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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业财务述职报告【五篇】

时间:2023-08-22 17:45:02 述职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4.36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79-02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建筑业财务述职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建筑业财务述职报告【五篇】

建筑业财务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
信息披露;
财务业绩;
建筑业

作者简介:李平(1983-),女,新疆喀什地区财贸学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财经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4.3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79-02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对利润的追求,会计造假、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现象越发普遍,会计舞弊的屡屡发生引发了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

本文以深沪两市的上市建筑行业公司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为研究对象,回归分析公司社会贡献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资产负债率之间的关系,以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社会责任会计基本概念

有的学者从控制的对象和主体角度,把社会责任会计分为以企业为控制对象的社会责任会计(微观社会责任会计)和以国民经济为控制对象的社会责任会计(宏观社会责任会计)两类。微观社会责任会计指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带来的影响的计量报告。典型的表述为:社会责任会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与政治、社会、经济相联系,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对企业的社会贡献、经济贡献、社会成本、私人成本等加以确认、计量,并以报表形式披露,给政府和其他社会部门投资者提供有用的财务、非财务信息。宏观社会责任会计指整理、衡量及分析政府和企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和经济后果。典型的表述为:社会责任会计是指从宏观经济观念出发,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社会影响进行计量和报告的会计。它本质上属于宏观会计的范畴,是20世纪70年代所产生的一个新的会计分支。

二、研究设计

(一)假设

根据李正(2006)等人的研究可以推断,规模越大的建筑业公司,其财力、物力以及综合实力就越强,其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投入就越大。所以本文提出:

H1:企业社会责任与规模正相关。

对于成长性较好的建筑业企业,其在树立企业形象,建设企业文化方面会不断加大投入,并且由于良好的成长性,其所有资金也会不断增长,相对于那些成长性较差的企业来说,其在社会责任方面越倾向于有较多的投入。所以本文提出:

H2:企业社会责任与成长性正相关。

从企业长期的融资能力来看,负债规模较大的企业可能不像选择稳健性战略的企业在财力和物力方面那样充沛,相应的他们在社会责任投入方面不会有较强的能力。所以本文提出:

H3:社会贡献率与资产负债率负相关。

根据沈洪涛(2005)等人的研究,盈利能力越好的企业,资金越充沛,越有实力在社会责任方面有所表现。所以本文提出:

H4:社会贡献率与净资产利润率正相关。

(二)研究模型

1.样本与数据

本文选取2009-2010年上市建筑业公司财务数据作为样本总体,剔除了ST公司,去除极值(剔除残差的绝对值大于3)。相关的数据来自“新浪财经”。

2.研究模型

根据以上分析与假设,社会贡献率(Y)取决于规模(Size)、成长性(Grow)、盈利能力(Profitability)、资产负债率(Liability)。另一方面,考虑宏观政策等因素对数据的影响,设计虚拟变量year08。建立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Y=f(Size,Grow,Liquidity,Profitability,year08)

D=b0+b1*Size+b2*Grow+b3*Liquidity+b4*Profitability+year08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定性分析

本文根据所界定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从2009-2010年样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披露文件中,查找该样本公司是否披露相应的社会责任信息,所有的样本公司3年中都披露了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信息。但这并不表明上市公司在这两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经完善了,实际上还很不充分。如人力资源方面披露的往往是给职工支付的工资及其他,而对职工的培训、劳动保护、福利的改进,对于社会福利事业的信息,公众可以了解的只是企业向政府交纳税收的情况,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贡献多是文字表述,甚至提到这些方面的公司也不多。

(二)描述性统计

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对调查总体所有变量的有关数据做统计性描述,以发现其内在的规律。表2反映了因变量与自变量的数量、最小值、最大值、均值和标准差。

(三)单因素分析

表3为相关矩阵,对5项指标进行单因素分析。

从相关矩阵可以看出,仅净资产利润率一项指标通过检验,与社会贡献率之间有正相关关系。

四、主要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1、盈利能力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显著,且正相关;

2、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显著,但呈负相关;

3、企业社会责任在2010年较2009年有所提高;

4、成长性、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不显著。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情况与财务业绩存在相关关系。

(二)启示与未来研究方向

如今,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企业的业绩,更关注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一心追逐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不仅将受到人们的唾弃,更将会被市场淘汰。目前,建筑业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做的工作还非常少,披露体制和内容都很不详细、健全。企业应结合宏观因素,包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政策等,考虑企业自身财力和物力,提高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投入,加大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优化企业形象。

目前,对于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结论十分多样化,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本文也只选取了建筑行业对其财务数据与社会贡献率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有很多研究得出,公司治理结构、制度环境等因素也影响着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与披露。由于这些因素比较复杂,资料收集起来也有一定难度。所以,在本文中没有对这些因素进行实证分析,这是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杨亚娥、刘建红.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财会通讯,2007,(02).

[2] 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7,(03)。

[3] 宋献中、龚明晓.公司会计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研究[J].管理世界,2006,(12).

[4] 袁蕴、牟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综述[J].财会月刊,2007,(09).

[5] 李正.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研究[J].经济经纬,2006,(06).

[6] 刘长翠、孔晓婷.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来自沪市2002―2004年度的经验数据[J].会计研究,2006,(10).

[7] 吴俊.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几点思考[J].会计研究,1994,(06).

建筑业财务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财经》记者 罗昌平 欧阳洪亮 罗洁琪

中央电视台新址工程亮相以来,争议不断。

央视新址工程由主楼(CCTV)、电视文化中心(TVCC)和其他配套设施构成,建筑面积达59.95万平方米,由荷兰大都会(OMA)建筑事务所设计。其中,有着“大裤衩”之称的主楼,是两个变异的塔楼从一个共同平台升起,在上部汇合,形成三维体验,突破了摩天楼常规的特征,极具视觉冲击力,亦挑战着世界级高层建筑难题。

与此同时,央视新址工程耗资巨大,也遭非议。元宵节的大火,把央视秘而不宣的财务问题揭开一角。

逐年递增的投资额

经过漫长的选址争论,2005年央视高调宣布,新址建设工程落户北京市中央商务区(CBD),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工程建设安装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

但这一数据其实并不确切。

央视新址办成立于2001年3月,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报批与建设。同年12月20日,原国家计委“[2001]2795”号文批复,新址工程项目获准立项,总投资76.66亿元。其中央视自有资金55.17亿元,银行贷款21.49亿元。

据《中央电视台发展史》一书记载,上述批文上报之时,央视出具了建设银行总行提供20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的承诺书。

2002年,央视有偿获得原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光华路厂址的土地使用权,地址为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2号。后经北京市政府返还搬迁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共计14.30亿元。

2004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2004]1556”号文批复,可研报告提出项目总投资79.82亿元,较之立项时增加3.16亿元,修正其中投资估算偏高、少数项目重复计算等,建议批复投资78.91亿元。

同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就此发文称,“所需资金你台筹集解决,资金使用要精打细算,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要严格控制投资。”

据了解,2005年4月开工之初,整个工程计划总投资50亿元。截至此次火灾发生时,已投入上百亿元(不含几十亿元新设备费)。即使考虑近几年的通货膨胀因素,其与预算之初的差额仍然惊人。

事业单位“预算包干”

《财经》记者从央视获知,上述投资主要由央视自行筹措,部分资金以事业单位的名义统筹安排,还包括数家银行提供的数十亿贷款。

央视现为国家广电总局下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内设15个中心(室),拥有职工近万名。

早在1979年,央视被批准为“预算包干”的试点单位之一;2001年起,实施“核定收支,比例上交,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具体办法为:电视台广告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免缴所得税;每年按照实际收入(不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营业税及附加)的13%上缴国家(从广告收入中上缴),统筹用于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为调动职工积极性,可按全年实际收入减赞助收入后的3%和6%,提取职工奖励资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自2001年起,央视收入逐年递增,当年为60.99亿元,2002年增至70.42亿元;2003年采用国际通行的统计方法,纳入企业收入,全年高达102.27亿元(事业收入81亿元、企业收入21亿元);2005年总收入达124亿元(事业收入94亿元,企业收入30亿元)。其中“十五”期间,央视累计上缴国家税费30.9亿元。

2005年6月28日,在经过半年的例行审计后,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审计报告中点名批评称,央视的“预算包干”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这些年,央视不断尝试由事业化管理向企业化管理转变,但其事业单位的性质始终未变,仍然拥有事业单位的种种优势。

目前,央视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党组,下辖四个专业机构――行政管理委员会、编辑委员会、经营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其中徐威所在的央视新址办即隶属于行政管理委员会。

央视内部有人士称,正是基于“预算包干”式的管理,以及广告经营所得无需缴纳所得税等优惠,央视实际拥有很大的自主支配空间。比如,新址办自2001年3月成立至今,其100多亿元建设资金由央视财经办直接划拨。

失火大楼理赔存疑

截至本文发稿时,火灾对新址大楼造成的破坏程度尚在评估之中。接近调查组的建筑学家称,北配楼经过长达六小时的焚烧,隐患很大;即使大厦主体结构不拆除,其损失保守估计应在10亿元以上。

据悉,着火的北配楼已完成投资20多亿元(含设备费),年前央视资产登记时,核定为30亿元。

早在2005年,央视新址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财产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所谓“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财产在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下称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本次受灾大楼由该公司下辖北京朝阳支公司出单独家承保,险种即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为15.32亿元,保险期限截至2009年6月30日。

据悉,火灾发生当晚,保险公司已连夜就理赔事宜作出安排部署。其中最重要的,是认定对理赔有关键影响的“除外责任”条款――根据定义,“除外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该承保公司法务部有关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作为被保险人的央视显然存在重大过失。”

他介绍,重大过失包括极端疏忽和极端轻信。所谓“疏忽”,就是应该预见到事情的后果但是没有预见到;所谓“轻信”,就是虽然预见到后果,但是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任自力认为,官方通报可以证明央视没有尽到义务:违反北京市禁放规定;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听治安民警的劝阻等。因此构成重大过失的可能性很大。

据事后央视声明称,新址办主要负责人“燃放烟花的行为未经请示批准”。任自力则认为,该央视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燃放行为,是以央视名义行事的,与其职务相关,所以属于典型的职务行为。

不过,负责承保的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一切都要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后才能认定,这是理赔的最直接依据。如果是央视的重大过失,肯定不赔;如果是第三人的过错,那就会被认定为意外事故,属于理赔的范围。

建筑业财务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丁祖年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2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将《宁波保税区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接到报批文本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即转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3月15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批文本进行了审议,提出了批准文本草案。现将有关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保税区设立内资企业,具备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其经营范围不作限制。有的部门提出,企业经营范围是企业登记的主要项目之一,条例关于对经营范围不作限制的规定与现行工商登记管理规定不一致。为此,建议删去关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其经营范围不作限制”的规定。

二、条例第十二条对投资人以货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作了规定,未对依法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予以限制。为与法律规定一致,建议增加“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的内容。

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保税区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保税区管委会及所属行政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权依法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因条例已明确保税区的经济和社会行政管理事务由管委会所属行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行政处罚也应由其实施。经征求宁波市人大意见,建议保税区管委会不作为行政处罚主体,对保税区内违法行为依法应予处罚的,由保税区管委会所属行政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权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法制委员会认为,修改后的条例内容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和报批法规的批准文本草案,请予审议。

关于《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

丁祖年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5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省政府提请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制委员会将草案及说明印发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省有关部门和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并在地方立法网上公布,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文舸带队到温州、嘉兴、湖州、绍兴、杭州等地进行调研,广泛听取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社区居委会、物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鉴于草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将草案在《浙江日报》上全文刊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06年2月28日,法制委员会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杭州就草案的有关问题举行了立法听证会。根据委员和各地、各方面的意见,在反复研究和修改的基础上,提出了草案第二次审议稿。3月15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草案第九条规定,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或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当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很多地方提出,仅规定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而不规定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会出现业主人数较少、业主大会决议代表性不够的情况;
同时,草案规定的“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也应当适当提高。为此,建议将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修改为: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条第一款)。

二、关于非住宅业主投票权。草案第十一条对非住宅业主的投票权作了规定,即“原则上以业主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一票;
如有单独房地产权证书,建筑面积在五十至一百平方米的也可以计一票”。根据该规定,物业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业主不享有投票权。有的委员、财经委及一些地方提出,现实中存在很多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商业用房,草案的规定限制了这部分业主的权利,不利于小区的物业管理,建议在对非住宅业主享有投票权的最低要求中取消面积限制。为此,建议将该内容修改为:“非住宅原则上每一单独房地产权证书计一票;
建筑面积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一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三、关于业主大会的决定程序。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草案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地方提出,目前我省大型小区比较多,这些小区由于业主人数较多和业主参与意识参差不齐等因素,往往很难按照国务院条例和草案的规定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对小区业主整体利益的维护带来很大不便,建议条例明确规定:“业主逾期不参加投票的,视为同意多数人的意见。”立法听证中,多数听证陈述人认为,业主不参加投票的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条例对业主不参加投票如何处理直接作具体规定,容易侵犯未参加投票的业主的合法权益,条例对此不宜作明确规定。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业主逾期不参加投票如何处理,属于业主自治范围,不宜在法规中作统一规定,可以引导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自行作出约定,以便在尊重业利的前提下解决上述实际问题。为此,建议增加规定:“业主逾期不参加投票的,其意思表示视为赞同、反对还是弃权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二条第二款)。

四、关于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的移交和维修养护。草案第三十一条和第五十条规定,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由建设单位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并根据产权归属原则,依法承担其维修养护责任。部分委员、财经委、大多数听证陈述人以及很多地方认为,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应当由相关专业单位承担维修养护责任。但对其产权归属问题各方面则存在分歧。一种意见认为,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应属于业主共有,由相关专业单位取得所有权是对业益的损害。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产权归属原则,如果业主拥有这些设施设备的所有权,维修责任就应由业主承担,反而不利于业益的保护。还有意见认为,产权归属问题属于民事基本制度范畴,不宜由地方性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将维修养护责任设定为相关专业单位的法律义务。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的产权问题,较为复杂,各方意见不一,且不属于地方立法权限,本条例不宜直接规范;
同时,从实践及各方面多数意见来看,依法属于业主的设施设备,经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相关专业单位,有利于业主利益的保护。另外,听证中,有些陈述人和有关专业单位提出,产权移交涉及到税费等问题。法制委员会认为,这些问题,属于实施中的问题,可由省人民政府具体规定。为此,建议将草案

中相关内容修改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相关专业单位应当接收,并承担维修、更新、养护责任。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五、关于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草案第三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建设中,应当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建筑物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一些地方提出,因规划调整,物业竣工后,其实测面积可能超过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对超过部分也应按规定配置相应物业管理用房。为此,建议增加规定:“因依法调整规划,物业竣工验收后的地上建筑实测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建筑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超过部分千分之七的比例补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确实无法补充配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该物业销售价格支付不足部分的相应价款,列入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六、关于小区停车。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使用。一些专家和地方提出,停车场(库)有的属于业主所有,有的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不能笼统规定“应当提供给业主使用”。考虑到产权归属问题不属于地方立法权限,国家正在制定的物权法拟对此作出规定,建议删去上述内容。同时,财经委和一些地方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空闲场地,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在不影响通行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业主停车泊位,以解决停车难问题。为此,建议增加规定:“经业主大会同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临时停车位的,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损坏绿地等公共设施,不得阻碍消防通道”(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条)。

七、关于物业装修。草案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对物业装修进行了规范,总的思路是对物业装修的禁止性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相邻住户即利害关系人的民间力量监督,不对其设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过程中,对房屋装修是否需设置行政许可,有不同意见。立法听证中,多数听证陈述人认为,涉及房屋安全的装修行为,无论是住宅装修还是非住宅装修都应当直接设置禁止性规定,并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罚,而不宜采用行政许可的管理手段。少数听证陈述人认为,对涉及安全的装修尤其是非住宅装修应当设定行政许可,加强事前监管。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对房屋装修未设定行政许可,实践中房屋装修可以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来达到监管目的,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精神,不宜再设定行政许可。为此,建议维持草案现有的规定。

八、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草案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的委员提出,物业管理中诸如居民家中被盗、自行车被偷等如何承担责任应当进一步明确。也有委员和地方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相应责任应当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来具体约定,并由司法机关根据合同的内容来具体判定。为此,建议增加相应的引导性规定:“当事人对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进行约定时,一般应当明确双方有关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十条第三款)。

此外,还对草案的其他条款、文字、条文顺序作了修改和调整。

建筑业财务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 内部财务控制 财务审计 会计委派制度

一、引言

建筑施工企业与其它企业具有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如果内部财务控制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必然会影响建筑企业的发展。文章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二、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与不足,总的来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第一、货币资金的收付不规范,对资金收付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制约与监督。第二、没有对实物资产管理岗位的职责进行规范,财产的入库、验收、发出、保管等存在着漏洞,常常会发生财产的破坏、偷盗、流失等现象。第三、建筑工程项目的决策程序不规范。第四、采购与付款方面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与不足,资金使用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第五、缺乏规范的预算编制、审定、下达、执行程序,缺乏对预算进行及时的分析和控制,改进措施也常常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项目经理责任制度不完善。项目经理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着促进作用,但是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着财务核算体制不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对项目经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财务控制。

3.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在很多的建筑企业中,审计部门并没有和财务部门分开,多数内部审计工作由财务部门领导,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这使得审计工作只是出于形式,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不能真正的发挥实效,

4.会计队伍结构不合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队伍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施工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查显示,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缺乏高学历、高层次的会计人员,他们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偏低。同时,由于建筑行业具有流动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使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等跟不上,不能很好的服务于建筑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为了有效的实现对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有必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第一、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第二、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第三、加强对财务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进行保管,个人用章由本人或者授权人保管,同时,为了加强对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禁止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要的全部印章。

2.实行内部会计委派制度。对施工项目部委派财务人员,并对项目部财务行为进行监督,同时监督项目部的其他行为。第一、项目部财务人员需要独立进行工作,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第二、项目部财务人员需要对公司和项目部同时负责,既维护公司利益,又对项目部的财务实施监管。第三、明确项目部财务人员的报告责任,对于一般事项需要定期报告,对于重大事项则需要及时报告。同时为了加强对资金使用和支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实行费用支出和资金使用联合签字制度,对于较大资金的支出需要由财务主管部门和项目经理联合签字方可生效。这样既能够提高财务信息的安全,又可以发挥财务的监督作用。

3.健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内部财务审计制度对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做好内部财务审计能够有效的推动财务监管工作的进行。需要按照审计法规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展开审计工作,具体的措施如下:第一、对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进行统一发放,同时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第二、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审计,找出不足之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第三、强化项目目标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效益。第四、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第五、丰富内部审计工作的形式,加强对会计核算的监督,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加强建筑保护施工预算控制。预算工作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控制效果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影响。一方面加强企业的预算,着重做好财务预算和各种投资预算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建筑施工项目预算,将其作为预算控制的核心和中心任务来对待。

5.优化会计队伍结构。第一、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重视高学历、高层次会计人员的引进,不断提高会计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结束语

总之,内部财务控制对建筑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文章主要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关注,能够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赖永武.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对策.财经界.2010(11).

建筑业财务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会计师国际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等关于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成果丰硕,而我国关于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尚显薄弱。本文借鉴国际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来构筑我国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政府会计目标。

 

一、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国际状况

 

在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方面,会计师国际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等的研究成果值得我国乃至世界各国学习、借鉴。

(一)会计师国际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关于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

会计师国际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ipsass)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的附录2“财务报告的质量特征”中指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使财务报表向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的属性”,并且提出了四项主要质量特征:可理解性(understandability)、相关性(relevance)、可靠性(reliability)和可比性(comparability)(2001年7月1日生效)。另外,还包括重要性(substancial)、忠实表达(faithful representation)、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中立性(neutralltv)、审慎性(prudence)、完整性(completeness)、及时性(timeliness)、效益大于成本(benefit and cost)等8项质量特征,并且解释为:

1 可理解性:当可以合理预计使用者能够理解信息含义时,此信息是可理解的。为此,使用者被假设为具备有关主体经营活动和环境的合理知识,并愿意研究这些信息的人。

关于复杂事项的信息不应仅仅因为会使某些使用者感到太难以理解就被排除在财务报表之外。

2 相关性:如果信息能帮助使用者评估有关主体过去、现在、未来的事项,或确认、纠正过去的评估结果,则此信息是相关的。为了保证相关性,信息必须也是及时的。

3 重要性:信息的相关性受其性质与重要性的影响。如果信息的遗漏或错报可能影响使用者的决策或影响其对财务报表作出评价,则此信息是重要的。重要性取决于所判断的项目或在遗漏、错误的特定环境中错误的性质或大小。因此,重要性提供了一个分界点或平衡点,而不是有用信息必须具有的主要质量特征。 

4 可靠性:可靠的信息是指没有重大错误和偏差,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可以作为使用者的可靠依据的信息。

5 忠实表达:对忠实表达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信息而言,它必须依据交易或其他事项的本质,而不仅仅依据其法律形式进行如实的反映。

6 实质重于形式:信息如果想要反映其理所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交易或其他事项的实质与它们的法律形式并不总是一致。

7 中立性:如果信息没有偏见,则它是中立的。如果财务报表通过事先设计好的方式选择和列报信息来影响决策和判断,以求达到预先确定的结果或后果,那么它们就不具备中立性。

8 审慎性:审慎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所要求的估计时间,在判断中增加一定程度的谨慎性,以便不虚计资产或收入,同时也不少计负债和费用。然而,审慎的运用并不允许诸如设立秘密储备,过分地提取准备,故意压低资产、收益或故意抬高负债、费用等,因为那样编制出来的财务报表不可能是中立的,从而也就不具有可靠性。 

9 完整性:财务报表内的信息应在重要性和成本的范围内保持完整。

10 可比性:使用者能够辨别出财务报表中的信息与其他报告中的信息的相似性和差异时,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是可比较的。可比性适用于:不同主体财务报表的比较;
同一主体不同时期的比较。可比性特征的一个重要含义是使用者需要了解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政策、政策变更和这些变更的影响。由于使用者希望比较主体各期的业绩,因此财务报表列示以前各期的相关信息是重要的。

11 及时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信息的限制):如果所报告的信息已过时,它就可能失去其相关性。为了提供及时性的信息,可能经常需要在知道有关交易的所有情况之前进行报告,因而减少了可靠性。相反地,如果在知道了所有情况之后再报告,信息可能很可靠,但对要在中期决策的使用者而言作用就很小。为了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中取得平衡,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如何最好地满足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12 效益大于成本:效益和成本(ben-efit and cost)之间的平衡是一个普遍性的限制。信息产生的效益应超过提供的信息的成本。然而,对效益和成本的评估实质上是一个判断的问题。进一步说,成本并不总是由享有效益的使用者承担,效益也可能被信息编制者和已花费代价者之外的使用者享有。由于这些原因,在特定情况下进行效益——成本测试是困难的。但是,准则制定者、负责财务报表编制的人员和财务报表使用者应意识到这个限制。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1989年7月公布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指出,财务报表的四项主要质量特征是:可理解性(understandability)、相关性(relevance)、可靠性(reliability)、可比性(comparabillity)。

1980年5月fasb的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提到“本文所论述的信息质量,对于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所报告的财务信息均适用。” 

(三)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

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1987年5月的《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概念公告第1号——财务报告的目标》中认为,政府财务报告提供的会针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质量要求:1可理解性。财务报告中的信息应尽可能表述得简单。政府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对于政府会计与财务知识往往具有不同的水平,为了使公众达到理解的目的,政府的财务报告应当让那些没有政府会计专业知识的人觉得可以理解。政府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能够帮助使用者理解所提供的信息的解释和说明。当然,财务报告不应当仅仅因为难以理解或某些使用者选择不使用而将某些信息排除在外。2可靠性。政府报告应当可靠,其提供的信息应当可以核实、中立并真实地表述其要表达的内容。为了可靠,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广泛、全面。任何可以真实表述事情和状况的重要信息都不应当省略。可靠性并不意味着精确或肯定。可靠性受计量过程中估计程度的影响,还受被计量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的影响。财务报告可能需要包括关于采用的假设以及采用假设过程中本身所存在的不确定性的文字解释。在某些情况下,某些财务信息依据于合理的估计。通过某种具有合理解释的估计而提供的信息,比没有任何合理解释的估计而提供的信息更有意义。3相关性。相关性包括其他许多特征。如果在财务报告中提供的信息不及时或不可靠,那么这种信息就不相关。即使信息满足了其他所有特征,但仍可能不相关。为了达到相关性,在提供信息和需要这些信息的目的之间必须存在一种严密的逻辑关系。如果提供的信息能够改变使用者对问题、状况或事件的评价,那么这种信息就是相关的信息。相关性因不同使用者在作出决策或评价受托责任时所需的财务信息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4及时性。如果财务报告想要有用,就必须在报告的事件发生后及早,以便影响决策。及时性本身不能使信息有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信息本来所具有的有用性会逐渐消失。在有些情况下,及时性相当重要,以至于它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要求牺牲一部分精确性或详细性。有时,一项估计所得的信息比花了很长时间才取得的精确信息更加有用。5一致性。财务报告应当在各期保持一致,即某项会计原则或报告方法一经采用,以后对于类似的交易或事项也应当采用。财务报告一致性的概念可以用于很多领域,如计价方法、会计基础、财务报告主体的确定等。如果会计原则或财务报告主体发生了变化,则应当揭示变化的性质和原因以及变化的影响。6可比性。财务报告应当可比,但这并不意味着类似情况下设立的政府执行相同的职能。可比性是指由于交易或政府结构的实质性差异而导致的财务报告的差异,而不是指由于在会计程序或实务中不同的选择而导致的差异。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帮助使用者在不同的政府之间作出比较,如在行使特定职能的成本或收入的组成部分之间作出比较。

上述主要的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见表1。 

 

二、我国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现状 

 

根据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及其解释性文献的有关内容,我国目前对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特征的概括主要有: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明晰性、重要性等。其中,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可比性是指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提供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的信息。一致性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如确有改变的必要,应当将改变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及时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以便及时利用,以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应有的作用。明晰性是指会计核算中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完整,简明扼要,便于理解和利用。重要性是指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对于重要的业务,应当予以单独反映。 

三、构筑我国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思路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非常薄弱。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认为:我国应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构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时所采用的思路。这表明了老一辈会计学家对建设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思考,对我们年轻学者具有极大的鼓舞作用,也使我们深感肩负的重任。因此,学习、借鉴国际经验。把握我国政府会计发展状况,积极服务于政府会计目标一解除受托责任的实现,构筑我国的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尤为必要。构筑我国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应本着学习、借鉴、务实及扬弃的原则,按照改革称谓、整合现有条款、有增有减、优化结构的思路展开。

(一)改革现有名称

在名称上改“政府会计一般原则”为“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将“会计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这不仅仅是名称上的改变,而且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会计国际化的重要方面与体现。企业会计改革总是走在会计改革的前列,为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因此,进行政府会计改革,将“政府会计一般原则”改为“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实现与国际间政府会计的趋同,以便于开展国际交流,是政府会计改革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二)整合现有的条款

我国政府会计现有的一般原则实际上起着规范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在政府会计目标的实现、政府预算的制定等方面功不可没。现有的政府会计原则的相关条款,仍然具有较大的实用性,应继续保留、完善并积极用于指导政府会计核算。因为这样不仅可以节约研究成本,更重要的是这些已有成果经得住时间的检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要有增、有减、有保留。 

因此,我国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应包括可靠性(包括真实反映、忠实表达、中立性、完整性)、相关性(包括及时性、充分披露、可理解性)、可比性(包括一致性)、重要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专款专用性、效益大干成本等。 

(三)划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 

对任何事物划分层次,都能很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抓住事物的特征,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美国的研究结果已经表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具有层次性。fasb的主要贡献就是把会计信息分成层次,突出主要质量,对主要质量的各组成部分加以分解。笔者完全赞同此观点,并认为,我国现有的政府会计原则虽然起到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作用,但是缺乏层次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因此,构筑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必须以层次性原则为指导,构筑具有层次性的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上述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可按照可靠性程度、重要性程度以及约束条件等来划分层次。其中,可靠性是政府会计首要的质量特征,位于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最顶端,与解除受托责任的政府会计目标一脉相承。可靠性包括真实反映、忠实表达、中立性、完整性。因为要想会计信息可靠,必须真实客观、如实表述、立场不偏不倚、信息不得遗漏。目前,我国政府会计目标尚处于合规性阶段,要实现这一目标,检验政府业务活动(体现着政府行为)是否合规,必须借助于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来实现。相关性较次于可靠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为次要质量特征。效益大于成本、重要性、专款专用为约束条件。其中,专款专用必不可少。政府职能实现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预算安排了预算年度的收支计划,收八有来源,支出有项目,专项资金专门使用,充分体现了“专款专用”的资金使用原则,是对资金的一项限定。 

 

四、关于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心转移与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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