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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3篇

时间:2023-12-15 10:00:04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3篇,供大家参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3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篇1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力争2018年底全面实现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两个全覆盖: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点覆盖全区所有县域,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全区粮食、糖料蔗、水果、畜牧、林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力争2018年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20亿元,到2020年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累计担保规模达100亿元以上,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各项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信息共享、风险共管、责任共担”原则,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等情况,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风险共管机制,按照“培育先行、全程服务”理念,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同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保前、保中、保后全流程的服务及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多渠道帮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建立责任共担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合理分担农业信贷担保风险。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恶意欺诈、逃避债务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力度,确保全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完善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对统一的合作共建模式,支持在当地建设农业信贷担保分支机构,市级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县级设立服务中心、乡级设立服务站。20xx年x月底前,在全区完成各市级办事处(分公司)及县级服务中心的设立工作,建成覆盖全区、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

(三)全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各市、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牵头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其中,农业部门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种养大户基础信息资料,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区域内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基础信息资料,定期提供给本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各市、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对本级农业、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信息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进一步摸清有贷款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信息、经营情况、信誉情况、带动脱贫情况等,对有信用、有主业、有经验、有规模、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自治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信息,按行业类型、需求缓急和综合条件等情况,优先推荐给合作银行开展批量业务。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按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保后管理。到2018年底,全区对有融资担保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10000户以上,实现建档立卡担保业务贷款授信1000户以上。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实现全区全覆盖,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建档立卡工作累计担保授信达100亿元以上。

(四)创新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商业银行特别是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西北部湾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加大参与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利率优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加大力度,开发推广快捷便民、成本低廉、风险可控、各方认可的农业信贷担保新模式和新产品,进一步优化、简化业务操作流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及时便捷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在有条件的市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接,开展两个体系信息化项目的协同建设试点,实现协调发展。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安排相应规模的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自治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增强资本金实力,形成与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相匹配的资本金规模。结合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风险大、收费低的特点,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予以担保费补助和担保业务奖补等。自治区本级财政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救助机制,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风险资金池,应对农业产业系统性风险导致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出现资本流动性危机。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积极参与当地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进行补助,确保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二)建立财政、担保协同支农机制。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工作。对将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且属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所担保客户的,可优先予以扶持,形成财政、担保协同支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支农精准性和使用效益。各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平台的优势,配合财政、农业部门做好支农工作,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全区农业信贷担保相关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国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准备金税前扣除和税收减免优惠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督促和指导具备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可参照金融企业制定薪酬标准,高薪聘用优秀人才,薪酬与经营业绩适当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广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全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制定完善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完成服务我区“三农”工作、发展金融贷款业务及将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综合费率控制在8%以内的任务。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有效防范风险。财政部门要在业务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核、风险防控等方面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要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金融监管部门要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涉农信用环境,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联动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承担代偿风险的贷款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正确处理风险防范与业务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双赢”。

(三)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和督促力度,将市、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安排相关支农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财政部门要结合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特点,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制度,每年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银行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全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作为对银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重点考核其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履行风险分担责任、利率优惠、办理时效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研讨,提高全社会对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政策要求和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影响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先进性教育重要思想的要求,以三级联创基层组织党建为总抓手,求实创新,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将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和干部党员的能力建设为动力。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继承好传统,创造新经验,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1、重视思想建设,打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长久保持先进性的思想根基。

(1)开展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教育,作为党课和组织生活主题内容,量化考核措施,做到常学不懈,,通过理论学习教育,统一思想,力求达到学与做,说与干,知与行的有效统一,并把理论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党性实践活动。

(2)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把理论教育和政策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对干部党员进行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教育,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教育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树立党员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观,从思想保证党的方针在广大农村的贯彻和执行。

(3)开展先进行教育,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规定的方法,步骤,程序要求,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当前工作为目标,扎实搞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重解决好深入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发展能力,激励党员创业,保障党员权利。

2、突出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执政兴业的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坚持不懈的把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党员的学习能力,管理能力,发展能力,服务能力,带动能力,创新能力,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力争用3至5年期限时间使其综合素质,工作能力领导水平。工作方法等分别有明显提高,增强和改进。

(2)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育方式,把集中培训与实践考察问题探讨,与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与实践检验,请进来与走出去,培训学习结合起来,把基础理论培训,素质提升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结合起来。

3、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工作这队伍建设

(1)、配强社区领导班子、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取上派、下选、内育、外聘等形式、多渠道选贤任能,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子,特别要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社区组织负责人,逐步改善社区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2)搞好对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把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纳入整个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

村民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及时了解和掌握村组居民的动态情况。

(2)继续落实党内关怀机制,继续联系帮扶特困党员家庭,从思想、精神、物质上进行帮扶,鼓励他们克服困难,改善生活。认真落实党龄在55岁以上老党员、特困党员、80岁以上老人的春节慰问,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3)做好我村公共服务的项目落实和社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监督、检查、评议的原则,确保项目的落实实施和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4)切实落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改善农户居住环境,提升群众宜居感、舒适感、美化感。

(5)切实(车间工作计划)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落实好群众信访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

(6)全方位落实富民惠民政策,抓好医疗、养老、卫生、教育等各项政策性补助的全面落实。全方位增加农户收入。

(7)组织巡逻,要做好安排人员管理和规范,真正发挥维护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的作用。

(8)建立健全面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对群众对宣传做好房屋安全等方面的应对措施。

3、继续落实上级党总支统一布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党建活动。

(1)是加强党支部宣传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3)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风清气正抓好20xx年支部及村委会的工作。

(4)是积极开展读“红色经典”读书活动,构建学习型党组织。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决按照上级党总支的要求,以坚定、成熟、稳健的步伐,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每一个党员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为我村的更快更好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篇3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完善稳定脱贫“331”工作体系,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帮扶。结合农户主动申报情况,“尖刀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走访排查,乡镇及时进行集中研判,行业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对监测发现的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由“尖刀班”对其按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确定“尖刀班”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精准帮扶脱贫。(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将集中安置点纳入基层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县25个200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置管理中心或服务站,做到“五有”,即有专班专人、有管理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来源。集中安置点道路、供电、自来水、垃圾污水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根据需要建设卫生室、红白喜事专用场地、公墓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xx个xx户以上安置点扶贫车间(扶贫工厂)建设全覆盖。利用扶贫车间、产业基地、旅游景区、公益性岗位、点对点服务等方式,加大小型安置点及分散安置户发展种养业和组织务工的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稳定脱贫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农村低保向以农业生产或务工收入为主的家庭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和高龄老人等重点对象倾斜,向主要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养活多个家庭成员的家庭倾斜。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农村低保家庭应及时退出,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应及时纳入,加大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临时救助力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4.强化扶贫产业基地后续管护。完善产业后续管护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群众及时开展产业基地管护。开展乡镇领导到田块、农业技术人员到田块、“尖刀班”到田块、市场主体到田块、产业后续管护大比武活动的后续管护。对品种不适合的小水果、土壤偏碱不适宜种植茶叶的地块,及时改种、补种。新发展产业要引进良种,外引的品种要先试验再推广,不得盲目大面积发展。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配齐配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落实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机制。加强农村道路、饮水、小型水利、消防、公厕、环卫、文体等公益设施管护,全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村民自主管护机制。设置一批基础设施管护公益岗位,细化管护责任,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优先安排本村返贫致贫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强化驻村帮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将精准扶贫“尖刀班”转化为乡村振兴“尖刀班”,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乡村振兴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脱贫村,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由省、州、县直单位驻村帮扶,派驻不少于3人的工作队;帮扶两个村以上的县直单位,对其中帮扶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脱贫村,至少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只负责帮扶一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县直单位,派驻不少于2人的工作队;其余村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至少保证每个村有1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基础上派驻工作队。县直单位驻村个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合理确定。县直单位派驻的工作队由乡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长兼任驻村第一书记、“尖刀班”班长,队员实行新老搭配、逐步轮换,每名队员驻村年限不低于2年。各单位新招录人员必须驻村,幼儿园、小学、初中和乡镇卫生院不再安排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继续实行“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按照脱贫攻坚期驻村工作队员保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各项待遇。“尖刀班”要继续通过入户走访、组织群众座谈、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

7.高标准建设乡村振兴重点村。统筹于县域经济全局,依靠城镇化,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思路,走“片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之路,持续抓好牛洞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高标准建设江家村、朱砂土(茶庵寺)片区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强力推进36个县级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力争用五年时间,把州级示范村、县级重点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风文明引领村、基层治理样板村、富裕富足幸福村”。要按照“xx标准、恩施特色、多规合一”要求,围绕“一年启动、两年见效、五年建成、辐射周边”目标,编制州级示范村和县级重点村乡村振兴规划。规划要立足重点村,辐射带动周边村;要对宅基地、强弱电线路、公墓、交通干线等设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明确村庄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建筑风貌管控、乡土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任务。规划要反复听取群众意见、踏勘现场、开展讨论,谋准建实项目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升级乡村产业

8.全面提升主导产业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长江清江柑橘示范绿色岸线、巴野线和巫峡口茶叶示范绿色廊道、高山道地药材药业绿色山顶的“一岸线一廊道一山顶”产业格局。大力推进郡贡茶、特色柑橘、中药材和畜牧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建设。建立茶叶、柑橘、药材、畜牧四条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供销、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的格局。加大茶叶、柑橘、药材、蔬菜等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管理力度,提升产品品质。持续提升“三品一标”建设水平,培育和引进特色产业优良品种,打造xx郡贡茶、xx椪柑、xx玄参等知名品牌。提升“茶叶、柑橘、药材、畜牧、蔬菜、烟叶、粮食、中蜂”产业化水平。继续执行产业以奖代补政策,扶持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9.继续实施“一村一品+”行动。立足茶叶、柑橘、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础,发挥政策、项目、科技、文化等优势,紧盯市场,优化布局,着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企业流转土地带动发展,推动形成村级高质量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大力发展生猪、家禽等家庭养殖业,实现“养满养足”,全力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10.加快配套完善产业基础设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破坏耕地行为。加强耕地修复改良,建设高标准农田4.04万亩、节水灌溉0.5万亩,实现旱涝保收。根据需求在主导产业基地配套建设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清洗、分选、切片、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气调库、冷藏库、储藏窖等仓储设施。重点完善官渡口神农新区农产品交易中心、溪丘湾茶叶交易中心、野三关中药材交易中心基础设施。以县城和乡集镇为中心,配套建设产品深加工、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全面推进融合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乡村旅游模块化、区域化体系,注重片区开发,优化全域乡村产业总体空间布局。重点打造“野三关花海、绿葱坡滑雪场+中药材观光园”、“巴野路、茶店驿站+xx郡贡茶体验馆”等特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长江三峡(xx)纤夫文化旅游节、绿葱坡冰雪旅游节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地域旅游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举办xx坪油菜花节等特色乡村游活动,不断推进xx康养民宿业、休闲旅游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融合发展模式,有效对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引导城镇居民下乡消费。利用互联网优势,发挥农村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作用,运用“三专一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方式,畅通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保护乡村生态

1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自20xx年以来改建的农村户厕问题,边排查边整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垃圾分、清、收、运等长效机制。出台《xx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12个农村聚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开展村庄“四旁”、庭院植树、种草、栽花活动,引导农户畜禽圈养,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扫干净、摆整齐,打造“绿树成荫、四季有花、春秋有别、韵味十足”的美丽庭院。(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3.推行乡村工程建设生态化。严格乡村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道路、桥梁、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实施复绿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乡村建设尽量就地取材,弃土弃渣规范处置。建设风格与周边生态景观相协调,防止照抄照搬城市元素、硬质铺装过度、景观建设多余,避免损害乡村气质,破坏乡村生态和风貌。河道治理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混凝土成分,实施植被护坡护堤。(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4.从严保护农村生态资源。严格管控农业化学品使用,继续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行配方施肥、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还田、轮作休耕等措施,继续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加强农膜、秧盘、遮阳网、果蔬套袋、农药袋(瓶)、化肥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无害化处置。实施总量减排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大力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面实施林长制,加强古树名木和天然林保护,对80年以上的大树实行挂牌保护,严厉打击猎杀、捕捉、驯养、贩卖和烹食野生动物行为。严格落实长江、清江流域“十年禁渔”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改善民生福祉

1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快速推进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杨柳池至金果坪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266公里“油返砂”,提档升级xx公里通畅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xx座。实施集中居住10户以上村民小组硬化路补短板工程,试点推进入户路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围绕巴野公路、县城至溪丘湾乡等重点农村客运班线,创建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实施x个农村电网改造单项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xx千米、低压线路xx千米、变压器xx台xx千伏安,全面消除农村“薄弱电”和“低电压”。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新出现的危房及时改造,做到“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国网xx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16.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除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以外,适龄学生不得失学辍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实农村医疗保障待遇。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施乡村振兴“光明行”行动,推进“童伴妈妈”、农村养老互助中心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信息管理无盲点,儿童主任、督导员配备全覆盖,加强重病重残患者、高龄独居老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的探访和照护。(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17.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及改扩建50个村级阵地,打造10个“红色驿站”,改善9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行“县乡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将社保卡和社保待遇申领、养老金领取、生活缴费、户籍办理等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权限向基层延伸,实行网上办、上门办、马上办、全程代办。结合乡镇党员人均每年参与志愿服务5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推进县文化馆、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数字化建设,建立12个乡镇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持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农家,提高农民文化素养;经常性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各乡镇、村(社区)自办、自创“乡村春晚”等文艺展演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提升乡村风貌

18.整治农村建房乱象。坚持规划先行,严格“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用地建房过程管理,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推行依山就势建房,严禁占用成片耕地、侵占河道蓝线、紧邻河边沟边、侵占公路控制线和规划区域外建房。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突出传统建筑特色和民居建筑风格,由县住建局提供具有乡村特色、满足农村使用功能、不同梯次造价的农房设计图纸,无偿提供农民选择使用,由乡镇和“尖刀班”负责督促农民严格按图施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整治标牌乱立、杆线乱设。按照清除废弃的、统筹必须的、规范现有的、控制新建的思路,治理农村各类标牌乱立和强弱电线“蜘蛛网”问题。坚持非必要不设立标牌,必须设立的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杜绝形式主义标牌、破坏生态标牌、垃圾广告标牌等。规范高压、低压、弱电线路杆线设置,最大限度实行杆线公用,消除乡村视觉污染,确保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培育文明乡风

20.推动移风易俗。实施乡风文明三年建设行动,到20xx年建成15个乡风文明试点村。深入开展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形成良好民风家风。持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加大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诚信活动周、学雷锋活动日等诚信主题活动,推进“信用xx”建设。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推行道德评议、红黑榜曝光等机制,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持续开展活人墓、大碑大墓专项治理,采取分村单建和多村联建方式,大力推动村级公墓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祭扫。开展“科普乡村行”活动,引导农民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向农村渗透。(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各乡镇党委政府)

21.推进文化保护与传承。统计调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巴文化遗迹等文化遗产情况,明确保护责任。加强对xx镇围龙坝、xx镇xx坪等传统村落,xx镇蓝家大院、xx镇xx老屋等古建筑,xx坪乡红三军旧址、xx湾乡xx洞等红色遗址文化保护。加强xx堂戏、xx号子、xx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深化乡村治理

xx.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五村建设,探索建立红旗型、标准型、后进型“三型”党支部分类管理模式。抓好xx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深化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抓好乡村两级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继续执行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按照村主职干部年报酬70%的比例落实村副职干部待遇。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持续擦亮乡镇党校名片,选派优秀党支部书记异地跟班学习,常态化开展“村书记论坛”,建立农村党员分类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全面推行“214”村级民主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开展重难点村“点穴式”巡察,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对红白理事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引导。简化村规民约,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稳妥开展村(居)建制调整,对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进行建制调整,不搞“一刀切”,不损害群众利益。稳慎推进城郊村、城镇中心村“村改居”,妥善处理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大力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用好中央、省、州扶持资金,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运营、服务创收等方式,大力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出台《xx县农村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监督管理和权益分配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承接除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以外的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化解村级债务,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甄别、逐步化解”工作思路,逐村制定债务化解方案。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级债务实现清零,严禁新增村级债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培养乡村人才

24.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建强以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驻村(社区)工作队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为补充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发展党员,每村(社区)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政府)

25.加强乡村创业人才培养。围绕乡村产业,分类持续开展龙头企业家、创业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电商等人才培训,县级培训每村不低于5人,乡镇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举办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遴选支持一批“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在外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返乡创业服务、做好返乡企业用工服务、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在外人才返乡创办实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6.加强乡村科技人才培养。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xxx人,常态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xxxx人次以上,选派xx名科技特派员。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咨询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技术骨干中公开招募x名特聘农技员。继续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选派优秀青年农民接受脱产大专学历教育,毕业后按程序吸纳为村干部(后备干部),并担任本村产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本村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十、强化乡村振兴保障

27.统筹县域经济发展。将乡村振兴统筹于县域经济发展全局,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一体推进。以小城市标准提升建设县城和中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聚焦茶叶、柑橘、药材、畜牧等主导产业,建成从头到尾比较完善的全产业链。

28.建立工作推进体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成立县乡乡村振兴指挥部,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与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指挥部两月一调度,乡镇一月一调度。延续脱贫攻坚期内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决策机制,对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29.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对申报成功的州级示范村和县级示范村,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达到政策标准30%以上;加大财政统筹整合力度,对乡村振兴重点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村分类倾斜。强化用地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大力推动废弃房屋拆除和土地复垦,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收益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强化金融保障,落实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土地经营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代偿纳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范围;过渡期内创业担保贷款向乡、村两级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回乡创业者等对象;建立完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对接支持的常态化“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制度;持续针对茶叶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等开展政银企对接和金融服务,安排银行机构跟进服务扶贫车间融资需求。构建更加系统规范有效的主导农产品保险制度体系。

30.加强督导考核。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的要求,对乡镇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和驻村帮扶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乡村振兴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范围。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具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实绩考核结果差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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