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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各项制度3篇

时间:2022-12-15 13:00:02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3篇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政府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 1、在县综治办、政府党委、办公室的领导下,根据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治中心各项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3篇

篇一: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会( 领导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

 1、 在县综治办、 政府党委、 办公室的领导下, 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政策, 省、 市、 县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策、 部署及综治、 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本地、 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

 2、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 制定本单位综治工作年度计划, 对本单位治安突出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作出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总体部署并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3、 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刑事、 治安火灾和灾害事故等要及时报告, 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 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破案、妥善处理、 挽回损失。

 4、 与管辖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 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并组织检查、 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5、 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 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会( 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 责做好本单位综治委( 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任务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2、 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 的方针和“谁主管、 谁负责、 属地管理”的原则, 及目 标管理责任制、 领导责任制、 一票否决权制” 等重大决定, 抓住“打、 防、 教、 管、 建、 改” 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把各项综治措施真正落实;

 3、 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宣传, 利用多种形式, 组织单位及所辖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综治宣传、 法制教育等活动;

 4、 根据上级部署, 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工作计划和实

 施方案;

 5、 根据党委、 办公室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关的要求, 及时对本单位和所辖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 承担的工作任务;

  6、 组织调查研究, 综合情况, 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有关部门、 各基层单位提出奖励、 处罚的建议;

  7、 组织检查、 考核、 总结、 评比等工作;

  8、 负责材料印刷、 会议通知、 开会记录、 文件起草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 对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 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

 3、 组织协调所辖单位认真做好各自 承担的工作任务;

 4、 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 的政治、 业务学习, 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 考核、 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5、 搞好调查研究,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综合了 解各方面情况, 及时传递信息; 做好表彰先进, 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

 6、 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工 作 制 度

  1、 分工明确。

 综治办工作人员 根据自 己的工作性质、 任务建立自 己的岗位责任制;

 2、 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 标管理责任制, 实施目 标管理;

 3、 综治委员 会、 综治办公室、 综治办公室主任、 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清楚;

 4、 定期例会、 请示汇报、 信息反馈;

 5、 各个时期、 各项工作有计划、 有部署、 有安排、 有措施、 有检查、 有总结、 有评比、 有奖惩;

 6、 总结经验、 树立典型, 用典型辐射来推动工作;

 7、 开展调查研究, 掌握社会动态、 动向及综合反映;

 8、 经常深入所辖单位进行指导、 督促, 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9、 密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 坚持齐抓共管;

 10、 严格文档管理, 收发、 借阅、 销毁文件有登记。

  学 习 制 度

 1、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 每周综治办工作人员 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以自 学或集体组织学为主, 时间自 定)

 , 如无特殊情况, 学习由综治办办公室主任主持;

 3、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工作人员 对综治工作的认识,使之热爱本职工作, 树立搞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4、 参加学习人员 建立学习笔记, 年底由综治办统一组织评比。

 例 会 制 度

 1、 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 由综治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听取综治办的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

 2、 综治办每周召开一次人员 例会,

 由综治办主任结合 阶段性的工作小结, 讲评工作开展情况, 同时部署下步工作任

 务。

 汇 报 制 度

 1、 综治办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所辖单位分管综治工作的同志或联络员 会议, 专门进行综治工作的汇报。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有关精神, 研究影响综治工作开展的因素,探讨解决的办法;

 2、 综治办对于本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上级有关精神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取得领导支持, 以采取正确决策。

  情况报告制度

  1、 遇有紧急情况( 或问题)

 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使主要领导及时准确掌握情况, 为正确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2、 在向分管领导报告, 并取得认可的情况下, 要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以使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 取得工作的主动权。

 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 促进各基层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 使综治的各面内容落到实处, 各尽所能, 特制定以下制度。

 1、 综治办公室负责指导、 协调辖区内单位的综治工作。

 2、 综治办公室每季度未组织综治办相关人员 对各单位的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 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3、 综治办公室严格依照每年签订的责任书, 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比, 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按章奖励; 对综治工作不

 合格的, 建议党委、 综治委实行“一票否决”, 并限期整改。

 重点人口 管理制度

 1、 各所辖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点人口 档案, 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

 2、 做到“四知道”。

 即:

 ㈠、 知道姓名 、 年龄、 性别、 住址、 职业、 犯罪性质, 处理情况; ㈡、 知道家中经济状况; ㈢、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 ; ㈣、 知道现实表现情况。“六熟悉”即㈠熟悉体貌特征; ㈡熟悉犯罪同伙; ㈢熟悉姓名 、 外号; ㈣熟悉作案手段; ㈤熟悉活动规律; ㈥熟悉着装的变化。

 3、 作好动态积累, 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 以做好妥善处理。

 4、 建立重点人口 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 对每一个重点人员 要有专人监控, 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 经常对重点人员 进行分析、 研究, 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助和监控形式, 力争达到好的效果。

  帮 教 制 度

 1、 各所辖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 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 人员 、 措施三落实。

 2、 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 并根据表现情况, 该解除帮教的应及时解除, 该继续帮教的应重新列订计划, 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

 3、 依法保障刑释、 解教人员 的合法权益, 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 对假释保外人员 要落实监控, 进行跟踪帮教, 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 建立帮教谈话记录。

 6、 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 增强法律意识, 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人民调解委员 会工作制度

 1、 人民调解委员 会在党委、 办公室的领导下, 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 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 创三无、 争先进” 为主要目标, 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 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 觉学法、 懂法、用法、 不违法。

 4、 调查了 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做到经常分析、 研究、 及时进行教育, 及时化解, 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 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 建立调解登记薄, 做到调解有登记, 件件有着落, 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 规范化。

 6、 调解委员 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 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 政策、 熟悉调解工作。

 7、 调解人员 要经常深入群众, 工作要扎实, 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 政策要明确。

 外来人员 登记制度

 1、 建立外来人员 登记薄。

 2、 对外来人员 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 不登记不准进入单位。

 3、 禁止各类贩卖小食品, 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 进入单位。

 4、 发现可疑人员 及时向安全保卫人员 报告, 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

 安全防火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 辖区的防火安全工作, 维护内部正常的工作、 生产、 生活秩序, 消除隐患, 增强人人防火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 各所辖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成立组织队伍,确定好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2、 提高警惕, 做到勤排查、 勤巡逻, 自 己能解决的要及时、 就地解决, 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警处理。

 3、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识。

 4、 对防范措施不得力, 组织不健全的单位年底取消评优资格, 并责令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

 治安巡逻制度

 1、 加强巡逻队伍建设, 提高治安防卫能力。

 2、 巡逻时间内, 巡逻人员 必须佩戴统一印制的袖标。

 上岗位后认真履行职责。

 3、 巡逻人员 必须加强自 身建设, 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严格的纪律性和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

 4、 发现可疑人员 , 应马上盘问, 并及时报告。

 5、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做好巡逻记录。

 7、 巡逻人员 除进行正常巡逻外, 还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漏洞要及时整改。

 8、 巡逻人员 熟记火警、 盗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 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9、 在巡逻期间不准办其它私事, 如确有事要办, 必须请假, 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岗位, 否则, 不准离开。

 政务公开制度

 一、 政务公开内容:

 1、 政策、 办事程序公开; 2、 财务公开; 3、 计划生育工作公开; 4、 流动人口 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

 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 干部工作责任目 标和工资待遇公开; 7、 群众对单位建设、 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 8、 党委、 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 9、其它群众关注的热点、 难点、 重点事项的公开。

 二、 政务公开的程序:

 1、 广泛听取和收集干部职工、 群众的意见, 详细列出公开项目 , 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2、 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 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 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3、 党委、 办公室审查确定; 4、 指定专人张榜公开, 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5、 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进行整改。

 三、 政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 公开的时间要及时, 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 群众关心的程序, 区别不同情况, 确定公开时间, 有关政策、 法规、 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 财务收支情况每月 公开, 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 党务政务公开采取公开栏公布和召开成员 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公开形式是公开栏公布。

篇二: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县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维稳及综治工作作出总体规则, 部署并监督实施; 3. 统筹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综治信访维稳有关问题;

 4.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 完成乡(镇)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连江县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2. 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3. 负责制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 掌握中心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5. 负责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论;

 6. 完成乡(镇)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包案制度

 1.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讨论需要由乡 (镇)当政策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程序逐一落实任务责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党政一把手审批,并送达包案领导; 2. 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3. 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4. 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出工作, 确实因为难度大或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街道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5. 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并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6. 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乡 (镇),由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信息报告制度

 1.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乡 (镇)党政一把手和市综治办作出书面报告;

 2.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 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 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 群体性时间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4) “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5) 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

 (6) 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 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 (7) 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

 3. 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4. 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通报制度

 1. 通报的内容: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案件;

 2. 通报的方式: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和政务公开栏通报的方式进行; 3. 通报的时间: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按季度通报,重大事件案件随时通报;

 4. 通报的范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在本乡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村 (居)书记、主任范围内通报,重大事件在本乡 (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 (居)范围内通报; 5. 通报的要求:通报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

 值班备勤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天至少一个人在中心值班室备勤;

 2. 值班人员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值班表轮流进行;

 3. 坚守岗位,恪守职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向主任请假,做好人员调剂;

 4. 值班人员要各负其责,认真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5.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 工作计划 (1) 根据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精神,结合本乡 (镇)的实际情况,拟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呈报乡 (镇)街道,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3) 制订工作计划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4) 计划制定后,应保证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

 2. 工作总结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半年和年终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呈报乡 (镇),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完成的每项重要工作或某些有典型意义的工作, 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乡 (镇)主要领导; (3) 工作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 既要总结工作成绩,也要总结存在问题,全面反映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真实情况。

  首问责任制度

 1. 服务对象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事及联系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

 2. 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责任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必要时应为对象联系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3. 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 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5. 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6. 发现未能履行首问责任的,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等。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言行准则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的言行要做到五个字:勤、快、公、活、廉。

 勤:一要腿勤,积极主动下访,每月必走访村 (居)干部、治保调解人员、信息员以及人大、政协代表等,此外,只要村 (居)民有所求,无论节假日还是公休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随叫随到;二要手勤, 对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随时做好记录,事后分门别类登记归档;三要嘴勤,耐心细致地说服。

 快:矛盾纠纷一旦发生,要快速赶到现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调处。

 公:公正、公开、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活:调解的策略要灵活,注重实效。

 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

  矛盾调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 不受压制压迫,自主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 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2) 遵守调解规则; (3) 不得激化矛盾或有过激行为; (4) 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资料台帐制度

 1. 要求做到档案、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2. 有关文件应登记,有专用的文件夹;

 3. 业务台帐分门别类,便于使用。主要包括:

 (1) 中心基本台帐簿册:

 包括《值班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 、《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通知书》 、《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销案通知书》 、《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记录簿》 、《培训工作记录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 、《治安巡逻登记簿》等; (2) “六联机制”档案材料:包括联调工作情况,联防工作情况,联勤工作情况,联治工作情况,联创工作情况,联管工作情况。

 4. 对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受理事项总登记簿》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案件调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票据等复印件;

 (4)有矛盾纠纷调处笔录的,需要附带笔录复印件;

 (5)案件调处过程说明; (6)案件调处协议书; (7)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5. 归档材料齐全,目录、页号、封面和备考表填写清楚。

 会议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2. 参会人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部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村 (居)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主任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3. 会议内容 (1) 传达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措施;

 (2) 通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分析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治信访维稳工作;

 (3) 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政治工作。

 督办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案件,有权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2. 中心对督办的事项要向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 承办单位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调处工作; 3. 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申诉不满的,中心有权重新提出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的有关调处材料; 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有关的办理情况,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 未能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再次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 5. 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察督办,对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 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交办的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7. 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办结后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8. 督办通知书要统一编号,列表建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 实行“领导包片制”、“中心工作人员包村 (居)制”。乡(镇)领导对辖区居委进行分区域挂点联系,包片负责;中心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人至少挂点联系一个村 (居); 2.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员不定期在所在的村 (居)和每家每户了解掌握情况; 3.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周汇总信息员了解的情况,进行一次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摸查,“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其人员,应及时对摸查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一是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迹象;二是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激化的矛盾纠纷;三是已经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四是已经发生矛盾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村 (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将信息汇总后报告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中心根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4.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开一次例会,对这些摸查汇总上来的矛盾纠纷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可能引发事端,激化矛盾,并商讨应对的办法,研究出应对策略,实行分类调处,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同时,听取各成员单位近期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5. 一般的矛盾纠纷, 首先由村 (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调解, 确保小事不出村 (居),调解不了再上交到乡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 6. 对于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就启动另一机制,

 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向法院起诉,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引导,四环指导即是:诉前普遍指导、诉时跟踪指导、诉中个别指导、诉后案例指导。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服务工作承诺

  1. 工作纪律 : (1)

 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2)

 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3)

 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4)

 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2. 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2) 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到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

 (3) 开展经常化纠纷排查工作,遇到重大纠纷及时赶赴现场,防止矛盾激化;

 (4) 自觉接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乡 (镇)的指导、监督。

  来访人员须知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有序来访;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接待场所; 2. 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3. 群众性来访,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 4. 请求调解、法律帮助或其他请求事项,听取工作人员的解答和法律指导;

 5. 对上访事项、纠纷调解处理如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接待完毕不得滞留,无理纠缠; 6. 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接待场所不准高声喧哗。

篇三: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21年综治中心各项工作制度汇编9篇XX 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1、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2、信息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3、工作台帐制度。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

 理”原则,实行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7、检查指导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作水平整体提高。中心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月总结、季指导,对中心成员单位参与工作绩效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作为评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8、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仔细听取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认真解答各种疑问,及时受理调处事宜。9、督查督办制。对因调处不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批“督查督办”通知单,限期予以改正。六、 联动联调 制度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村组联合调处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包案领导牵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整合工作资源,联手制定调处方案,及时就地化解。对本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

 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发现超越自己职责范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应作好记录,报送有关部门。一、 领导 干部接 访 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的各种因素。领导干部接访原则上每月两次以上,以月制定具体的接访时间安排表,由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每天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综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的广大群众开展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综治办工作制度一、贯彻执行综合治理委员会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二、加强村委会(社区)、治保、调解等组织建设,使综合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三、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坚持联户联防及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四、具体安排组织落实帮教、安置、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五、组织支持和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综治中心成员单位,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某某镇信访接待制度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制度。一、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置来访、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二、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信访人采用走访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若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六、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综治维稳中心联席会议制度1、 联席会议由中心主任组织召开,如主任不能参加,可委托常务副主任组织召开;2、 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三、联席会议参加单位由中心专(兼)职副主任和综治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四、会议内容为: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综治、信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五、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名义下发,并由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督办。重点人员帮教管控制度一、凡居住在本镇的邪教人员、两劳回籍人员、监外执行五种人、缠访户都属重点管理及帮教对象,并按街村划分实行帮教管理。二、采取二帮一(上级另有要求按上级要求实行三帮一或四帮一)的方法,帮教人员由村委会主任、调委会主任、派出所民警、所在组组长、亲属等人员组成。三、帮教人对帮教对象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以诚带人,以法教人,做到耐心热情不歧视,帮人要帮心,帮人帮到底。四、帮教人要定期主动与帮教对象接触,掌握其思想、生活动态,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帮教对象近况,村委会每月向镇司法所反映帮教情况。定期对帮教对象全面调查一次,实行帮教长效管理。镇综治办定期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五、针对帮教对象的思想反映和具体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帮教措施,敏感时期对邪教重点人员要实行“人盯人、人帮人”,确保无一名邪教人员滋事。流动人口登记检查制度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二、宣传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督促来辖区的流动人口三日内进行暂住登记;三、发现流动人口中有犯罪可疑人员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四、对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0%以上,办证率达100%,做到来人登记,走人注销,底数清楚;五、协助计划生育等部门共同做好对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服务管理的工作;六、境外来我镇投住亲友家时,须在24小时由本人持护照和留宿的户口本到派出所申报登记;七、流动人口做到随时检查登记工作,随走随

 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一、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中心各成员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条块协调、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二、适用范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非正常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案件(因治安问题诱发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潮汛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三、制定预案。中心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制定的预案要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等。四、处置流程(一)启动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中心领导报告,中心领导根据事

 件性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二)先期处置。中心接报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报告区、镇领导和有关部门。(三)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四)善后工作。事件处置完毕,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清理、布控、统计、安抚等工作。(五)保障措施1、中心指定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中心领导报告。2、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全防范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一)加强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防范定期检查制度。(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1、安全防范实行综合治理,制定措施,落实防

 范,防止案件发生。2、安全防范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治。3、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三)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群众用火、用电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整改。某某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达到预测在先,防范在前,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从根本上维护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 领导 干部接 访 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的各种因素。领导干部接访原则上每月两次以上,以月制定具体的接访时间安排表,由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每天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二、干部下 访 制度采取领导干部分散下访、司法所干部定期下访和包村干部定时下访三种方式,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

 、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干部按照工作分工,立足解决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改进工作和完善措施,适时组成下访工作组,开展下访工作;镇司法所每月定期逐村排查化解一次;包村干部按照每周工作安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每周有2-3个工作日下访;村、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重要时期和重大节假日,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三、 层级 排 查 化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调处机制。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先由组调解小组调解,调解不成,由村调委会进行调处;村委会无法调处的由包村责任人负责调处,镇包村领导督办;对包村责任人无法以调处的,村调委会书面上报镇调委会,由镇包村领导或包案领导牵头,司法所和相关部门配合调处;镇包村领导或包案领导无法调处的,由司法所按照法律程序,报请上报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四、首 问责 任制度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落实该矛盾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些难以化解的问题,向当事人解释

 清楚。不属于首问人调处范围的纠纷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时负责督促落实跟踪反馈。五、重大矛盾 纠纷领导 包案和挂牌督案制度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由领导干部包案负责或挂牌督办。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要求认真调处解决,即时反馈调处情况。六、 联动联调 制度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村组联合调处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包案领导牵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整合工作资源,联手制定调处方案,及时就地化解。对本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发现超越自己职责范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应作好记录,报送有关部门。七、 矛盾 纠纷报 告制度建立健全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网络,及时了解掌握和发现本村、本部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所在村、单位调委会信息员必须在30分钟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报

 告。各村、各单位每月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登记表》。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记录在案。镇调委会对报送的矛盾纠纷建立专门台帐,实行滚动管理。八、 研判会 议 制度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同各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重大矛盾纠纷和阶段工作意见。研判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认真贯彻,各村也应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会议制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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