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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保障论文【五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8-26 08:10:05 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在市场经济发展体制下,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已近在眉睫。《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卫生保障论文【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卫生保障论文【五篇】

卫生保障论文范文第1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体制下,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已近在眉睫。《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工作目标。医疗保障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福利的具体体现,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通过近10年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我国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医生数量以及床位数量都比计划经济时期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积极性迅速提高,能够开展的诊疗项目不断增加,内部运转效率也明显增强。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医疗卫生服务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对和谐社会建设产生不利的影响。

一、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药品价格虚高,流通环节过多。我国化学制药企业只有6000多家,而药品经营流通企业则多达17000多家。在世界制药大国的美国,才分别为200多家和50多家。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流通环节过多,使整个医药市场成为买方市场,导致竞争无序。药品生产企业为获取高额利润,不惜采用返还高额回扣手段,提升药品价格,从而造成药品价格虚高现象。据有关报道,近20年来,工资上涨了20倍,而医疗费用上涨的幅度却多达200倍。卫生部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连续八年来,我国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3%和11%,不仅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且大大高于人均收入增长幅度和物价上涨指数,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沉重。普通感冒动辄就要上百元,甚至几百元,相当于农民辛辛苦苦一年的种粮收入。

2、诊疗行为不规范,医疗机构公益性质弱化。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滥检查、大处方、开贵药、收红包、开单提成的现象屡禁不止。据卫生部信息统计中心资料分析,全国卫生部门管理的医院,2000年平均每所医院诊疗114,973人次,2003年减少到109,577人次,下降了4.7%,而医院的总收入却由1901万元增加到3231万元,增长了70%。就诊人数减少,医院总收入大幅度增加,有客观的、政策的、合理的因素,也有医院管理、服务方向和服务理念存在的问题,医疗机构追求物质利益的倾向导致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重。收费不合理主要表现为: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有的医院仅从床位费中就分解出收费项目达11项之多。

3、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农民群众看病难。据统计,我国的医疗资源80%在城市,20%在农村,优质卫生资源基本上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资源布局极不合理。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中国卫生分配公平性在全世界排名中居第188位,列全球倒数第4位。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缺医少药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不少病人长途跋涉,异地就医,增加了就医困难和经济负担。

二、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1、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受到了严重冲击,而卫生主管部门在相当长时间内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目前,中国无论是在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设计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上,都将“大病统筹”作为医疗保障的重点。这种思路看似合理,事实上却根本行不通。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积累制的个人账户,不符合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一,医疗保险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共济,个人账户的设立显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其二,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随机性的,不可能先积累后消费,引入积累制并不符合医疗需求规律。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制度设计,其结果只能是以牺牲大部分人基本医疗需求来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大病保障需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则无法实现。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在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方面,简单地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选择了一条过度市场化的改革道路,医疗服务机构从全部依靠政府拨款,转向在相当程度上依靠医疗服务收入。强化自身经济核算是正确的,但政府因此而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

3、政府投入不足。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投入过少,只给政策不给钱,过早的把医疗单位推向市场,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以某医院为例:全院固定资产2亿元,在岗职工900人,退休职工80人,年财政拔款800万元,人均不足万元。医院年工资总额4500万元,设备更新需1000万元,水电冷暧等办公费用近2000万元,这些都需要自己通过创收解决。医院要发展,医务人员要生存,就只有采取“以药养医”的政策。据统计,在医院的总收入中,药品收入约占48%,医疗收入约占47%,而财政拨款仅占5%左右。由于财政补贴不足,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偏低,药品收入成为医院的主要经济来源。乱收费、乱涨价,正是这种特殊的经营机制和补偿机制带来的直接后果。

三、医疗卫生改革的基本思路

1、建立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

建国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建设,一直是分别城乡、分别所有制乃至分别就业状态来组织实施的,这种制度建设方式已经落后于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在未来的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的矛盾和冲突,还能够从根本上扫清传统医疗体制对劳动力流动、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所形成的障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2.合理分配医疗卫生资源

为了合理的分配医疗资源,有必要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三个层次。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免费提供。在基本医疗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对于基本医疗服务包以外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统一的保障,由居民自己承担经济责任。

3.坚持正确的医疗改革原则

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基本原则:第一,全面扩大覆盖范围。合理的选择是以全部人口而非就业人口为保障对象。这是实现公平的需要,也是防范侵蚀的需要。第二,政府组织的社会医疗保障要立足国情,突出最基本健康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广覆盖,且突出最基本健康服务是提高卫生投入绩效的最佳手段。第三,由于中国目前稳定工薪收入者比例偏低,基本医疗保障应当通过税收筹资解决。第四,必须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体制及医药体制改革。核心是要突出医疗服务的公益目标,纠正各种不良行为。这是医疗保障体系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

4、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近年来,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问题日益得到社会关注,一些部门开始探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这种探索的出发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针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必须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步推进。单独推进医疗救助体系很难达到良好的效果。原因之一是在大部分社会成员都享受不到制度化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只针对部分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医疗资源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原因之二是无法回避的贫困陷阱及群体矛盾问题。对最贫困的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后,贴近贫困线的家庭和个人就有可能因为疾病问题而沦为最贫困者,而自然产生救助要求。因此,救助范围不得不逐步扩大,直至制度无法支撑。否则,就必然出现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

5、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药消费与一般消费不同,消费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缺乏足够的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师的依赖。患者是医疗消费的支付者,医师是医疗消费的决策者,医疗机构明显是在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浪费就不可避免。要想保证医疗消费的合理性,规范医院和医生的行为是关键。通过政府干预严格控制药品的生产许可、质量标准、使用范围和价格。切断医院、医生收入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医药分家。彻底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是加快医药分家的改革步伐,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的利益关系。二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重新整合医疗资源。三是改革医院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办院经费。

卫生保障论文范文第2篇

一、引 言

自从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对191个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排名中,将中国医疗卫生筹资公平性排在倒数第4位之后,[1]中国城乡健康公平问题就日益为世人所关注。

公平是一个内涵丰富并难以准确界定的概念。WHO认为,卫生健康领域中的公平意味着生存机会的分配应该以需要为导向,而不是取决于社会特权或收入差异;
应该是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而不是分摊不可避免的不幸和健康权利的损失。具体而言,卫生健康公平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健康公平,可以理解为一种结果公平,即公平最终应表现为人群健康状况的基本相似。二是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即保障所有人都能够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三是实际服务利用公平,即公平表现为具有相同医疗服务需求的人可以得到相同的医疗服务。四是筹资公平,指按照支付能力的大小支付医疗费用。[2][3]简言之,健康公平的衡量可以主要从卫生服务的提供、筹资和人群健康三个方面进行。看卫生服务是否遵循按需分配的原则进行了配置,卫生费用是否根据支付能力的大小进行相应支付,最重要的是,人群健康水平是否基本相同,差距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对健康公平性的研究和探讨是卫生和医疗保障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国际上,一些研究已经摆脱纯粹理论分析的局限,利用基尼系数、集中系数、Atkinson指标等不平等度量指标对一些国家健康公平性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Grand,1987;Wagstaff,1992);[4](182-191)[5](389-411)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健康筹资分布公平性指标FFC(Fairness of Financial Contribution),并以此指标为基础对世界191个国家健康筹资分布公平性进行了排序。国内学者也对健康公平性问题进行了若干研究(刘远立,[6]1998;
闫菊娥等,1998;
欧序生,2001;
胡琳琳等,2003;
梁鸿等,2003;
李斌,2004)。不过,相关研究一般以理论分析居多,实证分析尤其是运用不平等度量指标进行的实证分析较少(张鹭鹭等,2000;
吴成丕,2003),对健康公平的三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的更少。本文采用历史的、比较的分析方法,运用基尼系数、洛伦茨曲线等分析工具,分别从筹资公平、服务提供公平和健康公平三个方面对我国城乡居民健康公平问题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

二、筹资公平:城乡二元医疗保障制度公平性

医疗卫生的筹资方式主要有税收筹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个人自费等4种。这4种筹资方式的公平性与他们的再分配程度呈正向关系。税收再分配性最强,社会保险方式次之,商业保险再分配程度更低。不过,这3种形式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分担功能,因而是相对公平的筹资方式。而自费方式完全没有再分配,财产和收入的不平等必然转化为健康的不平等,因而是最不公平的。4种筹资方式对应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同形式:普遍保障、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自我保障。因此,医疗卫生筹资公平性可以用一国医疗保障制度总体的公平性来衡量。

19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使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医疗保障方面的城乡二元性特征也日益凸显。在城镇,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排斥,以及1998年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乡镇企业、城镇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以及职工家属等人员的排斥使城镇健康筹资公平性比以前降低,仅剩60%左右的城镇人口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医疗保障。而农村健康筹资公平性更是一泻千里。1985年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1970年代的90%猛降到了5%。[7]即使是1990年代后政府重建合作医疗高潮的1997年,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仅为9.6%。而农民中自费医疗的比例接近90%。因此,中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总体的公平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笔者对这一不公平状况做了进一步的量化分析。分析指标选用了洛伦茨曲线(Lorenz Curve)和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这两个指标最初用于反映社会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后来也被广泛运用于对健康不公平的衡量。其基本原理是将收入按不同人群分为若干等级,横轴表示每一等级的人口数占总人口的累计百分比,纵轴表示与人口对应的每一等级健康资源占健康资源总量的累计百分比(如图一、图二和图三)。连接各点得到洛伦茨曲线。基尼系数等于洛伦茨曲线与对角线围成的面积/对角线下直角三角形的面积。基尼系数取值范围在0到1之间,0代表完全公平,1代表完全不公平。基尼系数有多种计算方法,本文采用三角形面积法。设洛伦茨曲线与线下直角三角形两边围成的面积为S,则:

Xi和Yi分别是各类人口累计的百分比和相对应的健康资源累计的百分比,其中X0=0,Y0=0

X和Y分别是各类人口累计的百分比和相对应的健康资源累计的百分比,其中X=0,Y=0

本文分析数据来源于1993、 1998和2003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报告。调查表明,中国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半劳保医疗、统筹医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有的类似于税收筹资方式,如公费医疗,有的则是社会保险筹资方式,如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等。原则上,本文以总人口中享有各种医疗保障的人数比例之和为基础计算基尼系数,将城乡分为七大类地区进行讨论(如表1)。根据计算结果绘制的洛伦茨曲线如图1、图2和图3。

据此计算的1993、1998和2003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筹资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518596、0.523624和0.313357。1998年基尼系数大于1993年基尼系数,二者都大于2003年基尼系数。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在0.3-0.4表示收入差距在可接受范围内;
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将1993与1998年基尼系数与这一标准进行衡量可得出结论,20世纪末中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筹资已经沦落到了很不公平的地步,且1990年代这一趋势在继续!不过,将1998年基尼系数与2003年基尼系数相比较则可以发现,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公平性有很大改善。这主要归功于2003年开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得原来保障覆盖面最低的第四类地区农民享有合作医疗的比例从1998年的1.83%增长到了2003年的24.3%。

不同阶段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筹资公平性与政府的职能缺位不无关系。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与公有经济组织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的资助,使得大部分人口都能够享受医疗保险;
政府部门办医院的政策保证了城乡人口都能够享受到价格低廉的医疗服务。由此保证了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筹资较好的公平性。而1980年代以后,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被局限在城镇内部狭小的范围内,农村合作医疗则失去了政府的大力扶持,处于被放任自流的状态。由此导致全国,尤其农村自费医疗群体大大增加。同时,政府放开了医药市场,虚高的医药费用限制了低收入人群对医疗服务的可得性。结果,城乡收入分配的巨大差异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筹资的不公平。由此可见,1980年代以后政府实施的城乡有别的医疗保障发展策略,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干预的不到位使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筹资与社会结构一样呈现二元性特征,总体上很不公平。不过,这一结果与社会结构的二元性并无必然联系。2003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表明,在二元社会背景下,对于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落后的农村地区实施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有效改善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不公平现状。

三、供给公平:城乡二元卫生服务体系公平性

改革开放后,城乡卫生服务供给呈现出明显的二元性特征。例如,1985年以后,在全国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增加的条件下,农村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升反降,结果在1980年代后期城镇卫生机构床位数超过了农村。城乡卫生技术人员的发展也显示了这一趋势。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基尼系数更详细地反映了这一不公平状况。根据199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资料,笔者对调查地区病床、卫生技术人员、卫师、卫士等卫生资源配置的基尼系数进行了计算(如表2)。结果表明,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基尼系数在0.3―0.5之间。这表明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处于不公平状态,尤其是高级技术人员卫师的分配,已经非常不公平。相应的洛伦茨曲线如图4,图5和图6。

不同时期城乡卫生服务供给公平性与政府在卫生服务领域职能定位的偏差不无关系。无论是经济学基本理论还是世界各国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医疗领域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会导致社会医疗支出的浪费与医疗资源配置的贫富不均。客观上要求实行政府干预,弥补市场失灵导致的效率与公平缺失。可是,1980年代以后,政府放弃了以往坚持的卫生领域政府干预为主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在农村的经验,不但没有强化对卫生领域的干预与公共投入力度,反而将经济领域改革的经验简单复制到卫生领域,把卫生资源的配置交给了原本就失灵的市场。“财政分权”制改革将卫生系统的资金和管理权限划归地方政府。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与基层财政的紧张等原因导致全国范围内政府卫生投入普遍不足,农村卫生投入更是严重不足。统计表明,1980年,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1/3,到1990年降为1/4。拥有全国60%人口的农村,仅仅享有国家卫生事业费投入的1/3。在1990年代得到改善的基础上,2000年城镇与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的比例仍然达到了3.62。③政府投入的不足导致卫生机构收不抵支,运营困难。在地方财政卸包袱的冲动下,国企改革的经验被复制到卫生领域,医改一步步走向市场化。此举更加速了城乡卫生服务供给不公的进程。城市医院,尤其是大医院由于设备和人力优势,加上市民较高的医疗消费水平,很容易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形成收入增加――设备改善――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
而农村医疗机构则由于设备和技术劣势,加上农民医疗消费水平的低下,很容易陷入病源流失――收入减少――设备落后――病源流失的恶性循环。

四、结 论

计划经济时期,虽然整个社会结构二元性特征明显,但城乡卫生服务筹资与卫生服务供给公平性都很好。公平的改善还促进了效率的提高,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健康状况。1980年代以后,社会结构依然呈现二元特征,而城乡健康不公平问题凸显。1993与1998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筹资的基尼系数分别达到了0.518596和0.523624。这表明20世纪末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到了非常不公平的地步。1998年城乡病床、全体卫技人员、卫师、卫士配置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52977、0.376322、0.456496、0.315034。表明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同样存在较大的不公平。筹资和供给的不公平不可避免地体现在了城乡健康水平上,导致了城乡健康和疾病模式的不公平。城乡之间健康水平的差距拉大;
城市居民已经基本完成了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面临的卫生健康问题,更多是“后医学时代”所要解决的问题。而农村人口仍旧处于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他们依然处于“医学时代”,需要通过实施预防保健、改善基本卫生条件等加速疾病模式的转变。不过,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与城乡健康不公平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事实上,1980年代后城乡出现健康不公平主要是由于政府在城乡医疗保障和卫生供给领域职能缺位,将应承担的职责交给原本就失灵的市场而造成的。要改善这一状况,必须强化政府对医疗保障和卫生领域的干预,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并坚持卫生领域的政府主导,将农村作为全国卫生事业的重点。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后,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筹资的基尼系数显著降低的发现使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注 释:

①人口指实际调查人口,有保障人数系各地实际调查人口与享有保障人数比例相乘而得

②卫师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护师;
卫士包括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

③李卫平,石光,赵琨:我国农村卫生保健的历史、现状与问题,《管理世界》2003年第4期,第36页。

主要参考文献:

[1] WHO, World Health Report 2000,省略

[2]吴成丕.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公平性研究[J].社会保障制度,2003(9).

[3]时 黎,张开宁等.卫生服务公平性理论框架的探讨[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3(1).

[4]Le Grand, J.(1987), Inequalities in Health: Some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European Economics Review, 31.

[5]Van Doorslaer, Eddy, and Adam Wagstaff(1992), Equity in the Delivery of Health Care: Some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Journal of Health Economics,11.

[6]刘远立,费朝晖.论卫生保健的效率与公平[J].医学与社会,1998(1).

卫生保障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信息 时效性

0引言

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信息是指在应急状态下,一切与卫生防疫保障有关的或者能为卫生防疫保障提供有效服务的消息、数据、文字、程序和情报等. 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信息作为应急卫生防疫保障的基础和关键因素,其对应急卫生防疫保障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信息的处理过程,对采取保障措施时间的影响,从而影响卫生防疫保障的效果. 我们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案例分析为基础,提出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信息时效性的观点,并对其影响要素作以简要分析.

1案例分析1961年霍乱流行案例[1]. 此次霍乱的流行过程是19610605/19610512,事件持续的时间较长. 7月份发病人数达到453例,7~12 mo期间,发病人数逐渐增多,至12月份发病人数达4318例. 虽然在7月上旬,防疫部门得到疫情信息,采取了紧急措施,但发病人数仍然呈上升趋势,未能遏制疫情的蔓延. 7月份的死亡率为11.26%,此后至12月份死亡率有所下降,为9.94%. 7月5日事发地阳江县才将疫情信息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接到信息后,立即奔赴现场,于7月6日赶抵事发现场,立即采取措施,展开全面封锁患者或带菌者所在的村庄、街道,禁止出售可能传播霍乱的任何食品,对阳性水体进行消毒并严禁使用,预防接种等一系列应对措施. 但是,采取紧急措施的时间距离第一例病例发病时间已相隔约1 mo,由于时间间隔较长,虽然防疫人员竭尽全力,仍未查清该次霍乱是由什么渠道,由何处出入事发地,对于6月5日以前是否还有同类患者发生,也无从调查和确认. 在此次霍乱的大流行中,由于疫情信息迟报1+mo,即使防疫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立即反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也无法遏制疫情的蔓延和发展.

因井水污染引发的食物型O139霍乱暴发[1]. 首发病例时间20040504早上5:30,于5日早上2点入院,9:45疑似霍乱疫情信息报至防疫部门,至5月10日疫情即告平息. 该案例疫情发现及时,传递迅速,应急处理得当,使得疫情被迅速扑灭.

2讨论

2.1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信息时效性的基本观点信息的时效性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信息是有价值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信息可利用的价值就可能失去,从而变成过时的信息.

应急卫生防疫保障的整个过程依赖于信息的传递和处理,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在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中起着沟通、协调、组织的作用. 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公共性、危害性、复杂性、多变性的特点就决定了其信息在短时间内大量涌现、瞬息万变,有效信息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失去价值,变成过时信息,即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信息具有明显的时效性.

2.2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信息时效性的影响因素对信息时效性的影响因素主要从信息传递者、信息接收者、信息传递渠道 [2]方面分析.  信息传递者专业素质低或不具备专业素质、对信息收集和传递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对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不了解,就无法获取信息的潜在价值,对预示性的信息视而不见,不能及时完整的收集和传递信息或使用错误的收集和传递方法都会严重的影响信息的时效性,导致信息的失真、失效.

信息传递渠道是信息由传递者到接收者的惟一通道,其对信息时效性的影响通常由于组织内部机构庞杂、层次繁多,信息传递渠道迂回曲折或信息传递系统不健全、分工不明确,这不仅影响传递速度,而且容易造成信息传递中断.

信息接收者是信息传递的最终接受者,信息作用的发挥、价值的体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息接受者对信息的接收和利用程度,无论信息传递多么及时、完整,如果信息接收者对其不重视,反应不及时,信息应有的作用没有发挥,也谈不上信息的时效性.

另外,其时效性还受到应急卫生防疫保障外部环境的影响,例如技术条件、政策支持、组织机构和经费支持等.

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信息的时效性的论证和提出,对应急卫生防疫保障中信息及时、有效的传输和处理提供依据和支持,信息的时效性特点就要求我们在应急处理中重视信息的传输,减少干扰因素的影响,保证其时效性,使卫生防疫保障得以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 郭新彪,刘君卓.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引[M]. 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9:40-50.

[2] 马费成. 信息管理学基础[M].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40-69.

卫生保障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
制度设计;
政府责任

 

一、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

改革开放特别是1990年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为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核心议题 [1]。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报告中“改革不成功”的结论引发空前未有的社会反响,医疗体制改革问题引发整个体制改革与发展模式的争论。令人欣慰的是,社会各界包括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的体制性与结构性问题已有广泛的社会认同。

1.国际背景。当前,全球化发展进程加快,尤其是全球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普遍趋势,探索世界各国卫生服务发展的共同规律,参考借鉴工业化国家卫生政策框架设计的历史经验,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已成当务之急。19世纪末期,德国俾斯麦政府率先在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二战以后欧美“福利国家”体制形成,英国为代表的国民健康服务制度(NHS),德国为代表的医疗保险制度,加拿大为代表的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北欧各国为代表的福利性、普及性和综合性全民健康保障,美国为代表的分散化管理和市场取向的健康保险制度,各种各样制度模式并存共生[2]。1956年,日本石桥湛三内阁提出普及性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框架,并于1958年颁布国民健康法,经过四年国民健康保险普及运动,1961年日本建立覆盖全国100%全民健康保险制度 [3]。1989年,韩国政府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几乎100%的公民都享受不同类型的保险。需要强调的是,韩国政府既将“健康和医药卫生服务”包括在社会福利制度范围内,又将就业服务、住房、社会保障(主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服务)、妇女发展界定为社会福利 [4]。1983年,新加坡政府建立全民保健储蓄计划,为全体国民提供强制性、储蓄性健康保险计划,全民保健储蓄计划与健保双全计划、保健基金计划三足鼎立,构成全民性健康保障制度 [5]。1995年,中国台湾地区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大大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改善公民健康状况,台湾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经验证明,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健康不公平的最好方法 [6]。2001年,刚刚经历亚洲金融危机的泰国政府实施著名的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又称“30铢计划”,最终实现医疗保障覆盖95%以上人口的政策目标,标志泰国进入全民健康保障制度时期 [7]。实践证明:全民医疗保险和全民健康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共同规律。这种普遍性发展规律同样适用于中国,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

卫生保障论文范文第5篇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也在加速进行,然而由于历史性的原因,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中共性和个性问题并存。我们既要着眼国内,也要放眼国际,尤其是要做到批判性吸收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障制度和成功经验,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因此,比较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典型医疗保障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

西方发达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比较分析

从整个国际社会来看,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一直是当今世界卫生发展中的热点。在西方发达国家具有代表性的医疗保障制度有三种: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市场主导型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以德国为代表。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德国的医疗保障主要有:法定的社会医疗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其中法定医疗保险覆盖了德国90%以上的人口。德国医疗保障的特点是:

(1)资金统筹、共济互助。资金统筹表现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政府酌情给予补贴。在筹资中大多通过法律、法规强制对一定收入水平范围内的居民 :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规定上限和下限:共济互助则主要体现在个人收入的再分配或者说个人所得的横向转移,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向低收入者转移,健康者的一部分收入向多病者转移,实现社会互助共济的目标。

(2)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支付受限。在德国,参保人享受的医疗服务大部分由保险组织付费,某些项目也需要自付一定的费用,包括药品、绷带等辅助物品,牙科服务,住院,病房护理等。

国家卫生服务保障模式——以英国为代表。

英国于1964年通过《国家卫生服务法》。凡英国居民,无论其财产多少,均可免费得到国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患者只需交付挂号费,医院属国家开办,经费由政府定额提供,医护人员领取国家固定工资。此外,英国建立了一套由政府提供卫生保健经费、由国家统一管理卫生保健事业的国家医疗保险体系(nhs),又称国家卫生服务制度。英国医疗保障具有的特点是:

(1)税收为医疗服务的主要经费来源。政府通过税收筹集卫生保健经费,然后根据各地区的人口数并考虑年龄、性别、健康水平等因素,将资金分配到各个地区,由各地区的卫生管理部门向卫生机构直接拨款,为全体居民提供免费或价格极为低廉的卫生服务。

(2)适当引入市场机制。为了减少垄断服务固有的低效率、资源浪费,英国对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如在医疗服务提供系统中建立“内部市场”,即将医疗服务的购买者与提供者分离。

(3)国家垄断了医疗服务。英国的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基本归国家所有,卫生资源的筹集与分配,卫生人力的管理,医疗服务的提供等都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

市场主导医疗保障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美国是惟一没有全民社会健康保险的发达国家,其医疗保险体系虽然包括社会医疗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障两大类,但以后者为主。美国商业性医疗保险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后者可以在税收上享受优惠待遇,社会人群自愿入保,通过与私营性医疗保险机构签订合同,缔结契约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共同分担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美国除了私人医疗保险外,还有一种预付群体服务,它是将提供保险与卫生服务合为一体的组织模式,如健康维持组织(hmo),hmo有3种形式:医生雇佣形式、医生团体形式和独立开业形式,hmo通常对其成员提供两方面的服务:健康保险与健康保健。参加成员预付保险费后,可免费享受规定范围内的一切服务。美国医疗保障具有如下特点:

(1)高度的多样性、分散性和复杂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优势能较好地适应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但带来的问题一方面是参保者难以选择保险和难以合理使用保险政策;
另一方面对保险市场运作、管理和监控也变得十分困难和复杂。

(2)保险覆盖面不足,保障程度受限。由于参加医疗保险的非强制性,保险公司对参保对象有一定的选择性,使美国没有任何医疗保险保护的人数在1999年达4340万左右,即约占人口的16.1%;
而穷困人群中的31.6%和儿童中的30%左右没有医疗保险。尽管美国法律规定医院不得拒绝没有保险的人获得医疗服务,但是没有保险的人在获取医疗服务的便利程度、水平、时间上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我国学者丁纯(2005)根据效率、公平性、改革成效(适应性)、政府责任和基本框架5项绩效指标对英、德、美的代表性医疗保障制度进行评价(如表1,1所示)。结论为德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的总绩效最高,尤其是它的公平性、效率、政府责任指标。我国在进行新一轮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是值得借鉴的。

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对比分析

医疗保障政策和制度不完善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至关重要,它是决定一个社会经济绩效最重要的因素。我国从1984年开始了全面的改革。由于医疗保障的改革是在试点和摸索中进行的,国家的财政支持有限,又没有与我国体制相似的改革成功经验可供参考。因此,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医疗保障政策和制度在实际应用中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依然存在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单一,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缺位和相应的补充保险不规范等现状。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还没有实现。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障,无论是国家医疗保障的英国、商业医疗保障的美国还是社会医疗保障的鼻祖德国,都有其各自严谨规范、多层次的制度体系,甚至写进法律框架中,具备很高的立法层级(如德国和英国),象英国的三级医疗机构联合体系、德国的以收入划分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要求。

立法层次低,执行力度差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在明显放弃原有设计的情况下,始终缺乏长远性的总体考虑。因此,目前的医疗保障政策基本上是以部委和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为主体,且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从中央的有关文件来看,尚没有由全国人大立法制定《社会保障法》的日程安排。基本的、根本的和最高立法的法律框架的缺乏,也是医疗保障体系难以规划和快速建立的原因之一。由于立法层次低,政策和法规多以行政执法的方式监督和执行,有法难以实行或有法不依的现象也很多。

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鼻祖——德国给我们作出了较好的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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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其现行医疗保险体制以法定医疗保险为主,私人医疗保险为辅。其医疗保险制度也被写进了国家法律的框架当中,根据德国法律规定,收入在一定界限以下的人有强制性义务,在250个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中选择一家参加保险;
而收入超过该标准的人可以自由选择加入法定医疗保险或私人医疗保险。这样通过法制性来约束社会的医疗保障,立法层次很高,减少了很多不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保证较好的执行力。

医疗保障覆盖率低,医疗卫生资源管理和利用有待于提高

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就提出“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战略目标。从80年代初开始,我国政府曾多次承诺,要在2000年达到这一目标。而从2004年的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database中可知,我国医疗保障的覆盖率仅35%,“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不仅未能实现,而且相当一部分人原有的低水平的医疗保障都没有了。从医疗卫生资源分析,我国的千人医生数与其他样本国家比并不算少,从国内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分析,我国城市中的卫生资源占到全国的80%,而70%的人口在农村,要促使城市中的医疗资源向农村转移。这说明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极不平衡。

反观以“国家医疗保障制度”为代表的英国,其倡导政府主导,全民覆盖。在英同,患者不论是哪个阶层、社会地位如何,只要有医疗需求,都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该医疗服务体系由英国各级公立医院、各类诊所、社区医疗中心和养老院等医疗机构组成,大致可分三级:第一级为基本护理机构,即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的最大组成部分,约占其总预算的75%;
第二级为地区医院,地区医院通常就是这个地区的医疗中心,其接待从第一级机构转诊来的患者;
第三级为教学医院,其以紧急救治和重大疑难病医院为主。这三级医疗机构构成了英国的医疗卫生资源,可以说整个体系环环相扣,层级鲜明,能够提供国民日常所需的医疗服务,医疗资源也得到了很好的利用。

西方发达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对我国医疗保障改革的启示

针对前两个问题:

(1)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标。

考察一些典型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都是在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反复实践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的改革目标去实施的。观察和分析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还有着很浓的试点的味道,而且周期比较长、系统性差。因此,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有必要根据经济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明确目标,使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的制定更系统和更全面。

(2)深入研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的理论,系统地制定全面和详细的政策和制度框架。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的建立不是孤立的,它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地区差异等许多因素有关。因此,深入地研究医疗保障制度的理论,系统地研究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与社会、经济的关系,制定详细和全面的制度框架是十分必要的。

针对第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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