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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5篇

时间:2022-12-10 18:10:08 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5篇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导向,增强我乡广大教师自律、自 警、慎独意识,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5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5篇

篇一: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

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导向,增强我乡广大教师自律、自

 警、慎独意识,根据《xx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化作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由 xx 同志主持日常办公。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核学校考核实施办法,收集、整理、汇总考核材料。

 二、 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教管中心人员负责指导联系学校的考核工作。

  各学校建立以校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员组成的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将本办法细化为学校考核实施办法,统筹协调开展考核工作。教管中心联系学校人员负责审核学校考核实施办法并指导学校开展考核工作。

 三、 师德考核 分学期进行,再合成年终考核结果。

 每学期考核按 100 分进行,按平时考核和期终测评各占 50%进行,各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要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和收集平时考核依据,开展师德师风定期测评。

 (一)平时考核记录

 平时考核对照《xx 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

 清单》(附 1)进行,由师德师风考核负责人员做好平时监测记录,可通过值日教师记录、月工作检查记录、校领导查堂记录、校领导访谈师生、举报邮件、监督员汇报、 师德师风定期监测结果记录等进行。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即按标准扣减相应分值,记入《xx 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平时考核记录台账(

  学期)》(附 2),并对照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督促教师立即整改。

 教师师德师风平时考核得分=(100-该教师平时监测记 录扣分)×50%。

 (二)期终测评

 春季学期于每年 6 月 15 日至 20 日进行,秋季学期于每年12 月 15 日至 20 日进行。每期测评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校领导及教师代表按《xx 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测评表(

  学期)》(附 3)进行测评。

 1、各学校由考核小组随机抽取教师任教班级的5至10名学生代表和 4 至 6 名家长代表对该班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2、校领导代表、同级同学科教师参与测评要求:

 (1)化作中学:校领导代表由校长和 2 名副校长组成对所有教师进行测评。教师互评分教研组进行,即语文(含文综)组、数学(含理综)组、英语(含艺体)组每组 5 至 10 名教师代表对本组教师进行测评。

 (2)中心小学、以麦小学校领导代表由校长、1 名副校长和教务主任组成。教师互评分教研组进行,即语文组、数学组各5 至 10 名教师代表对本组教师进行测评。

 (3)其余学校全员互评。

 3、填写《化作乡师德师风期终测评汇总表》 教师师德师风期终测评得分=(参测学生平均分×30%+参测家长代表平均分 ×30%+参测校领导和教师平均×40%)×50%。

 4、任三年级及以下班级的教师,按家长测评占 40%、校领导及教师代表测评占 60%计算;未任课的教师按校领导、教师代表测评各占 50%计算。

 (三)

 教师 期终 师德师风考核 汇总

 教师期终师德师风考核得分=教师师德师风平时考核得分+教师师德师风期终测评得分。

 填写《xx 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期终考核汇总表》 (附 4),并进行期终等级认定。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60-7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合成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 教师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得分=该教师春季学期师德考核得分×50%+秋季学期师德考核得分×50%。

 填写《xx 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 5),并进行等级认定。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60-7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规范装档 集体档案:1、实施方案(内容完备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可操作性强)。2、每学期测评人员的组建情况(各测评组设有组长负责,各组有具体人员名单,测评人员的培训情况及测评时间等)。3、期终考核汇总表和年度汇总表。4、期终考核报告和年度报告。

 个人档案:一人一档。档案袋有封面(附件 6),档内有目录(附件 7),春秋两季平时考核记录台账、学生代表测评表、家长代表测评表,校领导及教师代表测评表。

 四、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得分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按绩效考核中师 德师风相应分值折算,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分配重要项目。

 2.教师参加各类评先选优,申评骨干教师、名师、特级教 师及其他教师荣誉的,上一年度师德考核未达良好及以上水平不得推荐,同等条件下上一年度师德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

 3.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同等条件下上一年度师德考核优秀者优先。

 4.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认定时,优秀等次在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即认定不合格,未来两年内不予晋职晋级、评优评先。

 6.对上一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按相关人事管理规定召回学习培训;存在不宜于从教行为的,调离教学岗位。

 7.连续两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或按规定予以解聘。

 8.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近五年内存在一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暂缓注册。

 9.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报请相应部门取消所有年内取得的荣誉和表彰。

 五、

 本制度自 x xx 年 年 6 6 月 月 5 5 日 起执行。

篇二: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 、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 、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 、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 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 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 10%; 教职工互评占 30%; 教师自评占 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 、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 三 、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

 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 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附件: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值 教师自评 评 教师互评 评 学生测评 评 家长测评 评 学校评估 估 考核得分 分 爱 爱 国 国 守 守 法 法 15 分 分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3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3

  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法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6

  爱 爱 岗 岗 敬 敬 业 业 15 分 分 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课堂时间和在校时间,不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2

  6、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

  7、转化学困生、品行有缺陷的学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

 2

  8、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2

 9、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3

  10、在课堂中不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进入:课堂。

 3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值 教师自评 评 教师互评 评 学生测评 评 家长测评 评 学校评估 估 考核得分 分 关 关 爱 爱 学 学 生 生 20 分 分 11、关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漏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不向学生公布名次。

 5

  1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5

  13、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14、不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埋原因出现流失学生现象。

 5

  严 严 谨 谨 治 治 学 学 8 分 分 15、认真研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明确所教学科的目标要求。内容标准及学科结构。

 1

  16、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备课认真、有效,有针对性。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

 2

  17、认真了解和分析学生的认知水平,不断创新教学万法,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

 1

  18、善于总结、不断积累经验 (每学期有教育教学工作论文、班主任总结)。

 1

 19、按要求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和校本研修活动,每年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作读书笔记。: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按要求提高学历层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2

  20、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1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值 教师自评 评 教师互评 评 学生测评 评 家长测评 评 学校评估 估 考核得分 分 团 团 结 结 协 协 作 作 4 分

 21、正确对待自己、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克己为人。

 1

  22、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1

  23、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其他学科的学习。

 1

  24、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

 1

  尊 尊 重 重 家 家 长 长 8 25、主动家访,对本班的学生每学年度家访一次以上,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升的家长座谈会。

 2

 分

 26、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1

  27、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

 4

  28、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1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值 教师自评 评 教师互评 评 学生测评 评 家长测评 评 学校评估 估 考核得分 分 廉 廉 洁 洁 从 从 教 教 20 分

 29、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4

  30、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

  31、不在各类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

 4

  32、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

  33、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4

  为 为 人 人 师 师 表 表 10 分

 34、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打扮庄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1

  35、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1

 36、工作期间不玩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游戏、聊天等,不参与经商、炒股票等。

 4

  37、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4

  备注 考核等级:分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80 分以上为优秀,60-79分为合格,59 分以下为不合格。

 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考核主要内容

 分值

 自我

 评分

 考核评分

 1 敬业爱岗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

 3、不搞有偿家教。

 4、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历进修活动且不影响学校工作。

 5、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准时到岗,按时查岗,实事求是记录值班情况,保证学校整洁,师生安全。

 10

  2 热爱学生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到严格要求,耐心教学,教师与学生交流使用普通话。

 2、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取学生家长礼物。

 3、不讽刺、挖苦和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

  3 教书育人 1、认真负责做好教育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2、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等事项,规范学生言行。

 30

  4 尊重同志 1、尊重同事,真诚合作,不闹无原则纠纷,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恶语伤人。

 2、说话对人对己都要负责,真诚地向同志提出建设性建议,自觉维护自己及其他教师的声誉。

 10

 5 以德修身 1、按时认真地参加升旗仪式;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及时关闭门窗,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

 2、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

 3、上班时间保持办公室安静,不串岗闲聊,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4、上班期间,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5、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在校期间不穿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男教师不留长发,女教师不能做夸张的发型,不涂彩色指甲油,反对浓妆。体育教师上课时间穿运动服,不穿皮鞋。

 6、不参与赌博、传教、封建迷信活动。

 40

  考核结果

 考核对象签名: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篇三: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2012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分值考 核 主 要 内 容

 扣

 分

 要

 点 自评得分小组 评分 备注 1 爱国守法10分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 觉遵守《教师法》 等法律法规,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 政策的言行。

  1. 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的言行, 造成不良影响, 视情节扣 3-6 分。

 2.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损害幼儿利益, 视情节扣 2-4 分。

  1. 经常迟到、 早退、 旷课, 视情节扣 1-2分。

 2. 上课时擅自 离开课堂或串班扣 1-2分。

 3. 不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扣 2-4 分。4. 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

 打牌、 炒股、 聊天、 玩游戏等扣 1-2分。

 1. 讽刺、 挖苦、 歧视、 辱骂幼儿, 视情节扣 2-7 分。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扣 3-8

  2 爱岗敬业10分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 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乐于奉献。

 认真备课上课,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关爱幼儿15分关心爱护全体幼儿, 尊重幼儿的人格, 平等、 公平对待幼儿。

 3 对幼儿严格要求, 耐心教导,不讽刺、 挖苦、 歧视幼儿、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保护幼儿合法权益, 促进细节幼儿全面、 主动、 健康发展。

 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

 培养幼儿健全人格, 启发幼儿创新精神。

 分, 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4 教书育人15分1. 不备课、 无教案上课 1 次扣 2 分。

 2. 课堂教学效果差, 评课中普遍反映不好扣 5分。

  5 为人师表15分衣着整洁得体, 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虚谨慎, 团结协作。

 主动与家长联系, 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不训斥、 指责幼儿家长。

 自 觉抑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1. 穿奇装异服, 语言粗俗, 不讲文明礼貌,违背社会公德, 损害教师形象视情节扣 2分。

 2. 参与邪教活动扣 5 分。

 3. 散布不良言论, 诋毁幼儿园和同事声誉扣 2 分。

 4.不听劝阻, 与同事争吵打斗, 视情节扣 2分。

 5. 训斥、 指责、 刁难幼儿家长视情节扣 2 分。

 6. 向幼儿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收受贵重财物, 扣 2 分。

  1. 思想散漫, 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政治学习, 扣 3 分。

 2. 不思进取, 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教育教科研活动, 扣 5 分。

  6 终身学习8分不断学习新知识, 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 教学和科研水平。

 7 安全工作15分一日 常规各环节活动安全及各种材料的填写等。

 1. 幼儿在教师视线范围外出现安全事故,扣 3—7 分, 2. 幼儿伤势严重又不上报的,扣 3—8 分。

 1. 记录潦草、 不认真扣 2 分。

 2. 内容少、学习应付扣 5 分。

 1. 不按时上交一次扣 1 分。

 2. 内容潦草、内容应付、 量少扣 2 分。

  8 学习笔记9 其他材料7分5分主题活动学习情况、 心得体会、反思等。

 活动中的其他任务及要求材料。

  注:

 考核等级分三级(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90 分以上为优秀, 89-80 分为合格, 79 分以下为不合格。

篇四: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

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维护人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黔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考核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二、基本原则

 师德师风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律、自强;坚持公平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坚持奖优惩罚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师德考核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考核内容

 围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次: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0 分以上至 90 以下(不含 9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上至 70 以下(不含 70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不含 60分)不合格。具体考评内容如下:

 (一)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教。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三)热爱学生

 1.关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漏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严谨治学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2.遵循教育规律,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4.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五)团结协作

 1.正确对待自己,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克己为人。

 2.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

 4.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

 (六)尊重家长

 1.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2.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

 3.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七)廉洁从教

 1.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2.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

 3.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八)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升思想素养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夯实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和扣分

 1.参与破坏祖国统一、社会主义制度等反动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3.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4.参与赌博、嫖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本人或家属未按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6.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等有关行为的。

 7.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的。

 8.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9.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出现试题严重泄密的。

 10. 工作时间喝酒,组织学生喝酒,酒后上课的;擅自停课,脱离工作岗位的;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11.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排挤学习困难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

 12.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13.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背心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1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

 15.在各类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

 16.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适当加分:

 1.个人先进事迹突出,获得县级以上奖励的。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事迹突出的。

 4.遇到突发偶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生积极影响的。

 5.其它体现优良师德师风行为的。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考核主要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综合评议方式相结合。

 (一)日常考核

 各学校结合实际成立教师师德日常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监督,并做好加分、扣分记录和上报等工作。师德师风考核以年度为单位采取加分扣分方式进行,基础分为100 分,计分周期从每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

 (二)年度评议

 学校视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师德年度测评,师德年度测评分占师德考核总分值 30%以内比例。评议程序为:

 1.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 50%。

 2. 教师自评。被考核对象撰写个人总结,填写《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进行自我评议。

 3. 家长评价。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学校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召集学校家长委员会进行评价),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 学生评价。由学校组织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

 5.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师风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6. 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议。

 上述评议中,考核小组评议分值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测评总分值50%,具体各类评议分值所占比例由学校研究确定。

 7. 局机关班子、中层干部评议。教育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对县直学校校长、镇(街道)学区办主任开展年度测评,测评得分比例占年度评议总分值的 30%。

 (三)汇总考核结果

 1.学校考核小组汇总日常考核及年终评议情况,依据事实对教师作出综合客观评价,并根据考核得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2.公示。考核结果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含成绩得分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考核结果的确定及上报

 (1)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名,《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县直各校、各镇(街道)学区办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 2)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起送交县教育局教工委、政工科和监察室备案。

 (2)对于支教、外借、上挂学习等情况的教师,按人随事走原则,在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其中借在外县的教师,由外县出具评定意见,回原单位考核。《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报原单位、教育局教师信息中心存档。

 (3)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 10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教育局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表现、师德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含目标绩效和奖励性绩效)等挂钩,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不低于 20%权重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

 (二)教师师德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凡推荐申报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发绩效工资的 50%(含目标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绩效工资。

 (四)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纠错、诫勉约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等处理(处分)。其中:受纠错、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20 分,受“警告”处分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30 分,受“记过”处分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40 分。因师德原因受处理(处分)后,师德考核等次依据个人最终考核得分确定,凡因师德受处理(处分)的教师,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处理(处分)并经扣分后师德考核最终汇总得分仍可评为“合格”等次的,在按师德考核得分结果不低于 20%权重计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后,再分别扣除个人考核后应得绩效的 5%、10%、20%。受处理(处分)后师德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受“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处分以上的师德考核直接为“不合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认真督查。中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局教工委要牵头做好各镇(街道)学区办、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宣传

 动员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规范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各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符合本镇(街道)、本学校实际情况的考核细则和方案,细化师德考核加分、减分明细,报教工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要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同时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将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予以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以至处分。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师德建设考核不合格或降低学校绩效考核等次等处理,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出现师德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三)把握重点,形成合力。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学校,学校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师风考核,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合力。

 (四)坚持标准,加强管理。在日常考评、年终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师风考评、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对于在日常考评中不按《规范》行为的教师,学校要及时予以提醒或纠正,做好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的通报;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警示以至处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龙里县教育系统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篇五:关于幼儿园师德师风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

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

  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 八 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XX 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等为依据,以“四有”、“三者”好老师为标准,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重在规范、教育为主。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重在规范、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

 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三)奖优罚劣、促进提升。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考核内容

  详见《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记分办法》(附件 1)。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师风考核采取日常动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进行。考核以年度为单位采取加分扣分方式进行,基础分为 100分,计分周期从每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

  (一)日常动态考核

 日常动态考核由学校根据《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记分办法》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考核,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经举报核实、检查发现的及时记录,同时告知当事人,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情况,每月定期通报一次。教职工中有师德倡导行为及其他优良师德师风行为事迹突出的,经考核小组调查确定,可给予适当加分。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采取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上述评议是指对是否有禁行性规定的行为现象进行测评,各校可参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测评样表》(附件 4)自行印制分别针对教师、家长、学生、考核小组成员的测评用表,考核小组再根据评议结果进行记分,并作出考核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 12 月份进行。年终考核程序为: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工会主席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2.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2),进行自我评议。

  3.教职工民主评议。由年级组、教研组或教代会进行民主评议。

 4.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学生、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任教班级评议。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可不进行学生评议,通过家长代表进行评议。

  5.考核小组评议:由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6.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本人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反馈的情况,在考核小组查实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动态考核记录,对每个教师作出综合客观评价。评价时,在 100 分基础分上,根据事实依据进行减分或加分,确定考核等次。

  7.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8.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名,《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2)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各县(区)学校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 3)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起送交县(区)教育局(教科局、社管局)人

 事部门备案。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和教师教育科备案。

  9.对于支教、外借、上挂学习等情况的教师,年末可由现所在单位出具师德师风考核意见到原单位考核,也可由现所在单位进行师德师德师风考核,《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2)报原单位存档。

  10.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 10 天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上级教育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优秀,考评总分达到 90 分以上;合格,考评总分为 70-89 分;基本合格,考评总分为 60-69 分;不合格,考评总分低于 60 分。经查实发现有考核记分办法第一至十二条中禁行行为的,或有第十三至十九条中禁行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 25%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师风考核必须是优秀。

  (二)凡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

  (四)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其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各类先进评比时予以一票否决,并在次年岗位聘任中予以降低一岗聘用,同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五)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八、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各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要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予以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以至处分。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不断总结完善,确保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记分办法

  考

 核

 内

 容

  记分办法

  倡导行为

 1.个人师德事迹突出,获得县(区)级以上表彰的。

  加 5-20 分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

  加 10-20 分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事迹突出的。

  加 5-10 分

  4.遇到突发偶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生积极影响的。

  加 5 分

  5.其它体现优良师德师风行为的。

  由校考核小组调查确定

 禁行行为

 1.参与破坏祖国统一、社会主义制度等反动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2.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3.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4.参与赌博、嫖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本人或家属未按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6.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等有关行为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7.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8.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9.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出现试题严重泄密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10.擅自停课,脱离工作岗位的;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11.工作时间喝酒,组织学生喝酒,酒后上课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12.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13.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排挤学习困难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4.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背心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7.工作时间打麻将、打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QQ 聊天、网上购物等与本职工作无关行为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8.不听取家长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关系紧张,无端训斥、指责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9.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形式,传播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20.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由校考核小组调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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