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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5篇

时间:2022-12-11 20:20:14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5篇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 一是稳抓学习教育环节。由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负责,按要求进行检查推动工作的不断细化。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5篇

篇一: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

风险防控工作制度

 一是稳抓学习教育环节。由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负责,按要求进行检查推动工作的不断细化。坚持将学习贯穿于机制建设的始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反腐倡廉、风险机制建设等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源头治理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稳抓查找廉政风险点环节。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进展情况,在充分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和岗位特点,采取自己查找、集中评议、领导提示等方式,对廉政风险易发部位和节点进行深入查找,梳理、归纳出个人及部门廉政风险点。

  三是稳抓廉政风险点警示环节。充分发挥廉政风险点警示作用,通过组织学习、制度牌匾上墙等方式,把查找、总结出的各个岗位廉政风险点公开展示,时时处处提醒干部注意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防控廉政风险。

  四是稳抓整改环节。各岗位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进行整改,制定防控措施和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同时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五是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深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理解,每月并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把经验和不足详细地总结,安排好下部工作重点。

篇二: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

xx 县纪委监察局廉政风险 点 防控管理工作相关制度

 第一章

 行政职能

 x xx 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职能。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三)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检查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命令中的情况。

  (五)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或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检查纪检对象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和处理监察对

 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六)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

  (七)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审核乡镇纪委、县直属机关单位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任免事项;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以及治理公路“三乱”行为查处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x xx 县纪委检察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x xx 县纪委监察局内设 0 10 个室、4 4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 (一 一) ) 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文件;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和其他全县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印发、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外事接待、政务公开、信息、保密、档案等工作。

  ( (二 二) ) 干部室

 负责机关人事行政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负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提名、考察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的考察审核工作;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并参与调查。

 ( (三 三) ) 宣教调研室

  组织起草纪检监察工作报告、主要领导讲话稿和其它重要文稿;编写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调研信息;负责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拟定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的方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实施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党风》等宣传教育资料、刊物的征订、下发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

  ( (四 四) ) 党风廉政建设室( ( 县委党廉办) )

  负责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预防、治理腐败工作以及建立廉政档案工作;承担县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五 五) ) 监察综合室( ( 执法监察室) )

  负责收集、综合全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文件材料;承办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联络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查处行政监察对象失职、渎职和重大责任事故的案件。

 ( (六 六) ) 纠风室( ( 县府纠风办) )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纠风工作计划;检查指导、综合分析全县纠风工作情况;负责全县公路“三乱”的治理工作;组织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农民负担和“四项资金”监管等专项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纠风工作,组织行风评议和“民声热线”活动;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汽车定编的审核、呈批、核发及其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小汽车定编管理制度并组织检查落实,统计上报年度小汽车定编和管理情况;查处违反小汽车定编管理规定的事项;承担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七 七) ) 纪捡监察室

  承办县管干部违法及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其它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工作;监督管理办案工作,完善办案监督管理制度;做好重大案件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办;提供查办案件信息,开展案件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指导办案工作。

 ( (八 八) ) 案件审理室

 审理报上级审批、备案的案件和本委、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乡镇、县直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复审、复核有关案件;负责本机关处分决定的执行落实和解除行政处分以及回访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下级纪检监察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项。

 ( (九 九) ) 信访室( ( 举报中心) )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核查部分信访案件线索,办理一些时间紧急、情节简单的案件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督促、催办转下级纪检监察承办的控告、申诉问题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编报重要的信访信息。

  ( (十 十) ) 机关效能监察室( ( 县效能投诉中心) )

  负责受理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机关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机关效能情况的投诉;调查处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受理不服本级效能投诉工作机构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组织、协调、督促下级效能投诉工作机构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

 (十一)第一纪检监察组 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县委办、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

 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属工委、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档案局、县史志办、县生态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口计生局等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调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第二纪检监察组 设在县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县府办、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广新局、县广电台、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保障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体育局、县环保局、县老干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中小企业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外事侨务办、县驻穗办、县残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接待中心、县兴达资产公司、县二轻总公司、县供销社等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第三纪检监察组 设在太平镇,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太平镇、城南镇、沈所镇、顿岗镇、深渡水乡等 5 个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四)第四纪检监察组 设在马市镇,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马市镇、澄江镇、罗坝镇、司前镇、隘子镇等 5 个镇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二章

 内部工作制度

 x xx 县纪委监察局文件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我委局公文处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文件包括所有文字材料、照片、录音、录像、计算机磁盘和光盘等。

 一、收到的各种文件、电报、信函、内部刊物及其他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二、一般外来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启封、登记、分送以至清退、归档;保密文件由保密员负责签收、启封、登记、分送、清退和归档,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拆收处理。

 三、凡需要办理的文件,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分类入夹,及时呈委局领导批阅后交有关室(组)处理。

 四、传阅文件要迅速、安全、保密,办公室要科学组织,根据文件具体情况采取不同传阅方式。一般文件采取轮辐式传阅,特急件、保密件采取直送式传阅,阅后要求签名并写明日期,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文件行踪。

 五、委局领导外地出差时,对急办的文件,办公室可先转有关室(组)或个人阅办。

 六、传阅办理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整理入盒入柜,注意安全,便于随时查用。文书借阅要有登记,按时归还。对标有“密级”件的外借,要请示领导并在借出前当面说明注意事项。

 七、未经批准,委局各室(组)不得自行扩大上级文件的阅读和传阅范围,不得擅自翻印、复印、汇编。

 八、干部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时,要将使用的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

 九、各室(组)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室(组)文件资料的收发和保管工作,避免造成丢失或泄密。

 十、密件由办公室保密员统一管理,并严格按规定登记、归档;借阅要严格手续,并应当天退还保密柜,不得过夜、不得横传、更不得复印、携带密件回家、出差、出入公共场所或交无关人员传阅。密件办理退件手续,由保密员负责办理。

 十一、普通公文可用平信投递,凡有“密级”标记者都要用机要件或挂号件投递,急件可专人直送或电话催取。

 十二、重要文件发出后,要了解收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三、来文处理后及发文实施前都要按照规定存档。

 x xx 县纪委监察局印章使用规定

  一、印章由指定人员保管。印章放置的地方要安全,用印后要随时上锁,节假日要采取防范措施。

 二、发文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发后方可用印;出具介绍信、证明信用印,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对一些特殊情况用印,要审阅清楚确保无误后方可用印。对于一些人事材料,一般也应经管理人员用印,共同遵守保密规则。

 三、用印要进行登记,说明用印时间、单位、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盖章人等事项。出具介绍信要保留存根以备查。

 四、印章限定在办公室使用,不得随意带出机关和交给别人。

 五、用印要符合要求,印章与发文机关落款一致,盖出的印应位置恰当、图形清晰。

 六、保管人员对印章要经常检查,及时清洗,注意保养。

  x xx 县纪委监察局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安全,保障我委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常对委局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法制观念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警惕,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下班随手关窗、锁门、锁抽屉。机密文件、印鉴、现金、支票和贵重物品,离岗前必须存入保险柜。

 三、凡工作中使用的各类电器,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非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机关留宿、看电视或搞其他活动,不得将办公室钥匙转给家属或亲友使用。

 五、按照办公室统一安排,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x xx 县纪委监察局车辆管理规定

 为规范委局车辆的管理,为领导和机关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用车服务,根据《广东省小车配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公车私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参照市纪委车辆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委、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的总体管理。委局机关所有车辆的总体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建立车辆使用台帐。

 2、派车及车辆驾驶、管理、保养。由分管办公室的常委负责日常派车相关事项。粤 FXCxxxx、粤 FV0xxxx、粤FDCxxxx、粤 FVxxx 等 4 辆车实行专车专人驾驶,每一辆车都指定一名专(兼)职驾驶员,负责车辆平时的管理和保养。其余 4 辆车不配备专(兼)职驾驶员,平时的管理和保养由现有的 4 位专(兼)职驾驶员各负责一辆,分别为 xx 负责粤 FDCxxx,xx 负责粤 FDCxxx,xx 负责粤 FDCxxx,xxx 负责粤 FDCxx,专(兼)职驾驶员对所负责管理的车辆每周必须进行 2 次检查。其中粤 FV1xxx、粤 FDCxxx、粤 FDCxxx、粤FDCxxx、粤 FDCxxx 等 5 辆车的钥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办公室专门立档保管。随车资料则由所负责管理的驾驶员妥善保管。

 4、车辆的停放。没有外出任务的车辆一律停放在政府大楼车库内。出外执行任务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锁好防盗装置。如出车在外,已到下班时间需继续用车的,应向分管办公室的常委告知返回时间,并在返回县城后即将车放回政府大楼车库。

 5、车辆费用的管理。车辆经费范围包括修理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路费、年检费等。车辆费用每季度公布一次,由财会统计,接受监督。

 二、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配备。书记由县委配备一台相对固定用车,副书记各相对固定使用一台车。

 2、派车程序。公务、接待用车,由分管办公室的常委交待,办公室按照“先要车先安排,办案用车优先”的原则负责具体安排,并做好派车记录;车辆需到县境外执行公务的,必须由分管副书记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3、因工作需要,经委局考核,有驾照的驾驶技术较好的干部职工,经领导批准,由分管办公室的常委委派,可驾驶没配备专(兼)职驾驶员的 4 辆车,公务完成返回单位后,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并告知车辆使用状况(剩油量、外表损伤等),专职司机负责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到县境外执行公务时...

篇三: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

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廉政突出问题,需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从制度建设入手,将施工风险防控的理念引入廉政建设之中,提出了如何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建立、学习、运用廉政风险防掌握度的方法。

 X 省沿海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包括南宁—钦州北、钦州北—防城港、钦州北—北海、黎塘—钦州 4 个项目,正线全长 359.2km,总投资241.7亿元,其中前3个项目为设计时速250km/h的高铁,整个扩改工程计划于 20XX 年年底完成。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是该项目建设的目标之一。因此,建立、学习、运用廉政风险防掌握度(以下简称制度),把好廉政风险防控关尤为重要。

 1 建立和完善制度是反腐的基础

 1.1制度建立要与铁路建设流程相适应工程建设领域防控环节涉及项目前期、项目实施、竣工验收 3 个阶段,制度建设必需置身现有建设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问题管理的工作思路,逐步完善从征地拆迁到正式验收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要建立健全职工群众高度关注的“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招标、物资选购、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透明、公开;要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监督制度,规范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要健全验工计价、物资设备验收等内业资料适度公开制度,确保内业资料与实体工程相统一。只有立足于标准化管理的建设体系,才能使建设流程各阶段的防掌握度做到有的放矢。脱离建设流程、建

  2 设环境谈制度完善,无法实现制度之间无缝衔接,甚至造成前后矛盾,进而影响防控体系的整体效果,反腐倡廉工作就会局限在表层、单一、短期的状态。

 1.2制度建立要与不同的管理层次相适应一方面表现在制度体系内部的从属关系及相互联系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统揽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基本制度,它涵盖了学习教育、监督检查、违规惩处的各个方面,不仅对工程招标、物资选购、验工计价、资金监管等详细过程提出反腐倡廉要求,也对干部任用、廉政文化、执法监察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表现在建设管理详细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区分上。比如征地拆迁、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都需要验工计价,但 3 者的验工计价方法大相径庭;设计变更有类别之分,不同的类别由不同的人员分别会签或集体研究审批。因此,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所处层面不同,其担当的防控重点不同,制度建设的动身点亦不同。

 1.3制度建立要有助于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建立廉政风险防掌握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为此,为防止建设管理越权或滥权行为的发生,要把管理权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从学习到遵守、从运用到监督的一整套有效方法,最终形成涵盖站前、站后、征拆各专业的制度体系,从体制和机制上防止工作失职、权力失控、行为失格。

 1.4 制度建立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首先,制度建设必需依法合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沿海铁路扩改工程建设的需要。其次,必需具有导向作用。制度建设的重点应放

  3 在科学配置权力、规范建管程序、监督建设行为上,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形成准时有效发觉和遏制违规行为的机制,引导参建人员廉洁从业。

 再次,必需具备可操作性。只有紧密结合本项目的管理模式和反腐倡廉要求,将言简意赅、要求详细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融入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信誉评价的管理之中,从杜绝打招呼、点厂家和乱评分等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 学习和把握制度是反腐的保证

 2.1全面把握学习内容学习制度要与建设管理的详细行为进行认真比对,在了解建设管理工作主要程序和重点环节的基础上,全面把握廉政风险防控点和风险防控主要措施,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反腐红线”意识,切实增加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决性,把以廉洁从业为主的普遍性要求和针对沿海铁路扩改工程的特别性要求了然于胸,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制度。

 2.2 擅长运用学习方法应不断创新学习制度的方式和方法,做到制度的理论学习与建设管理的详细实践相结合。一方面,要对照制度自查、互查管理行为,全面检查管理行为、过程与制度要求的差距,克服按惯性思维进行建设管理的陋俗,要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另一方面,利用简报、内网、短信、宣传栏、远程教育等大众媒体加强对制度的正面宣传力度,结合案例宣讲廉政风险防控学问,使制度入脑入心,促进建设管理人员增加反腐倡廉意识,克服学理论死背条款,管理仍我行我素的现

  4 象。

 2.3精确划分学习重点指挥部领导既要把握分管工作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更要加强反腐倡廉的自我教育,不但要以身作则做好廉洁自律,而且还要强化领导管理责任,带好建设队伍,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中层干部不仅要组织好本部门制度的学习,还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相关专业制度的理解,在学习交流中起到承上启下、互帮互进的作用。专业工程师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分管区段加强对制度详细条款的学习,既要把握本专业防控的薄弱环节,又要兼顾相关专业的防控重点。

 3 遵守和运用制度是反腐的关键

 3.1 做好言传身教建设管理人员除自己带头遵守制度外,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共同把加强廉洁自律体现在8 小时内外的各个方面,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切实做到不闯“禁区”,不踩“雷区”。

 3.2 做到防微杜渐要以制度为准绳,经常对照详细条款逐项查找自身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尽早发觉苗头并深入剖析原因,准时进行调整。要从是否准时整理内业关联资料等点滴小事查起,从是否准时核对物资选购发票等细节入手,坚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不留任何廉政风险隐患。要总结经验教训和改正方法,内业资料、实体工程经得起时间检验和上级检查。要做到别人感冒,自己吃药,擅长从他人的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隐患,不断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针对性。

 3.3 接受公众监督要形成信息渠道畅通、公众广泛参与、内

  5 部运转协调的监督机制。要不断深化指挥部管理事务公开制度,准时向参建单位、监督部门发送实施建管行为的依据和结果。对工程招标、物资选购、验工计价、资金监管等重要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要专心倾听参建职工对铁路建设的详细要求,广泛收集群众的监督意见。通过问计于民,问智于民,不断凝聚廉政风险防控的合力。

 3.4 遏制不良倾向要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在建设管理人员有违章办事及打擦边球等苗头时,准时采取“打招呼”“、约谈”“、诫勉”等形式,赐予提示、批评、教育和帮助。干部提拔和人员调入要进行任前公示、廉政谈话,以增加其自我约束的防范意识。实行出现问题上追一级管理的同时,要准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防止和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3.5 健全考核机制建立调整、处分、辞退不称职干部等管理制度,加大对违规人员的组织处理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把建设管理人员学习、遵守、执行制度的状况同干部任免、经济奖惩等结合起来,形成全面、严谨、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奖惩分明、精确到位的激励体系。

 4 结束语

 加强制度的建、学、守、用,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惩治腐败。只有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司法处理 2 种手段严肃查处不良行为,才能有效杜绝工程领域的腐败现象,才能增加制度的严肃性,为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供应强有力的保证,才能巩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的成果,保证沿海铁路扩改工程建设的顺当

  6 进行。

篇四: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

XX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控得死、管得久,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制度

 1、根据排查出的单位、科室、岗位(个人)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每周五下午职工集中学习有针对性地安排廉政学习和教育。

 2、坚持每月一次的党支部会议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法律法规和讲话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规法纪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廉政风险意识和反腐败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市局班子领导参加中心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中心领导班子的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点评,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4、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案例警示教育片或

 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录像片,通过典型案例或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加强岗位廉政行为教育。

 5、对新提拔干部,在任用前,坚持必须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6、每年自行组织或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

 二、廉政风险防控公开公示制度

 1、坚持把公开公示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有机结合,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权目录,通过中心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2、对于内部科室职权,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单位内部各类事项,通过中心网站、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干部职工监督,切实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廉政风险防控承诺履诺制度

 1、每年年初,中心负责人向市局作出廉政承诺,中心领导班子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承诺,科室负责人向分

 管领导承诺,构建分级负责、逐级承诺、层层履诺的工作制度。

 2、年中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向全体党员和职工述职述廉,报告履诺情况。

 3、加强对履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承诺的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承诺履诺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制度

 1、对排查、评估、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2、各科室在推进自身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职能管理权限,加强本科室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

 五、廉政风险监测制度

 1、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机制,每周安排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专人负责接访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2、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实施信息公开,深化政务公开、人事公开、党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复网络舆情。

 3、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等,对重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的落实、权

 力运行过程实行动态监测。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中心党支部副书记(纪检)牵头,每半年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5、结合民主生活会或年终职工总结大会,每年对中心班子成员和科室主任进行一次考核考评,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漏洞及薄弱环节,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扼制在萌芽状态。

 六、预警纠错处理制度

 1、注重对高风险的岗位和关键环节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的收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2、加强廉政风险监测,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纠正纠错。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注意舆情信息的收集,发现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心分管领导发出预警信号,分别采取诫免谈话、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化解廉政风险,挽救干部,避免损失。七、廉政风险防控考核评估制度

 1、自我检查评估。对照考核评估内容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查报告。

 2、民主评议。在对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考核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对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组检查评估。在自我检查评估、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接受市局考核组考核、检查、评估。

  2017 年 9 月 6 日

篇五: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

市总工会廉政风险防控七项制度

  一、廉政教育防控制度

 二、廉政风险预警制度

 三、廉政风险点定期分析评价制度

 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

 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六、廉政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七、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一、廉政教育防控制度

 1、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健全和完善廉政教育相关制度。

 2、针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实际,每季度通过培训、讲课等形式,开展一次党纪政纪条规、法规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3、每年组织一次干部职工参观学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正反两面典型教育,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主动防范。

 4、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廉洁勤政、廉荣耻辱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廉政风险预警制度

 1、主要领导、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

 2、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及确定的风险等级,分级进行预警,根据单位和个人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程度,实行“红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管理办法。红色预警是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敲警钟”,签订廉政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强化自我防范意识。黄色预警是为重点岗位和人员设“警戒线”,当群众对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有反应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进行督导性谈话。蓝色预警是向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亮红灯”,实施重点预警,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及时纠正错误。真正做到以防为主,惩防结合,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转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3、对发现问题的个人及岗位,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下发《廉政风险警示提醒书》、《廉政风险诫勉谈话责令改正书》,及时提醒、诫勉、限期改正。

 三、廉政风险点定期分析评价制度

 1、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通过自查、服务对象举报、行风监督员反映、民主测评、日常监管等渠道,及时发现掌握各种风险因素和征兆性、苗头性问题,确定腐败风险点,并填写《岗位风险点自查表》。

 2、及时召开风险防控分析会,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分析风险点发生的规律和内因,评估其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危害,对确定的查找出的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界定每个工作岗位风险“警戒线”。

 3、依据分析、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健全规章制度,进行事前防范。

 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

 1、制定并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计划,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中积极带头领会精神实质,及时做好学习笔记,参加学习讨论和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以及相关的教育活动,为确保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提供组织和形式上的保证。

 3、完善并重点落实“一把手”讲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党课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政的带头作用。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一次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4、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制度、坚持原则,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5、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通报学习进展情况,并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确保学习教育内容落实到位。同时,创新宣传教育载体,不断扩大学习教育成果。

 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1、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旨在降低风险,维护团结统一的良好局面,是开展监督最基本的原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监督部门一切事务。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员和党组织之间依照党规党法所进行的相互监察与督促的活动,有助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制约、规范党内监督对象。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应围绕着监督谁、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基本方面展开。党员干部是监督主体应该履行或正确履行其监督的职责或责任,主要对党组和主席办公会议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3、监督涉及到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方方面面,内容极为广泛。做好监督工作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内容,抓住监督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使监督取得实效。

 4、实现监督的有效形式,应探索监督的思路,把握监督的规律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促使决策更加民主化。决策的有关情况必须公开,可以通过“述职述廉述法”、“民主生活会”在规定范围内作出报告和解释,通过“舆论监督”、“信访处理”、“巡视”等制度。帮助发现从决策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是否依法办事,有无失职、渎

 职甚至腐败现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处理和解决。

 5、在监督中,应受到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与工作的积极性,以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六、廉政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1、对存有廉政风险表现责任形式之一,并经查实的,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改正,第二次通报批评,限期改正,一年内累计三次者,给予严处。

 2、对出现廉政风险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以及受到廉政风险预警后未及时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发现违规、违纪和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对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廉洁从政,为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提供可靠依据。

 2、报告个人事项的对象是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3、组织部负责及时汇总个人事项报告的相关工作。

 4、机关党员干部应当报告以下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情况;

 (二)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三)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机关党员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六)本人、配遇、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6、报告对象应当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笫四条所列事项,并对报告内容的实性、完整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督。年度集中报告后,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 30 日内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7、对于报告的内容,原则上应予以保密,机关认为应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8、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发生重要事项的应及时报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对不遵守本制度,不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或进行组织处理。

 10、本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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