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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五篇】

时间:2023-08-12 10:15:03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XX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精准识别、精准扶贫工作,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条工作主线,落实责任分工,做到任务明、识别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五篇】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XX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精准识别、精准扶贫工作,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条工作主线,落实责任分工,做到任务明、识别准、举措实,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主要领导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查推动,确保了全镇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主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村党支部书记的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置精准扶贫办公室,明确扶贫专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和村屯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为顺利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晰思路,摸清底子

2016年,我镇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贯彻实施“精心”“精确”“精准”“精深”“精细”“精密”十二字扶贫法,扎实开展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镇下辖7个行政村,4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319户2.4万人。通过全镇动员,深入走访、严格程序,精准识别出贫困农户166户,贫困人口359人,全部为低保贫困户。精准扶贫户现已全部帮扶到位,每个干部帮扶2-3户,不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粘贴的帮扶记录,及时向镇政府和镇扶贫办反馈相关信息,制定相对应的帮扶措施共建立镇、村、户台账300册,所有脱贫对象信息录入系统。

三、找准靶向,精准发力

结对帮扶到村到户,量身定制扶持项目,差异化扶持贫困户,精准定向施策,确保了扶贫扶到关键处、帮到点子上。在结对帮扶干部在主动做好扶贫户摸底调查的同时,包户人员深入分析贫困户的脱贫愿意,结合扶贫户实施找准帮扶突破口,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致富措施。全年累计为精准扶贫户发放鸡、鸭、鹅雏8130只、农业物资5吨、生活物资57袋(桶)、生活补助资金158515元,助学补贴74500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宣传培训不够。绝大部分干部职工以及群众对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导致贫困户 对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等方面工作理解、配合和支持不够。

二是扶贫工作创新意识不强。虽然我镇结合实际开展了“一户一册”档案收集、“一户一策”产业帮扶等工作,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仍然不足,特色、亮点打造效果不明显。

三是扶贫工作深入贫困户力度不够。由于档案资料、汇报材料、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占用了扶贫干部大部分精力和时间,导致部分干部走访调研次数和时间少,解决实际问题少,工作方法举措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明年,我们将深入总结今年扶贫经验成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一是瞄准扶贫脱贫“靶心”,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理念,精准掌握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及增收路径,有针对性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等产业,对无劳动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积极发展光伏发电、主体带动等能稳定增收的产业;
扩大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面,支持贫困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帮扶资金等入股、托管的方式,或者以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提高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为抓手,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检查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掌握我县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财政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监管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中央和省市下达及市、县配套财政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全县强农惠农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县扶贫办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计划股内)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县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也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扶贫开发政策及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制定好迎检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这次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把政策交给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摸底。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
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
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
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
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
是否有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
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各乡镇要组织所辖的“十一五”重点村和有扶贫项目的非重点村对近两年来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种类、数额、流向及拨付情况,按文号分村列出清单填好表格(见附件),与自查自纠文字材料,以乡镇为单位一并于5月6日前用电子邮件报县扶贫办,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5月7日后,县扶贫办将组织人员抽查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上报材料和表格数据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分年度汇总填好统计表,与自查自纠汇总文字材料,一并报市扶贫办和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检查整改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各项资料准备,随时迎接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检查,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对各县(市、区)扶贫资金进行的交叉检查,市工作组进行的重点督查以及省组织的交叉检查和重点督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对查出来的一般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对违法乱纪的严重问题,要认真查处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4、总结提高阶段(7月21日至8月15日)。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认真进行总结,主要围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并形成文字材料于8月3日前用电子邮件报我办。县扶贫办汇总进行总结,报市扶贫办和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是亲民为民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过关心理,防止坐等观望、相互扯皮的消极行为,力戒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要强化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扶贫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各乡镇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区委“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大扶贫专项方案”的推进实施,以自查扶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精准帮扶和脱贫减贫措施及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精准治贫、规范实施,依法扶贫、依法脱贫”的核心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镇纪委将严格考核问责,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查处,确保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决定》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自查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省纪委 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和《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

(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

(二)脱贫攻坚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

四、监督检点

(一)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针对资金使用要精准,重点解决扶贫资金拨付下不及时、资金沉淀严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措施到户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扶贫措施到户到人要求不到位,制定因人因户具体措施走形式、打折扣,扶贫措施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效果不实不显等问题;
针对因村派人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脱贫验收评估机制、动态统计监测机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脱贫成效要精准,重点解决脱贫验收评估和扶贫成效上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识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二)围绕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纠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确保所有脱贫攻坚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三)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等靠要、推诿扯皮、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党员干部以“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推动脱贫攻坚高效实施。

五、自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

查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查看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区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查阅被检查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查看是否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工作的特殊性,建立专项台账,落实考核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

(二)调阅财务账簿

采取“自查模式,各贫困村扶贫移民项目专项资金账务资料,查看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
截留、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实地查看

随机抽取被检查村扶贫移民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工程质量较差等问题。

(四)随机走访

随机走访被检查村脱贫攻坚工作或扶贫项目涉及群众10户。查看是否存在驻村干部和村社干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基层干部冒领、私分村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收集问题线索。镇纪委畅通举报电话、网络、来访等举报渠道,开设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网络举报专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定期梳理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情况,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绕索优先办理、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加大督办力度。镇纪委强化对反映的问题绕索处置、案件处置以及典型问题的指导督办,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以适当方式反馈相关主责部门,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发生。

(三)遵守工作纪律。自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十一项规定”、区委“十二项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各村要建好“三本台账”,对督查工作情况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逐一登记造册、督促整改、检查销号,并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查处建议等内容)。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在贵州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提出的“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总要求,按照“基数不变、实事求是、一次搞准、动态进出”的原则,夯实精准识别基础,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识别、不落一人。精准识别是实现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要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进一步摸清全镇贫困人口,贯彻落实“精准扶贫贵在精准,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指导思想。

(二)村为单位、规模控制。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摸查。贫困户实行规模控制,识别出的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我镇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总量。

(三)直接客观、便捷有效。以直接、客观、便捷,突出致贫主要因素为基本思路。设计合理有效的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在不降低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压缩工作成本。

(四)强化宣传、尊重意愿。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全镇农户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按照农户意愿进行摸查核实,主动放弃贫困对象资格的农户原则上不进行调查。

三、督查工作方法

(一)督查核实范围

全镇农户纳入贫困对象识别范围,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重度贫困和明显不符合贫困条件的两类农户以定性分析判断为主,不进行入户识别,直接提交村民代表评议。其它农户进行入户核实,以直观综合评定为主。

(二)督查认定标准

一是采取定性分析识别的两种标准:

1、涉及以下任意一项直接认定为贫困户:

①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严重残疾丧能、孩子未成年的农户;

②民政部门认定的五保户、低保户(明显不符合现行五保、低保条件属于人情关系性质的五保、低保户,要以村为单位进行标注,提交乡镇集体研究报民政重新审核认定);

③五保边缘的鳏寡孤独农户或单亲家庭;

④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或大病农户;

⑤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一户多残);

⑥直系亲属长期患病仍在治疗的;

⑦唯一住房系不避风雨的危房户或土坯房户;

⑧全家痴呆傻残、终身无发展潜力的农户;

⑨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农户;

⑩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家庭读书子女多及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

2、涉及以下任何一项不能认定为贫困户:

①家庭劳动力健全、家庭成员健康无明显致贫原因的农户;

②家庭从事规模种、养殖业或加工业,家庭成员外出务工做生意、包工程、经商办企业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农户;

③在城镇购建门面房、商品房的农户;

④家庭拥有拖拉机、铲车、货车、轿车、面包车等机动车辆之一的农户;

⑤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参与带彩娱乐等不良嗜好的农户;

⑥子女有赡养能力的独居老人;

⑦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导致贫困的农户;

⑧家庭有高费择校学生或自费出国留学学生的农户;

⑨家庭成员中有、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乱纪屡教不改的农户;

⑩调查期间刻意隐瞒家庭信息、借故不配合调查的、打骂闹事阻止调查的农户。

二是采取直观综合评定识别:

一看房。看房屋结构和居住面积。

二看粮。了解人均耕地面积、生活状况和生活水平。

三看劳力强不强。了解家庭劳力务工情况和家庭经营情况。

四看负担重不重。了解家庭非劳力情况,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

五看是否特殊情况户。家庭中是否有正在接受治疗或已经放弃治疗且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残障、重大疾病病患者,是否有高中学生、中高职及大学学生。

六看群众认可度。按群众评议情况认定。

(三)督查组组成

由选派的村第一书记、镇扶贫工作队抽调人员(1-2名)、乡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组成。

四、督查工作步骤

1.督查组碰头会商入户调查方案。

2.村“两委”提供各村民小组农户完整、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

3.根据定性分析的两种认定标准,督查组直接筛选出明显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和贫困的农户。

4.督查组入户核查剩余农户,通过综合评定进行判定,拟定评定结果。农户、村干部代表、督查组代表三方签字确认。

5.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评定结果进行集中评议,村民评议过程中产生较大歧义的农户进行再次调查。

6.村级公示。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结果无异议,贫困户信息在村公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7.村居汇总上报。各乡镇汇总贫困对象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后签字盖章,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工作安排

(一)培训动员阶段

举办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培训班,进一步传达贯彻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对全镇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政策宣传阶段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相关扶贫概念了解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的标准、程序和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在主要交通干线悬挂宣传标语,工作队员花一周时间进村入户宣传贫困户认定条件。

(三)入户调查阶段

全镇组织工作队员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按照直观综合评定,将筛选出来的贫困户进行分类。

(四)民主评议阶段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农户进行民主投票评议,评议无异议纳入贫困对象,并详细做好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评议结果发生重大分歧重新入户调查,再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确定的贫困对象据实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交乡镇归档备案。

(五)公开公示阶段

民主评议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本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乡镇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查贫困对象识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审核、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专班具体干,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村居要确定一名扶贫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的报表和相关资料。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总体成效,有效化解脱贫“后半程”各环节风险隐患,全面实现2020年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目标,特建立XX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一、把握目标要求

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目标标准,紧盯“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聚焦产业扶贫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风险、扶贫小额信贷坏账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扶贫资金流失风险、脱贫不稳返贫风险、贫与非贫“悬崖效应”引发社会风险、涉贫事件舆情风险、政策养懒汉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及时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领域各类风险,进一步提高扶贫效益,做足脱贫成色,巩固脱贫成效,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全面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发现问题

1、基层普查。各乡(镇)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群众为主体,围绕扶贫资金、项目、返贫、腐败、信访、舆情等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普查,每月最后一周逐级上报普查结果。

2、部门筛查。以县行业扶贫部门为主体,围绕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中央巡视对照检查、省委专项巡视、国考省考、主题教育检视、省委督导、扶贫审计等反馈交办问题,集中梳理整改未“清零”的问题和整改质量不高等风险隐患问题,开展“自查式”筛查,每月最后一周上报筛查结果。

3、信访倒查。县乡纪委、扶贫、信访等其它行业部门要通过完善来信、来访、网络、12317电话举报等信访渠道,梳理核实风险隐患点,开展“点穴式”倒查,按月进行通报。

4、专项督查。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督导检查办公室要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纳入日常督查和暗访的重点内容,开展“机动式”督查,动态报告督查结果。

5、全面巡察。县巡察办要将脱贫攻坚重点乡(镇)以及其他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纳入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范围,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开展“覆盖式”巡察,专项报告巡察结果。

6、县级排查。要围绕政府债务等风险点和影响脱贫质量成色的共性隐患点,县扶贫办、发改局、能源局、民政局、财政局、教科局、卫健体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金融服务中心统筹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系统、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系统、低保五保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康扶贫督战管理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水利应用门户等县直行业部门各类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比对,开展“定期式”排查,每季末进行分析研判,并上报排查结果。

(二)风险处置

1、分类梳理处置。成立XX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办公室,组成如下:

任: XX(县政府副县长)

XX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主任: XX(县扶贫办主任)

XX(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信访局局长)

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XX(县纪委常委)

成   员: XX(县委办副主任)

XX(县政府办副主任)

XX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XX(县委巡察办主任)

XX(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XX(县教科局局长)

XX(县民政局局长)

XX(县人社局副局长)

XX(县住建局局长)

XX(县水利局局长)

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县林业局局长)

XX(县卫健体局局长)

XX(县审计局局长)

XX(县医保局局长)

XX(县能源局局长)

XX(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XX(县城镇联合社主任)

XX(县扶贫办党组成员)

XX(县扶贫办副主任)

XX(县扶贫办副主任)

XX(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

专项办公室根据情况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行业部门、乡(镇)核实、处置风险隐患等工作进展,对基层普查、部门筛查、信访倒查、专项督查、全面巡察、县级排查等各种渠道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整合分类,移交相关乡(镇)、部门处置。办公室设在扶贫办,上报资料联系人:

XX,电话:XX;
XX,电话:XX。

2、行业归口处置。县直行业扶贫部门要对照专项办公室反馈的脱贫攻坚领域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到岗到人,能立即处置的要立整立改,对不能及时解决和需要长期督办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分阶段盯住解决,对涉及面广或不能处置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县专项办公室。

3、联动协同处置。县专项办公室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就涉及部门多、处置时间长、处置难度大、影响面广等风险隐患线索,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制定对策共同解决,协调处置。

(三)追责问责

1、在“发现环节”追责问责。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交等问题实施重点问责;
对因失职失责导致扶贫领域发生风险隐患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既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又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督和专项责任。

2、在“处置环节”追责问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懒散拖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对风险隐患问题久拖不改、处置不力的,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
对群众多次举报或多名群众集中反映仍然久拖不处置,导致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并实行提级追责问责,追究村级和基层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行业部门责任。

(四)集中通报

县专项办公室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集中通报扶贫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久拖不处置或处置不力等情况,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导致发生重大风险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核查核实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政、行业扶贫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扛起第一责任,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做到重要事件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处置情况亲自督查,即报即处,确保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落实落细落地。

(二)层层压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履职尽责,把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谋划、部署、推动。县行业扶贫部门就抓好本系统内风险隐患筛查和处置工作负直接责任;
乡村主要领导和基层人员就做好辖区内的隐患排查和上报工作负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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