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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企业质检报告【五篇】(完整)

时间:2023-09-01 16:50:06 调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二、市检测中心必须严格按《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进行检验,检验中应执行被抽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和该产品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市检测中心在抽样前,应准确把握企业产品执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企业质检报告【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企业质检报告【五篇】

企业质检报告范文第1篇

二、市检测中心必须严格按《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进行检验,检验中应执行被抽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和该产品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市检测中心在抽样前,应准确把握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如发现该企业标准在涉及安全卫生的技术要求上未达到或未采用强制性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应立即终止相关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质量监督科报告。

三、若企业已经接受省局安排抽查的,《任务书》中对该企业同种产品的检验任务自行取消。

四、市检测中心按《任务书》规定到企业抽取样本时,抽样人员应出示本人工作证、由市局统一印制并盖有市检测中心印章的抽样单、本通知和受检《目录》,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抽样。《抽样通知单》中的第三联与检验情况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交回市局质量监督科备案。

五、《任务书》中每一序号栏内所列受检产品,只能对其抽取一个规格(或型号)的样本,各产品抽样三份,一份用以检验,二份备样。

六、市检测中心具体抽样时间,不得事先通知企业。不得由企业自行抽样、封样、送检,样品应在企业成品库房抽取。企业成品库房没有受检产品的,可以在流通领域抽取同种产品,但需经该生产企业对所抽产品确认。

七、用于检验后的样品,应按规定处理。

八、《任务书》规定的检验任务,市检测中心不得自行随意进行增减项目和时间变动。如确需变动,需报市局质量监督科批准后,才能执行。企业因转产、停产及其它原因不能抽取样品的,应由受检企业写出情况说明和申请报告,市检测中心核实情况后及时报告市局质量监督科。

九、受检企业应配合检验机构的抽查工作,凡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查的企业,检验机构应告知拒检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检产品将被判为“不合格品”,并当场书写拒检企业拒检情况说明,说明应由拒检企业签字或由现场抽查工作人员两人以上签字方能生效。

十、市检测中心应加强检验工作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公正、准确。对检验结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市检测中心不得在承担监督检验任务期间接受被抽查企业同类产品的委托检验,不得要求受检企业签订委托检验协议。

十二、市检测中心必须按《任务书》的规定按时完成任务,并严格执行资料管理和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局质量监督科上报检验结果。对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必须在检验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上报市局质量监督科。

十三、市检测中心要严格遵守工作保密制度,对其负责检验产品的合格或不合格结果,一律不得擅自向受检企业和任何单位或个人泄漏、通报或公布。

十四、市检测中心在执行《任务书》中遇到本单位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及时向市局质量监督科报告。

企业质检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若干问题的决定》、《**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列》和我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的情况,决定对我市的焊接电源、电磁继电器、电力电容器、互感器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产品和范围

本次定期监督抽查的产品为焊接电源、电磁继电器、电力电容器、互感器。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为我市生产焊接电源、电磁继电器、电力电容器、互感器的持证生产企业。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定期监督抽查工作委托我局直属技术机构组织实施,其中焊接电源、电磁继电器、电力电容器产品由**省高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实施;
互感器产品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组织实施。鉴于市财政已经落实监督抽查经费,承担、承检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监督抽查检验费用。

2、本次抽样由承担单位组织实施。抽样时,承担单位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向受检企业出示本文件、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上述材料不齐全的,受检企业有权拒绝抽样。执行监督检查抽样的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产品抽样的同时,要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信息进行调查,认真填写《**省质量监督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并将调查信息与检验数据一起上报。

3、为避免重复抽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抽查一至两种(类)产品,且每种(类)产品只能抽检一个批次。当计划中安排的企业已被抽到两个批次产品时,其他产品不再抽样。

4、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名牌产品,凡列入计划的,只进行企业情况调查,免于本次市级定期监督抽查产品的质量实物检验。

5、出口产品不得抽检。承担单位如发现受检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应在抽样单中说明情况,停止抽样。受检企业也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如外销合同、加工协议或证明书等材料。

6、时间安排。本次定期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10日结束,承担单位应于三天内将抽样结果上报我局监督稽查科。检验工作于**年6月底完成。

7、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本次定期监督检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监督检查结果的上报和后处理

1、承担、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质监发〔**〕372号)文件规定的检验报告寄送要求,将检查不合格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以邮政特快专递等便于核实查询的方式送达受检企业,并确认企业收到。

2、承担、承检单位应于检验工作完成后,将不合格报告清单、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汇总表、不合格报告(包括抽样单和企业调查表)、监督抽查工作小结、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送我局监督稽查科。质量分析报告应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既面向企业又面向社会,能够用于新闻。

企业质检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年检;
企业报告制度;
政府监督

一、企业年检制度的缺陷

公司年检是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公司提交的年检材料,对公司登记的有关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公司年检是公司登记制度的监管内容之一。

中国的年检制度与西方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不同,带有浓厚的政府直接干预的色彩。尤其是年检不合规就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是不合理。因为企业通过登记就合法取得经营资格,这一行政许可不能被随意地更改,否则企业的合法经营地位就会处于不确定性的状态,对市场交易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是重大的损害。另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有限的,不可能逐一进行实质性审查,于是监督管理就变得有名无实。虽然,年检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包括走向以形式审查为主、网上办理、取消年检费等等,但是如果企业通过造假等行为很难通过年检审查出来,因此年检只是徒增手续给企业加重负担。企业年检已经成为可有可无的“鸡肋”,适时的予以放弃是实行简政放权的大势所趋。

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概念之界定

目前,各个国家对公司登记制度的监管主要有两种方式:包括登记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2006年2月24 日国家工商总局修订出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建立了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上市主体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而不再审查年度报告内容,只是提供信息平台公示年度报告情况。在2014年3月1日,工商总局消息,全国企业年检制度于今日正式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股东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正常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三、企业报告制度的内涵分析

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是企业对自我的总结,可以提高企业的自主意识。而公示之后的公众的查阅,是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尺子来衡量企业的信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抽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处罚。特别是随机抽查,更容易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资质和能力,避免年检时临时地蒙混过关。因此,公示比年检的约束力更大,效果也更加显著。

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能够促进企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需要工商部门在网上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由企业自行把登记情况、许可资质证书、资产状况等信息进行报告,并直接对社会公示,这样有利于社会监督。同时,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并非放任不管,而是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监管的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以保证企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如何协调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政府职能转变急需解决的问题。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以及将企业年检制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就是破解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

四、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

首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举措。这一改革,意在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是政府监管的新方式,体现了政府监管由事前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其次,也有利于减轻企业和创业者的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不仅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的作用如此,将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也是如此。因此,受到企业和创业者的欢迎是必然的。原有的企业年检制度费时、费力、费钱,取消企业年检将减少有形的费用,更能提高无形的效率。

最后,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能够促进企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由企业直接把企业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这样也有利于社会监督。让企业在自律中发展,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健康发展。因此,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是值得肯定的。

参考文献:

企业质检报告范文第4篇

1、高度重视。省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的通知》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专项检查的通知》,在8月24日迅速了召开全局系统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工作会,布置了检查工作,讲解了检查表,分管局长在专题会对开展有效性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2、全面检查。按照××省局的要求,××市只需抽查20家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为了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也全面摸清成都市取得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详细情况,决定对所有取得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市局认证评审处对其中20家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同时指导分局现场检查工作,保证检查了工作质量。

3、详细策划。××市局对下发的企业名单进行了整理,落实了每个区、市(县)局质监局检查的企业名单。在工作布置会上详细讲解了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检查要点和技巧,以及如何填写检查表和问题汇总清单。为指导分局有效开展检查,统一检查标准,明确现场重点检查企业认证证书和标志合法使用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认证食品质量把关情况和认证机构及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情况。制定了现场检查需企业配合提供的资料清单,共涉及10方面的资料和证据,要求检查组必须现场逐项查看。

4、帮促并进。鉴于区(市)县局独立开展认证有效性检查经验不足,××市局认证评审处率先在金牛区与区局一起检查了两家企业,对检查企业较多的区(市)县局优先安排跟踪检查,通过示范检查,指导区(市)县质监局逐步掌握检查方法和技巧,确保了检查质量。同时,随时了解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进展较慢的质监局进行督促,保证了检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安排了154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企业由于搬迁原因,已找不到地址,实际现场检查的企业共150家,其中市局跟踪检查20家,各区(市)县局共检查130家。150家企业中,其中取得iso9001和haccp双认证企业35家,取得qs证的企业150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150家。现场共抽查各类检验报告490份,累计发现问题193项,其中属企业的问题180项,认证机构的问题9项,咨询机构的问题4项。对属于企业的问题在检查现场已要求企业在三个月内整改,对到期未整改的企业将启动执法程序,从严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已深入各食品企业,检查企业均在明显位置张贴了国务院的特别规定,部份企业在内部组织了宣传学习
食品认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在企业内部明确了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定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能按计划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标准体系和计量体系初步形成,需取食品卫生许可证、qs证的企业和产品均取证,原材料和成品质量把关意识初步建立,质量认证对确保食品安全质量起到了一定的预防和保障作用。但根据目前的形势和要求,食品认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需进一步改进,主要存在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机制不完善,食品质量控制把关不严,溯源体系和标准体系不健全,认证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检查反映出认证机构工作质量不高,现场审核深度不够,存在认证咨询一条龙服务等情况,企业对认证、咨询机构的评价普遍不高。

××市局重点检查的20户企业名单和涉及的认证机构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附后。建议暂停以下5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分司等。

三、检查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1、认证标识不规范。体系认证企业普遍存在将通行管理体系认证的标识标注在产品本体包装或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小包装上,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产品通过认证,存在混淆使用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标志的行为。重点抽查的20户企业有19家在产品上小包装上标识有“本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类似标识。

未制定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有使用过期认证证书的现象,有1家企业管理体系证书过期继续使用,有2家企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过期继续使用。对包装上印刷认证认可标识把关不细,有企业在包装上印刷认证机构认可信息,有的认证证书号印刷错误。对使用证书和标志范围、数量等情况不登记,如使用绿色食品认证标识未登记,造成实际产量与认证核定产品是否一致无法核实。

2、质量控制措施有效性差,成品出厂和原材料入厂质量把关不严、不细。没有结合法定要求、标准规定、产品特点和检验能力系统策划检验工作,原材料检验和成品检验规程不细,检验过程控制不规范,验证要求不明确,检验报告差错多。对执行标准不同的产品没有按产品类别细化检验规程。法规要求出厂把关的检验项目(qs审查细则、产品标准)存在漏检,对每年至少需做两次的型式试验项目未制定检验计划,不能按取证单元提供至少两份型式试验报告。没有按标准或检验规程规定的抽样量和代表批量抽样检验,检验样品留样不规范,多数企业甚至不留样,检验项目漏检甚至关键参数不检,检验依据出错、原始记录不全,未检的项目或不能检的项目在报告上有虚假数据,检验报告信息量少、检验结论不规范,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验证资料存档无规定,检验报告审核把关责任不清、机制不健全。抽查的20户企业没有一家企业对出厂检验报告统一编号、登记。没有一家企业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批量抽样检验并逐批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3、标准体系不健全。通过查看标准清单和外来文件清单、抽查主要标准文本收集情况、标准备案情况反映部份企业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收集不全,未对收集和执行的标准进行标识,对标准的时效性未实施动态管理,存在使用作废标准情况,部份企业的企业标准与国家产品标准、卫生标准及qs实施细则要求不协调,存在漏项、参数不同、抽样规定不一致等现象。

4、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规定不细,对使用食品添加剂品种未评审、出入库登记不细、领用不审批,不是按每批产品配料需要的品种和数量分批领用,而是按整数(公斤)领用,有的企业为逃避检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代号,有的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备案不全或未及时备案,添加剂管理室计量设备未检定。

5、食品检验能力和手段落后,检验资源配备不足。食品企业出厂检验工作量大,但多数企业检验设备少、人手少、环境差,如一家年产值3亿多元的食品企业化验人员仅2人;
对食品安全影响重大的重金属、农残、药残、微生物和添加剂等指标普遍不能检;
对产品质量影响重大的主要原料质量特性指标不能检,如原料油中的转基因、过氧化值指标等。检验人员素质不高,检验原始记录粗,检验室管理乱,需检定的设备有的已过有效期,需自检设备普遍未开展自校。

6、食品质量溯源体系不健全。原料无产地证明,如大米企业中东北米、汉中米等原料产地无法溯源;
材料验证把关不严,未严格履行索要每批原材料检验报告(出厂、委托或监督等)或相关证照的责任;
内部未建立从原料到生产、检验、产品、商品之间溯源体系,从采购合同、原料入出库、生产批量、检验记录及报告和留样、成品入出库、销售台帐之间的标识未完整建立,关键环节缺少记录证据、缺少台帐、缺少标识、记录之间缺少关联,原始记录溯源性差、重现性差。

7、生产现场卫生环境措施执行不到位,污染源、危险源识别不彻底。生产现场卫生环境状况维护不好,有的企业生产车间内地面和墙面腐蚀严重,排水不畅,污水满地;
卫生措施不到位或有效性差,垃圾桶等污染源放在生产车间门口,防蝇防鼠措施不力,车间清洁区内有苍蝇,灭蝇设施坏了未及时维修,纱窗关闭不严。生食、熟食未隔离,易发生交叉污染。设备清洗不及时,使用后不冲洗。清洗设备的强碱等危险源随意堆放生产现场,无标识、无隔离。有的企业管理人员不能提供健康体检证,对直接用手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卫生措施规定不细,执行不严。

8、不合格品处置较随意。不合格品处置的记录不全,需销毁处理的记录无法提供。有一家月饼生产企业的处置方法是将不合格的月饼返回前面加工工序,存在废品再加工成食品的嫌疑。

9、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机制不健全。有的企业已经评审过多次,但管理体系文件几年未作任何修改,体系文件管理较乱,标识不清,版本不明,生产现场未使用现行有效版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过分简略,与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不相适应。管理评审资料不全,管理评审报告不规范,管理评审流于形式,未提出改进措施。企业内审和认证机构外审有效性不高,审核专业人员素质不够,对食品质量影响重大的关键环节和特殊过程发现问题少,对食品质量控制有效性审核不细、深度不够。

10、认证机构、咨询机构服务质量不高。认证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企业明显存在的问题多次审核不能发现,没有要求企业整改。需向企业公开的资料提供少,现场审核资料存档不全,不符合项报告未验证关闭,不符合项报告验证签字人员为企业内部人员,体系文件的编写人员为评审人员。认证咨询机构服务质量不高,对企业的培训和辅导不到位,仍存在认证咨询一条龙服务现象。

四、认证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

1、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认证监管人员对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评审知识和技巧的培训。

2、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全国自愿性认证数据库。对新通过认证、复评审、注销、暂停、撤消的企业信息及时公开,动态管理,方便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认证的日常监管。

3、建立评审监督员制度,健全认证监管机制。派遣现场评审监督员,跟踪评审过程。认证机构评审进场时,通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派监督员跟踪评审过程,监督员不参与评审,只评价认证机构的工作质量。

企业质检报告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药品生产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以风险防控为工作主线,以完善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方案的实施,使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中成药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基本药物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高风险药品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特殊药品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每百万人口不少于500份,(不少于上年度报告数),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确保高风险类药品以及基本药物生产质量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提取物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落实县级药监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根据市县药监部门事权划分规定,我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负责辖区药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建档工作;
负责驻厂监督员派驻和管理工作;
督促、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的实施;
监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市局依法进行处理;
监督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辖区内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
负责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负责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预防、监测与控制工作,根据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级响应。

(二)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根据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将重点以基本药物、中成药包括中药材和中药提取物、药用辅料、药包材等为重点,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专项整治。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及2013年检查存在问题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供应商审计、购进原辅料的检验,重点解决购进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各种辅料、假劣中药材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有问题药品生产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彻查督办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切实消除隐患,控制安全风险。

(三)全力推进新版GMP实施工作

县内未通过新版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要按照新修订的药品GMP要求尽快完成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完成必要药品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完成管理软件建立、更新、验证和试运行,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和软件的员工培训。

利用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时间要求,支持优势企业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促进品种、技术、市场、资金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我县医药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科学分析企业在实施药品GMP过程中存在的药品安全风险,加强企业技术改造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防止企业为加大库存随意增加批产量等不规范行为,督促企业加强质量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工艺规程组织生产,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四)认真做好药品生产环节电子监管工作

做好对基本药物、特殊管理药品子监管工作。同时,按照省局安排完成新修订基本药物和增补品种赋码工作。建立电子监管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加强对电子监管信息使用,对不能进行核注核销的企业要督促其认真整改。

积极推进电子监管全品种覆盖的目标。国家总局计划在2015年底前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覆盖,各药品生产企业要按时完成全品种赋码工作,为全过程覆盖打好基础。

(五)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防止流弊事件发生

加强对使用麻、精药品和麻黄碱作为原料药用于普通药品生产的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计划执行、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进销存情况以及原料药的购进、储存、使用和安全监督情况。

(六)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检测报告机制,建立药品风险监测机制,制定收集处理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药品风监测工作网络图,加大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监测力度,发挥风险预警作用,做好风险信号挖掘、分析评价和安全性再评价,提升监测质量和评价水平,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要进一步提高报告能力和质量。县局药械监管股要在巩固、提高监测报告数量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完善报告规范和标准,着力提高报告质量,逐步提高企业的报告比例。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每百万人口不少于500万份,新的、严重的监测报告不低于15%,同时全面推进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制度的落实。

(七)加强培训,落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责任

加强对县内企业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开展“药品生产风险控制年”活动为突破口,贯彻落实药品“黑名单”制度和质量约谈告诫制度,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推动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的落实,探索分级管理的新方法,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加大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保障监管工作规范化、合法化。局各股、队要认真组织学习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局《2014年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细化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全县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风险监测、分析和排查工作

县局药械监管股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要重点关注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辅料、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药包材等进购和使用情况,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做好验证、变更控制和纠偏措施等风险管理工作,要防止企业为了挤出改造和认证时间,通过增加批产量来加大库存,而可能导致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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