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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同管理工作职责【五篇】

时间:2023-09-04 16:50:05 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合同管理工作职责【五篇】,供大家参考。

合同管理工作职责【五篇】

合同管理工作职责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工作职责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5—0135—03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这些宏观政策为高职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提供了政策方针。国内绝大多数高等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工作比较重视,无论是否设有专门机构,都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工作,但不少高等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的工作职责划分不清、甚至只设置机构,却没有明确职责。有的职责规定得很空洞、很宽泛,如“协调和管理”;
有的职责限于对某一项或两项校企合作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有的则是以全面、深度合作为前提,把校企合作工作职责规定为全面负责高等职业院校与社会各界合作的唯一窗口。工作职责口径的宽窄不同,校企合作工作成效势必差异较大,所以应该予以科学厘定。

一、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及其职责分析

笔者通过网络对35个学校的校企合作工作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情况进行了检索,现整理如下:

(一)校企合作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1 设为——级独立机构的有17所学校。名称有的叫校企合作与产学研促进办公室,如威海职业院校;
有的叫产学研促进处,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有的叫合作教育办公室,如天津职业大学;
有的叫产学合作部,如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有的叫项目合作处,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还有的叫招生就业中心(工学结合办公室)或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如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有的叫校企合作与对外交流处,如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设为二级机构的有10所学校。有的在科研处设合作科,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有的在招就办设校企合作办公室,如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有的在教务处设校企合作办公室,如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有的在发展规划处设校企合作办公室,如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有的在市场部设产学合作中心,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等。

(二)校企合作工作职责的划分

1 单一协调和管理

单一协调和管理是指把校企合作的内容定位在协调为主的同时,兼之以——定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通常表达为:负责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制订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
积极为二级学院联系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或相关单位,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为企业与二级学院间开展合作搭建平台;
负责校企合作有关交流和研讨活动的组织工作;
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审定及签约等。

这种工作职责看似很广,似乎——切对外合作工作都与校企合作有关,但由于各项工作都有相关部门在抓,因而名存实亡。如顶岗实习、共建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由实训中心负责;
就业由就业与创业中心或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
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撰由教务处牵头会同有关二级学院负责;
开发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牵头会同有关二级学院负责;
企业接受学院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与企业技术人员到学院做兼职教师由人事处负责;
技术项目合作、校企共建研究机构由科研处负责;
校内生产(经营)性企业、门店则由后勤与产业处负责。校企合作机构处境尴尬,只有在如下情况方可协调:一是合作项目跨越两个二级学院以上;
二是合作项目在校内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校企合作处能够真正具体负责的项目十分有限,又因与相关部门级别平等,所以协调和管理工作很难落实。

2 部分固定职责与协调

部分固定职责与协调是指把校企合作的内容定位在以某种职能为主的同时,兼以其他职能为辅,以下简单列举两例:

合同管理工作职责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作职责;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因事设岗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4-0083-03

绩效管理是指各级管理者为了达到组织目标对各级部门和员工进行绩效计划制订、绩效辅导实施、绩效考核评价、绩效反馈面谈、绩效目标提升的持续循环过程,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持续提升组织和个人的绩效。岗位说明书(也称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是对岗位的任职条件、岗位目的、指挥关系、沟通关系、职责范围、负责程度、考核评价内容给予的定义说明。它是根据职位分析所需要的各种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分析、判断得出的一种结论性的书面文件,是职位分析形成的最终成果。岗位说明书是绩效管理的基础性环节,工作职责部分又是岗位说明书的核心内容,工作职责编写的规范完整有效与否直接影响绩效管理的成效或效果。但目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岗位说明书“工作职责”部分更是缺乏规范科学性,从而给绩效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一、岗位说明书与工作职责的内涵阐述

岗位说明书作为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文件之一,是对组织内部各类职位的工作性质、任务、责任、权限、工作内容和方法、岗位关系、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本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所做出的规定。岗位说明书作为现代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人事文件,它为企业的人员招聘录用、培训教育、绩效考评、薪酬福利、工作分派、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职业指导等现代企业管理业务,提供了原始资料和科学依据。

工作职责是职位的职务、任务与责任的统一,主要描述该职位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及工作过程的具体要求,包括所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所使用的工具以及机器设备、工作流程、与其他人联系、所接受的监督以及所实施的监督等,以及与本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工作职责的主要功能是让任职者及该职位的管理人员了解职位性质、工作内容等信息,使员工了解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工作中的领导关系和相互协助关系。通常依据工作职责对员工进行绩效考评以及确定员工的薪酬工资等,从而使得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据可依,有利于组织客观、公正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工作职责是岗位说明书的核心内容,而岗位说明书主要通过工作职责来反映。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下图:

二、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中工作职责编写存在的问题

1.不切实际,针对性差。事业单位在编制岗位说明书时流于形式――基本不作调研,凭经验快速编成。即使有个别部门或岗位发生变动或增减时,一般也不能及时体现在岗位说明书中。编制者通常根据现有的岗位说明书进行复制,或者根据岗位性质的相似性编写岗位说明书的工作职责,使得岗位说明书本身的系统性、准确性和可信度受到不良的影响。比如会计岗位,有些事业单位就会根据通常会计的职责进行工作职责的描述,而不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写。另一方面,高层管理者和有关部门主管一直认为,编写岗位说明书只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得不到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配合,给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编制的不切实际的岗位说明书其收效甚微,束之高阁。

2.因人设责,笼而统之。很多事业单位的岗位说明书的编写针对具体某个任职者而非其岗位,从而造成相同的岗位经常会有几份岗位说明书中工作职责内容大致相同的,这是编制岗位说明书的一大误区。比如文秘岗位,在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里(如下设的项目部)都设有文秘岗位,但文秘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只能有一个,内容应涵盖不同部门文秘岗位的全部职责。

3.表述不当,含糊其辞。一些事业单位经常用烦琐的几句话表述一个工作职责,给执行者的理解造成困难。比如,将人力资源部经理的一项工作职责描述为“负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计划等的制定和执行”,就会产生以下疑问:首先是语义不清。“负责”指的是亲力亲为,是组织安排,还是工作监督?第二是职责不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计划等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连续性的管理过程,涉及组织、管理、制定、核批、审查、督导、实施等诸多工作环节,仅以一句话粗略带过,造成职责描述不清,也显然与人力资源部经理实际的工作内容不符。

4.主次不分,轻重不明。目前事业单位忽视对工作职责之间内在逻辑关系的系统把握。一方面,由于任职者本身的参与不够,另一方面,由于职位分析人员缺乏系统性的培训,因而往往难以形成对职责逻辑的把握,而仅仅进行简单的罗列与描述。殊不知,漂亮的岗位说明书就好像岗位的“标签”,能够让不了解它的人马上把握概况、让熟悉它的人立刻洞悉要点。如果在描述工作职责时不分主次,无逻辑顺序地简单罗列,如同流水账一般,那么岗位说明书的作用也就被泯灭了。

5.内容重叠,疏忽遗漏。不同岗位的岗位说明书中“工作职责”项重叠现象屡有发生。这种职责的交叉和重叠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或相关人员间的权责不清,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现象。职责重叠的岗位说明书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行使权力时相互争抢,履行义务时相互推诿。比如办公室主任与办公室副主任之间。实际上,如果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能够掌握一定的编制规范和方法技巧,就能够克服以上的问题。

三、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中工作职责编写的探讨

1.做好调研,明确职责。岗位说明书编写之前,要及时与高层管理者进行有效沟通,了解高层管理者的目的和意图,争取高层管理者的支持;理解组织的发展战略和愿景目标,为编制工作正确定位。高层管理者对编制工作的支持可以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利于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此外,工作流程优化、部门和岗位设置优化建议和方案也需要得到高层管理者的认可,岗位说明书的编制价值才能全面地体现。另一方面,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离不开中层领导者和基层领导者的密切配合。在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时,主要是收集部门的组织结构、岗位构成、人员比例、部门权责等方面信息,为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做好铺垫。

2.因事设责,任务明确。岗位说明书应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避免迁就于人的现象发生。编写工作职责要针对岗位而不是针对具体的某个任职者;针对的岗位是现有的岗位而非将来的岗位,描述的工作职责为岗位要求员工应该做的而非在职人员正在做的内容;编写工作职责应研究不同工作任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使工作任务相对集中和稳定,努力以较少的工作者完成较多的工作任务。

3.规范用语,准确表述。工作职责的描述尽可能使用统一明了的语言。在描述职责或任务的时候,注意使用比较贴切的动词,使之能够准确描述任职者的行为。比较忌讳的是通用“负责……”、“管理……”这样模糊的动词;为了说明得更清楚,必要时辅以状语性的措辞;同时,要注意删减不必要的修辞,例如,“制作出出色的PPT演示文稿”,“出色的”是对工作成果的评价,可以放在绩效考核中加以评判;职责中要明确地体现任职者独立决策的权限,即他作出的决定是否要他人审核,明确任职者的权限有助于界定任职者所承担的责任,真正做到任务、责任、权限的统一。

4.简明扼要,符合逻辑。任何岗位的工作职责都是一个有机的系统,而非简单的拼凑与组合。工作职责的每一项只需用精练的一句话概括,无须赘述。工作职责的具体描述最多不超过十项,应选取主要的职责进行描述,文字应简单明了、浅显易懂,内容要具体、明确,让任职人员读过以后,可以准确地明白其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想要写好工作职责,不仅要清楚岗位工作的主要内容,而且对其职责大小与顺序的划分也要明确。在实际编写中,可按照各项职责的重要程度、难易程度和任职者花费的时间等进行具体分析,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来编排,这样才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岗位说明书。

5.避免重叠,全面具体。工作职责的描述应遵循“穷举、互斥”原则,达到“既包括所有工作内容,又避免相互重叠”的目的。描述工作职责没有必要面面俱到,面面俱到容易使人产生超出工作职责规定的事情就不该做的错觉。从岗位说明书完备性的角度考虑,可以加上一句话“完成上级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对于那些临时的或者无须记入的“分内事”也在工作职责中得到了体现。

在不同部门间,应按照相似性原则进行归类,确定有利于绩效考评的人员类别并对其工作职责进行描述。比如,一个单位从事会计岗位的人员不止一名而且分布在不同部门,但会计的岗位说明书只能有一个;在同一部门内,不同层级的员工都在为进行某一种工作履行其不同的职责,他们的工作内容是相似的,但是其工作侧重点是不同的,所以编写工作职责时措辞要恰当,避免职责的相互混淆。

四、结语

岗位说明书的核心内容在于工作职责部分,一份遵循实事求是、因事设责、全面具体、准确表达原则的岗位说明书必然是实用、易用的。把握好岗位说明书编写过程中工作职责的这个关键点就能编写出适合于不同组织机构、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有效支持人力资源管理的岗位说明书,从而为绩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付亚和,许玉林.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2]朱兴佳,白京红.职位分析与评估[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合同管理工作职责范文第3篇

土建经理需要组织人员审查竣工资料和对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初验和组织竣工验收,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土建经理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1组织编制、实施所分管部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协助工程副总及工程经理推动土建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强化管理制度的执行;

负责所分管工程联系单的审核及隐蔽签证的审核,负责上报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报告的审核;

负责审查所分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主持组织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

组织各阶段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和二次装修中的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所分管工程的各项招标工作,参与所分管工程合同起草、评审、签订工作;

负责制订所分管工程的管理措施和管理纲要,各类变更的把控和签证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21.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对所管理区域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成本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2.对各分包进场进行现场的前提条件检查,帮助解决问题

3.巡视现场、协调生产、合理安排工序,做好施工准备、落实生产任务

4.熟悉施工图及安全技术质量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参与施工总平面分阶段布置调整工作,落实施工总平面布置安排

6.维护现场临时通道,保持一个适宜的施工环境

7.协助各分包间相互交叉事宜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和市场需要,带领团队负责土建、装修、改造等工程业务及项目运营落地;

2、带领团队为土建、装修、改造等工程业务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在预算范围内实现签单、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带领团队全面负责签约后的项目运营管理,对项目成本、利润、回款负责;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41、全面负责项目土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管理工作。

2、负责项目施工工程土建方面的技术支持与审核,编制土建施工计划;

3、负责对确定的项目结构施工图进行审图;配合设计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4、负责配合前期报建、竣工验收相关工作等;

5、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质量、进度实施有效控制;

6、编制相关工程报告、进度对比表等;

7、组织、协调、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各个环节中土建方面的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8、配合工程施工要求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指导;

9、监督施工过程、质量、原材料检测,基础、中间结构和隐蔽工程验收;

做好关键工序的技术复核等工作。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51、根据项目实施关键节点控制计划;

2、全过程控制本专业项目工程质量、成本、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

3、具体业务职责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计划、现场协调)、工程技术管理(总图、施工图、施工现场技术、客户敏感点)、知识管理等。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61、项目工程计划管理:参与项目启动会阶段工程管理部分的编制和实施;

2、技术管理:执行工程管理技术标准及技术管理制度和措施;

3、质量管理:执行工程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和管理制度,对所管标段的工程质量负责;

4、安全文明管理:执行国家规范的安全文明生产相关要求;

5、资源管理:参与项目分供方的选择、评价与培养;

推动、监督分供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或履行服务。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71、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部署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按期完成;

2、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及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责;

3、根据施工合同及公司成本标准,参加土建项目现场的经济签证、认价单、变更的审查确认;

4、参加现场土建工程的合同管理,确保土建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助处理土建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5、负责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

6、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审查监理工程师的例会会议记录,工程管理报告及其他文件资料;

合同管理工作职责范文第4篇

现场项目经理需要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较好的与人沟通能力;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11) 是项目合同执行责任人,对项目设计质量负责;

2) 参加合同编制与评审,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制定本项目的设计进度计划,质量计划;

3) 负责组织项目团队按合同要求及公司颁布的有关技术管理流程和规定完成相关服务;

4) 负责本项目机电各专业设计人员间的管理、协调及工作安排;

5) 负责本项目外包团队的协调管理及付款安排;

6) 及时组织在业主、设计院、酒管、其他顾问公司间的沟通和协调,通过有效的技术和管理交流以确保完成合格的机电成果;

7) 与经营部协作,跟踪本项目的收款计划及收款进度,为本项目的收款主要责任人;

8) 负责与项目公司甲方的日常沟通协调,保证项目上双方的交流顺畅;

9) 参与项?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钡目计拦ぷ?

10) 定期向直属上级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11) 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21、负责项目发运现场管理工作,途中押运工作

2、与客户对接,有较强的现场沟通能力

3、可以独立完成项目现场勘验,制定运输方案以及报告

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31、作为公司在施工现场的代表全面负责组织现场的管理工作,与业主或施工分包方联络协调,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力。

2、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目标全面负责。

3、负责与项目相关部门之间的内部沟通协调。

4、组织施工工程档案资料的报验、整理、归档和移交,组织办理工程验收及相关工作。

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41.工程公司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防水施工项目现场管理;

2.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

3.工程资料编制(报验资料、验收资料、结算资料);

4.协调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以及与其他各专业之间的关系;

5.施工过程中,负责防水施工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控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具体专业技术问题;

6.建立施工标准化系统;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51、计划管理:组织制定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定期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进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技术管理:参加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的方案讨论;

参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和优化阶段的具体工作;参与设计技术部进行施工图交底,组织项目各专业工程师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熟练掌握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

3、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加强各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管理,确保各项目工地文明施工达到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

负责现场环境的检查、维护等日常工作。

4、质量控制管理:监控工程建设施工工艺和隐蔽工程的质量,并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并监督执行;

5、成本控制管理:强化成本意识,负责严格、合理控制现场的经济技术签证,并按时编制上报项目月度、季度、年度资金需求计划;

严格审查工程款项的支付申请单。

6、合同管理:

参与合同谈判及合同的审查工作: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熟悉合同的主要条款;负责施工过程中合同的严格执行工作;

7、负责各施工单位合同执行的后评价考核工作

8、现场材料控制管理:负责材料设备现场检查、验收、堆放、材料质量监管把关等现场管理;

9、招投标管理:组织参与编制项目的招投标计划工作;

参与考察工程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配合成本控制部进行施工单位材料采购的招标、议标工作。

10、搞好项目部团队建设,组织本项目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通过沟通和激励等方式,挖掘员工潜力。

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周工作例会及现场工程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上和工程上存在的各种问题。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面负责项目部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61、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提升相关管理机制;

2、根据各项目开发计划,制定相应的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3、抓好质量控制点,保证各项目的工作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4、负责各项目开发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有效进行进度和成本管控;

5、妥善处理与公司内部相关业务线以及施工单位、政府部门的诸多方面关系;

6、及时、妥善处理各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71、负责项目施工现场协调和推进,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各种问题;

合同管理工作职责范文第5篇

第二条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的载体和基础,对街辖范围内的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起统筹组织、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作用。

第三条区政府和市、区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逐条对应,制定实施细则,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责任,建立联动的工作机制。市、区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直接向街道办事处下派任务、指标或签责任状,不能直接对街道办事处进行考评。

第四条告知是指街道办事处对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街道办事处法定权限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需告诉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行为。告知是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和权利。街道办事处发现问题或接到群众投诉时,应当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可以存查的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告知。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告知人、告知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状况、办理建议、联络方式等。

区政府职能部门接到街道办事处告知时,要记录在案,在2个工作日内启动办理程序。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当即回复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其应予告知的具体政府职能部门的建议。对于需市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市政府职能部门。

市政府职能部门接到区政府职能部门告知时,要记录在案,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区政府职能部门。

遇紧急情况时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告知区、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区、市政府职能部门接到告知后应当立即办理。所有告知的办理结果,应在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由政府职能部门反馈给街道办事处。

第五条协助是指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职能部门在街辖内履行职责,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帮助的行为。协助是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但行政责任主体是区政府职能部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区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应协商并明确协助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条件。当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区政府职能部门报区政府指定的综合部门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明确。

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职能部门对区政府指定的综合部门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报区政府协调处理。如涉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应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

第六条委托是指区政府职能部门为便于服务群众和提高管理效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将部分工作任务及相应的管理权限交给街道办事处代为履行的行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事项,区政府职能部门可依法直接委托;
其他确有必要的委托,应当先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经过区政府同意。委托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委托事项、委托人提供的条件、对被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委托事项的责任等内容。区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对街道办事处实施委托行为进行监督,依法承担该委托行为的法律后果。

涉及驻街单位和居民权益与义务事项的委托,其委托书的内容应当事前公示。

第七条责成是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指出其存在问题,要求其整改的行为。责成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其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的依据、整改的范围与标准、整改的时限,以及不整改的后果等。对拒不执行的,街道办事处告知有关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八条制止是指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对破坏公共财物、扰乱社会管理和正常生活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予以停止的行为。制止无效时,应及时告知相关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拒绝是指街道办事处对于区政府职能部门超出《意见》规定范围要求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工作任务,有权不予接受。街道办事处拒绝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应以书面、电话、传真等可存查的方式,在接到区政府职能部门任务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回复该职能部门,同时抄报区政府指定的综合部门。回复应当说明拒绝的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对应立即行动事项,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回复区政府职能部门并抄报区政府指定的综合部门。

第十条知情权是指街道办事处对街辖内可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市政建设工程、商业网点布局和各类大型活动等,有权事先知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履行知会街道办事处和听取街道办事处意见的责任。

第十一条根据城市管理中各有关事项进行分类,其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主受理单位)分别为:

(一)涉及市场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非法传销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工商部门。

(二)涉及广告、招牌安全加固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工商部门。

(三)涉及危房鉴定、督修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国土房管部门。

(四)涉及违法租赁、物业公司不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国土房管部门。

(五)涉及在市政道路和城市广场违章设置安装广告牌、电话亭、公告栏和书报亭,铺设供排水管、煤气管道以及在供电、电讯、宽带网、有线电视线路安装施工时违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市政管理部门。

(六)涉及违反绿化管理规定,违法改变市政设施功能,市政公共设施遭受破损、抗灾不力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市政管理部门。

(七)涉及闲置工地和烂尾楼脏、乱、差,建(构)筑物、基坑和边坡安全加固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建设部门。

(八)涉及擅自设置停车场以及临时停车场拒不纳入管理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交通部门。

(九)涉及非法设置医疗机构和无证行医,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餐饮单位和食堂、公共场所的,以及用人单位不落实劳动者健康监护投诉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卫生部门。

(十)涉及水源污染,工业污染源偷排,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超标排放,工业和饮食服务业噪声扰民等环境污染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环保部门。

(十一)涉及主、次干道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存在的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环卫部门。

(十二)涉及机动车乱停放,住宅区、娱乐场所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以及机动车噪声扰民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公安部门。

(十三)涉及弃老和虐待妇孺、残疾人,拐卖妇女儿童,强迫、指使未成年人强讨要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公安部门。

(十四)涉及黄赌毒、偷盗、双抢及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的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公安部门。

(十五)涉及影响交通安全、畅通,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公安交警部门。

(十六)涉及违反消防管理的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公安消防部门。

(十七)涉及建筑工地高空抛物、扬尘,占道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建筑余泥阻塞交通,施工损坏道路、破坏周边环境卫生,以及夜间违规施工噪声扰民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城管综合执法部门。

(十八)涉及违法、违章建设,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城管综合执法部门。

(十九)涉及乱拉挂、乱涂写、乱张贴,违法设置工商广告、招牌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城管综合执法部门。

(二十)涉及乱摆乱卖、违法占道经营和乱丢垃圾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城管综合执法部门。

(二十一)涉及占用室外公共场所违法违规进行商业促销、聚众活动,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城管综合执法部门。

(二十二)涉及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民政部门。

(二十三)涉及违反殡葬管理的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民政部门。

(二十四)涉及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行为、无证使用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索道、厂内特种车辆)的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质量监督部门。

(二十五)涉及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和拖欠工资的投诉等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二十六)涉及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问题,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其他未予明确的问题,其告知受理的责任主体由各区政府指定的综合部门予以明确。明确不了的报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对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事项,主受理部门接到告知后要履行首问责任制,由其履行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职责及程序,其他部门则履行协同职责。主受理部门应在接到告知后24小时内告知各协同部门,各协同部门在接到主受理部门的告知后,应记录在案并主动与主受理部门商定处理办法、责任分担等,共同采取行动处理告知事项。协同部门不理会告知、不履行职责的,主受理部门应及时向区政府指定的综合部门反映。

第十三条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城市管理中履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核职责。

(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规划和目标,部署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
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对没有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区政府进行督办,并同时将情况告知市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市政府的布置,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区政府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区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城市管理工作;
明确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对没有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区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进行督办,并同时将情况告知区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区政府的布置,对区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十四条市、区监察部门对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反映和投诉,要登记备案,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相关单位督促整改、提出监察建议,或对其行政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等。情况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处理结果应当通知被反映和投诉者,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并告知有关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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