建立全面、全程、全时的常态化督导机制,由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上报市委“百日攻坚”行为领导小组,作为年度对县(区、管委会)平安建设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平安单位考评验收的重要依据。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在考核考评中予以加分肯定;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矛盾纠纷问题仍然突出的,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委市政府将取消其平安(综治)奖励,并按照相关要求追究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考核办法分四档:矛盾纠纷排查率 100%、稳控率 100%、化解率 85%以上为良好等级;矛盾纠纷排查率 100%、稳控率 100%、化解率70—85%为较好等级;矛盾纠纷排查率不足 100%、稳控率不足100%、化解率 60—70%为一般等级;矛盾纠纷排查率不足100%、稳控率不足 100%、化解率 60—70%为一般等级;矛盾

 纠纷排查率不足 100%、稳控率不足 100%、化解率不足 60%为差等级。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的细方案以及分管领导、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含手机号码)请于 11 月 5 日前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每周收集汇总本市本领域的《涉房地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进展情况表》,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对排查化解整治结果签字背书后上报至市委“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涉房地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进展情况表

 附件

 涉房地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进展情况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区

 矛盾纠纷十大领域类型

 矛盾纠纷发生地(住址)

 矛盾纠纷

 基本情况

 风险

 等级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化解责任单位责任人

 稳控责任单位责任人

 化解稳控情况

 1

  涉房地产

  2

  涉房地产

  3

  涉房地产

  备注:1.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填报;

 2.风险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3.化解责任人由发生地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组成,稳控责任人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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